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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的差序格局与群际偏见

2020-02-22首都师范大学北京100089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差序个体群体

文/(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89)

内容提要:基于血缘、地缘形成的差序格局对疫情中的群体划分和群际偏见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疫情中出现的内群体偏爱、外群体排斥与群际界限的模糊性体现着传统社会中人际关系网络的亲疏差序。疫情中的群际偏见也与人类行为免疫机制的自我保护、媒体舆论的标签式传播以及群体心理的非理性特征有着密切关系。消解群际偏见需要加强相关的法律规制,在积极引领舆论导向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并拓宽个体的身份认知,形成更具包容性的群体身份认同。

“差序格局”是费孝通在剖析中国社会结构时提出的理论模型,旨在描述乡土社会中亲疏远近的人际网络。不同于西方社会中以个人为本位构建的条理清晰、界限分明的团体格局,传统中国社会由于其乡土性和封闭性,形成了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主轴的差序格局。如同将石块丢入水面而泛起的一圈圈的波纹,这种以“己”为中心形成的社会关系 “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1]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中国社会关系网络在利益、理性元素等驱动下呈现出多元化格局,但这种由私人关系远近决定群体范围的文化惯性依然内隐性地影响着中国人的社交态度和行为偏差,使人们形成了不同程度的群体认同和群际偏见,即一个群体对另一个群体贬损或抬高的社会知觉偏见[2]。此次疫情期间,社会舆论中出现的“武汉人”与“非武汉人”、“湖北人”与“非湖北人”、“本地人”与“外来人员”等群体的划分呈现出一定的差序格局特征。只有正确看待疫情中的差序偏见,分析其发生机制,进行有效的社会心理调控,才能形成全社会凝心聚力抗击疫情的共识和协调联动的战略部署。

一、传统差序格局对疫情中群际认知的影响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人类社会中每个个体都不可能脱离他人孤立地存在,这种群体属性在传统的中国熟人社会表现为圈层化的人际差别顺序。由近到远的亲疏关系也是差序格局中内外群体划分的主要依据,由此产生的群际认知在疫情中带来了相应的群体偏爱与排斥效应。

(一)差序格局与内群体偏爱

“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4]以血缘和地缘关系为纽带联结成的宗族共同体是构成传统中国社会的基础,也影响着差序格局中内外圈层的划分。在以“己”为中心构建的差序格局中,与个体有紧密联系的“自己人”属于群际认知中的内群体,中心地位以外的圈层则属于外群体,这种由内而外的网络分布也呈现出情感认同由强到弱的递减。社会心理学认为,在社会认同过程中,个体需要通过自己和他人的相似或差异程度来将自己归入某一群体。在这一过程中内群体的相似性和外群体的差异性会被放大,从而实现对本群体的认同[5]。一旦个体认同自己属于某一个群体,就会对内群体的成员产生更积极的评价,对他们的行为做更正面的归因[6]。疫情防控中各地区采取区域归属性防范措施,加固了每个人身上的地方属性标签,各地民众纷纷为本地的疫情防控和援鄂举措点赞,由此催生的群体归属感和认同感迅速升温。这种对内群体的评价在一定意义上也相当于对自我的评价,因此人们通常倾向于通过提高所属群体的地位来实现自我提升[7]。

在由无数私人关系联结成的差序格局中,人们一般对内群体的成员抱有自然而然的亲近和信任,人情味更多地体现在熟人之间。疫情初期很多在湖北工作和生活的外地人想方设法要“逃”回家乡,除了躲避疫情外,也是因为在突如其来的恐慌下,人们本能地认同和信赖家族、熟人这些位于差序格局内圈层的群体,以此获得归属、身份接纳和社会支持。在各地基层的疫情防控中,测温等检查只针对外来人员,对本社区熟人往往直接放行的现象屡见不鲜。情感和资源配置的“亲疏有序”“内外有别”也为各种地方保护主义提供了潜在的基础和民意支持。内群体成员通常倾向于以牺牲外群体利益为代价,来保证本群体的特点和优势地位。这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全国抗疫同心协力的整体格局。另一方面,疫情带来的恐慌、焦虑、习得性无助等心理也会增强个体对内群体的依赖和信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疫情严重性的信息越多,人们越会遵守内群体规范,并倾向与外群体成员划清界限来获得保护。心理基调的同步在增强群体内认同感和凝聚力的同时,也会加重对外群体的防御心理,对某些特定的外群体成员产生消极、负面的认知。

(二)差序格局与外群体排斥

在传统乡土社会,小农经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世代相袭,人们受到地域限制,各自保持着独立的社会圈子。正如马克思所说,“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相互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8]社会空间的封闭性和不流动性,使得个体无论是在经济生活还是精神方面都更熟悉和依赖人际网络的内圈层成员,对外群体形成了带有排斥性质的态度和行为。虽然对所属内群体的依附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外群体的敌视,但当个体意识到群体间的差异后,哪怕群际之间并没有出现真正的冲突,也会使人们对外群体产生一定的偏见[9],这也会形成对某一群体成员的直接或间接地带有某种消极或排斥的态度、情感和行为。疫情期间一些地方的 “硬核”封锁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助于缓解当地的抗疫防控压力,但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式的处理方式也会加重社会群体之间的误解和偏见,放大内、外群体间的对立关系,助长本地区的排外情绪。疫情中这种对外群体的排斥尤其体现为对“湖北人”和“武汉人”等群体的抵触。很多地方限制湖北人进入公共场所,通知从未离开本居住地的武汉籍居民进行隔离,武汉返乡人员也因信息被泄露受到骚扰、警告和过度防范;复工逐渐开展后,个别地方和用人单位明里暗里限制湖北员工返岗,甚至直接解雇患新冠肺炎后病愈的员工。由于社会结构和人际网络的差序性特点,疫情初期即使在湖北省内也出现了“武汉人”“汉口区”等群体性划分,这也说明在群际偏见的作用下,对外群体的成员进行归类时,通常不是将这个人视为特殊的个体,而是通过刻板的群体原型来看待他们,将其进行去个性化[10]。这些由于刻板印象对差序格局中外群体成员进行“贴标签”的偏见和歧视,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生活困扰和心理伤害,严重时甚至可能导致群际对抗和冲突。而随着疫情的全球升级,境外输入病例的增多,也给外籍人员和留学生群体带来一定程度的污名化。差序格局中的共情往往只发生在群体内部,并由亲疏关系的扩散决定其强弱程度。此次疫情使人们对国家和民族产生强烈认同感、自豪感的同时,很多民众对国外疫情态势出现幸灾乐祸的嘲讽态度,这种局限于自身群体认同,盲目排斥其它群体和文化,忽视群际联系的心态必然也不利于国际疫情的联防联控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三)群体界限的模糊性

传统的差序格局是以“己”为中心形成的一层层私人联系的网络,但这种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群体间扩散的波纹差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正是这种差序化的推进模式“把群己的界线弄成了相对性,也可以说是模糊两可了”。[11]公域和私域的模糊性使疫情中很多小群体在保证内群体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同时,无视群体外成员的合法权益,因为“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12]以“己”为中心的价值取向使内外群体的界限在特定情况下不再是壁垒分明的。在差序网络中,“界线从来就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13]“自己人”的群体 “可以包罗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亲热的人物。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14]这种有着很大情境性和伸缩性的社会网络,使得差序格局中的人己界限和群际界限都变得相当模糊。通过各种情境下人际关系的交往延伸,“自己人”和“外人”往往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15]基层工作中,即便是在一些“以邻为壑”采取严密抗疫封锁措施的地区,有外来人员路过或到访时,如果有本社区熟人前来“打招呼”,便很容易被顺利放行,“不想拦、不愿拦、不敢拦”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正是因为在差序格局内,一个试图进入某一群体的陌生人,会因不熟识而被排斥,如果有其他内群体成员确认他处于以“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后,便又能被迅速接受。这种人际关系的延伸,如同石块投入水面泛起的涟漪,在特定情境的影响下,彼此间的界限会被迅速模糊、抹平。而对待内外群体成员的态度也往往“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16]规则实行的双重标准在差序社会中并不会被认为矛盾,“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17]疫情防控中各地出现的“人情大于疫情”的法治让位现象也再一次提醒我们认识到差序性的社会运行方式对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挑战。

二、疫情中生成群际偏见的其他因素

差序格局的传统社会文化对人们的群际认知有着重要影响,此外,疫情中群际偏见的形成也和人类心理进化机制、大众传媒的宣传报道以及群体心理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行为免疫系统的自我保护

钱钟书将偏见描述为“思想的放假”,“它是没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18]偏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难以避免的心理倾向,由疫情引发的排外偏见实际上也是人类在漫长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有利于提升个体生存概率的心理机制。除了对抗病毒感染的生理免疫系统外,人体还有一套主管认知、情感和行为的特殊免疫系统。这一行为免疫系统的核心机制是厌恶心理,个体面对可能的感染源时会被自动激发恐惧、反感等厌恶情绪和回避行为,这能有效降低个体被疾病传染的风险。[19]疫情中出现的群际偏见也是行为免疫系统信任生活在同一环境中的群体成员,排斥生活在陌生环境,极有可能携带新型病原体的外群体成员的条件反应。同时,偏见作为一种情感态度,和个体的负性情绪有着直接关联。突发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会使人们产生恐惧、无助、焦虑、愤怒等负性情绪体验,心理上的受威胁感会影响到人们的群际认知。当群体成员意识到另一个群体对自身所在群体造成威胁,那么无论这种威胁是现实存在的还是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主观认知,都可能会带来“心理过敏”,激发本群体成员对外群体的反感和偏见。[20]17世纪西欧“黑死病”暴发后,瘟疫更容易在穷人居住区传播,加之穷人卫生习惯差、居无定所、文化素质不高,很多人开始将穷人与病毒直接联系起来,将瘟疫暴发归咎于穷人道德堕落触怒上帝所致。许多地区将打击排斥乞丐、流浪汉、妓女等群体作为主要的防疫措施,威尼斯议会便曾下令清除占城内人口数量四分之一的乞丐来防止疫情扩散。[21]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初期,武汉和武汉人也曾被视为病毒的源头而备受责难。辨识一个共同敌人,使其遭受不公正的对待,这既是内群体成员的一种非理性的自我防护机制,也满足了人们宣泄被疫情放大的负性情绪、重塑内群体优越感、获得价值感和安全感的心理需求。

此外,也有学者认为意识形态、道德、价值观念等差异也会给不同群体带来文化威胁感,当个体感知到有着不同道德标准、社会规范的外群体成员会对自己认同的本群体文化价值观带来冲击时,就会对外来群体产生消极的态度和行为。[22]疫情中出现的一些针对国外抗疫态势的刻板印象和嘲讽态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文化威胁对群际偏见的影响。

(二)媒体舆论的标签式传播

标签化作为一种简单化的认知分类方式,会使人们“将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个人物自发地归为一类事件或一类人物”。[23]媒体宣传中的标签化会将热点事件、人物以一种固定化的标签模式进行传播,这种传播方式既受大众认知习惯的影响,也会加深受众对某些事件或群体的刻板印象。疫情中媒体新闻报道往往会采用“武汉疫情”等强概括性的关键词,这类报道框架会在潜移默化中加深大众对武汉和武汉人的刻板印象认知。社会认知研究表明,人们在面对复杂的、不确定的信息时,总是愿意走捷径,采取最省时省力的方式对信息进行加工,作为“懒惰的接受者”和“认知吝啬者”,大众通常只会感知那些最明显的、最易形成判断的信息。这种偏好简单、快捷的推理模式和认知策略使人们倾向于利用先前经验来解释当前现象,将个体或单个事件进行类化。[24]对问题的认知越简单,就越容易使人形成极端的判断。对简单认知策略的迎合使标签式舆论更易于被传播和接受,但这种传播方式也会模糊群体中的个体差异,影响人们对客观事实的理性认知。“武汉人”“湖北人”“去过疫区的人”这些群体与是否感染和传播病毒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疫情的恐慌氛围下,个体的简单认知模式与标签式舆论传播的双重作用会不断加深人们的抵触心理和群际偏见。同时,媒体选择题材的价值标准、对类型化题材的倾向,都会影响标签式舆论的传播。一些媒体为了吸引受众关注,频繁制造和使用“武汉疫情”“国外疫情”等标签,或是选择性报道个别具有社会情绪煽动性的事件,加重了公众的负性情绪和对部分群体的负面印象。

(三)群体心理的非理性表现

集体主义无疑使我们凝聚起了众志成城、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激发了无数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和行为。但社会分类的过程也会导致个体在群体中被去个性化。群体心理学家勒庞认为,简单而极端的群体感情会淹没个体的理性,为了获得群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个体会放弃独立的思考,完全遵循群体价值判断。个体一旦进入群体,便会失去独立个性,表现出情绪的极端化、低智商化和偏执、专横、排斥异议等特点。[25]复杂的客观事实只有经过简化和极端化后才能以直观的方式进入群体意识中,群体成员也只会笼统地看待事物,夸大和简单化自己的直观体验。此次疫情中,网民一旦看到某地采取了某种防疫措施,就马上会指责其他地方“连作业都不会抄”,忽视了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和差异性。同时,社会心理学认为聚集在一起的人容易形成一种具有相同情感态度和认知行为的倾向,这种倾向是与人在个别独处时的心理状态完全不同的。[26]处于群体内部的人往往更容易接受暗示,出现模仿、从众等行为。社交网络中大量传播的各种排斥、举报“武汉人”“湖北人”,“妖魔化”国外抗疫举措的信息营造出了更利于群际偏见产生的社会心理氛围。对选择性信息的接触和交流,会使个体在群体规范影响下调整自身的认知、判断和行为,提高了人们产生从众性、模仿性偏见的概率。“群体并不进行推理。它对观念是全盘接受,或是完全拒绝;对它产生影响的暗示,会彻底征服它的理解力,并且使它倾向于立刻变成行动”。[27]这种通过群体暗示获得的信息通常极具感染性,加之被群体放大的狭隘、偏执的认知态度,自恃甚众的群体成员往往会出现对其他群体的激进抵触和偏见行为。

三、消解疫情中群际偏见的应对措施

突如其来的疫情激发了社会上下同舟共济、精诚团结的凝聚力,但一些普遍存在的偏见与歧视同样不容忽视。群际偏见的泛滥,会给群体成员带来不同程度的心理伤害,削弱社会抗疫共识,甚至形成社会隔离机制,引发群际矛盾和冲突。有效消解疫情中出现的群际偏见,需要从国家、社会、个体各层面进行全面调整。

(一)推进相关法治建设

奥尔波特认为,法律对减少偏见现象的作用只体现为间接影响,因为法律不可能完全改变个体思想或是强制灌输包容,它所能做到的只是控制偏见和歧视言行的公开表达。但他也承认法律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化主体会对个体的认知行为产生深远影响,当现实社会充斥着各种偏见的言行表现时,大多数人并不会主动改变自己的观念态度,但是一旦现实情况在法律的规制下发生了变化,大众也会受这一既成事实的影响,接受新规范的再教育。[28]心理学研究证实,外显行为最终也会对个体内在的感受和思维认知产生作用。法律也因此成为减少社会上群际偏见的有效方法。

此次疫情中,国务院印发意见要求各地就业复工“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疫情导致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9]体现了运用规则力量解决疫情中各种复杂问题的基本原则。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也规定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疑似感染者、病原携带者和来自疫区的务工人员,但没有明确违反这些义务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此,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着眼于疫情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法治实践的现实需要,形成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和约束力的法律体系。将过激的歧视性言行和使用造谣、侮辱等手段破坏群际关系的失范行为纳入法律禁止的范畴。在解释好、执行好现行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更具体化的规章制度,在有效依法防控的同时,充分保障不同群体成员的个人尊严和自由。对违法收集、使用、泄露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者、接触者等个人信息的行为也要及时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公法的震慑作用。并切实保障权益受损的个人依法追究侵权者民事责任,获得民事救济的权利。此外,也应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培养各群体成员的法治素养和自律意识,提升弱势群体的维权意识。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各环节入手,既要保障特定群体在法律上的形式正义,又要实现其不受歧视和不平等对待的实质正义。

面对差序格局影响下由亲疏远近关系决定的群际认知,更需要法律这一可以适用于一切人的规则来加强道德和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平衡。“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30]差序格局中不同的情感归属使从内群体到外群体的治理方式逐渐由以道德为主的非正式规则转变为以法律为主的正式规则,出现了治理逻辑的因人而异。要规范这种以“己”为中心形成的群际网络关系,必须要弥补法治思维的缺位。当然法治模式的改革也需要正确把握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现实社会,通过各种文化的平等沟通交流来促进法治建设和社会文化的相互适应。充分认识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触的多种文化,确立自己在多元文化世界中的位置,经过自主改造和适应,与其他文化一起,取长补短,建立一个受共同认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与各种文化能和平共处,各抒所长,联手发展的共处守则。[31]这也是消除跨区域、跨文化群际隔阂,增加群际信任的基本条件。

(二)引领舆论导向和加强心理疏导

先入为主的偏见往往是在掌握较少信息的基础上做出的类化推理。要消解公众对特定群体的负面刻板印象,首先要畅通信息传播的渠道,完善合理、有效、透明的信息公开机制,实事求是地报道真实疫情事件,避免因数据瞒报、漏报引发网络舆情的二次发酵,并对传播的不实信息进行及时辟谣。媒体也应改变标签式的舆论传播,合理选择疫情相关议题和报道方式,坚持公正、客观的传播原则,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事件原貌。避免使用暗示性、煽动性的对立语言,或将传播内容单一化和标签化,从而放大受众的刻板印象和群际偏见。掌握话语权的媒体应该避免一味利用热点标签来吸引流量,而是积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开展理性对话,引导受众用包容、理解、尊重、互助的态度去认知和处理疫情中的群际关系。

疫情中媒体也更应发挥好宣传教育和舆情监测的功能,及时传达和正确解读政府政策,以正面的舆论信息干预群体意识的生成。通过对被歧视、权益受损群体合法维权的案例等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对社会舆论和受众情绪要做正向的引导,畅通公众发表、交流意见的渠道以缓解群体性焦虑和恐慌,但也要防止有失公允的非理性舆论单方面占据优势。媒体也可以对不同群体多做一些更具人文关怀取向的微观个案报道,使公众了解其在疫情中的生活状况和所思所想,以此引导受众对外群体成员进行正面的想象接触,有助于对外群体产生积极的投射效应,纠正认知偏差,减少刻板印象和群际威胁感。

面对重大疫情,个体会产生各种负面情绪体验,这也是滋生偏见与冲突的温床。疫情中的心理疏导应该全面并举,构建完善的群际心理监测体系和群体心理疏导机制。通过开展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和收集、分析各社交平台的数据信息,形成有效的群体心理预警和响应机制,及时分析和预测群体心理的变化趋势,进行有效的心理干预。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创新各级心理服务体系和服务形式,加强对相关专业人员、志愿者和基层工作者的技术性培训。形成疫情动态、群体心态和疫情防控措施的整体联动,尽量减缓和控制疫情对社会心态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要坚持对个人心理状态展开追踪式干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群体定期开展心理评估,帮助其做好心理问题的预防和心理健康的维护。通过细化分类,调整沟通策略,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援助,培养群体成员的共情能力,引导其通过适当方式宣泄负性情绪。做好利益受损群体的思想疏导工作,帮助其合理反映诉求。营造理性、平和、包容的群际关系和社会心理氛围。

(三)拓宽个体身份认知

作为一种群体心理现象,群体身份的认同和建构可以使个体获得安全感和归属感,提升自我存在的意义。社会认同即“个体对自身从属于特定社会群体的认知”,[32]在这种身份认知中,群体成员的资格和受认可程度对个体的自我价值感有着重要的影响。[33]群际偏见的产生往往是源于社会身份认同的单一化。通过提高个体身份认知的复杂性和包容性,模糊不同群体身份之间的界限,有助于消解群际偏见,改善群际关系。奥尔波特认为群际划分的标准并不是纯粹客观的,而是有很大的主观定义性。“内群体的资格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特定目的下,个体也许会肯定某个群体资格,但也可能出于其他目的又采用一个更大的群体范畴来界定自己,这取决于个体自我提升的需求是什么”。[34]共同内群体身份模型证明,个体可以通过构建一个新的、共同的群体身份来弱化群际界限,放大彼此的相似性,将先前的外群体成员知觉为内群体成员,改善个体间的社会关系。[35]疫情下我们应该打破“外地人”“本地人”“熟人”“陌生人”等不同的身份标签,构建高一级的、更具包容性的诸如“中国人”等群体身份,消解对原先外群体的刻板印象。同时,个体往往具有多重群体身份,在某一群体身份中属于外群体的人,极有可能在另一身份类别中属于内群体。为了减少群际偏见,可以通过建立交叉群体身份来提高个体身份认知的复杂性,改善对单一化群体身份的态度。[36]比如将“武汉人”“医护人员”“一线工作者”等进行交叉性身份认知,可以降低对地域标签的偏见。

奥尔波特也指出,个体潜在的内群体身份在涵括性上是呈同心圆的结构一层层扩展的,例如从家庭到社区、城市、国家、全人类,这些层级身份并不是互相排斥的。[37]这与差序格局中由亲疏远近决定的群际关系网络有一定的相似性,这种延伸性极强的社会网络在为个体提供稳定的人际关系支持的同时,也为实现不同群体的扩展性接触提供了有利条件。当个体感知到较亲近的内群体成员和其他外群体成员有着良好关系后,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将对方纳入自我的范畴,改变对外群体的消极态度。[38]个体的社会交往形成不同的群体,每个个体都同时处于无数大小不一的同心圆里,有着各自利益诉求的群体,在整体利益上也存在协同性。马克思就极富洞察力地指出,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人类历史终将成为普遍交往的“世界历史”,“地域性的个人”也会被“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39]在“环球共此凉热”的今天,世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40],我们更应该认识到自身的多重身份属性,积极拓宽身份认知,加深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群体身份认同,放下狭隘的群际偏见,共同应对疫情挑战。

构建和谐的群际关系是凝聚社会共识、维护抗疫大局的题中之义。快速蔓延的疫情使我们更深刻体会到,人类社会已经成为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正确认识传统差序格局对群际偏见形成的影响,解析其发生机制,采取相应的对策有效消解群际偏见,有利于培育积极、理性、平和的大国公民社会心态,促进社会的良性运行。疫情的防控需要把握好理性尺度、法律法度,更需要温情温度。是否能超越群际藩篱,以精诚团结的态度应对疫情扩散的挑战,不仅关乎各群体自身利益,更关乎民族、国家和人类的前途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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