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困境与创业环境优化研究
2020-03-30周萍王柔
周萍 王柔
摘 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大力推进农村“雙创”工作,发挥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进一步优化农民创业的配套设施和基础环境,有助于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以江西省为例,在深入了解农民创业基本现状和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优化农民创业环境的建议。
关键词:农民创业;创业环境;创业融资;创业培训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2-0035-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1 当前农民创业面临的挑战
通过分析调研数据,提出江西省农民创业面临的具体困境及创业环境优化的对策。本研究使用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中国千村调查”数据。此次调查研究在地方政府协助下,利用3个月时间调研了全国22个省份1 500余村寨的农民创业数据。其中,江西省农民创业调查覆盖了经济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创业者,具体样本构成如表1所示。
1.1 机会型创业比例低,创业经验不足
在农民创业动机方面,将创业原因为“发现了机会”“寻求更大独立”或“成就一番事业”的定义为机会型创业,将创业原因为“没有更好的工作选择”或“改善生活”的定义为生存型创业。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江西省农民创业企业中,生存型创业占64.17%,机会型创业占35.83%,生存型创业占大多数。此外,初次创业的农民创业者占81.67%,意味着绝大部分农民创业者缺乏创业经验。
农民获得创业项目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返乡农民工、乡邻创业者、村干部等非正式信息渠道获得的信息资源,这类信息源使得农民创业具有简单模仿效应。调研数据表明江西省农民创业者当中模仿型创业占60%,这往往造成本地同业竞争激烈。
另一类信息源主要是政府支农部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具有异质性特征,创新性较高,但潜在弊端在于农民缺乏直观认识和信任,难以产生主动积极的创业行动。
1.2 规模小,增收效应不明显
调查发现,江西省农民创业企业的员工人数中位数为4人,大部分农民创业企业规模小,增收效应不显著。5人及以下的农民创业企业占比57.98%,员工人数超过50人的仅占5.04%。近3年来,创业收入在10万元及以下的农民创业企业占52.50%,创业收入超过60万元的仅占5.83%。
江西省大部分农民初创企业进入低附加值、低技术门槛、低利润率的传统行业,使用新技术、采用创新方式整合资源的创业企业较少。数据显示,江西省农民创业者从事的行业中,涉农行业占55%,主要包括规模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农资经销、乡村旅游等;非农行业占45%,主要包括建筑、装修、运输、制鞋、服务业等。
在农民创业企业中,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比例为10.83%,获得高科技认定的比例仅为2.50%,低于全国样本的19.23%与6.38%。江西省农民创业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现象较为普遍。
1.3 组织化和规模化程度不高
精准扶贫和产业扶贫等工作开展带动了部分农民创业[1],但江西省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创业质量不高,农民创业者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就业能力有限。调研结果显示,参加过行业协会或商会的农民企业仅为14.17%。尽管江西省一些地区已形成产业聚集模式,如共青城的服装加工业、婺源的乡村旅游业等,但总体而言,产业优势不明显。农业、制造业企业处于产业链低端,建设发展自有品牌的能力不足,具有地理标识的名牌产品较少。
2 农民创业发展困境的成因分析
首先,农民创业者知识技能不足、营销策略单一。农民创业者中担任过干部的占21.67%,有过打工经历的占42.50%,参加过培训的比例为21.67%。农民创业者自身认知水平和创业素质技能的不足,是阻碍创业质量提升的瓶颈。大多数农民创业者缺乏品牌运营意识与能力,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难以形成高附加值的差异化产品或服务。
其次,融资渠道不畅。大部分农民企业家依靠自我积累或小额外部融资获得发展需要的资金,多数农民创业企业难以实现快速成长[2]。农民参与金融市场的方式有限,在创业活动中难以判断融资需求和融资渠道,无法合理选择金融服务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创业农民的融资可得性,并直接影响到农民创业企业的发展速度与规模。
3 优化农民创业环境的建议
3.1 强化农民创业信息服务
首先,搭建省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农村互联网接入已经全面普及到乡镇层面,基础设施条件已初步具备,内容建设与推广是难点与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乡村自然资源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是农村创业机会的来源。通过搭建农业资源平台或与知名电商平台合作,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利用信息网络为优秀农业资源赋能,进一步提升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和旅游产品的影响力。
其次,发挥行业协会的信息中介作用。调研表明,仅有11.67%的创业者获得了政府资助。相对于广泛、活跃的农民创业,政府能够提供的资源支持十分有限。因此,引导民间力量,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起有利于农民创业的生态支持系统,将使更多的农民创业者受益。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村地区行业协会和商会发展,提高行业协会服务于当地企业和农民的意识和能力。在行业协会自主的前提下,为农产品或农村行业协会提供创业相关政策的信息支持或资金支持,是优化农民创业基础环境和社会支持系统的有效举措。
3.2 优化农民创业培训服务
创业是高风险的经营活动,涉及融资、生产运营、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商业活动,复杂程度远高于农业生产。农民创业者知识资源较为匮乏,面临的困难相较于城市创业者更大。因此,创业培训对提高农民创业者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提升创业质量意义重大[3]。现阶段各地区农村开展的农民创业培训项目中,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资金投入不足、生源组织难、培训内容有待完善、跟踪指导服务相对滞后等方面。
首先,优化培训资金与培训对象。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制度创新,探索企业、高校、公益组织、农村创业领头人等各方共同支持的常态化培训机制,为潜在的农民创业者提供更多接受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在资金有限的约束条件下,可以优先资助返乡农民工和新生代农民接受培训,从而带动创业创新的扩散与推广。
其次,创新培训内容和培训模式。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培训内容、创业指导跟进、创业失败辅导等项目,实现创业培训与创业实践的对接,有助于农民创业者对创业活动形成正确认知和心理建设,促进创业学习和再创业的意愿,提高创业成功的可能性[4]。
3.3 深化农民创业融资服务
首先,推进普惠金融。调查显示,普惠金融需求主要集中于小微企业、中低收入者、农业经济组织。由于资本逐利本性驱使,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信贷政策等方面对农户有较强的排斥性,金融支持环境与弱势农户资金需求不相适应[5]。应深入推进普惠金融,放松面向农村金融服务的市场准入,允许各类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发挥比较优势,构建多元化、有竞争力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农户参与到农村“两权”抵押融资业务中,促进农村土地资产转化为金融资源。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缓解潜在创业者的融资约束,降低农民参与创业活动的门槛。
其次,完善农村信用体系。调查发现,由于缺乏土地产权改革顶层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价值确认难、流转难等诸多难题,农村抵押物缺失、农村信用体系不健全没有得到根本改變。应以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为抓手,积极推动建立市级、县级征信中心、乡村金融(征信惠农)服务站等征信与金融知识的服务机构,实现辖内农户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积极开展信用镇村户评级,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从而提高农民创业融资可得性,提升创业融资规模,吸引更多农民创业者参与融资,加快农民创业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孙红霞,孙梁,李美青.农民创业研究前沿探析与我国转型时期研究框架构建[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0(6):31-37.
[2]李红,潘桂芳.“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民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及对策探究[J].新西部,2018(26):57-58.
[3]张敬伟,裴雪婷.中国农民创业者的创业学习行为探析[J].科学学研究,2018(11):2046-2054.
[4]朱秀梅,刘月,李柯,等.创业学习到创业能力:基于主体和过程视角的研究[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9(2):30-43.
[5]李树,于文超.农村金融多样性对农民创业影响的作用机制研究[J].财经研究,2018(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