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妇女对扩红运动的支持及其启示
2020-01-18粟霞
粟霞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广东 佛山 528300)
所谓扩红,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前者指对红军队伍的人员补充,它与慰劳红军、优待军属等同为平行概念;后者则被视作一完整的系统,即不仅包括直接的参军,也包括劳军、优待军属等行为在内。本文对扩红的使用与解读,主要取其广义的含义。
苏维埃运动期间,中央苏区长期处于敌人的包围之中。苏区想要维系和壮大自身的力量,必然要依赖工农红军,因此,为巩固根据地、保卫革命果实,中国共产党和苏区政府努力扩大红军规模。1931 年12 月,苏区中央局便把扩红作为党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希望借此来达到扩大苏区、联通苏区各部、实现一省或几省率先胜利的目标。1932 年3 月,中央局明确指示各级党、团支部制定出扩红的具体制度、任务,以便能够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地动员群众参军。1933 年1 月,王明、博古等以 “左” 倾冒险主义主导中央决策,主张在正面战场与敌人一较高下,这更要求红军规模在短期内得到扩充。1933 年2 月,中央局便提出在苏区 “创造一百万铁的红军” 的口号,掀起了扩红运动的高潮。
马克思认为 “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1];毛泽东也指出, “无论什么事情,没有女子,都绝不能成功”[2]。在相对传统、封闭的近代中国,妇女人数众多并深受压迫,这使得她们有机会在革命运动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妇女占人口的半数,劳动妇女在经济上的地位和她们特别受压迫的状况,不但证明妇女对革命的迫切需要,而且是决定革命胜败的一个力量。”[3]有鉴于此,本文将通过对20 世纪30 年代中央苏区妇女支持扩红运动情况的梳理,直观显现妇女在近代中国革命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苏区妇女不遗余力支持扩红的原因,同时揭示扩红对当今中国的乡村建设和社会治理的启示作用。
一、中央苏区妇女支持扩红运动的表现
整体而言,中央苏区妇女在扩红运动中的作用随革命深入而不断增强。从《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的陈述可知,妇女在扩红中的作用,经历了一个从 “隐” 到 “显” 的发展过程。1930 年5月的寻乌调查,关注的重点在于阶级成分、百姓生活及土地斗争等方面,对妇女的解读则主要停留在不识字、比男子更劳苦、离婚不自由等客观境遇的描述上。同年10 月的兴国调查,开始涉及 “农村军事化” 问题,主要提及赤卫队、红军预备队等农村军事编制等情况,虽然指出有 “女赤卫队” ,但并无更多说明。同年11 月,对东塘等地的调查,才对妇女扩红有了第一次详细记录: “四个妇女委员的工作,是下乡组织劳动妇女当赤卫队,当慰劳队,当洗衣队,宣传男子去当红军。……本乡先后共去了七十九个人当红军,都是鼓动去的。”[4]259待到1933 年11 月长冈乡与才溪乡的调查,宣传队、突击队、革命竞争、扩大红军等便成为与 “妇女” 紧密连接的描述对象。由此可见,苏区妇女对于扩红的态度和作用,无疑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的转变过程。
苏区妇女对扩红的贡献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妇女积极投身红军及其预备队。在兴国县,女赤卫队的成立,为那些具有抗争和自由意识的妇女提供了绝佳的参与平台, “第一乡洋坊、凌源、梨垇三村合组的第八大队,有男赤卫第八大队与女赤卫第八大队两种。……女赤队也要下操,每月一次,每次两三点钟,队长、政治委员都是女子”[4]247。在长冈乡,适合赤卫队年龄规定(23-45 岁)的女性, “全乡共二百四十六人(超过男子二倍多),除病残的二十六人外,一律编入,共二百二十人”[4]301。此外,乡里还成立了16-23 岁的男女合编的少队和大队。苏区妇女不仅参与地方性武装,也积极投身前线战斗, “在七次攻吉四次攻赣时,有多数妇女出发斗争前线与敌人作战,……做武装斗争特别勇敢”[5]15。
第二,妇女积极动员亲属和群众参军。在扩红运动中,苏维埃政府大力发挥妇女宣传动员作用,如永新县老居区规定妇女代表至少要完成一名男子参加红军战士的动员, “特别是要鼓动群众自动送丈夫、哥哥、弟弟当红军”[5]309。以妇女干部为代表的苏区妇女,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这一点,从那时赣南地区广泛流传的各种鼓励儿子、丈夫参加红军的山歌便可证明。正因为如此,由妇女动员参军的人数往往占据苏区扩红总数的很大一部分。永新县在1933 年8 至11 月这4 个月时间,由妇女动员的参加红军人数达到扩红总数的1/4[5]380。1933 年10 月,江西省第二次党代会召开时,经由妇女实现的扩红人数已达6253人,占扩红总人数的21.7%[5]113-114。待到1934 年5、6 月之后, “红军家属的人口一般占全人口的一半,在兴国、瑞金等有些区乡已达三分之二”[6]403。这些区域的红属比例之所以能实现大幅增长,无疑与广大妇女对扩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为了更大程度地发挥妇女动员参军的效能,苏区的乡、村还成立了主要由妇女组成的宣传队和突击队。宣传队模式最早见于长冈乡,其成员主要是 “能说会道” 的妇女,主要工作之一便是宣传扩红。宣传队开展宣传的方式有三种: “ (一) 个别宣传,此项最多。(二) 值日代表召集全村群众讨论工作时去做宣传。(三) 区县开纪念节大会时向群众宣传。”[4]329从个体到群体、自乡到别乡、自区到别区,可谓无处不有妇女宣传参军的声音,这是扩红的核心路径之一。除了常规宣传,红军老婆还组成了专门的突击队, “哪一村工作做不动,别一村的突击队就去检查帮助,把别村如何做动的方法告诉他们。乡的也一样,看哪一村做不动,就去检查帮助”[4]330。此外,宣传队和突击队不仅动员男子参军,她们还联合起来应对一些红军开小差的现象,积极推进归队运动的开展。
第三,通过慰劳、救护战士等后勤服务,保障红军队伍的稳固与壮大。为配合红军的前线战斗,苏区妇女积极组织洗衣、运输、向导、救护及慰劳等队伍,从多方面为战士提供后勤保障。以兴国县为例,根据1932 年10 月的统计,该县参加慰劳队2754 人、洗衣队3254 人、运输队6790人、担架队5024 人、救护队2519 人、向导队1546人[7]。妇女们的大力支持,不仅有助于战士们心生一种强烈的保卫家园的责任感与神圣感,而且还能鼓舞尚未参军的男子积极加入革命队伍。
此外,为推进扩红工作,各乡还普遍成立拥护红军委员会,积极发动当地群众创造出各种支持和优待红军的办法。尤其在对新战士的态度上,苏区政府发动沿途群众举行欢迎、欢送活动,以提升士兵及队伍的士气。 “由乡到区到县到补充师的沿途护送工作,应该事先通知发动沿途群众妇女儿童来热烈的欢迎、欢送和慰劳,使新战士情绪高涨。”[8]
二、中央苏区妇女支持扩红运动的原因
中央苏区妇女通过直接参加红军及其预备队、为征兵大力宣传、为队伍提供后勤服务等活动,对扩红运动予以大力支持。那么,妇女为何对扩红如此积极,其由隐到显的态度转变是什么因素所导致的?是一时的激情还是经过理性思考的结果?是政府的号召还是个人的自觉?是政策的引导还是自己的坚定的信仰?
扩红既然是革命的关键环节,那么对妇女在扩红中的态度的分析,自然也应围绕 “革命” 这一宏观语境来展开。首先,妇女是否需要革命?即旧有的社会形态与生存环境,是否提供了苏区妇女支持革命的前提和基础。对此,毛泽东在寻乌调查土地分配时发现:中农(够食不欠债的)人数只占总人口的18%,贫农(不够食欠债的)人数则占70%,农民占田份额总共也只有30%[4]105。他在兴国调查中,亦得出类似的结论。不仅如此,贫农中基础最好的半自耕农,虽不够食,却是 “有牛,有犁把,多少有些活动本钱……有一部分土地” 的群体,只占贫农总数的15%;贫农中基础最差的,即佃农中一无所有的群体,则 “占农村全人口百分之七,占贫农全人口百分之十”[4]132-133。这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寻乌、兴国,也不止是苏区所特有,而是当时中国绝大多数地方农民的常态。毛泽东据此指出,革命能获得百分之八十以上人民的支持与拥护[4]26。
具体到苏区妇女身上,她们的生活条件和地位比男子更低下。 “女子与男子同为劳动的主力。……加以养育儿女是女子的专职,所以女子的劳苦实在比男子要厉害。她们的工作不成片段,这件未歇,那件又到。她们是男子经济的附属品。男子虽已脱离了农奴地位,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农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4]177-178妇女受到的压迫既然比任何人都大,那么希望通过投身革命来解放、提升自身,参加红军队伍自然也就水到渠成了。
综上可知,革命对于苏区妇女的意义是双重的:一是经济生活的改善,即有利于土地再分配。这一层面的需求是物质的、一般化的,适用于当时整个农民阶层。二是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的提升,即从男权社会中解放出来,实现一己之独立和价值。这一层的需求是精神的、特殊性的,对于妇女来说尤为重要。
其次,跟着谁一起革命?即广大苏区妇女如何才能满足自身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需求的问题,其答案无疑就是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工农政权。党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农民阶层的物质需要。没收地主土地后以人口为标准进行分配,使得男女老幼都拥有了自己的土地。而且,1930年后的土地法规定,农民不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还具有所有权。此外,革命后,贫农还分了山,革命前的债务也被取消。包括妇女在内的苏区农民,想要保卫自身既得的物质利益,就必须首先保障革命的既有成果,然而,没有军事上的胜利,便不可能维系革命果实,就不存在土地分配等经济利益的持久获取,由此,苏区妇女才会积极支持扩红,以保全自身所获的经济利益。
物质生活的改善只代表妇女有参与扩红的动力,若要将妇女参与扩红愿望转化成实践行动,还必须同时对她们的地位与能力有所认知,否则依旧难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和苏区政府对妇女社会地位及价值给予了高度认可。1928 年6 月,中国共产党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指出, “农民妇女乃斗争着的农民中最勇敢的一部分,……党的最大任务是认定农民妇女乃最积极的革命参加者,而尽量的吸收到一切农民的组织中来”[9]。当然,正视妇女在革命中的作用,并非一纸文件便能落实,更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强化。1930 年8月,中共中央给福建省委指示称: “党内过去对妇女运动之认识,亟不正确,……不能运用整个党的组织来推动妇女运动。”[6]67随着对妇女的革命重要性的认知不断深入,各级组织对妇女的宣传动员工作以及倡导妇女参与革命工作,才真正成熟起来。以兴国县为例,在分田的开始之时,组织村落召开民众大会, “男人都到,女人不到,十岁以下小孩子不到”[4]233,待到 “四月以后,女子及小孩都参加民众大会了”[4]243。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其它地方的民众大会上。换言之,随着革命动员政策的完善与落实,苏区妇女对革命的态度发生了从消极到积极的明显转变。
随着革命的不断推进,苏区妇女不仅在地位和能力上被认可,而且获得施展了相应能力的平台。其中,妇女代表会的成立,尤其是妇女代表在乡村代表总数中所占比重的增长,表明其社会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在长冈乡,女代表共十六位,占全乡代表总数的20%[4]292。在才溪乡,女代表占比从1932年的30%增长到1933年的60%[4]336。前述的宣传队、突击队、慰劳队等各种组织与团体的成立,为苏区妇女支持扩红提供了直接平台。总而言之,妇女在革命中逐步形成了一套属于自身的组织体系,不仅可以为妇女维权提供保障,更可以为革命事业、扩红工作出力。
最后,如何开展革命,即通过何种模式来扩红才能实现效果最大化?这不仅是扩红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而且也决定着扩红本身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此,苏区政府并未将扩红当作独立的任务来对待,而是将它置于生产——生活——战斗的整个链条中来处理。换句话说,苏区扩红绝非单纯的增兵,而是还包括保障民众生产、生活以及给前线提供后勤补给等环节的系统工程。
在农耕社会,男子作为主要劳动力,一旦参军,家里的生产与生活往往难以为继。这个问题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会影响红军及其家属对扩红的态度。这也就意味着,在扩红的同时,必须想办法维系军属的正常生产与生活,以使家属和战士能免除相关忧虑。长冈乡成立的劳动互助社及模范队,就很好地解决了此类问题。其中, “劳动互助社帮红军家属耕田(不要工钱),模范队则帮群众耕田(要工钱) ”[4]309,当互助社成员需要帮助红军家属耕田,但自家又刚好没时间和精力时,便可以出钱请模范队帮忙安排人员去服务。这样既合理调节了劳动力,又完成了帮助红军家属的任务。不仅如此,互助社还设定了优待红军家属的弹性方案,即 “群众劳力多的多帮助,少的少帮助,无的不帮,女人带了小孩子的也少帮”[4]310。如此一来,则可以在维护红军家属正常生产的同时,尽力减少困难群众的生活负担。
只发动群众来优待红军家属,是不能完全保障后方家庭生产与生活正常运行的,因为,伴随苏区扩红的巨大成功,留守乡村的大多是女性与老弱病残,而且这些人中还包括大量红军家属,以致需要帮助和能提供帮助的家庭、人员比例之间往往出现失调的情况。为此,政府开始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更大范围、更多种类的生产活动。长冈乡作为扩红的重镇,其生产并未受到影响的重要原因,就在于 “提出了‘妇女学习犁耙’的口号,女子已是成群地进入生产战线中”[4]312。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长冈乡还采取竞赛奖励的方式来激发群众的热情和干劲。此外,苏区乡村还成立其他一些委员会,开展增收性活动,以保障大后方的生产及家庭的稳定,如,长冈乡举行的公债推销,才溪乡的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以及通过募捐救济难民、军属等。凡此种种,不仅为扩红运动打造了稳定的大后方,也为苏区增添了经济来源,还为前线提供更充足的物质支持。经济战线上的不断突破,激活了群众的革命热情,反过来又为前线输送更多的兵源。
三、中央苏区妇女支持扩红运动的现代启示
1930 年前后,中央苏区的扩红无疑是一次庞大而又成功的运动,它获得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广大民众的支持与拥护,使中央苏区得以在敌人的围剿中存活并壮大。回顾并梳理这段历史,目的不仅仅是再现事件原委,更重要的是借此为当前的乡村振兴事业提供有益的启发。
首先,通过分析苏区妇女支持扩红的根本原因可知,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需建立在切实满足和维护农民利益的基础之上。孟子曾说, “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10]。马斯洛也提出人的需求是从生理、安全的基本层次,逐步发展到情感、社交乃至自我实现的中、高级层次。这表明,追求并满足自身利益,是广大农村农民群众的核心要求。然而,利益的追求与满足,难免存在公与私、合理与不合理的矛盾。合乎道德和规则的利益追求,无疑为任何社会所允许;反之,若是因为一己私利而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影响集体的公共利益,则应当被阻止,甚至直接予以制裁。由此一来,如何引导民众有效且有节制地去满足自身利益,即在合法的 “群己权界” 内实现利益、保障自由,自然成为动员农村社会、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重要议题。对此,荀子的思想似乎提供了部分答案。荀子虽然指出人生而好利,但他并未将义与利对立起来,而是主张通过 “制礼” 来实现人欲的合理满足、社会秩序的正常化, “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执不能容,物不能赡也。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11]。随着今日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农民群众在物质上虽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部分农民的生活离小康水平还有一段距离,乡村振兴工作仍需大力推进。有鉴于此,乡村社会的治理,自然还应遵循利益引导和利益满足的推进模式,一方面,要重视且满足民众的实际生活需要,多做一些利民、惠民的实事;另一方面,要推进法治观念与 “群己权界” 价值理念深入民众,同时借助乡规民俗等地域性伦理规章规范农民逐利行为,实现道义与利益并行不悖。
其次,通过解读苏区妇女扩红的实施办法可知,农民聪明才智的发挥必须建基于合适的工作平台。平台的构建,一方面是为了提供一个让民众认识并发挥自身价值的空间,使个体能够通过相应的实践来锻炼自身能力,确立生命的意义;另一方面则有助于推进社会内部互动,提升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发展水平。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现代社会人的生存方式正不断趋于原子化,不仅导致个体生命意义虚无化的问题,而且也影响共同体的健康发展。这一点在当代日渐空心化的农村区域表现得更加明显。对此,建构能够发挥农民才能、促进乡村发展、凝聚村民共识的优质平台,无疑就变得尤为重要。唯有乡村内部搭建出相应的优质平台,才能留住并培养真正属于乡村的人才,使广大农民在为自身和家乡的发展中获得更多的成就感,在彼此的互帮互助中强化集体认同感。
再次,通过总结苏区妇女扩红的整体方略可知,乡村建设必须按照系统化、全面化原则推进。任何涉及群体的工作若只是按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来处理,最终都难免会出现顾此失彼、捉襟见肘的问题,以致无法真正调动乡村建设的活力,更不能实现乡村全面发展的目标。苏区扩红成功的关键在于将关涉扩红的各个环节一一打通,最终形成了红军家属、广大群众正常生活与农民积极参军、奋勇保家园之间的良性循环。乡村振兴的扎实推进,同样必须将乡村工作作为完整的一盘棋来对待:不仅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视作乡村建设的系统目标,并且在落实某一具体工作目标时,也应将其前后相关的目标列入考虑范围,形成环环相扣、步步为赢的工作思路,避免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尴尬局面。当然,一个成功的治理方案,不仅需要系统的空间观,也应该有系统的时间观,即通过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工作的承接性,实现乡村发展思路的连续性,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浪费问题。
最后,通过观察苏区妇女扩红的实施根据可知,乡村资源的有效开发必须坚持群众路线,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扩红运动之所以能够迎合农民的利益诉求、建构起调动农民活力的有效平台,归根结底就在于坚持了深入民众、了解民众的群众路线,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仅需要结合不同村落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对策,而且应当针对不同家庭的差异化需要来开展工作。唯有找准不同村落和家庭的现实困境,并因村而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采取合适的解决办法,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建设效果。
综上,从20 世纪30 年代的扩红到今天乡村振兴,虽然二者发生的语境及企求的目标不同,但在动员群众建设乡村的思路上却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时至今日,想要真正解决三农问题,必然离不开对乡村自身力量的开发与培养。为此,不仅需要精准把握农民在物质与精神层面的需求,借此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而且还必须配以相应的组织与制度建设,以便为他们提供发挥自身才能的有效平台。当然,因为时间和地域的差异,不同乡村在发展程度及发展所依赖的资源上难免会有所区别,这就要求在搭建平台时,必须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才能在高效推进乡村建设的同时,保护乡村生态的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