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福利费如何规范管理
2020-12-24
今年以来,笔者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福利费管理和核算存在福利费超支、不按要求提取、会计核算不正确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有的地方村级福利费超支严重,导致全市、全县应付福利费期末出现负数。这些问题极易造成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影响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影响当前农村信访稳定的风险因素。
一、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福利费的管理和核算。每年年终,农村集体在进行收益分配时,需要按规定安排一定的福利费用于下年度集体福利支出。农村集体福利费一方面与成员现实利益直接联系,体现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成员的关怀、照顾和帮助;另一方面福利费作为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重要内容,处理好它与其他收益分配项目的关系,合理安排好消费和积累,综合平衡集体的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福利费的管理,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农村集体严格按规定提取、审批、使用、核算,管好用好福利费。
二、严格确定农村集体福利费的使用范围。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农村集体福利费指农村集体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兴建集体公益设施支出。要严格界定福利费使用范围,不要把集体福利费列为管理费用和经营支出,也不能把集体福利费列入公积公益金支出,更不能把收益分配中农户分配的资金列入福利费支出。
三、科学测算农村集体福利费的提取数额。农村集体福利费实行年终提取,下年度使用,以提取累计金额为限进行总量控制,一般不得超支。年终,农村集体有未分配收益时可按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提取各项收益分配项目的顺序依次是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应付福利费、外来投资分利、农户分配等。应付福利费的提取比例由农村集体根据收益情况、参照以前年度支出数额、结合下年度福利费支出需要来制定。
四、认真履行农村集体福利费的审批程序。农村集体福利费提取和使用应按程序进行审批。农村集体福利费提取额纳入收益分配方案审批。集体经济组织健全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方案,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由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由村委会提出方案,报乡镇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日常集体福利费开支,由经办人取得合法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经民主监督组织审核后,交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批;由村委会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民主监督组织和审批人,严格落实民主审核监督,一般可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集体福利费开支数额较大的,需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或者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各地数额较大的标准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农村集体要严格控制福利费开支,支出额度一般不得超出提取额。因出现突发事件等特殊事项需要超支时,应参照提取福利费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五、严格按有关规定核算农村集体福利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福利费的提取、开支等核算。农村集体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方案讨论通过后,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发生支出时,借记应付福利费,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应付福利费在期末一般应为贷方余额,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