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算所有者权益(二)
2016-08-03
如何核算所有者权益(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管理实务》连载三十四
资本公积的核算
资本公积是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和其他来源取得的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承担经营风险及集体公益事业的专用基金。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双方确认的价值与按享有合作社注册股金的份额计算的金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为了反映合作社资本公积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应设置“资本公积”账户。该账户属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贷方登记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的资产和由于股金溢价、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等增加的资本公积,借方登记按规定转增股金、弥补亏损等因素减少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科目应按资本公积的来源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合作社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股金
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
【例】合作社收到成员梁某入社投入库存现金5000元,存款转入10000元,协议约定入股份额为14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5000
银行存款10000
贷:股金—个人股金14000
资本公积1000
2.合作社成员入社投入实物资产时,按实际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按其应享有合作社注册资本的份额计算的金额,贷记“股金”,按两者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3.合作社以实物资产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时,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投出实物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按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4.资本公积转增股金的核算。合作社经批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金时,借记“资本公积”账户,贷记“股金”账户。
盈余公积的核算
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合作社的公共积累。根据章程规定和经成员大会讨论决定,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股金,弥补亏损等。
1.合作社以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核算
合作社年终进行盈余分配时,应按一定比例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合作社年终从本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时,借记“盈余分配—各项分配”账户,贷记“盈余公积”账户
【例】年终,合作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盈余公积15000元。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15000
贷:盈余公积15000
2.合作社以盈余公积转增股金的核算
合作社用盈余公积中的公积金转增股金或弥补亏损等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金”、“盈余分配”等科目。
栏目编辑:孙超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