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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研究

2020-06-19刘谱

发明与创新·职业教育 2020年5期
关键词:保险法高职院校

刘谱

摘 要:保险法是高职院校投资与理财专业核心课之一,它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应用学科。本文首先对我国高职院校保险法开展实践教学遵循的原则进行了分析,接着分析了高职院校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最后提出了保险法实践教学体系的建立。

关键词:高职院校;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

保险法是调整保险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保险法教学目标是让高职生具有对实际保险案例的分析和处理能力,它以保险基础理论与实务课程的学习为基础,是进一步学习人身保险实务、财产保险实务课程的基础。实践教学要对高职生的实践能力进行培养,专业思维进行训练,要求高职生系统学习保险专业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保险专业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熟悉现代金融管理技术,有扎实的计算机和外语基础,具备较宽知识面和自我学习能力,有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技能和社会活动能力。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投资与理财专业开设了保險法这门课,完善保险法实践教学,培养高素质的保险法人才,是专业建设的需要,可对投资与理财专业建设提供重要支持。

一、保险法开展实践教学遵循的原则

笔者认为实施保险法实践教学应遵循以下原则:

其一,实践教学的开展要坚持“三贴近”的原则,即贴近高职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1.贴近高职生。要从他们成才的角度出发,以高职生为主体,关注他们的思想情况和学习情况。2.贴近实际。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抓住社会上大众关注的问题,指导高职生开展社会调研,提高他们运用保险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3.贴近生活。要贴近高职生的日常生活,如把诚信守法、按法律办事等安排在保险法实践教学中,引导高职生思考,提高保险法律意识,不断完善学生的人格。

其二,坚持以教材为纲,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保险法教材内容有理论的科学性和知识的系统性,在设计实践教学时要抓住教材的重点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帮助高职生增强保险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开展保险法知多少的、保险法在身边宣传活动,观看《今日说法》和《法治在线》等节目。实践活动的设计要以教材为纲,并且与社会实际相联系。

其三,坚持实践教学的可行性原则。保险法实践教学要确保每一位高职生参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在实践教学计划的制定、实践指导教师及实践内容等方面的安排上体现以高职生为主体,切实可行,这是同学们积极参与,提高实践教学积极性的重要保障。

二、高职院校保险法实践教学方式研究

(一)运用师生角色互换法

师生角色互换法是指在保险法实践教学中,由高职生模拟老师上课,教师在下面认真听讲解,做好课堂记录。这种方式体现了高职生自主学习、能力本位的理念。在课下询问学生,得出的结论是这种方法让学生参与讲课,提高了保险法的学习效果。教师授之以“渔”,而非授之以鱼,发挥了高职生的主观能动性。运用此法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讲课内容的选择上,要联系社会大众关注的问题,以引起高职生的学习积极性。第二,对上讲台上课的高职生要进行针对性的指导。高职生的水平差别较大,要对学生进行针对性地指导。教师要尊重高职生的想法,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师生角色互换,教师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高职生讲课的效果与老师的指导密切相关,对高职生错误观点要进行纠正,这些都有赖于老师的认真备课。综上所述,运用此法教学,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生讲好后,教师还要串讲知识点,对学生没讲透的知识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深、讲透。

(二)运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在高职生掌握基本知识的基础上,任课老师根据教学目的,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用适当的案例,通过案例向高职生提供某种特定的情景,要求学生用所学的保险法理论知识来解决现实问题,提高学生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现实问题的能力。要让此法卓有成效,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一是案例选择合适,二是灵活运用。现实生活中的保险案例很多,要选真实发生的事例,通过分析事件中的情节和问题,进一步理论阐述。真实案例来自生活,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学生刚开始学习时,讲不难的案例,让高职生回答,通过案例帮助高职生掌握法条的规定。当高职生学到一定的程度时,可选择较难的案件,让高职生先思考,然后发表见解,解决纠纷。

(三)运用模拟法庭教学法

模拟法庭教学法是指由老师设计案例并组织模拟法庭,让高职生担任法官、原告和被告等角色,对案件进行审判,以提高高职生运用保险法律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高职生通过参加模拟审判,提高案件识别和处理能力。完善这种教学模式,要做好以下三方面:一是认真准备,调动高职生参加模拟审判的积极性,尽可能使学生都能参加到活动中。二是提供物质保障,建立模拟法庭或者找个场所作临时法庭。三是组建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学校要积极组织保险法任课教师开展集体备课,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同时可以聘请法院等单位的校外专家来校授课,指导庭审细节、角色定位和案例选择等问题。

除了上面三种方法外,还可采取分组讨论法。分组讨论法是把全班高职生分成几个小组,让高职生参与到实践教学中,在任课老师指导下,增加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协助的教学方法。学生进行分组讨论,要先具备相应知识支持自己论点,并且要提高个人沟通能力和反驳他人观点的能力,从而使自己观点获得深广的发展,以解决问题;最后自己反思,思考自己不足,进行修正。在组织课堂讨论时,任课教师要掌握时间和议题,要求各组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形成小组意见。教师要及时发现高职生的学习情况,当他们没精神时,表明高职生缺乏兴趣;当他们私下交头接耳时,表明高职生存在难理解的地方。针对这种情况,任课老师可以停下来,给高职生一些时间,展开讨论。这种讨论表面上看,好像浪费了时间,实际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学生对保险法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建立运行规范的保险法实践教学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保险法实践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笔者认为高职院校要加大保险法实践教学的投入,发挥实践教学重要作用,建立运行规范的保险法实践教学体系。

第一,合理设计保险法实践教学目标。针对投资与理财专业的高职生特点,制定符合专业要求的保险法实践教学目标,训练高职生如何在实践教学中分析和运用保险法。

第二,选择合适的教材。教材的内容主要包括保险合同基本原理、保险合同基本原则、保险合同基本条款、保险业组织法、保险监管法等课程项目内容。教材内容要含有保险法最新研究成果,与保险法实践教学目标相符,能结合实际,以提高高职生学习保险法的积极性。

第三,保险法实践教学利用“云班课”为载体,充分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上传课程实践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及非视频资源、相关教学资料、创建试题库。课前、课中和课后应用智慧教学工具,实施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前,教师在“云班课”平台向学生推送PPT、视频、教学资料等教学资源进行预习;课中,教师运用“云班课”开展签到、测验、头脑风暴、布置任务、评分、讨论、建设学习小组等课堂活动;课后,师生在“云班课”讨论区交流提升。

第四,建立校内外实践平台。校内建立保险法咨询室、保险法谈判室、模拟法庭等,校外围绕保险法实践教学要求,建立校外實训基地,采用“工学结合”的方式,让高职生协助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熟悉保险实务纠纷的处理。

第五,改革保险法教学考评机制。传统的保险法期末考评,很多高职院校强调期末卷面成绩,占比达到70%,而平时成绩只有30%。保险法可采取多样性的评价方式,突出理实一体化评价、目标评价、过程评价。具体做到: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理论评价和实践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和生生互评相结合、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课内评价和课外评价相结合。

通过加强保险法实践教学,使学生具有从事保险企业客户服务、理赔、法务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工作认真细致、诚实守信、善于沟通的品质,具备思维缜密、逻辑严谨的工作特质,以更好适应将来的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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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齐晋.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模式构建[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2(3):47-52.

[3] 王赞.高校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模式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3):18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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