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历程及展望

2019-11-11杨院许晓芹连晓庆

教育与职业(上) 2019年10期
关键词:产教融合职业教育

杨院 许晓芹 连晓庆

[摘要]产教融合政策是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力保障。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历程,大致经历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49—1977年)、产教结合(1978—2013年)、产教融合(2014年至今)三个时期,呈现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驱动产教融合政策演进、从单一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育人、产教融合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三重逻辑。基于此,未来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必须服务于职业教育目标的实现,必须坚持多主体协同育人,必须不断拓展和丰富产教融合的形式。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70年;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演进;趋势展望

[作者简介]杨院(1984- ),男,内蒙古临河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许晓芹(1995- ),女,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连晓庆(1986- ),女,河南安阳人,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职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員,博士。(天津  300350)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7年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国际视域下我国应用型高校科研发展路径及其保障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TJJXQN17-008)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9-0026-06

2019年2月,国务院出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6月,《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于职业教育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产教融合政策的演变脉络,审视其演进逻辑,进而对其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一、产教融合政策演变的历程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其演变的脉络可以分为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49—1977年)、产教结合(1978—2013年)、产教融合(2014年至今)三个时期。

(一)“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时期(1949—1977年)

1949—1977年,我国处于政权稳固、国家建设的起步时期。产业与教育的发展必须以国家建设为先,满足政治发展需求。1949年12月,在全国第一次教育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的教育工作方针。

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国向苏联学习有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思想以及列宁论综合技术教育的学说。苏联在教学上重视与生产实际的结合,我国汲取了苏联的经验,普遍建立了校内外生产实习(实践)基地。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出台,明确了“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服务”的性质,此外正式规定了“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自此,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便成为我国教育与产业关系的指导思想。

1958年3月,教育部下发文件,决定中等专业学校组织部分学生下放到本部门所属工矿企业参加生产劳动,或半工半读,或在校参加生产劳动。在职业学校中,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这是遵循毛泽东主席在1958年1月的指示。他强调,中等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要尽可能地试办工厂或农场,进行生产劳动。此外,学生要实行半工半读。当时,整体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农场,或农场、合作社办学校。学校努力充实完善生产设施,结合教学生产产品,建立起一批批生产劳动实习基地。这种半工半读制度是在当时的背景和条件下对产教融合的一种探索,同时为产教融合的深入发展提供了实践经验。

(二)产教结合时期(1978—2013年)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职业教育开启了新的发展篇章。这一时期主要以调整、整顿、恢复为主要任务,产业与教育的发展还是各自独立、互相分散的局面。在1978年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合格人才”和“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优秀人才”,强调了“教育事业必须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同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颁布。《决定》确立了“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把教育与就业结合起来,并在就业后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进行必要的再培训,逐步实行证书制度和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提供了良好保证,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世纪劳动技术大军打下了深厚基础。《决定》还指出,教育要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结合起来。这一时期,职业教育逐渐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服务的第一线。这些宝贵的经验与实践为下一步产教关系的飞跃发展奠定了基础。

20世纪90年代,“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成为产教关系的新模式。1991年10月,《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发布,一方面,强调职业学校及培训中心要根据各自条件,积极发展校办产业,为保证实践环节还要办好专业生产实习基地;另一方面,大力呼吁“产教结合,工学结合”,这是“产教结合”的表述首次正式出现,意味着“产教结合”从国家层面上的提出,也标志着产教关系走向新的发展阶段。

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强调“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提倡联合办学,走产教结合的路子”①,同时大力倡导利用贷款发展校办产业,明确提出希望逐步做到“以厂(场)养校”。随后,《国家教委1993年工作要点》中也强调要大力转变办学机制,走“产教结合”的新路子。1996年5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其中强调“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②。同时,“大力倡导职业教育紧紧依靠企业、行业,面向社会办学,为经济社会服务”③。1998年12月,教育部发布《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要走产教结合的道路,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199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再次强调了“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鼓励职业院校学生通过实践掌握职业技能”④。

2000年3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中要求职业学校要实行产教结合,密切与企业的联系。2008年,周济在教育部年度工作会议上指出,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关键是“大力推进产教结合,校企结合”。2011年,在《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推进产教结合,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产教融合时期(2014年至今)

时代发展将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生产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呼唤产教深度融合。“第四次工业革命带来的生产、经济生活与政府治理的各种变化,引发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⑤,使得职业教育不得不重新思考产教关系的新模式,产教融合应运而生。产业革命的变化是全方位的,不仅是经济发展、技术进步有了新的方式,也对人才需求有了新的标准与要求,這就推动了产教的全方位、广范围、宽领域的深度融合。产教深度融合呼唤着国家各政策制度设施的“顶层设计”。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产教融合、特色办学”,同时建设性地提出要“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以“突出职业院校办学特色,强化校企协同育人”。2014年6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其中着重强调了“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⑥。在具体的开展形式方面,集团化办学是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 2015年7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中指出:“开展集团化办学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促进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的重大举措。”⑦

2015年10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发布,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服务地方”,推进需求传导式的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对于产教融合政策体系具有深远意义,其中指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由此,产教融合逐渐成为顺应时代要求的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

二、产教融合政策演变的逻辑分析

梳理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发现,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演进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外显与保障,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演进为主线而变化;同时,产教融合的演进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主体从单一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育人的表现;此外,在产教融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其实现形式呈现多样化趋势。

(一)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驱动产教融合政策演进

产教融合政策的核心在于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是驱动产教融合政策变化的核心动力。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要从农业国逐步转变为工业国,开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人才供给主要是大量的熟练工人,人才培养目标主要是满足工业化初期的建设要求。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跃升为工业大国,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重新调整轻重工业比例,相应地需要协调产业结构与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在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目标主要集中在技术人员。

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产业结构逐渐形成,第三产业大幅上升,并确立了“由工业大国向工业强国转型、追赶现代化先行国”⑧的目标,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转型升级,推动人才培养由供给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人才培养目标主要集中在应用型人才与技能型人才。

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⑨,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凸显了服务产业转型发展的需求。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再次强调“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从熟练工人到技术人员,再从“‘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到‘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⑩,我国人才培养逐渐向上游发展,瞄准综合素质与能力提升。这凸显了产业发展的要求,并服务于各个阶段的工业化进程。

由以上论述可见,从熟练工人到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也是我国产业纵深发展的需要和诉求,这对于产教关系的演进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

(二)从单一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育人

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发展紧密相关,单纯依靠职业学校主体或依靠企业主体,都无法培养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纵观70年来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变化,实际上就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从单一主体走向多主体协同育人的过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职业教育办学主体以学校为主。例如,围绕“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理念,1958年《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在一切学校,必须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可以自己办,也可以协助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开办。”这一时期产教融合的主要特征即办学主体是学校,政府政策的外在指令性强。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各级政府统筹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实行多渠道集资,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办学,企业地位逐渐发生变化。在产教融合政策体系中,由原来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发挥行业作用的多元办学格局”、大力“调动企业积极性”,到“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再到明确规定要“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多主体协同育人的特征不断凸显。

进入21世纪以来,双主体办学愈加凸显,企业与学校也从单向需求逐渐转为双元共生。例如,2018年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提出“校企合作实行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11。从“参与”到“共同发挥作用”,从“重要办学主体”再到“双主体育人”,越来越重视强化企业的办学主体地位,此外“行业指导、政府推动”也成为多主体协同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产教融合政策在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过程中,逐步实现了从单一主体向多主体的转变,并不断协调不同主体在育人过程中的角色定位,建立了良性的融合机制。

(三)产教融合的形式呈多样化趋势

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为准绳,在“产”“教”融合互动关系的探索过程中,产教关系实现形式的演进是产教融合政策的重要内容。

新中國成立初期,半工半读制度、工学结合模式适应了新生的社会主义国家的“产” “教”关系。它们虽然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但对职业教育发展影响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产教结合的形式呈现多样化、井喷式发展。顶岗实习作为校企合作的一种形式,保障了学生的实践环节,但大多数情况下容易出现人员流失现象,对企业造成一定的人员损失。此外,由于针对实习生与企业的制度不完善,顶岗实习往往存在过度用人、把实习生当成廉价劳动力等现象。为缓解这种不足,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开始走上历史舞台,这种模式立足于就业需求,把握了市场需要的脉搏,但是学生在未毕业之前就已经对接企业,工作已无后顾之忧,部分学生会出现积极性下降、专业技能学习不到位等现象,学生努力学习的外发动力不足。因此,不管是哪一种模式,都有其自身的优势与无法突破的瓶颈。

《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自此现代学徒制成为实现产教融合的新途径。与现代学徒制相伴而生的,还有职业教育的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它整合了资源,创新了机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但是,不论是采用哪种模式,产教融合只有扎根于产业经济发展的实际,遵循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才能焕发巨大的生机与活力。

三、产教融合政策的未来展望

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政策的未来发展,要服务于职业教育目标的实现,要坚持多主体协同育人,要不断拓展和丰富产教融合的形式,进而促进产教融合体系的整体深入发展。

(一)服务于职业教育目标的实现

产教深度融合作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方向,核心目标在于更好地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一方面,职业教育要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坚实的支撑;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也要注重其育人功能的实现。因此,产教融合要紧扣职业教育的目标来开展和实施。

第一,要与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相结合。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最终是要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所以产教融合政策要与这一目标紧密结合,既要为智能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又要彰显区域特色,对接区域发展。“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促进以至依存化的共生关系已从社会边缘走向中心”12,不同产业对职业教育人才的需求也各不相同。因此,产教深度融合要更加凸显产业发展对人才的不同需求,进而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对于区域来讲,要找准区域内的人才需求突破口,注重本区域产业与本区域职业院校的融合互动,加大职业院校与区域内企业和谐共生的力度,为产教融合营造良好氛围,助力产业转型。

第二,要注重育人功能的发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不能只盯着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还应回归“人”本身,做有温度、着眼于长远的职业教育。长期以来,职业教育将人作为技术的容器,过于强调技术技能的掌握,而忽视综合素质与水平的提升;过于强调学校的岗位与职业能力,而忽视人自身的需求及职业发展;过于强调为经济利益创造价值,而忽视为人的职业发展打好基础以及如何更好地实现人生追求。这就要求产教融合政策除了更好地支撑和服务于产业发展外,还必须发挥育人功能,实现人本目标,真正做到协同育人。

(二)坚持多主体协同育人

职业教育要实现产教深度融合,根本上在于改变单一主体的育人模式,构建多主体协同育人模式。因此,未来的产教融合政策必须坚持多主体协同育人的导向。

第一,确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参与主体。确定产教融合的参与主体是推进不同主体深度融合,进而实现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的基础。产教融合多主体模式的构建,不仅仅包括政府、企业、学校,还有不同的行业协会及各类第三方评价组织等。在不同主体协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以学校和企业双主体为核心。因此,必须首先在国家层面上明确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参与主体,并明确学校和企业双主体的核心地位。

第二,建立产教融合参与主体的合作模式。目前,产教融合的社会合作体系还未建立,除企业外,工会、行会的参与度较低,导致多主体协同育人的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未来要在产教融合政策框架下,继续探索建立多主体合作模式,形成企业与学校双主体育人机制,明晰各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切实实现责任与利益共担共享,最终形成多元行动的共同体。

(三)不断拓展和丰富产教融合的形式

为促进职业教育产教的深度融合,必须不断拓展和丰富产教融合的形式。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在学校、企业主体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还要瞄准第三方平台的建设。

第一,学校、企业可以根据专业、行业特点,确定新颖、有效的组织形式。例如,“工作室制”以项目为中心,学校教师和企业专家作为师资力量,在项目的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学生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给予理论指导与实践指导。再如,“实景课堂”的形式“利用无线网络将工作现场信号和教室视频终端信号相互传输,实现企业专家和学校学生实时交互”13。此外,学校与企业还可以尝试混合所有制办学,校企进行交叉持股,丰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新路径。

猜你喜欢

产教融合职业教育
产教融合背景下高职院校“双师型”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校企协同应用型软件人才培养机制
产教融合提升课程有效性的思考
浅谈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动能教育”模式下的工匠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论七年一贯制体系下本科学科建设中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刍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PLC应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