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枪仗手考论
2020-02-23张定恒
张定恒
(河北大学 宋史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2)
枪仗手是宋朝神宗年间在南方设立保甲民兵的一个称号,类似于北宋在河北、河东、陕西设立的保毅、义勇、强壮、保捷等地方性质的民兵,也可称为乡兵。按《宋史》记载,宋代军队分为禁军、厢军、乡兵、蕃兵四种,枪仗手属于乡兵中的一类。
目前学术界对宋代枪仗手研究较少,相关论著也仅作提及。华山在《南宋绍定、端平的江、闽、广农民大起义》一文中认为民兵是宋代镇压农民起义的主要力量,江西路枪仗手设置年代为宋神宗熙宁年间,福建路枪杖手经过扩充后成为诸路乡兵中最精锐的一支。①专门研究枪仗手问题方面仍属空白,这也间接说明了当前学者对枪仗手研究的不足。本文试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广泛搜集史料,对宋代“枪仗手”发展壮大、人员构成、职能、参与的事件等方面做一个更为全面的研究,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枪仗手的缘起
按《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载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冬十月诏:“福建转运司本路枪仗手强勇出众为人所推者,给口券差人押赴阙,当等第收录。”[1](P6971)又按《文献通考》卷一五六载:“元丰二年(1074),诏(江西路)虔州枪仗手千五百三十六人。”[2](P4666)从这两段话可以得知枪仗手的设置具体区域在福建路和江西路,设置时间应在宋神宗熙宁后期,与王安石变法中全国实行保甲法时间相同。
在此之前,宋朝有着数量巨大以禁军、厢军为主的正规军,宋太祖开宝时期军队“总三十七万八千,而禁军马步十九万三千”[3](P4576),军队人数并不多。宋太宗时期与北方契丹、西北方西夏作战,同时为加强统治采用“内外制衡”方略,京畿和边境驻守相同数量军队以“其内外轻重均矣”[4](P709),军队数量开始持续增加,宋仁宗军队数量突破百万。宋真宗咸平二年(999),西北边境战事增多,“增兵六十万;(宋仁宗)皇祐之初,兵已一百四十一万”[5](663册P709)。但军队中多有“强悍无赖者,养之以为兵”[6](P180)并大量在灾区招募厢军,因宋朝政府“悯其滨死,又防为盗,遂募伉健者以为厢军”[2](P4666)。所以北宋军队数量虽多,但战斗力低下,军人多“畏死不畏法”[1](P1322),往往作战不足而扰民有余,时人评论军队“可战之士,十无二三”[1](P3548)。宋廷在与契丹、西夏作战时败多胜少,只能以“岁币”“岁赐”方式换取和平。设立枪仗手直接原因是王安石向宋神宗提出“减正兵,以保甲民兵代之”[1](P7324),这样做最直接的目的是“削减国家军费开支,提高北宋军队战斗力水平”[7](P53-55)。
民兵经过教阅后战斗力大有提升,北方“契丹不畏官军而畏土兵”[1](P3007)。宋朝各地驻军多在北方、西北地区,南方地区驻军较少、战斗力弱。在南方还有一个令宋朝政府十分头疼的问题,即茶盐走私问题十分严重。宋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实施茶、盐专卖制度”[8](P100-117),福建、江南西两路南部的乡民为高额利润铤而走险,进行贩卖私盐活动,与宋朝政府争利。走贩私盐之人“往往数十百为群,持甲兵,旗鼓往来虔、汀、漳、潮、循、梅、惠、广八州之地。所至,劫人谷帛,掠人妇女,与巡捕吏斗格,至杀吏卒,则起为盗,依阻险要,捕不能得”[1](P4739)。
宋神宗于熙宁年间下令,南方各地招募当地平民组成民兵保甲,农忙耕作,农闲教阅,作为当地捕盗、维护治安的重要力量。这样既可以节约成本,在不违农时的情况下做到保境安民,也可以有效保障当时“变法”的各项措施在全国各地实施。
二、枪仗手人员构成、编制、使用武器
枪仗手的人员构成,主要为福建、江南西两路普通百姓,由当地土豪负责招募,进行初步训练,后由提点刑狱司负责冬季校阅。据统计,福建路“在熙宁间有枪仗手五千余人”[9](P419),到元丰元年(1078),福建路枪仗手人数“总一万二百人有奇”[3](P4749)。江南西路枪仗手人数为“元丰七(1084)年,兵部言江西枪仗手以八千三十五人为额”[2](P4666)。从总人数来看,福建路和江南西路枪仗手总额已接近两万,兵种以步兵为主。枪仗手擅长在湿热的南方山地野战,尤其是福建路枪仗手更是异常骁勇。枪仗手作为王安石变法成果,在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受到保守派打击,人员规模、编制受到极大破坏,朝廷下诏削减枪仗手,江南西路“减罢七千一百四十二人”[3](P4750)。元祐之后,统治者重新认识到枪仗手的重要性,宋哲宗于元符年间下诏“尝增立人数”[3](P4750),但和原来数额相比“元额犹减其七”[3](P4750)。宋徽宗时期部分恢复王安石变法,加之统治内部矛盾增多,南方各地民变此起彼伏,经兵部请示于宣和三年(1211),朝廷“诏诸路监司帅臣并遵熙宁旧制补足元额”[3](P4750)。在历经曲折后,枪仗手终于重新恢复完整建制,人数重新恢复至近两万人。
枪仗手是按照保甲法要求开始招募的,编制也是按照地方保甲的要求“依保甲法编排”[3](P4749)。其中福建路枪仗手具体规定为“隶提刑司,居相近者五人为小保,保有长;五小保为一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副保正具教阅补盗贼,食直等令”[3](P4749)。其主要职责是按时教阅抓捕盗贼、打击走私,训练时间和方法“以岁之农隙,部使者分阅,依弓手法赏之”[3](P4750)。江南西路的枪仗手编制应与福建路枪仗手编制相同。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下诏,招募江西路“虔州枪仗手千五百三十六人,抚州、建昌军乡丁、官军、枪仗手各千七百十八人为定额”[3](P4750)。枪仗手在后来的作战中因战绩卓著,逐步在福建、江南西两路推广开来。
关于枪仗手使用的武器,据元丰二年(1079)朝廷立法规定,枪仗手“听自置兵械,寄于官,遇捕盗乃给。数,外置者,从私有法”[3](P4749),表明兵器使用受到严格控制,遇捕盗时才允许发放使用。枪仗手兵器具体包括“枪、刀、牌、笠六物”[1](P7572),枪仗手之勇者“善用枪、牌,利于步阔”[10](449册P409)。由此可知枪仗手所使用的兵器应该是主要以枪、刀、牌、笠为主的步兵近战武器。武器虽然是自备,但使用受到极大限制,非作战需要携带武器会受到处罚,也间接说明宋朝在利用枪仗手维护地方治安同时也提防枪仗手作乱。我们从史料所列的这些简单兵器规定可以看出,枪仗手主要承担抓捕盗贼、打击走私、平定民变等维护社会治安的任务。从兵器方面可以看出,国家希望依靠地方保甲民兵来安定一方,而从不断扩充人数,加强教阅。从后来发展结果来看,枪仗手的设立实现了统治者的初衷。
三、枪仗手的活动范围和主要参与重大历史事件
(一)活动范围
王增瑜先生在《宋朝军制初探(增订本)》提到:“除了宋神宗时所设遍及各地的保甲外,其他乡兵都是地区性的。”[11](P91)依据王曾瑜先生的观点,宋神宗熙宁年间设立的枪仗手属于地区性的,到后来才逐渐扩大活动范围。据统计,枪仗手虽然为福建路、江南西路结社保甲民兵,但他们在神宗建立时起活动范围即不仅限于福建、江西路。起初北宋与交趾边防由北方二十指挥驻守,但北人南戍常受不了当地湿热的气候,多有因气候生病致死者,影响军队战斗力,且北兵南下驻防花费巨大。治平三年(1066),三司使蔡襄在《论兵九事疏》中言:
自京西、江南东西、广南东西、两浙、福建路等驻泊禁军皆是北人,南方风土异宜,水行不知舟楫之利,山行不堪阻厄之险,一往三年,死亡殆半。[12](P2892)
宋神宗元丰年间,时任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刘彝本出身福建,科举后曾在两浙路任职,深晓东南地区枪仗手之勇,于是上奏朝廷“罢正兵,而用枪仗手分戍”[2](P9097),宋神宗于熙宁十(1077)年八月批准了刘彝的请求,命东南地区枪仗手南下接替北方禁军驻守交趾边境。宋钦宗靖康元年(1126)末,枪仗手北上勤王被截留在两浙路平定倪从庆叛乱,宋高宗建炎初年帮助两浙路剿灭杭州叛军,又接着北上屯驻江宁府(今南京)以防备金人南侵。从上文内容可知,枪仗手活动范围由福建、江西两路逐渐扩展到广西、两浙等路。
(二)枪仗手主要参与的重大历史事件
1.平定廖恩盐贩叛乱。
廖恩本是福建南剑州大族,因福建路内陆地区“汀州、邵武军官卖盐价苦高”[3](P4461),而同属一路沿海“漳、泉、福州、兴化军鬻盐价贱”[3](P4461),所以当地很多人打起贩卖私盐的主意,廖恩即以贩卖私盐发家。当地百姓贩卖私盐与朝廷争利,也导致了福建路当地大小叛乱多发。宋神宗熙宁年间走私贩盐愈加严重,御史中丞邓润甫评价福建民变问题:“闽越山林险阻,连亘数千里,无赖奸民比他路为多,大抵盗贩盐耳。”[3](P4461)廖恩先在平定当地吴笋叛乱时“与族人承禹等同力讨除”[1](P6931),出力巨大,但福建路官员却“奏功不实,以至恩赏不均”[1](P6931)。商人出身的廖恩在自身利益受损情况下对朝廷怀恨在心,于宋神宗熙宁十年(1077)三月发动叛乱“啸聚徒众,敢行剽劫屠官兵”[1](P6931)。据沈括《梦溪笔谈》记载:“福建剧贼廖恩,聚徒千余人,剽略市邑,杀害将吏,江、浙为之搔然。”[13](P264)
在宋代,东南地区在是北方物重要的资供应基地,当时“京师漕粟,多出东南,而江浙居其太半”[12](P3319)。廖恩叛乱后多次击败官军,引起江、浙震动,直接影响北宋中央物资供应。“廖恩累败官军,徒党以炽,若不及时措置,深虑愈致交结,协附人众,以至养成巨患,为朝廷重忧。”[1](P6935)宋神宗面对这种情况也开始担心,于是朝廷出兵平叛。平叛形势如宋神宗所料,枪仗手与廖恩作战虽有小胜但未伤其根本,“闻廖恩近虽为枪仗手吴合九等杀败,所获不多。今贼势全未衰减,日有乡村无赖入贼中,转更昌炽。”[1](P6917)廖恩叛乱持续百日不能平定,朝廷下令加强对枪仗手的校阅训练,由福建路转运使蹇周辅统一调令,同时下诏“如能捉杀到廖恩,授内殿崇班,赐钱一千贯”[1](P6933)。枪仗手为福建本地人,善于在南方丛林山地作战,随着校阅加强战斗力,其实力也迅速提升。在战斗力加强的枪仗手持续打击下,廖恩于熙宁十年(1077)年八月率其众逃奔信州,途中向朝廷请降,宋神宗下诏:“委(彭)孙招降,部押赴阙。”[1](P6935)震动东南的廖恩之乱平定。
这是熙宁年间设置后枪仗手的成名之战,直接让统治者认识到南方乡兵的实力,为后来宋廷调枪仗手南下戍边、北上勤王埋下了伏笔。
2.平定倪从庆叛乱。
北宋靖康年间,金兵南侵,开封第二次被围后,宋钦宗屡次下诏要求各地出兵勤王。东南地区派出了战斗力强劲的枪仗手北上勤王。但枪仗手在北上途中因遇杭州地区叛乱,被当地守臣截留平叛。
靖康元年(1126)十二月十五日,浙西路严州(今浙西地区)遂安县凤林乡民倪从庆、师巫、徐周等人以勤王为名聚众发动叛乱。杀死县尉,包围知县,并入侵淳安县。据作战中抓到的叛匪讲:“倪从庆有贼徒一千五百余人,在元结集处广洲源荡内扎大寨三处,小寨一十处。倪从庆戴黄凉伞,称呼‘赵候王’。”[14](474册P384)与此同时,倪从庆遣部下“徐二十三等五人,往严、衢、婺、越州探事”[14](474册P384)。浙西路安抚使叶梦得本应迅速派出军队平定叛乱,但此时的浙西路却因为之前多次抽调军队北上勤王,本路已无平叛之兵,“本路官兵屡经起,发过勤王,目今存在不多,皆是拣退不堪出战之人,各自守御尚是不足,无可那移”[14](474册P384)。新招募的士兵因缺乏训练,与叛军作战时“官军退却,因致溃散,杀死二百余人,部辖官吏九人未见下落”[14](474册P384)。叛军结寨山林之中,道路狭窄,官军人多却无法通行。两浙路地区是宋朝物资供应大后方,“两浙一路,东南根本租赋转输朝廷素所倚重”[14](474册P384),一旦“复如方腊之时,则不惟本路生灵再遭屠陷,实恐声遥远近,震动人心,重贻朝廷之忧”[14](474册P385)。恰在此时福建路北上勤王的邵武军枪仗手途经浙西,浙西路安抚使叶梦得见此,便私自下令截留北上勤王的枪仗手平叛,“今见邵武军枪仗手八百二十五人经由到,若非逐急权暂截留。”[14](474册P384)
虽然截留一部分枪仗手,但官军人数远少于叛军。且叛军居于山林之中,对其进行包围歼灭,官军实难做到。为达到兵力优势,叶梦得再次截留路过杭州的枪仗手,“见泉、建州枪仗手共九百二十四人,见经由到杭州,不得已再行商榷,暂截留前去并力讨荡”[14](474册P385)。两次截留的枪仗手加上在当地招募的弓手、保甲等人形成绝对优势。对倪从庆等叛军作战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枪仗手,因为叛军居“山洞峻险,出入上下皆须攀缘跳跃,若非福建路人轻勇矫捷,出于素习”[14](474册P385),而招募的当地人初至军营,不习战阵“多不可用”[14](474册P385)。
枪仗手到达后“前来救护,人情赖以弹压,豁免变乱”[14](474册P394)。叶梦得派江佃“统领邵武军枪仗手,在淳安县界港口正是出入之路分布营寨,教习民兵独当一面”[14](474册P394)。又派部将林师说“统领泉、建州枪仗手据苦纲溪,正当贼巢穴之冲”[14](474册P394),将倪从庆等人出入山洞的路口堵住,使其不敢侵犯州县界。接下来交战中,“贼首领元有七人,今已杀死四人,止存三人。倪从庆仍尝左肋中刀三处”[14](474册P386)。枪仗手持续在阴雨天中向倪从庆发动进攻,叛军四面被围逐渐陷于绝望之中。在军事打击和政治招降下,“贼首倪从庆并从党。甲头姜光祖等五十二人并已出洞”[14](474册P393),倪从庆之乱终于平定。枪仗手在此役中作为主力贡献巨大,展现了其在山地作战中的优势。
在平定倪从庆叛乱期间,金人攻破开封,掳徽钦二帝北上。枪仗手继续勤王已失去时机,被李纲等人安排屯驻江宁府(今南京),防备金人南下。
3.平定杭州陈通之乱。
靖康末年,大批溃散官军南下,给各地治安造成严重威胁。建炎初年,浙西路杭州府爆发以陈通为首的当地守军和南下溃兵勾结的叛乱。此次叛乱导致守臣被抓、大量官员被杀,规模较之前两次更大。枪仗手再次奉命平叛,历经数月平定陈通叛乱。
早在靖康元年(1126),“江淮之间,溃散叛卒作过,所在啸聚,侵犯州县”[14](474册P385)。建炎二年(1128)八月一日,当时“杭州兵才三百,其将得童贯残兵于之俱,军校陈通等见杭州富实东南,因谋为变。会军士以衣粮不足有怨言”[15](P68)。溃逃叛军与当地守军双方一拍即合,当晚发动叛乱,“军士百余人纵火,杀士曹参军及副将等人”[16](P224)。第二天一早,叛军“执守臣、龙图阁直学士叶梦得”[16](P224),身为两浙西路转运使杭州知州的叶梦得也被叛军抓住。陈通因曾经在禁军中受到不公待遇,对待朝廷官员手段非常凶残,“杀转运判官吴昉以下官吏十二人”[16](P224)。据《容斋随笔》记载:“杭卒陈通为逆,每获一命官,亦即枭首。”[17](P280)
浙西路发生叛乱,浙东路人心惶惶。浙东安抚使翟汝文“闻变,将七千人屯西兴,且奏请浙西兵受其节制”[16](P224)。在北上杭州途中,翟汝文派人向江南经制司请派枪仗手为援。陈通在杭州“尽刺城中强壮为军,有众数万”[18](490册P961)。以防备官军,勾结台州、越州等地的“魔贼”同时起事[19](486册P274)。正当陈通乱军势大时,江南经制司遣鲍贻逊带领枪仗手两千五百人赶到,驻扎在崇德县(今杭州境内),以震慑陈通。宋朝一直都有招降叛军的传统,以官爵、赏赐换和平,这次也不例外。朝廷派浙西路提点刑狱官周格和高士瞳进杭州城招降,叛军趁此发动攻击,周格被杀,高士瞳被枪仗手救下。
此后,官军和叛军呈对峙状,陈通派七百人出南门,为枪仗手击败。后来陈通希望再次以诈降骗官军,朝廷派秀州知州赵叔近进城招降。此次招降,枪仗手停驻秀州(今嘉兴)监视叛军,以防再出现反复。“贼闻枪仗手屯秀州界,其兵精,遂听命”[16](P226),轰动一时的陈通叛乱最终和平解决。建炎二年(1128)十二月八日,宋高宗派大将王渊入杭州城,杀陈通等一百八十名匪首。此役后,枪仗手受封赏后返回江宁府(今南京)屯驻。
在杭州平定、未诛陈通时,朝廷对枪仗手进行过一次讨论。朝廷首先给予枪仗手非常高的评价:“杭寇猖獗今已数月,翟汝文之师既无功于前,高士瞳之兵又溃散于后,唯贻逊之师屹然不动。盖杭卒颇有窥浙西之兵,所以未敢大肆者,以枪仗手为之捍蔽也。”[16](P274)朝廷同时也对枪仗手产生了担忧,希望调枪仗手北上。但陈通虽降杭州并未安定,一旦枪仗手北上“今乃遣之江宁,万一怏怏不满,复有反侧,是又生一寇也”[16](P274)。可见朝廷已经认识到枪仗手的强悍战斗力,江南制置司“欲拘收贻逊所部枪仗手”[20](1127册P256)。御史中丞许景衡担心陈通“遂跳梁难制”[20](1127册P256),希望“速降旨令鲍贻逊之兵且在城外扎寨,听候指挥。”[20](1127册P256)由此可见朝廷已经开始忌惮枪仗手,只是因为担心陈通才仍令枪仗手屯驻浙西。
四、枪仗手最后的辉煌与罢黜及宋人对枪仗手的评价
枪仗手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四处征战。一部分留在江宁府(今南京)屯驻防备金人南下过江;一部分在东南地区四处平定各种叛乱。此时的枪仗手战斗力、活动范围、人员编制都达到了顶峰。枪杖手成为南宋初年安定东南地区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随着枪仗手越来越骁勇善战,也越来越招致统治者的忌惮。
随着时间的发展,宋金双方大规模战争逐渐减少。大量北方人口南下进入东南地区,原有的乡兵保甲制度已经不能有效解决地方治安。南方接连爆发的民变规模也越来越大,其中夹杂大量南下的散兵、流窜者,战斗力不容小觑,动辄数万人的规模,已非保甲性质的枪仗手所能平定。如岳飞平定杨幺、马进时,仅被岳家军抓住、打死就达数万人,用枪、牌为武器的枪仗手面对如此强大的对手在作战中实在难以取胜。
与此同时,南方经济也在迅速发展。杭州、泉州、福州等城市因为大量人口迁入和得天独厚的航运条件在南宋迅速发展起来,东南地区需要朝廷统一进行管理。经历过苗刘兵变的宋高宗深知集权的重要性,把地方军权收归中央是加强中央集权的必然选择。宋高宗以“建、剑人强悍不可团结”[14](474册P483)为由,在“绍兴五年(1135)四月戊午诏福建、广东帅臣措置团结濒海居民为社”[14](474册P483),一切准备就绪后,“六月乙巳罢福建路诸州系籍枪仗手”[21](P4600)。宋高宗改民兵保甲统一为忠义巡社,枪仗手自此退出历史舞台。
枪仗手在平定廖恩叛乱时遇人“冒为枪仗手之人,乘贼势惊扰村落患甚于恩”[3](P4749),面对这种情况,宋廷下诏“犯者刺配”[3](P4749),同时“额定枪仗手人数,以岁阅集,依法保甲”[3](P4749)。即便如此,枪仗手在发展初期战斗力一直受到保守派的质疑,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七月御史上官均上奏论枪仗手,认为枪仗手“皆乡闾间无赖之民,素无约束,所至村落,往往恃众攘夺、强买,未经斗敌,已有骚扰之病”[1](P9315)。上官均曾在福建路邵武军光泽县做官,当地召集的枪仗手“比至阅视,其老弱不娴武技者十之七八”[1](P9315)。甚至往往出现冒名代赏,无法达到朝廷设立的效果,只能“费财妨业”[1](P9315)。因此上官均建议“不若罢集,俾闾井之民安居乐业公私两便”[1](P9315),如果朝廷“未欲悉行罢去,亦乞下本路,令逐县重行考复,不必充满旧数,庶几得实,免致虚有劳费”[1](P9315)。上官均的提议得到当权者的大力支持,于是朝廷下令削减枪仗手。
随着枪仗手发展的日趋成熟,其战斗力也受到了朝廷的肯定。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方腊起于东南,朝廷派枢密使童贯率官军与方腊在东南地区展开拉锯战,当地人民饱受兵燹之苦。鉴于朝廷派遣大量北方军队围剿“至于巢穴,冒险阻,与贼争利于崎岖山谷、深林丛簿之间,则恐非西北之兵所便也”[22](P1031),时任宣教郎的李纲认为朝廷应当“起福建路兵,及广行招募福建路枪仗手,自衢入睦,自信入歙,以攻贼于巢穴”,因为在李纲看来,“闽人矫捷劲健,耐辛苦,而习步战,履峻险如坦途,而尚气好斗。以诛赏激之,用其长,必得其力也。愚窃料之,异日破贼于巢穴者,必此曹也。”[22](P1032)枪仗手的好评到靖康年间达到顶峰“天下步兵之精无如福建路枪仗手,出入轻捷,驭得其术一可当百”[3](P4749)。枪仗手从熙宁年间到靖康年间,完成了从被人质疑到成为天下步兵第一的转变。
南宋初年,陈公辅上宋高宗《言兵政三说》言“东南兵虽弱不可用”[10](P409),但枪仗手却非常强悍,枪仗手“善用枪、牌,利于步阔”[10](P409)。陈公辅希望朝廷“令东南诸州起发,见在枪仗手等拣选,以来防秋”[10](P409),这样“逐州一面招募,犹胜于招叛也”[10](P409)。在陈公辅看来,枪仗手已经具备了防备金人实力,且将枪仗手视为东南诸军中最强的军队。
结语
自宋神宗熙宁年间设置,到宋高宗绍兴五年(1235)罢黜,枪仗手历经五十余年,纵横东南地区,成为南宋最精锐的步兵。总的来看,宋代枪仗手的设置不仅做到了保一方平安,在这段时间还曾代替禁军和厢军镇守西南边境,北上平定两浙叛乱、屯驻江宁以防金人,为南宋政府维护东南地区稳定做出巨大贡献,其作用不亚于任何一支驻泊南方的禁军。
王应麟关于宋代乡兵“元祐以后,民兵亦衰”的观点[23](P10-17)只适用于北宋北方地区。南方的枪仗手虽然曾在元祐初期也被大为削减,但宣和年间又为补齐,至建炎、绍兴初年枪仗手在平定东南各地叛乱中战绩卓著,枪仗手的发展达到顶峰。倘若两宋之际无枪仗手,福建、江南东、两浙等路的叛乱危害规模更大,时间更长,可能直接影响南宋在南方的定都问题。另外,枪仗手在完成历史使命后又和平接受罢黜令,回乡安分务农,史料中没有关于枪仗手遭罢黜后有变乱举动的记录,这也体现了当初王安石组建全国地方民兵保甲的正确性。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枪仗手可以代表宋代南方地方保甲民兵中的最高水平。
注释:
①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和《宋史·地理志》,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全国设江南路;宋真宗天禧四年(1018)分江南路为江南东、西两路;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复合江南东、西为江南路,绍兴初又分为江南东、西两路。下文中出现的江南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名称以宋朝设置时间区域变化而变化。
②1.华山《南宋绍定、端平的江、闽、广大农民起义》(载《文史哲》1956年03期)虽然对江西路、福建路枪杖手做了初步研究,但明显不足,只是对南宋后期的农民起义做的前提说明.2.王晓龙、吕文静《论宋代提点刑狱司的治安及军事职能》(载《宋史研究论丛》2007年版,总第8辑),提出枪仗手武艺由提点刑狱官负责校阅,保证了宋代乡兵的战斗力。3.黄宽重《唐宋基层武力与基层社会的转变——以弓手为中心的观察》(载《历史研究》2004年版,第1期)系统论述唐宋时期从弓手变化角度,进而探讨了唐宋时期的地方基层关系变化。4.程民生《略伦宋代西北乡兵》(载《晋阳学刊》1993年,第6期),较为综合的对北宋时期西北、北方边疆的乡兵招募、校阅、薪俸等问题进行了初步探究。廖靖宇《西南乡兵宋代成因及作用》,(《铜陵师范学院学报》2018年,第12期),对西南地区的乡兵人数、活动范围、存在时间做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