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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分层次构建研究

2020-04-06杨芳勇张晓霞

鄱阳湖学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农村社区

杨芳勇 张晓霞

[摘 要]文章结合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分析框架,以江西省都昌县D村垃圾整治为案例,分析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形成过程和影响因素。研究发现:有效的空间认知能实现利益相关者向利益共同体转变,通过制度机制规范环境行动可以造就行动共同体,通过价值契合培育公共精神能打造价值共同体;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是由利益、行动、价值三种共同体分层次构建的社会空间。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形成的内在逻辑为:村民的参与是逻辑起点,以村委会为中心的组织化网络是逻辑依据,专业性志愿性组织是其发展的逻辑支点,权力和资本是空间的实践者设定行动的逻辑基础。治理共同体形成过程充满不同类型空间的彼此互构和转变,技术输入与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推动这种转变,治理共同体空间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受其构建性质制约。通过发挥农村社区的个性化资源特质,可大力培养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内生性构建力量。

[关键词]环境社会学;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垃圾整治

一、研究缘起

垃圾污染是当前中国农村环境治理中的重点和难题,攸关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成效。自2015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部委多次联合发文,对农村垃圾治理问题提出要求。①

D村位于江西省都昌县北部的武山山区,以农业种植业和竹加工、养殖等副业为主,是省级“十三五”贫困村。该村坐落于崇山峻岭中的相对平原地带,地广人多,村内仅有露天垃圾池作为垃圾收集设施,日常生活垃圾如厨余垃圾、生产垃圾等往往随意处置,沿村小河里垃圾横流。伴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渗透,农村生活垃圾的数量和种类也呈快速增长趋势,塑料垃圾、电子垃圾、服装鞋帽垃圾、饮料瓶垃圾等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却没有分类处置的设施。村民们普遍实行露天焚烧各种未经分类的垃圾,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也增加了疾病的传播途径和发生几率,并影响当地农副业的发展。

农村环境治理主要取决于“软硬两手”:“硬的一手”是指环保投入的多寡以及环保设施的完善程度等,“软的一手”是指人的环境管理、环境行为、环境意识、环境态度等有效机制。①这看似简单的“两手”背后隐藏着资金投入、运营、管理、监督等各种环节,牵涉到政府、村委、村民、相关企业等多个方面。D村受资金所限,环境治理中“硬的一手”难以实施。由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都较高,政府虽有投入但仍显不足,加上社会资源也较少,这项工作一直被搁置。而且村委会缺少资金聘请环卫工人,没有专门人员进行社区垃圾管理,使得环境污染陷入恶性循环。而“软的一手”方面,虽然政府近年来提高了对垃圾围村整治的重视和关注,也加大了对垃圾整治和垃圾分类的相关宣传,但由于宣传方式单一、传播渠道较少,加上村民文化水平较低,不能有效掌握垃圾分类知识,不重视垃圾分类,即使参与也是被动的,又缺乏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使得垃圾分类工作无法长期有效地坚持下去。

农村社区作为一个物理空间,承载着村民的生产、生活、文化、互动等各种活动。改革开放以来,在制度与价值的双重合力下,由于农民缺乏“共同生活的空间”,呈现“半熟人社会”状态,②农村社会最重要的“联结机制”解体或缺失,③产生个体孤独、互动无序乃至引发道德解组、人际疏离、社会失范,以及不同治理主体难以合作、公共治理水平弱等问题。④这些都是农村社区原子化的重要表现,导致农村公共事务的开展面临严峻挑战。与原子化相对的概念是社会团结,按照涂尔干(Emile Durkheim)的理解,共同体能实现社会团结的目标。⑤因此,治理垃圾围村的对策,除了明面上的“软硬两手”之外,本质上还应在社区这个物理空间里创建村民的共同体空间,建立有效的农村社会联结机制。具体到垃圾治理的实践来看,以政府为主体的治理路径行政成本过高,而以社会为主体的治理路径又面临内部动力疲软、外部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迈向环境协同共治的模式便成为普遍共识,⑥而建立一个以农村社区为平台的环境治理共同体也被作为一种可能性提了出来。那么,农村环境治理能否形成共同体,其内在的逻辑是什么,构建的过程是怎样的?这种共同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取决于什么因素?本文试图通过D村垃圾整治的案例进行分析。

二、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分析框架

(一)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概念、特点及其构成

“共同体”概念最初由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哲学史家斐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nnies)率先提出,强调的是一种具有共同意识、相互信任、共同感情的较强同质性的社会生活形式,注重情感、关系等人们生活自然状态方面的内容。现代社会中的社区共同体不仅拥有共同的物理居住空间,而且拥有共同的社会交往空间、情感归属空间和利益表达空间。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其指向非常明显,即强调主体意识,人人尽责,关注行动实践。①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五大特点:一是相关各方在社会治理领域形成的共同体;二是依据不同治理对象而形成的、有一定持续性的社会治理网络;三是有不同的类型和存在形式;四是多元主体组成的共同体可能包含多重关系;五是价值性和工具性是其两个基本特征。②

无论是社会治理共同体还是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都不能只依靠国家,因为公众之间共同的利益、价值共识,以及长期互动形成的信任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③马克思唯物史观揭示,经济基础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是各种利益分配的体现;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等的总和,公共精神等价值层面的东西就属于这个范畴。因此,在社会/社区共同体的构建层次上,利益共同体的建设是价值共同体的建设的根基。而价值共同体的形成,除了需要一个成长的基础外,还需要通过行动来实现,因此基于共识的行动是利益共同体发展成价值共同體不可缺少的环节。

(二)社会空间辩证法与空间的生产理论

共同体既是物理的空间,又是工具型空间,还是在现有空间中用工具型空间创造出的“有社会意义的空间”。④空间具有物质特征、精神意义和社会效用的特征,⑤是带有意图和目的被生产出来的、各种利益奋力角逐的产物;它主要是政治经济的产物,受到各种利益群体的制约与权衡。⑥因此,空间与共同体一样,具有相同的功能和属性,可能是工具性的,也可能是价值性的,还可能是工具-价值性的空间。

空间的生产有两种涵义:一种是指空间中事物的生产(production in space),另一种是指空间本身的生产(production of space)。只要是事物,都必须在某个特定空间中生产出来,因此,“空间中事物的生产”是空间生产的必有形式;而作为事物中的一种,“空间本身的生产”则是当下空间生产的主要议题。⑦列斐伏尔的空间生产“三位一体”理论阐释了“空间本身的生产”规则:“空间的表征”是构想空间,“空间的实践”受其规定,“表征性空间”被其决定和修正。⑧其中,“空间的表征”代表着对所要生产空间的各种设想、设计和规划,体现主导者对所要生产的空间赋予的意蕴;“空间的实践”是权力和资本施展智慧和生产策略的空间向度,是“空间的表征”指向“表征性空间”的承接,行动者通过(创造性或常规性地)使用、控制、改造等行动进行空间生产与再生产,形成生活惯例、行为共识与社会结构;“表征性空间”指的是实践主体和外界对所创造空间价值意蕴的解读,如果这些解读符合“空间的表征”的构想,空间生产就是成功的,反之则再度进行“空间的实践”,直至达到“空间的表征”的构想为止。

如果“空间中事物的生产”里的空间可以被称为原始赐予的空间,那么在“三位一体”的空间生产中,空间的组织和意义就是社会变化、社会转型和社会经验的产物。①社会空间的变化和转型被爱德华·苏贾(Edward William Soja)概括成“社会空间辩证法”理论:物理性质的“第一空间”是原始赐予的空间,在这个基础上人类进行认知和实践行动构成的“第二空间”,生产出既真实又想象,既是结构化个体的位置又是集体的经验与动机的“第三空间”。这三种空间之间的关系表现为:社会关系中的事件通过空间而形成,且受到空间的限制,最后也被空间所调解,在社会关系中事件形成-限制-调解的不同阶段,空间的性质在第一、二、三空间中转变。②

将空间辩证法理论用于社区治理共同体空间的构建,便于理解不同共同体空间之间性质的转化。本文以空间辩证法为理论框架,对D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成进行分析。第一空间为D村受垃圾围村困扰的物理空间。垃圾围村问题的出现是村民环境认知不足或公共精神不足或行动能力不足等空间限制导致的,针对这些问题展开列斐伏尔所言的“三位一体”的空间生产,属于第二空间。“垃圾围村”问题的解决代表着环境治理共同体空间生产的成功,也可以理解为第三空间调解了社会关系中的事件。

三、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分层次构建实践

T社会工作服务社(简称“T机构”)获得2019年江西省社会组织“百社解千难”助力脱贫攻坚的“新力公益创投项目”资助后,选定D村为服务对象,在D村这个第一空间基础上,开始第二空间的生产活动,并推动其向第三空间转变。本文采用文献法和调查法相结合的案例研究方法,基本素材则来源于T机构项目中期和后期的详细工作报告。笔者作为“新力公益创投项目”的评估小组成员,在评估期间曾两次进入项目实施地点,向村委和村民调查、了解、核实项目执行情况和报告的信度。下文将结合案例从社会空间辩证法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论述。

(一)通过环境治理空间认知实现利益相关者向利益共同体转变

“利益相关者”是管理学概念,指的是组织外部环境中受组织决策和行动影响的任何相关者,③如内部的股东、雇员,外部的供应商、压力群体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由于各自立場不同,利益取向不一,多元利益之间可能还存在尖锐的矛盾,若无中间组织从中协调,将一直是一盘散沙式的存在。在市场领域,企业作为中间组织,通过各种经营活动创造出利益相关者的共同认知空间,赢得其行动上的支持。在D村垃圾治理的共同认知空间建构中,T机构协助村委扮演了中间组织的角色。T机构项目报告写道:

在项目启动阶段,我们采用问卷调查、社区走访、关键人物访谈、焦点小组座谈等方式,向乡干、村干、村民了解垃圾日生产量、垃圾来源、垃圾种类、各种垃圾占比和目前村民的处理方法,以及垃圾围村的原因,发现垃圾分类未能得到很好执行的根源在于两种观念:一是不愿意做,没资金、嫌麻烦。随意处置垃圾是一个长期形成的习惯,要改变习惯不容易;而要花费时间精力和投入垃圾处置工具,人们就更不愿意。二是不知道怎么做,没耐心、没信心。村民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无法自学垃圾分类知识,且获得垃圾分类知识的渠道较少。

环境认知水平对村民参与环境治理意愿有显著的积极影响。④在农村居民参与垃圾治理环境的行为中,关于环境问题的认知和态度对环境行为有正向影响,环境内控观也对环境行为产生重要影响。①要建立治理共同体空间,在空间的表征阶段,首先是由社会主导势力进行环境治理空间的建设规划,构想并掌握空间秩序;其次是考虑对此空间赋予何种意义;最后是让多元参与者认知到这个意义,从而实现空间认知。

T机构和D村村委会借助“脱贫致富”和“垃圾分类”构想出一个意念性的空间,并赋予其以下几种意义:垃圾治理不只是改变生活环境的一种公益性劳动,还是创造收益的经济性活动;只有村民自己行动起来,才能让社区垃圾整治取得良好结果;政府一旦感受到村民的积极行为和强烈意志,就有可能将其纳入工作范围。为让多元参与者认知到这些意义,T机构采用赋权增能的办法,以D村村委会的名义举办培训班,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学习垃圾分类知识,并发放宣传单,通过制作永久性墙体专栏、喷绘海报和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办法来渲染氛围,以提升村民治理垃圾的信心;在交流中还注重唤醒村民的主体意识,增强村民的环境内控观,汇聚和整合村民和村内各种群体的垃圾整治意志;同时,借助村委会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寻求相关政府层面的配合。在D村这个物理空间里生产出的垃圾治理认知空间,让受垃圾困扰的利益相关者认识到治理垃圾的共同利益:政府通过垃圾治理,可实现造福于民的目标;村委通过垃圾治理,可实现服务村民的承诺;村民通过垃圾治理,可改善生活和卫生环境,还有一定的经济回报,并获得更好的事业和生活发展空间;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垃圾整治,可找到各自生存、发展的价值;等等。这种共同利益促成利益相关者向利益共同体的转变,代表空间表征阶段的利益共同体空间建构得以完成。

(二)通过制度机制规范环境行动造就行动共同体

如果说空间的表征是对所要生产的空间赋予意义,那么空间的实践就是多元主体通过空间化的实践来实现这些意义。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多方互动和行动,形成垃圾治理的生活惯例、行为共识与社会结构。垃圾治理本质上是多元主体参与共治的体系,②围绕D村的垃圾治理,利益共同体中各行动主体的角色和策略既有所差异,又目标一致。政府部门重点解决硬性投入的问题,激发村民参与热情。县农工部、乡镇环卫所、保洁公司多方协调,共同管理、维护、监督D村垃圾整治项目的运行,还以政府购买的方式,公益购岗招募了2名贫困户上门集中收运厨余垃圾。通过投资建设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堆肥站,利用秸秆、稻谷等加工下脚料和厨余垃圾搅拌、堆积、发酵制成有机肥,用于村庄果园回肥,形成收集、转运、搅拌、堆肥等一套流程。

D村村民按垃圾四类法分类,探索出“三桶一站”的垃圾分类减量模式,使不同种类的垃圾找到各自合适的归处;每户添置厨余垃圾堆肥桶,倒入厨余垃圾进行封闭沤肥,所制作的有机肥用于菜地施肥,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经村民协商制定“村美我美,村荣我荣”的村规民约,开展减塑行动、门前三包清洁活动等,从而养成打扫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社工组织整合行政与乡村资源为垃圾治理服务,着力提升公众参与的主动性和内驱力。他们一方面链接乡政府和供电局,获得县环保局和农工部的关注和重视等,确保厨余垃圾堆肥站正常运作;另一方面建立垃圾积分兑换银行,村民的每一次分类成果都能转化成账户里的积分,换取卫生纸、肥皂、洗洁精等日用品。此外,还由乡镇领导、村“两委”牵头,挑选党员干部和积极的村民组建环保志愿者团队并进行培训,专门负责村内垃圾分类政策宣讲、村民参与动员、垃圾管理、组织考核等工作,并在D村组建了以妇女为代表的团队,以公益行动唤起更多村民的积极参与。村委会积极配合T机构的工作,共同探索出“村民主体、村委支持、社工协同”的三方合力治理模式,建立了“撤大桶换小桶+户源头分类投放+定时定点收运”的垃圾分类制度。村委会还与T机构、村民三方签订垃圾分类减排协议,奖励垃圾分类好的家庭,督促分类不好的家庭积极整改;并与堆肥站产生的有机肥使用数量进行挂钩,每季度由村委会评选卫生示范户并张榜公布,形成垃圾分类竞争的氛围。

农村生活垃圾的产生与村民的日常生活习惯密切相关,若无村民的参与,很难保证垃圾治理的持续有效。①在垃圾治理的实践中,多元主体协商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制度机制和行为共识,用以实现“空间的表征”中的意义。村民培养了村民房前屋后大清扫、厨余垃圾堆肥处理的日常生活习性,使得垃圾治理效果得以持续体现出来。而越是持续有效,其行为和日常生活习惯便越能得到强化。这种结构稳定、规范有序的行动经过一段时间的坚持之后,各参与主体对“空间的表征”的实践行动从“前意识”转变成了“潜意识”的默会行为,使得主观构建的“利益共同体空间”在这种默会行动下转化为具有客观属性的“行动共同体空间”。

(三)通过价值契合培育公共精神打造价值共同体

通过空间的表征和空间的实践两个阶段,村委会成为多元主体实践行动与垃圾治理共同体生产之间的重要联结,代表着村民们的垃圾治理行为已经不只是为单纯的个体利益最大化,还有着更大的集体利益和公共利益;而在行动共同体空间所持续实践的组织化行动,也就具有了公共精神的意涵。在农村,公共精神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以追求村庄公共利益为目的;二是以基本的道德和价值理念为行动指南;三是以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为己任。②D村的环保志愿者团队作为内生型的自组织,通过开展垃圾治理相关的公益志愿活动,引发了村民对垃圾治理行动共同体空间的共同话题和道德体验。针对儿童青少年开展的有奖征文宣讲比赛、环保DIY手工制作大赛等形式各异的活动,立足挖掘社区内在的精神气质,培养農村社区的公共价值和公共意识。

在共识规范、经济理性和村规民约的作用下,D村村民从最初的垃圾治理旁观者变成直接参与者,有些则成为志愿者。一些贫困户还因为参与其中而走上了脱贫的道路,从而以参与公共事务为己任,为社区公共利益作出更多贡献。T机构的项目扶贫报告写到这样一个案例:

贫困户Z一心想通过蔬菜种植业实现脱贫。以前由于没钱购买肥料,他种植的蔬菜经常出现叶片枯黄、秧苗瘦小等问题。在D村开展的厨余垃圾终端处理活动中,他学会了将厨余垃圾变成肥料的办法。村里承诺,除了他自己的堆肥,还会持续供应垃圾堆肥站的一些肥料给他。由于肥料基本不愁,且环保酵素的固体残渣肥料效果比普通农家肥要好许多,Z家菜园里的蔬菜长势越来越好,种植面积也翻倍了。Z用1年时间甩掉了贫困户的帽子,还参加了村里的环保志愿队,在村里为垃圾分类作宣传、推广经验的同时,还经常为外村参观者作示范讲解。

村民们切实感受到参与垃圾治理的环境行动给自己生活带来的积极改变,并从中“能够获得生活意义的价值符号,主动将村庄建设同自身生活质量联系在一起,关注村庄环境公共事务”,③进而在环境行动和环境利益维护方面形成以村委会为中心的社会联结。

农村垃圾治理、脱贫攻坚以及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是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体现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核心价值所在。随着D村垃圾治理环境行动的推进,村委会作为社会联结中心的功能得以发挥出来,且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下,逐渐体现出政府、村民个人和村委、社会组织等多元立体在核心价值体系上的有机结合。这种价值体系上的契合,使公共精神在农村社区中逐渐生长,为在垃圾治理行动共同体空间中逐步构筑出价值共同体提供了强劲而又具体的支持。

(四)利益/行动/价值共同体分层次构建的第三空间

如图1所示,结合社会空间辩证法分析框架,在第一空间(垃圾围村的农村社区)内进行的第二空间生产,包括利益共同体、行动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三种空间,而三种空间的三位一体整合又构成第三空间——环境治理共同体空间的生产。用三位一体空间生产理论观照利益、行动和价值三个共同体空间的形成和转变,是一个按逻辑层次辩证构建的过程。首先是“构建空间意义”,解决要构建一个什么样的空间的问题;其次是“构建行为规则”,即怎么按照设想构建这个空间的问题;最后是“构建公共价值”,即解决在规范的行为和稳定的行为结构下产生什么样的价值意蕴的问题。从主观的意义认同到客观的行动内化,再到主观的价值契合,三种不同共同体空间的生产按逻辑次序展开,形成一个“主观-客观-主观”的空间生产分层次转化和建构机制。该机制每一轮循环的完成,代表更高认识和意义上的新一轮循环的开始,而新一轮“空间的表征”一定会吸纳并应用上一轮“表征的空间”中的积极因素并发扬之。在这种螺旋式升级的过程中,三个共同体空间逐渐由小到大地扩展,但是无论怎么扩展,其逻辑联系和逻辑次序保持不变,因而也使得整个环境治理共同体具有辩证分层构建的特征。

治理共同体是从治理主体和治理机制的角度出发,关注多元治理主体以什么样的合作状态,以及怎样进行合作,解决的是治理机制问题。①D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治理机制,体现在“价值(空间的表征)-工具(空间的实践)-价值(表征性空间)”的空间生产和转变过程中,最后形成“工具-价值”空间。其间,多元治理主体的合作状态可以概括为:初始阶段靠共同利益打动人,行动阶段靠多元协作调动人,提升阶段靠共同价值感召人。在社区垃圾治理、社区村落和行政村治理、社会(包括社区以及不同行业和领域)治理的语境下,这些治理机制的性质相同,区别仅在于治理对象从小到大,其共同体空间的生产和治理共同体的构建,也需要经历从工具型向价值型的转变,这一规律与历史唯物史观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原理相一致。

四、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分层次构建的内在逻辑

D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由村委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精心主导的,在第二空间经过分层次的多次空间生产,以及空间属性的转化以后构建出来的产物,这个“产物”是作为第三空间的一套垃圾治理机制,使得D村在环保、经济、人文等方面都收获满满。其最直观的效益是村民环保意识增强,生态环境改善,经济效益明显;隐形的效益是减少村民的農业生产成本,助力脱贫攻坚;潜在的效益是增进邻里融合,促进社会团结,整合资源,振兴乡村。T机构项目实施半年后的抽样调查显示:

垃圾分类在村内形成一种新时尚,87%的村民能对垃圾进行准确的分类投放,垃圾减量率达60%,加上减塑行动、房前屋后大清扫等,净化了土壤、水质和空气。D村处理厨余垃圾仅3个月,产生的生物肥经济效益达1.62万元;沤制的有机肥用于种菜,每户每年可节约200—300元的资金,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经济支撑。垃圾分类推动了村民的交往和互动,他们对社区公共事务关注和参与的积极性高涨。这一过程所孕育的公共精神,推动了社区建设,增进了村民福祉。村民发挥资源链接和整合的作用,有效链接乡镇政府和县职能部门,获得他们对堆肥站的重视,为乡村振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些治理成效背后隐藏的内在逻辑如下:

第一,社区居民基于共同利益的参与,是造就环境治理共同体的逻辑起点。D村面对垃圾围村的问题,寻找促使转变的逻辑起点,必须从终结村民的原子化入手。如何将利益相关者转化为利益共同体,是一个认知空间的生产与转化的过程。在T机构进入之前,原子化的农村社区使得问题一直悬而未决;T机构进入之后,环保、经济、人文等方面治理成效明显,发生转折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社区实现了从原子化向共同体的转变。知识的传播为村民开创出一个全新的环境认知空间,T机构通过环保认知、垃圾分类知识学习等赋权增能的一系列操作,使D村村民具有了成为参与主体的能力。在这个环境认知的空间里,通过融合扶贫脱贫行动的厨余垃圾终端处理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垃圾治理从利他性的劳动行动转化为利己性的理性经济性行为。这一转化属于“动机性框架”①为核心的基层社区动员机制,激发了村民参与的动力。在农村环境治理中,只有将村民视为主体并且尊重他们的地方性生活常识,才有可能激发其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②换言之,物质利益的驱动,如物理环境的整洁、经济收益的增加是内因,相关知识的掌握、各种激励措施和外部资源支持是外因。内外因共同作用于村民,描绘出一个充满吸引力的环境治理空间构想,促使村民发生态度上的积极转变。这一转变打破了原子化的壁垒,改变了垃圾治理中关键主体缺位的状况,使得利益共同体的产生从可能变成可行,为治理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条件。

第二,以村委会为中心的组织化网络是环境治理共同体分层次构建的逻辑依据。治理共同体的分层次构建不是简单的三种共同体的叠加,也不是粗略的三位一体空间的结合。促使三者有机融合为一个有着制度机制性质的治理共同体的,是在共同利益基础上形成的,以村委会为中心并由多元主体组成的社会资本网络。D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多元主体之间具备多重关系,有政社关系、政村(上下左右层级之间的)关系、社村(委)关系、社(村)民关系和村(村)民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在“村委会领导、村民参与、社会组织引导”的模式下展开协调行动,形成以村委为中心的有组织化特性的网络。这个网络中心是“空间的表征”的主导者之一,又是“空间的实践”的组织者,是确保三位一体的“空间的表征”与“表征性空间”相一致,乃至产生公共精神的社会联结中心。这个网络的边界是开放性的,吸纳了县、乡镇、保洁公司等多种外界治理主体和治理资源的参与,各个主体间形成协商与合作、规范与创新、收益与示范的协同机制,勾画出一个组织化的社会资本网络。这个社会资本网络具有信任、规范的特征。①最初由小部分村民和利益主体参与形成的网络,仅能支撑“空间认知”层次的利益共同体空间生产。随着对村内外资源的动员、链接,在协商基础上对规则的认定,吸引了更多参与者协同行动,使得网络扩展和行动共同体空间生产成为可能。“表征性空间”的价值共同体则在这个网络上培育出公共精神和对村委会领导权威的信任。概言之,社会资本网络的每一次扩展都会带动治理共同体空间的同步发展。

第三,专业性志愿性组织是推动环境治理共同体持续稳定发展的逻辑支点。推动D村环境治理共同体形成的核心力量是村委,其代表公(乡镇政府权力的延伸)私(由村民选出的村级领导)两个领域的权威。但即便是这样的权威,在T机构入驻之前对垃圾围村也束手无策,这说明核心力量要发挥作用,需要有内在的逻辑支撑点。在农村社区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围绕村委会这一核心的两个逻辑支点分别为专业社会工作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前者推动公众参与,后者带动公众参与;前者推动治理网络形成,后者带动公共精神传播。T机构从脱贫攻坚、垃圾治理的角度“助人自助”,促进治理网络的形成和稳定。D村干部和积极村民组成的志愿者服务队,在垃圾治理中通过发挥示范作用带来治理成果,提升了村民的生活满意度,增进了村内的社会互信。这种社会互信与公共精神一道,成为保障治理共同体持续稳定发展的动力。在共同体形成的两个关键节点上,T机构是利益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形成的策动者,志愿者服务队是行动共同体转变成利益共同体的推动者。只要这两个逻辑支点一直存在,如果要构建治理范围更大,如面向养老、儿童、妇女权益保障以及综合性的社区治理共同体,则只需从现有的价值共同体中提取精华,作为适合更大治理共同体健康成长的“空间构想”,新一轮的治理共同体空间生产便又将开始。

第四,权力和资本是环境治理共同体空间的实践者设定行动的逻辑基础。D村的社区环境治理共同体空间是构建出来的,这种构建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一个多元主体之间在循环实践中互动的过程。这种互动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在一定“意图和目的”的逻辑基础上有策略的互动。T机构只有获得江西省新力公益创投项目的资助,才有机会进驻村庄开展项目服务。这里蕴含三个潜在信息:首先,政府部门非常重视“乡村振兴”“农村环境整治”“精准扶贫”相关方面的治理问题;其次,资金的支持使得T机构的项目服务成为可能;再次,没有政府的“空间准入”,②T机构无法在乡镇乃至村委获得大力支持。若缺少这三个基本条件,T机构和村委会无法形成合力主导“空间的表征”,后续的空间生产也无从着手。

在“空间的实践”中,多元主体作为实践者有策略的互动,提升了乡镇政府对D村垃圾治理的信心。其所提供的支持,如建立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堆肥站、政府公益购岗等,弥补了以前“硬的一手”之不足。当然,要让“硬的一手”充足起来,仅靠政府投入还不够,必须要有资本的介入。在农村,通过引进资本的力量,采用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进行循环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已经有比较成熟的模式。如果D村能在与资本的互动策略上有所突破,能将资本的“意图和目的”与社区的垃圾整治形成整合,则共同体空间的发展扩张将会有更厚实的经济基础。而如果在“表征性空间”中,权力和资本读出了更多积极的意蕴,则更会加大其投入,反之会打击他们投入的积极性。因此,环境治理共同体空间的实践者是在权力和资本的“意图和目的”所设定的逻辑基础上进行互动的。政府设定互动的政治逻辑基础,解决的是所生產空间的合法性问题;资本设定的是经济逻辑基础,解决的是这个新生空间持续稳定发展的资源投入问题。一旦T机构项目完成后离开,资本进入的重要性将更加凸显。

五、对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构建过程的理论反思

在D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案例中,多元实践主体的社会行为催动社会空间辩证法的发生并贯穿于共同体构建的全过程,第一、二、三空间的转化和三位一体空间生产的辩证过程也贯穿其间。

第一,三类空间之间的互构推动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发展进程。人类在生产、生活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作用于实体空间,而使实体空间具有社会性,形成社会空间。垃圾围村折射出D村原子化特性的社会空间,这是T机构进入之前就存在的相对于物理空间的第二空间。社会空间是地域共同体,存在着层次性,①所以第二空间是一个广泛的范畴,里面包括各种认知空间、行动空间和价值空间乃至其他名称的空间,而且可以在空间中进行新空间的生产活动。T机构进入后开始有目的地改造D村原有的第二空间,其措施就是在原生的第二空间中,通过三位一体的空间生产方式生产出第三空间,以此达到改变D村垃圾围村的目的。

对物理空间的改造必须尊重其客观因素,而这些因素对新社会空间的生产有制约作用,所以社会空间生产是一个有地域特性的生产过程。作为社会空间的客观表征之一的D村,是社会空间辩证法的载体。居住于此的村民们通过“三位一体”的空间生产,在改变村庄物理空间的同时也被这个物理空间所改变。与物理空间改造同步产生的治理共同体,为村民们带来集体的经验与行动意义、地方感、团体感、公共精神等理性体验。这种理性体验作为村庄的精神财富,将会从垃圾治理这样的公共事务延伸到更多乃至更复杂的村庄公共事务领域,为生产涵盖更广泛、处置事务更复杂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空间提供养分,开启对物理空间的新一轮改造。

第二,技术输入与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推动空间之间的转变。虽然三类空间之间是彼此互构的关系,但是这种互构或者说推动空间之间转化的力量来自于哪里呢?D村的案例显示,T机构通过软技术输入,如垃圾分类技术的培训传授,联合村委会共同制订的管理与行动策略,以及各种有关宣传活动,使村民掌握了有效参与垃圾治理的技术,也使村委开展工作有了好参谋。而政府对垃圾集中处理堆肥站的投入,县农工部、乡镇环卫所、保洁公司的参与,则可视为一种硬技术的输入。这些软硬技术的输入,助力第二空间中认知空间和行动空间的改变和创新,一方面推动“空间的表征”向“空间的实践”转变,另一方面又在第一空间上生产转变出异于以往的第二空间。在第二空间中,通过各种协商讨论、协作行动、公益倡导、村规民约、奖惩激励、监督机制和公共精神的激发,改变了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形成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这种结构的变迁,推动“空间的实践”向“表征的空间”转变,多元主体对新空间(即新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的解读,昭示着一轮空间生产活动的完成,实现由第二空间向第三空间转化。第三空间生产出来的目的就是解决第一空间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是既有物理性又有社会性的治理共同体。物理空间中多元主体不断提出的现实问题,需要治理共同体在第一和第二空间开启新一轮空间生产来完成,故而第三空间又向第一、第二空间转化。

第三,环境治理共同体空间转变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受其构建性质制约。在空间彼此互构形成共同体空间的过程中,技术输入与社会关系结构的变迁是推动互构的关键力量。这股力量来源的不同,将导致构建性质的不同。本文将其概括为两类:一是外源性构建。其主要特点为:构建共同体的短、中、长目标明确,由外部力量主导(含与内部力量联合主导),开发和发掘引进外部的资源(含资金和资源网络),争得有利政策或政府支持。二是内生性构建。其主要特点为:构建共同体的中短期目标明确,中长期目标随发展而逐渐清晰;由村庄自身个性化资源特质的掌控者所主导(含与村内其他力量联合主导);以自身创造资源维持共同体转化发展为主,不排斥外力的支持;其实践效果推动相关政策制度的改良和改革。D村案例属于外源性构建。T机构进入D村后,与村委会共同倡导和推动下生产出来的新社会空间毕竟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其能否稳定存在乃至发展的还是物质性因素,即经济基础。导致农村原子化的经济基础,决定了原子化农村社会空间的持续存在,若无物质性因素的支撑,仅靠T机构这类外部植入,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存在就是脆弱的、不稳定的,甚至面临T机构撤出后相关资源缺失的风险。建立物质性基础有两条途径:一是结构性改革。权力部门对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制度进行深度的改革乃至变革,以形成适合治理共同体空间生产的土壤。二是强调资本和技术在消除社会空间障碍上的作用。如引进资本和技术推进产业化的发展,带动一批企业与农业生产形成公共资金的自给自足,即进行内生性构建的改造。内生性构建是根本的、持久的,外源性构建是技术的、临时的。内生性与外源性构建可以相互转化。当共同体空间的建构由外源性转化为内生性时,这个共同体空间将趋于稳定。当共同体空间的建构由内生性转化为外源性时,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内生力缺失,导致共同体空间不稳定乃至有解体风险;另一种是在现有内生力基础上叠加外源力,使共同体空间得到更高质量的发展。

综上,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是一个有强烈目的性、在特定构想和谋划的基础上分层次构建出来的空间,公共精神的培育和发展是这一空间创造的成果,将为更多更大空间的生产提供价值支持。这种分层次构建的方法和路径可以延伸到诸多农村公共事务领域,使得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成为可能。环境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路径是分层次的,其利益共同体、行动共同体和价值共同体的形成在逻辑上虽有先后,但在社会性上却是一体的,三者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一个有机整体。分层次构建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空间实际上不会如图1那般规整,而是有可能下窄上宽或上窄下宽,也有可能某个主体所在的那面是短板或者长板。从内在逻辑的角度看,在进行社区治理共同体空间生产时,村民参与是本质性要求,村委会的领导和专业性、志愿性社会组织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而村民参与的程度越高,治理共同体的有效空间就越大。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公共服务缺失严重,公共意识淡薄,这既是构建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原因,也是构建治理共同体的切入点。经过不同类型空间之间互为目标与手段的彼此构建和空间转化,其所构建出来的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有一个从小到大、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共同体空间的构建性质对这个过程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制约作用。由于内生性构建是根本性的、持久的,外源性构建是技术的、临时的,所以内生性构建才是共同体空间稳定发展的关键。而培养内生力量的关键,又在于充分融合与运用村庄自身个性化资源特质,如人、文、地、产、景等,发展村内的产业,提升村民的生计水平。

(感谢江西省都昌县同心社会工作服务社为本文的研究提供案例)

责任编辑:安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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