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村集体经济中“公积公益金”的核算
2019-12-21盛华娟
盛华娟
(杭州钜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浙江 杭州 311400)
一、关于公积公益金的现有有关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会计处理,执行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公积公益金的界定: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
(二)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价款,或者收到由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捐赠的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弥补福利费不足或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应付福利费”或“收益分配”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数额。
按以上对公积公益金的界定,更类似于企业“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内容,主要是注重核算来源,而其用途则局限于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弥补福利费。核算内容比较单一。
二、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公积公益金的核算
审计中发现,有的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核算“公积公益金”时,各三资代理记账中心在理解该科目的核算时把握尺度也不一,该科目的核算就显得较为混乱。
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核算如下:
公积公益金主要分为三级,分别是公积公益金收入、公积公益金支出和历年积累。
公积公益金收入中主要核算土地款收入、农户建房宅基地有偿选位费、公墓使用收入、捐赠收入等;
公积公益金支出中主要核算公益设施投入支出、公益设施维修支出、村镇建设支出 和土地征用补偿支出;
历年积累则包括运转保障资金结转、专项资金结转和集体资金积累。
(一)案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到110千伏里渔线4#-8#铁塔工程政策处理款225000.00元,收农村建房有偿选位费50000.00元;支付罗山路110万伏里渔线铁塔涉农补偿款112600.00元;支付危房调查等杂工工资7100.00元;支付农村生活污水工程损坏绿化苗木款16000.00元;当年度发生福利费支出1078855.00元,按实际发生额提取。
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政策处理款
借:银行存款 225000
贷: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收入 225000
2、收到建房选位费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收入 50000
3、支付补偿款
借: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支出 112600
贷:银行存款 112600
4、支付杂工工资
借: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支出 7100
贷:银行存款 7100
5、支付绿化赔偿款
借:公积公益金-公积公益金支出 16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
6、计提福利
借:公积公益金-历年积累 1078855.00
贷:应付福利费 1078855.00
(二)案例结论
1、该科目核算的范围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要广泛。《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界定的公积公益金主要是来源,一方面来自收益分配中的提取,一方面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收到捐赠资产及其他应归属于公积公益金的收入,而用途上比较单一,在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际执行中,扩大了其用途,用公金公益金直接来核算无法直接资本化和列入管理费用的支出。
2、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执行的核算内容,不利于直观了解当年度的收益情况。公益设施投入支出、公益设施维修支出、村镇建设支出直接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无法通过收益及收益分配表,影响当年度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
3、将原应由收益分配科目来核算的内容也纳入其中。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终核算时,将当年的收益均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收益分配”余额为0,同时福利费时则通过本科目计提,该处理过程混淆了不同科目的核算内容,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公积公益金”和“收益分配”两个科目的界定。
三、“公积公益金”核算浅见
(一)勿将原科目扩大核算范围,这样不利于不同村集体经济组织间的横向比较
以110千伏里渔线4#-8#铁塔工程政策处理款的收付处理为例,在收到处理款时知道需要支付给赔偿人的部分,笔者认为可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225000
贷:内部往来 112600
公积公益金 112400
借:内部往来 112600
贷:银行存款 112600
如在收到处理款时尚无法确定需支付给赔偿人的部分,笔者认为在实际收到时以红字冲销公积公益金,这样不影响发生额的累计。
(二)可以在不改变科目属性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增加科目
笔者认为目前被审计农村经济组织在公积公益金中直接列支公益设施公益设施投入支出、公益设施维修支出、村镇建设支出不合理,更应通过收益表中的科目来核算。因这些支出不符合管理费用、经营支出等科目的核算内容,但都通过其他支出来列支,也会造成村民的不理解,易造成误会,建议单独设置“公益支出”科目,来核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保障、服务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且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如一些公益事业捐赠、公益设施的维护费、公益事业管理费等。还以上例中支付杂工工资和绿化赔偿的会计处理,笔者认为可以如下处理:
1、支付杂工工资
借:公益支出 7100
贷:银行存款 7100
2、支付绿化赔偿款
借:公益支出 16000
贷:银行存款 16000
因公益支出科目属于新增加的属于收益类科目,该支出最终形成“本年收益”的组成部分,笔者认为更加符合当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益情况。
(三)分清公积公益金和收益分配的区别
“公积公益金”的核算上面已经描述,本处不再重复;
“收益分配”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该科目类似于企业核算中的“利润分配”科目。
上例中计提的福利费应通过收益分配去核算,具体分录处理如下:
借:收益分配-应付福利费 1078855.00
贷:应付福利费 1078855.00
综上,笔者认为,被审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过于强化“公积公益金”核算内容,而将其他科目忽视,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若各个地区各执己见,不利于村集体与村集体之间的横向比较,通过规范科目的设置和核算,能更准确地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和收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