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龙:教育惩罚难题的解答
2020-05-25
中小学德育 2020年5期
刘庆龙在《全球教育展望》2020年第3期《两种规训观及其教育意蕴》一文指出,以康德为代表的肯定的规训观将规训当作正面的教育过程,认为惩罚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手段;以福柯为代表的否定的规训观则将规训视为负面的教育现象,认为惩罚权力可能会侵害学生的个人自由。肯定的规训观在理论上描绘了一幅关于教育惩罚的美好画卷,但只是一种理想情况,在实践中可能出现偏差。首先,大多数惩罚仅仅停留在他律的层面,未能达到让学生自律的程度。其次,在关于儿童天性问题的处理上,起决定作用的可能不是教育专家,而是實际拥有教育权力的各级教育机构;评价儿童表现的依据可能不是教育性原则,而是效率原则、利益原则甚至教师个人的喜恶原则。最后,尽管惩罚从长远来看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由,但这一点也可能被权力所利用,成为过度惩罚、不当惩罚的借口。
结合这两种规训观以及福柯晚年的规训思想转向,为解答教育惩罚难题提出三点建议:以明文形式规定惩罚权的内容和边界;在惩罚的整个过程中贯穿教育性原则惩罚的旨归应当是学生自觉的行为习惯的改变,这是制定惩罚规章、执行惩罚行为的首要原则;建立具体透明的惩罚监督机制,不仅应包括学校和社会的力量,还应有学生的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