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2019-12-22赵青云北京交通大学
文/赵青云,北京交通大学
1 研究背景
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和同业拆解,资金来源单一,严重限制该行业长期业务的发展。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融资方式,在一方面缓解了融资租赁行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另一方面调整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因此,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数量逐年增长。同时,由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资质不是十分一致、基础资产承租人无法偿还租金、资产池的行业比较集中导致产品的风险分散程度较差等等原因,该类业务不断出现违约现象,信用风险日益突出。
2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理论。融资租赁公司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时,应首先识别所发行产品的信用风险的类型;然后再对该信用风险进行评价和分析,以确定应对信用风险的方向;最后对该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目前和日后进行该类业务的风险管理具体制度。
2.1 信用风险的识别
对于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这一类产品来说,其发行过程涉及到资产支持证券原始权益人、承租人、计划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增信机构、托管人、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一系列参与方,任何一方参与机构在这个过程中不诚信、不遵循合同规定都会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产生信用风险,由此产生该类产品的信用风险广义的概念。但是,从狭义上来说,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即融资租赁公司(原始权益人/发行人)、承租人和基础资产。本文就这三种信用风险在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管控展开讨论。
2.2 信用风险的评价
信用风险评价主要从原始权益人、承租人和基础资产三个方面进行展开,将其设定为一级指标,表示对类产品信用风险的影响程度,下设二级指标从风险来源的角度对其进行定性评价。
第一,原始权益人的信用风险是指因融资租赁公司不诚信导致威胁投资人收益的违约风险。主要受到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所处周期、融资租赁公司的企业素质和财务状况、原始权益人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保留了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比例的影响。
第二,承租人的信用风险是指因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没有按时偿还本息导致基础资产现金流断裂从而威胁投资人收益的风险。主要来源于租赁合同损失率、基础资产提前退租率及不同违约率情况下对资产支持证券的现金流覆盖情况。
第三,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是指基础资产本身不具备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的风险。主要受到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过程中基础资产的转让程度、基础资产的种类和风险分散程度及基础资产影子评级等因素的影响。
2.3 信用风险的应对
融资租赁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之前和后续管理阶段,均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减小资产证券化发行期间的信用风险产生的可能性。
根据2018 年上交所、深交所发布的《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挂牌条件确认指南》的有关规定,在产品发行前可采取如下措施减轻信用风险:
第一,完善风险隔离制度。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风险隔离是指将基础资产从原始权益人手中分离,转移到单独设立的具有特殊目的的载体,即资产专项计划。将该部分资产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其他租赁资产区分开,对其后续产生的租金收入单独管理,存入新设立的专项计划账户中,由管理人进行管理。完善风险隔离制度,一旦融资租赁公司出现破产风险,则授权管理人全权处理资产证券化产品相关的租赁资产,获得的处置收益转入专项计划账户以保障投资人的收益为前提。
第二,优化基础资产质量。优质的基础资产可以使基础资产本身会在未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降低承租人的信用风险。指南中提出基础资产池应当具有一定的分散度,至少包括10 个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债务人,单个债务人入池资产金额占比不超过50%,且前5大债务人入池资产金额占比不超过70%等要求及其豁免情况,由此,不同行业背景、不同地区的一定数量的基础资产可以产生相互补充现金流量的作用,从而保证投资人收益。
第三,开展租赁业务时严格选择承租人。制定完善的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对承租人的筛选、立项和尽职调查、审批和签约再到后续放款和租后管理的工作,从根源上保证租赁物的可靠性。在公司的风险管理方面,应该制定严格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并完善项目评审委员会以及制定相应的风险评审委员会的工作规则。
第四,融资租赁公司保留一定比例的基础资产信用风险。原始权益人应持有最低档资产支持证券,且持有比例不得低于所有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的5%,持有期限不得低于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
根据上交所在2018 年发布的《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产品的后续管理阶段可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履行以下职责:确保基础资产真实、合法、有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转移给专项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其固有财产,防止基础资产及现金流与其固有财产混同,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损害专项计划资产等等。
第二,加强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内的租金催收。应对产品发行后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租金回收工作起到督促作用,以保证基础资产的正常现金流情况和租赁合同不存在违约问题。
3 结论
本文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过程中最主要的三类信用风险,即原始权益人、承租人和基础资产的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说明评价指标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对融资租赁行业日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