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2020-04-27徐明江赵云仙尤剑鹏王碧艳黎赵
徐明江,赵云仙,尤剑鹏*,王碧艳,黎赵
本研究价值:
(1)本研究结果显示,社区居家养老作为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成为社区老年人仅次于家庭养老的第二选择,说明南宁市社区居家养老政策取得一定成效,社区养老逐渐备受老年人青睐。
(2)本研究发现老年人对医疗卫生保健类服务的需求最高,这一结果正是对当前医养分离的现实和医养结合健康养老诉求的有力印证和回应。
(3)本研究不足之处在于研究对象仅来自南宁市城区老年人,尚不能够代表全国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及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提出,到2020年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目标[1]。机构养老从“十二五”规划纲要[2]中“支撑”变为“十三五”中的“补充”,既体现了在“未富先老”的背景下,我国应对老龄化和养老服务需求的思路与格局,也折射出发展重心将进一步向社区居家养老倾斜。2019年4月,中国老龄协会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我国老年人家庭社区养老需求率高达84.18%,且农村老年人需求率高于城市,西部地区老年人需求率高于东部地区;社区居家老年人对上门看病的需求率达38.08%,农村老年人接近50.00%[3]。“十三五”期间,广西老龄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广西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首府南宁市2018年底60岁以上人口有129万,占全市人口的16.76%,且从2007年开始社区居家养老试点,至今已有12年时间[4],通过养老服务对象了解其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感知和需求,可以从侧面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本研究正是基于养老服务需求方视角,以南宁市为例,研究城市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需求及影响因素,以期为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2019年3—5月,采用便利抽样法选取南宁市符合纳入标准的社区老年人。纳入标准:(1)年龄≥60 岁;(2)在南宁市居住时间≥6个月;(3)对本次调查知情同意,并愿意配合调查。
1.2 调查方法 采用自制的调查问卷,由经过培训的调查员与社区老年人进行一对一问卷调查,采用一问一答的方式由调查员协助老年人填写问卷。调查问卷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资料:包括性别、民族、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受教育程度、退休前工作、月收入、收入来源、子女数、居住情况、自理情况、受照顾情况。(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情况,问题主要包括:您所在社区有无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您所在的社区是否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生活照料方面,您所在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服务;医疗护理保健方面,您所在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服务;入场照料需求和医疗保健需求。(3)养老方式选择: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为了便于进行社区居家养老影响因素的研究,按老年人养老的地点将家庭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统一归为社区居家养老进行分析。
1.3 质量控制 调查前调查员接受统一培训,调查员在调查现场一对一发放问卷,调查员逐个询问问题并协助老年人完成问卷填写,所有问卷当场收回。以问卷全部填写完整、无遗漏项且无明显错误为有效问卷。
1.4 统计学方法 问卷采用双录入,采用EpiData 3.0进行一致性检验,确保数据录入准确无误。采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成组t检验;计数资料以相对数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采用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探究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影响因素。以 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问卷回收情况及人口学特征 共发放调查问卷505份,回收有效问卷486份,有效回收率96.2%。
486名社区老年人中,男女比例为1∶1.47;汉族、壮族和其他民族老年人分别占73.0%(355/486)、24.1%(117/486)、2.9%(14/486);70~79岁年龄段人口比例最高,占54.3%(264/486),80岁及以上老年人占33.1%(161/486);68.7%(334/486)的老年人有配偶;82.5%(401/486)的老年人持城镇户口;46.3%(225/486)的老年人接受过小学及以下程度教育,接受过大专及以上程度教育的老年人占21.2%(103/486);27.4%(133/486)的老年人退休前在事业单位工作,21.8%(106/486)从事农业;老年人的月收入主要集中在1 000~3 000元〔42.2%(205/486)〕,其次是>3 000元〔39.3%(191/486)〕,再是<1 000元〔18.5%(90/486)〕;46.5%(226/486)的老年人收入源自养老金,24.9%(121/486)是由子女提供,24.7%(120/486)是来自自己或配偶的劳动、积蓄,靠政府救济或其他方式的较少,仅占3.9%(19/486);52.9%(257/486)的老年人有2个子女;42.6%(207/486)的老年人仅与配偶居住,28.0%(136/486)的老年人与子女住一起;57.8%(281/486)的老年人生活是能够自理的,24.7%(120/486)的老年人半自理,17.5%(85/486)的老年人是完全不能自理的;受照顾情况:70.6%(343/486)的老年人称目前是自己照顾,仅有9.5%(46/486)的老年人称是子女照顾。
2.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本次调查中,当问及“您所在社区有无养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时,91.3%(444/486)的老年人并不清楚是否有这样的机构;当问及“您所在的社区是否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时,53.1%(258/486)的老年人表示知道是否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当问及“日常生活照料方面,您所在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服务”时,54.7%(266/486)的老年人对社区提供哪些日常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务不是很清楚;当问及“医疗护理保健方面,您所在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服务”时,34.0%(165/486)的老年人知道社区能提供疾病诊治服务,27.3%(133/486)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体检、康复、老年护理服务,22.7%(110/486)的老年人表示不清楚所在的社区为老年人提供了哪些医疗护理保健服务,10.7%(52/486)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提供了健康咨询、保健指导,仅有5.3%(26/486)的老年人表示其所在的社区有上门看病和送药服务。
在日常生活照料需求方面,41.3%(201/486)的老年人希望社区能扩大老年活动场所,增加为老服务项目;有39.3%(191/486)的老年人认为其不需要社区提供任何日常生活照料服务;33.3%(162/486)的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做饭和打扫等家政服务;32.7%(159/486)的老年人希望能有人陪伴聊天解闷(见表1)。
在医疗护理保健需求方面,66.7%(324/486)的老年人希望社区能提供体检、康复、老年护理服务,60.0%(292/486)的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健康咨询、保健指导;48.0%(233/486)的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上门看病、送药服务;同时有19.3%(94/486)的老年人认为其不需要社区提供任何医疗护理保健方面的服务(见表1)。
2.3 影响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选择的单因素分析 60.9%(296/486)的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其次是社区居家养老,占20.0%(97/486),选择机构养老的老年人最少,占19.1%(93/486)。
不同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籍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选择情况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民族、受教育程度、退休前工作、月收入、收入来源、子女数、居住情况、自理情况、受照顾情况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选择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4 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选择影响因素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 以老年人养老选择情况为因变量(赋值:选择社区居家养老=1,不选择社区居家养老=0),以单因素分析有统计学意义的指标作为自变量(赋值见表3),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受教育程度、退休前工作、子女数、自理情况、受照顾情况是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P<0.05,见表4)。
3 讨论
3.1 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供给及需求水平 本研究发现,486名被调查的老年人中,60.9%选择家庭养老,20.0%选择社区居家养老,19.1%选择机构养老,说明当前家庭养老仍然是南宁市城市社区老年人的首选养老方式,虽然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极大的冲击而表现出弱化的趋势,但家庭给予的温暖、自然的照料环境是社会长期照料机构不能替代的。这和邓莉莉等[5]2014年对广西的调查结果一致,即家庭养老仍是南宁市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不同之处在于,邓莉莉等[5]调查发现,21.16%的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仅次于家庭养老(53.89%),而居家养老仅占14.17%。社区居家养老是正在发展中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可以让老年人在不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下以较低成本得到社会化的照护服务,本研究也说明和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逐渐备受老年人青睐。截至2018年底,南宁市已建设11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23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其中84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6个城市养老服务中心相继投入社会化运营[6]。但调查发现,绝大多数老年人不清楚所在社区是否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也不了解所在社区提供何种居家养老服务。这一方面说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不够到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滞后、总量不足以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力量薄弱等问题。此外,养老服务供给高于需求,而利用率远低于需求的供需矛盾也不容忽视[7]。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健康咨询和保健指导(60.0%)、上门看病/送药(48.0%)、扩大老年活动场所(41.3%),反映出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较高,尤其是对医疗卫生保健类服务的主观需求最高。随着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和患慢性病的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在保障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需求的基础上,提供专业化健康照护服务。
表1 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健需求情况Table 1 Daily care and health care needs of the elderly
表2 不同特征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选择情况比较〔n(%)〕Table 2 Comparison of community home-based care options for the elderly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istics
表3 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影响因素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赋值Table 3 Assignment for the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 choice of community home-based care elderly services in community-living elderly people analyzed with a multivariate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
表4 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选择影响因素的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Table 4 Multivariate Logistic regression analysis for the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 choice of community home-based care elderly services in community-living elderly people
3.2 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需求的影响因素 经济支持、日常照料和情感支持是养老的主要内容,城市老年人自身的家庭和经济状况直接影响其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本研究发现,受教育程度、退休前工作、子女数、自理情况、受照顾情况是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影响因素,且文化程度高、退休前有工作、有多个子女、健康状况差、有配偶照顾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其中,文化程度、退休前工作可归结为经济社会因素,子女数和受照顾情况归结为家庭因素,自理能力归结为健康因素。也可以看出,经济条件好(高学历、有工作)、家庭支持条件好(有配偶和多个子女)、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本研究显示,老年人养老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退休金(46.5%)和子女供给(24.9%),70.6%的老年人与配偶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且与子女同住的老年人中,从子女那里得到经济支持的比例较高。在我国养老保障水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背景下,老年人在经济上得到子女的支持是十分普遍的,经济因素是老年人晚年选择养老方式的重要因素。虽然相比退休前没有工作的老年人而言,接受过高学历教育的老年人和退休前有固定工作的老年人相对经济更加独立,但仍然需要依靠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尤其是对于以广西为代表的西部欠发达地区而言,城市老年人的收入水平不高,加上受勤俭持家、为子女着想等传统文化的影响,老年人不愿为子女增添经济负担,相比机构养老而言,便捷、经济的居家养老无疑是其最佳的选择[8]。另一方面,退休前在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老年人,本身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退休后福利待遇水平高,其思想观念开放、经济自由,对晚年生活安排和养老方式的选择更加自主、多元,对社区居家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模式更容易接受。研究还发现,子女数和家庭照料者不同的社区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意愿也不同,家庭支持条件好(有多个子女、有配偶照顾)的老年人更偏好于社区居家养老。进一步分析发现,有2个子女和3个及以上子女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倾向大于有1个子女的老年人,但从统计学上看,有2个子女的老年人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倾向要大于3个及以上子女的老年人,表明并不是子女越多的老年人越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在受照顾情况上,由配偶照顾的老年人比由保姆照顾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一方面,配偶同样作为被照料者,夫妻之间相互照顾、共享晚年生活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白头偕老”的内涵;另一方面,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方式下,配偶作为老年人晚年精神慰藉服务的提供者,很大程度上是子女无法代替的。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因为随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和服务的不断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覆盖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尤其是患慢性病的老年人,更加需要社区提供慢性病健康管理和康复治疗,而目前绝大多数养老机构仍处于医养分离的状态,老年人和家属要往返于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加之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入住养老机构并非老年人所想所愿。调查还发现,虽然老年人与子女同住的比例并不低,但目前是自我照顾的老年人比例却远超前者,说明当前老年人对养老的理解和需求并不会因为和子女住一起就满足,呈现多样化和层次化的特点,日常生活照料仅是最基本的需求,精神慰藉、渴望家庭参与和社会参与等需求还未得到充分满足。
4 对策及建议
4.1 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教育 根据知信行(KAP)理论可知,对某一事物的认知与态度将影响人们对该事物的需求,进而间接导致行为选择的差异。调查发现,相比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而言,仍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知晓率低、认知度低。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方式,在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的同时,当务之急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教育工作。居家养老健康教育是指以社区为单位,以留在自己熟悉社区的老年人以及老年人的家属为教育对象,以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提高自我预防意识为目的,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反馈的健康教育活动[9]。社区居家养老是建立在个人、家庭、社区和国家基础之上,以居家养老为形式、以社区养老网络为基础、以国家制度政策法律管理为保证、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养老体系[10]。政府、社区、家庭、个人和社会工作组织是居家养老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要从社区、家庭和个人层面开展有针对、有侧重的健康教育。要改进以社区宣传栏、宣传单等单一的、传统的宣传方式,善于运用新媒体加强宣传广度,如通过社区或小区微信群、QQ群、公众号等,定期推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知识和案例,提高老年人及子女等家属知晓度和认知水平。在对老年人宣传时,要考虑不同文化程度老年人的接受和理解能力,宣传要口语化、接地气,确保每一个老年人听得懂、理解到位。对子女和照料者要从传统孝道文化、老年心理等知识方面着手,教育和引导其自觉承担照顾老年人的责任和义务。要加大对“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时间银行”等养老新理念的宣传力度,引导和吸纳更多人加入社区为老行动中来。注重发挥社区老年人志愿者和大学生志愿者力量,尤其是发挥大学生志愿者在宣传策划、文案撰写和新媒体传播等专业和技术优势,及时把国家最新政策和养生保健等知识传递到每家每户。
4.2 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目前我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推行模式,覆盖人群单一,服务模式停留在政府买单的阶段,市场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非常滞后[7]。社区居家养老属于准公共物品,因而政府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推广中应占主导作用。在社区居家养老硬件设施建设上,要综合考虑社区人口、老年人特征等因素,以需求为导向,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精准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要适当扩大、改造现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出台相关政策对新建的住宅小区规划一定的老年活动区域,由政府配套硬件设施,做到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政府和民营资本提供公建民营、公私合作(PPP)等模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着力打造连锁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养老人力资源是养老服务中的第一资源,要壮大专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专业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工作者和养老护理员队伍。当务之急,可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在街道、社区设置一批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其在养老服务机构就业。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办养老服务类专业,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依据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能力[11]。
4.3 完善社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根据《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涵盖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服务[12]。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在养老需求层次上,老年人对健康和老年护理的需求同日常生活照料需求一样迫切,“养中有医,医养并存”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现实写照。当前我国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而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相结合的服务。政府相关部门要打破部门藩篱,引入市场机制,整合社区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形成医养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需要注意的是,整合照料不代表将养老服务推向市场化,只是旨在增强国家、社会、个人的多元互动,致力于共享高品质养老服务合作生产[13]。探索建立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老年人签约服务机制,不断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健康问题带来的还有疾病经济负担问题,要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覆盖面和保障水平,尤其是加快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论证和试点工作。目前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虽已在青岛、上海、长春、广州、成都市等地试点,但仍然存在西南地区试点城市少、定点机构少、群众获取长期照护服务困难等问题[14]。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有益经验,结合实际加快推动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提升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家庭养老仍然是南宁市城区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模式,且愿意选择社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逐渐增多,社区居家养老或将成为大趋势。经济条件好(高学历、退休前有工作)、家庭支持条件好(有配偶和多个子女)、健康状况差的老年人更倾向于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建议加强社区居家养老健康教育、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完善社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
作者贡献:徐明江进行文章的构思与设计,文章的可行性分析,文献/资料收集、整理,撰写论文;徐明江、赵云仙、王碧艳、黎赵进行论文的修订,英文的修订;尤剑鹏负责文章的质量控制及审校,对文章整体负责、监督管理。
本文无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