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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签订中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2020-02-27谢文娟

经济管理文摘 2020年15期
关键词:经济合同发票税务

■谢文娟

(中国共产党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党校)

1 经济合同与税收的关系

企业的税收产生是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流程相关联,经营流程不同,企业产生的税收结果也不同。企业税收的三大环节,主要由产生环节、核算环节和交纳环节组成。核算环节和交纳环节主要是由企业财务部门完成的,是事后监督环节。而最主要的事前控制环节是企业税收产生环节,一般是由企业法律部门根据业务发生情况签订合同,由业务过程决定税收情况。由此,决定企业税收风险防控环节,就是企业税收产生环节。

合同的签订决定企业业务过程,业务过程产生税收,只有加强业务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管理,才能真正做到防范税收风险。因此企业要从经济合同的签订入手进行税务管理,即企业要从经济合同的签订开始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企业控制和降低税收成本的源头就是经济合同的签订环节。

2 合同中不可轻视的涉税问题

2.1 经济合同成为企业税务处理的基石

不论何种经济合同,合同条款内容一定会涉及合同主体一方或多方的涉税义务,稍有偏差,造成的财税差异很大,面临的法律风险差异也很大。

2.2 签订经济合同如何避免税收风险

签订经济合同的事前原则:①财务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在事前拟定合同条款时,财务人员就应当事前参与到合同的签订中,运用专业的税务知识规避不必要的税务风险。②财务人员应做好涉及该合同的税法知识储备。财务人员在签订合同中必须具备一定的税务知识,签订的合同,既要降低企业成本,又要避免税务风险。③与法律顾问充分沟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从法律角度把控好合同法律风险,避免出现合同法律漏洞。

签订经济合同的事中原则:①严格审核合同涉税条款。用专业的眼光严格审核合同中的涉税条款、价格、品名、交货期、交货地点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等问题。②与合同当事人另一方财务人员对涉税条款进行磋商。合同双方一起对合同中的涉税事项进行协商,共同处理好合同的涉税事项,做到合理合法合规。

签订经济合同的事后原则:①实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条款来进行涉税处理,规避税务风险。②按国家税收和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经济合同的涉税事项,规避税务风险。

3 常见经济合同涉税问题分析

3.1 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核

超范围经营的法律后果与涉税问题:如有一个C公司,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无销售板材项目。C公司却与D公司签订了一个销售板材合同,超出了C公司的经营范围,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呢?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10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是有风险的,比如说,在《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32条,公司更改经营范围的,应当自更改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所以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C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应去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范围的登记手续。

如果C公司没有去工商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又会有什么后果?在《公司法》第69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故C公司防控措施:C公司依法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超范围经营的税务风险及防控税务风险:销售方C公司在实际征管中常面临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尴尬局面,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应税项目中无板材商品代码,C公司实际经营范围与开具发票范围不一致,签订合同货物品名与发票开具名目不符,存在开具虚假开具发票涉税风险,后果很严重。购买方D公司需谨慎防范C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防控措施:销售方C公司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和领取发票手续。购买方D公司核实销售方C公司的经营范围等信息,合同签订前取得销售方C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合同执行中信息不对等的发票应当拒绝接收。

3.2 选择有利于降低税负的货款结算方式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标的为人民币800万元。合同约定:合同生效后十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货物,乙方在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全部货款,合同生效后,甲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但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货款。按税法规定,甲公司计算销项税800÷(1+13%)*13%=92.04万元,依法缴纳增值税。虽然没有现金收入,但由于销售产生利润,该笔货款已作为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也因此缴纳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甲公司苦不堪言。

虽然后来乙公司支付了货款,但是,纳税资金产生的货币时间价值也是不容小视的。可以选择有利于降低税负的货款结算方式来签订经济合同。

3.3 注意防范发票条款的税务风险

(1)明确按规定提供发票的义务。销售合同要注意防范风险,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管理的一个重点,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的,是真金白银,多抵扣了一份国家就少收一份税款。国家会关注发票的一个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合同条款当中就应该注意要明确按照规定提供发票的时间、内容、税率、形式,向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等等,这是需要注意的涉税条款。

(2)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在销售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提供发票的时间点,催促其发票传递时间,促使供应商按时完成合同。

(3)供应商提供发票类型的要求。在销售合同中明确提供专票或普票,发票的税率,合同越明确税务风险越低。

(4)发票不符合规定所造成的赔偿责任。善意取得虚假发票,同样的进项税额是不能抵扣的。这对企业来说就是一种损失。可以在合同条款当中规定如提供的发票出现不符合规定的,是以追诉对方公司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的,这个涉税条款,可以控制税务风险。

3.4 租赁合同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合同决定了业务流程,业务流程又产生了税收,签订一份合同都应包括了哪些呢?如租赁合同有付款时间,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规定,租金收入涉及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在合同上怎么约定租金的应付日期,那这个日期就是确认收入实现的一个日期,即一个纳税时点。这是租赁合同付款时间的一个基本规定。

(1)租赁期限跨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选择。在国税函〔2010〕79号的租赁合同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按照这个文件规定有两种选择性:比如合同是跨年的,一签签了三年的租赁合同,但是一次性收取了300万的租金收入,可以一次性确定300万的收入,也可以把这300万按照三年每一年确认100万的收入来进行所得税的申报,这是企业所得税法和国税函〔2010〕79号文之间的一个差异,但是有两个文件同时并存,作为企业来说,可能就会选择一个对企业最有利的一个方法来鉴定我们的这个相关年度的一个收入,这是因为税法的不同规定而产生的差异。

(2)租赁标的物划分的涉税问题;房产=房屋+装修设备+家具+停车场+……;房产租赁收入=?设备的租赁不征收房产税,只征增值税;家具的租赁不征收房产税,只征增值税;停车场租赁不征收房产税,只征增值税。

合同决定了税负的一个高低,是降低税收成本的一个源头。如果把租赁合同分别进行了签订,房产税的计税基础就降低了,自然而然交税的成本就降低了。这就涉及到房产税怎么样去缴纳的一个前提,租赁合同如果签订不当,就会造成多交房产税。因此,房产租赁的价款中不应含有设备、家具、停车场的租赁等。不要把合同打包捆绑的成总租金收入来签订合同,否则就要全额缴纳房产税。而应分别去签订租赁合同。这样一方面降低了税务风险,另一方面也降低了税收成本。

4 合同后续管理及补救措施

合同签订一定要按照税前的资金去签订,否则就提高了纳税成本。在合同签订时有一些后续管理。整个的业务操作过程中要全程进行管控的,适当采取一些补救措施:

(1)全过程管理。必须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有效联动,全员形成合同的管理意识,如公司的管理部门对施工进度的控制,财务部门控制资金流和合同结算尾款的控制、成本的控制,法律部门对合同变更的控制。合同运行过程当中应把税务风险控制在合同履行过程,层层把关。

(2)全员管理。全员参与,全部门参与,每一个部门都针对自己合同关注点进行风险控制,把风险控制在无形当中,合同签署生效后,相关跟进的环节是非常重要的。

(3)妥善保管合同。每一个部门都积极参与帮助企业控制风险,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在传递的过程当中,要有相关签收流程,本着谨慎的原则控制风险,否则随意交接了,一旦丢失也没办法去查找,没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建立合同履行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合同的统计监督和入档的管理和建立完善的合同统计制度,监督合同履行,防范出现合同法律纠纷,对各部门的合同履行进行监督跟进,总结合同履行正常率或异常率,建立合同履行的运行机制,

(5)合同履行预警机制。合同履行很重要,要建立合同履行的预警机制,把风险要降低,最好是在诉讼之前把相关的一些争议都解决掉。

(6)档案的管理和分类归档,科学分类完整保管也是非常要,在后续的合同管理当中,也要全员参与,积极跟进,一旦出现问题,及时补救,把一些风险降低在前端,避免出现诉讼和法律责任,帮助企业控制风险。

(7)缴纳合同印花税。签订的合同要在次年年初15日内根据合同价款缴纳不同的印花税。如果合同涉及两种以上的印花税,最好分开签订合同,避免从高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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