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历史演进与时代抉择
2019-10-30邓金钱
〔摘要〕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从生产力逻辑出发,系统阐述了城乡发展从“依存、对立、再到融合”的历史逻辑规律,这是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理论基础。本文从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出发,考察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特征事实和逻辑主线,发现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历史演进阶段,呈现出“低水平均衡-高水平失衡-高水平缓和”的分步演进特征。其逻辑主线包括一条根本主线和三条具体主线,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立足中国发展实践探索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共享发展这一根本主线,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坚持“动态调整”的时代意蕴三条具体主线。站在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振兴乡村,成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矛盾,平衡城乡收入结构的时代抉择。
〔关键词〕 新中国70年;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城乡收入结构;历史演进;时代抉择;城乡融合;乡村振兴
〔中图分类号〕F213;F1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9)05-0042-09
一、引言
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的历史演进是党和政府根据时代需求和发展战略对城乡关系进行动态调整的现实表征,主要表现为不同历史阶段城乡居民拥有的财产形式和数量的差异。就城乡收入结构的历史演进的本质,体现为不同历史阶段城乡物质利益格局的非均衡演化和非一致性冲突,从而需要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进行历史逻辑的分析。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生产力发展的逻辑出发,科学系统地阐释了城乡关系从“依存、对立、再到融合”的发展过程,是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理论基础。本文将分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六个时期系统梳理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的历史变迁,分析其演进特征,进而采用政治经济学“思辨法”归纳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逻辑主线。
二、中国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再回顾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的历史逻辑出发,对城乡关系从“依存、对立、再到融合”的发展过程做了大量具有深刻思想洞见的论述,强调“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②,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关系理论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正确认识和处理城乡关系的科学指南,也是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理论基础。
1.城乡依存:乡村孕育着城市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城乡关系演进的分析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展开的,即生产力发展致使社会分工不断深化的历史过程。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旧石器时代,人类居无定所,以流動性狩猎和采集为生;新石器时代,生产力的发展形成初始的社会分工,从流动性狩猎和采集中分离出原始农业和畜牧业,原始的农业村落开始出现;伴随原始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以及社会协作关系的日益紧密,城市逐渐从农村分离出来。③“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④,这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这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分工“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⑤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导致社会分工不断深化,将人类发展从农业文明时代带入现代工业文明时代,工业的日益集中导致人口也像资本一样逐渐集中起来,“于是村镇就变成小城市,而小城市又变成大城市”⑥,城市规模和水平也出现史无前例的扩张。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之前的漫长历史进程中都是乡村的发展在培育和滋养着城市,城乡表现为初始和谐的依存关系,城乡收入结构也呈现出低水平均衡关系。
2.城乡对立:城市统治着乡村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视角分析了城乡分离的必然性,这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结果,“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⑦进一步地,马克思从社会生产关系出发,通过考察人类社会演进史指出“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⑧,并且这种对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达到最鲜明和最尖锐的程度⑨,从而揭示了城乡分离和对立的制度根源。因此,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与对立是个人屈从于社会分工的产物,“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二者利益之间的对立”⑩,这种对立极大地加快了资本主义国家城市化的进程,城市日渐成为人口、资本、生产工具等经济性生产要素的聚集地和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乡村则呈现隔绝和分散的状况,导致“城市发展要比乡村迅速得多”,城市统治乡村的格局也逐渐形成。在资本主义发展史中,尽管“城市资本主义竭力提供一切现代科学的方法来发展农业技术,但是生产者的社会地位仍旧和以前一样悲惨,城市资本不能有系统、有计划地把城市文化输入农村”。城乡之间的对立并未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趋于减弱,而是不断趋于强化,但总体上这是历史的进步。“只有感伤的浪漫主义者才会为这种现象悲痛”。城市对乡村的统治导致城乡收入结构演化为高水平的失衡关系。
3.城乡融合:城市和乡村协同发展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科学地预见到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演进和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未来社会是在彻底消灭私有制、阶级和阶级对立的基础上,通过消除旧的分工,“由社会全体成员所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让所有人能够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从而实现在更高阶段上的“城乡融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是依据社会历史逻辑规律做出的科学论断,并不是乌托邦式的空想,“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的消灭不仅是可能的,它已经成为工业生产本身的直接必需,同样它也已经成为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必需”,而且“从大工业在全国的尽可能均衡的分布是消除城市和乡村分离的条件这方面来说,消灭城市和乡村的分离也不是什么空想”。但城乡对立的消除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实现必须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社会制度实现突破之后才有可能,那时,“从事农业和工业的将是同一些人,而不再是两个不同的阶级”,这也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制度基础。可见,城市和乡村协同共享发展是以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为前提的,而这一时期的城乡收入结构演化为高水平的缓和关系。
三、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特征事实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逐渐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农业农村处于发展的边缘,城乡差距开始形成,但城乡收入结构总体上处于“低水平均衡”状态。改革开放后,在初始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期,城乡收入结构趋于平衡,然而随着1984年改革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城乡收入结构逐渐趋向“高水平失衡”。2002年,城乡关系进入统筹发展期,加之自2012年以来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城乡收入结构逐渐从“高水平失衡”向“高水平缓和”转变。总之,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呈现出“低水平均衡-高水平失衡-高水平缓和”的演进特征。”本文对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分析聚焦于收入结果的不平衡,着重考察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比值的变迁(图1和图2),进而分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六个时期进行考察,总结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历史演进的特征事实。
1.改革开放前的城乡收入结构变迁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西方国家经济封锁和政治孤立的困境,党和国家领导人坚信只有工业化才能解决发展落后和农村贫困的问题。为此,借鉴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范式,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集中农业和农村剩余,为“赶超战略”提供资本支持,由此导致城乡关系和城乡收入结构的变迁。
(1)社会主义过渡期:1949-1956年
早在1945年毛泽东就强调中国“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为此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对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做出科学论断,决定将工作重点由乡村转移到城市,正式开创了由城市领导乡村的时期,并推动中国由传统农业国向现代工业国转型,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也在同时强调“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毛泽东在新中国一成立即提出为了实现“国家工业化”必须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的纲领。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和土地改革的实践,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特别是1953-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在集中资源发展工业和城镇的同时也积极推动了乡村和农业的发展,同时逐渐开始统一全国城乡户口登记工作。根据可获得的数据,中国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64%上升到1956年的14.62%,1952-1956年,农业产值由346.0亿元上升到447.9亿元,增长29.45%,工业产值由141.8亿元增加到280.7亿元,增长97.9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154元增长到212元,增长37.6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65元增长到81元,增长24.62%。这一时期中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但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值由2.37∶ 1上升到2.62∶ 1,城乡收入结构是趋向失衡的。
(2)计划经济体制期:1957-1977年
1957年“一五计划”的超额完成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但由于中共八届三中全会改变了党的八大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并对1956年采取的纠正冒进倾向的正确方针进行错误批评,导致中国城乡关系出现偏差。195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在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同时,城乡关系亦由城乡兼顾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逐渐演化为“以钢为纲”和“一大二公”的“赶超战略”。“以钢为纲”的工业化赶超战略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国家发展的美好愿望,但其急躁冒进的做法严重超出经济社会承载能力;“一大二公”的农村生产关系变革推动了人民公社的快速发展,在初期彰显了发展生产的巨大威力,但从更长时间的实践历史看,“一大二公”严重脱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阻滞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由于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必须以庞大的资本积累和供给为支撑,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人民公社成为大量获取农业农村剩余、实现“以农补工”的制度保障,因此得以在较短时期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然而这种发展方式也导致工农业发展失衡、城乡发展扭曲和收入结构恶化。“以钢为纲”“一大二公”和1959-1961年自然灾害的“三期叠加”效应引发了“大饥荒”,党和国家开始重新思考城乡关系,提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是主导。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当然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发展主导方面,但是不能忽视我们的基础”的重大方略。因此从1965年开始调整工业生产布局,集中力量在內地搞“大三线”建设,其间虽受“文革”的冲击,但仍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的发展差距;而“农业学大寨”运动虽曾误入歧途,但从结果上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生产都取得显著成绩,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的落后面貌。总体而言,这一时期城乡完全分割,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收入分配奉行绝对平均主义,由此形成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城市化率从1957年的15.39%上升到1977年的17.55%,20年增长两个百分点。就收入水平而言,1957-1977年,农村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从82元上升到130元,增长58.54%,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从222元上升到390元,增长75.68%,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均有明显改善。就收入结构变迁趋势而言,城乡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的比值从2.71∶ 1上升到3.00∶ 1,总体趋势是上升的,并在1960年达到这一时期的最高值3.20∶ 1,之后出现“U”型变化,1967年触底为2.33∶ 1。
2.改革开放后的城乡收入结构变迁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乡收入结构总体呈现低水平波动态势,1978年的改革开放成为城乡关系变革的重要历史节点,自此至今,城乡收入结构也呈现出“低水平均衡-高水平失衡-高水平缓和”的演进特征。
根据可获得的数据,中国基尼系数从1981年的0.288上升到2018年的0.474,城乡收入不平等对基尼系数的贡献最大。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变化看,1978-2017年中国城乡收入结构总体趋于失衡,2009年达到历史最高值3.33∶ 1。本文对这一时期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分析将主要围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始期(1978-1984)、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期(1985-2001)、城乡统筹发展期(2002-2011)、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期(2012 年以来)四个阶段。
(1)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初始期:1978-1984年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在农村率先突破的,1978年11月安徽省小岗村的“大包干”生产责任制改革拉开了中国对内改革的序幕。同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针对农业农村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業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确定了新时期增加农业投入和调整城乡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改革方向。1981年,中央一号文件肯定了生产责任制,农村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1978-1984年,农业总产值从1018.5亿元迅速增长到2295.6亿元,增长125.39%,加之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和集市贸易的发展,农民收入同步明显增长;而这一时期的城市改革滞后于农村,城镇居民收入增幅低于农村水平。1978-1984年,城镇化率从17.92%上升到23.01%,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从134元提高到355元,增长164.93%,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从343元提高到651元,增长89.79%,城乡居民收入比则从2.57∶ 1下降到1.83∶ 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138元提高到287元,增长107.9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从405元提高到618元,增长52.59%,城乡居民消费比则从2.93∶ 1下降到2.15∶ 1。这一时期的城乡发展和城乡收入结构因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而趋于平衡,但农村与城市的鸿沟依然存在。
(2)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期:1985-2001年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率先突破对城市产生了巨大冲击,进而倒逼城市改革。1984年,党中央提出明确要求在做好农村改革的同时“坚决地系统地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并将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随着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城市职工的生产积极性高涨,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拓展了城市居民的收入空间,人口迁移障碍在户籍制度的松动下逐渐得以消除,导致劳动力、资本等经济性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快速增长。同期,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继续推进农村改革,先后进行6次较大规模的价格调整,提高了农业及副业产品的收购价格,并逐渐启动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加之这一时期乡镇企业发展迅速,不仅改善了城乡关系,而且为中国工业化开辟了独特道路。1992年,中共十四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化市场在农村经济中的调节作用。199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储备调节体系、农业生产的保护支持体系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强调注重政府和市场对城乡关系的双重调节;1994年,分税制改革赋予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激励,成为这一时期城市偏向型经济政策的重要根源。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在城市,农村改革相对滞后,而且农民的负担在加重,城乡发展出现再度分离,城乡收入结构趋向高水平失衡。1985-2001年,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推动了城镇化迅速发展,城镇化率从23.71%发展到37.66%,年均增长0.82%;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6倍,从398元增加到2405元,年均增长35.55%,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9倍,从739元增加到6824元,年均增长54.3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则从1.86∶ 1上升到2.84∶ 1,整体上呈现“N”型变化轨迹,城乡收入结构趋向高水平失衡。
(3)城乡统筹发展期:2002-2011年
面对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期综合国力的显著增长和高水平失衡的城乡收入结构,2002年,中共十六大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并作为中国城乡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探索建立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机制。2004年,胡锦涛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城乡关系发展的“两个趋向”,即“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且强调中国城乡关系发展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阶段。尤其自2004年起,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根据统筹城乡的实践和时代需要,逐渐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发展战略;自2006年起,在全国取消农业税,给农民减负;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将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径具体化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在党和政府的重视下,“三农”投入大幅增加,国家财政对“三农”的支持规模从2002年的1754.45亿元快速扩大到2011年的9937.55亿元,年均增长46.64%。在支持“三农”的同时,党和政府也积极推动农民减负,逐渐完善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城乡收入差距显著缩小。而户籍制度和农地制度的改革推动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城镇化率从2002年39.09%上升到2011年的51.27%,年均增长1.2个百分点。总体而言,2002-2011年,城乡收入结构呈现由“高水平失衡”向“高水平缓和”的演化轨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7702.8元增长到21809.8元,年均增长28.3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475.6元增长到6977.3元,年均增长28.18%,基本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持平,但由于基数小,城乡居民的绝对收入差距仍呈显著扩大态势,城乡收入比的变化呈现出倒“U”型轨迹,2009年达到历史最高值3.33∶ 1,但在之后逐年下降,城乡收入结构趋向高水平缓和。
(4)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期:2012 年以来
改革开放后为谋求经济增长而选择的非均衡发展战略主要表现为投资的非农倾斜和城镇倾斜,这一战略的确带来经济的超常规跨越式增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问题的显化,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的短板逐渐凸显,在城乡关系中的主要表现便是农村发展落后和农业现代化滞后。有学者认为这一现象根源于由非农带动“三农”的发展方针。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走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促、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2013年,针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农村贫困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精准方略”,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成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的顶层设计,同年9月,中共中央國务院印发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时间表和任务书。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标志着“三农”直接成为现代化的重点,也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城乡融合共享发展的一大创造。客观而论,这一时期的成就得益于顶层设计的优化和经济政策的有效落实,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899万人下降到2018年末的1660万人,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关系持续向好,2018年城镇化率达到59.58%。收入方面,2012-2018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4565元增长到39251元,增长59.78%,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从7917元增长到14617元,增长84.63%,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明显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起逐年下降,2018年为2.69∶ 1,城乡收入结构趋向高水平缓和,城乡融合共享发展的格局初具雏形。
四、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逻辑主线
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变迁的逻辑主线可以概括归纳为一条根本主线和三条具体主线,即坚持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指导地位,立足70年城乡关系发展实践,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共享发展新模式的根本主线;以根本主线为逻辑,具体表现为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坚持“动态调整”的时代意蕴。
1.根本主线: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中国化实践与创新
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历史逻辑出发,阐释了从“依存、对立、再到融合”的城乡发展规律,据此,我国城乡收入结构呈现出“低水平均衡-高水平失衡-高水平缓和”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旧分工的消除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历史前提,同时也提出了“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的具体路径。新中国70年的建设和发展实践过程中,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尤其是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直接驱动了经济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增长,为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和生产关系的不断调整,使得旧分工的藩篱逐渐被消除,为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提供了生产关系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相继提出的“城乡融合发展”“共享发展”“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直接跳出改革开放以来由非农带动“三农”的发展方针,将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让“三农”直接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点。
所以,以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为指导,我们认为新中国70年城乡发展实践经历了或正在经历“城乡分离-城乡趋于融合-城乡再分离-城乡统筹-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演变过程,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收入结构也从新中国成立时的“低水平均衡”渐进为新时代的“高水平缓和”。由此判断,新中国城乡收入结构变迁70年的根本逻辑主线是坚持马克思城乡关系理论的指导地位,立足中国城乡发展实践,探索并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融合共享发展新模式。
2.具体主线一:城乡收入结构演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中国70年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经验和根本保障,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核心、最本质的特征。新中国70年城乡关系的演变和城乡收入结构的变迁是在党的领导、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这是最显著的“中国特色”。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满足“赶超战略”的需要,我们坚持自力更生、通过农业农村对工业和城镇的支持建立起比较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但并未完全忽视农业农村的发展。1956年,毛泽东立足中国农业大国的发展实际,提出“既以城市为中心,又要兼顾乡村发展”的论断,要求处理好“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实践中依靠农村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要素的支持,不仅城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农业农村的发展也取得显著成效。实践证明,新中国70年“我们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把握是完全正确的,也是富有成效的”。针对城乡收入结构不断恶化,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积极开展了调整工农关系、城乡关系的工作,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党的十九大更进一步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旨在平衡城乡收入结构,构建城乡融合共享发展新格局。振兴乡村已成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3.具体主线二:城乡收入结构演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
“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鲜明旗帜和价值取向,“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消除城乡对立的同时也将消灭旧的分工,从事农业和工业生产的人将成为同一类人,彼时“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坚持“以人为本”正是新中国70年实践中我们党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思想主张。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毛泽东始终坚持认为政权是属于人民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发展的动力”;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党和政府重视统筹工农、城乡关系,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改善;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和国家出于发展战略的考量,借鉴苏联工业化模式,形成城乡有别的收入分配政策的初衷也是为了发展好、维护好城乡居民的根本利益。改革开放以来,为改善国家落后面貌,邓小平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战略构想,逐渐形成了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激励地方官员发展辖区经济的治理方式。但由于城市和非农产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导致地方政府形成了经济政策的城市和非农偏向,农业农村处于发展的边缘,城乡收入结构趋于失衡。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党的十九大又进一步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可见,新中国70年城乡关系发展和城乡收入结构变迁始终是坚持“以人为本”价值取向的,同时这也是新时代平衡城乡收入结构、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根本立场。
4.具体主线三:城乡收入结构演进始终坚持“动态调整”的时代意蕴
新中国70年党和国家根据时代需求对城乡关系进行“动态调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事实。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和建设时期,党和国家为了快速实现国家工业化,通过城乡户籍制度、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确保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型战略”的有效落实;同时“党领导农民发展集体经济,开展互助合作,对改变农业农村贫穷落后的面貌进行不懈探索,虽历经波折,但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这一时期的城乡在完全分离状态下自然地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的城乡居民收入均处于低水平状态。改革开放后,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率先取得突破,农业农村快速发展,随后改革重心向城市转移和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实施,城镇偏向、非农偏向型的经济政策和制度安排成为一种稳态,直接驱动中国经济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史上的“中国奇迹”。但在“中国奇迹”的背后却是城市大旺、工业繁荣和农业萎缩、乡村凋敝并存,甚至有学者认为城市倾向的经济政策是城乡收入结构失衡最重要的原因。2002年召开的中共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之后,涉农业务投资规模逐年扩大,废除了农业税,推行了农村低保制度等惠农政策的落地,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但综合评估“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党的十八大后,基于国土空间均衡布局和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政府开始积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城乡区域共同繁荣,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收入结构逐步平衡。可见,新中国70年城乡收入结构演进是党和国家根据时代需求对城乡关系进行动态调整的现实表征。
五、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平衡城乡收入结构的时代抉择
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个新的历史方位,直面现阶段“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并没有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的问题,中央明确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并将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作为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矛盾,平衡城乡收入结构的时代抉择。
1.破解时代矛盾和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
经过新中国70年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总体水平显著提高,供给不足和短缺经济状况已经发生根本性改变,人民生活质量不断迈上新台阶,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新的企盼,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成为主要约束条件,其中“最大的不平衡是城乡发展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是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这一状况依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特征事实。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没有“三农”的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始终将“三农”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深化农村脱贫攻坚工作,推动一大批强农、惠农和富农政策落地,农业基础地位得到显著加强,农村社会事业得到明显改善,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城乡融合取得重大进展。党的十九大从解决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出发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成为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旨在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协调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建设,让亿万农民有更多获得感的同时也能为全球解决乡村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新时代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实现路径
第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站稳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根本立场
新时代平衡城乡收入结构,必须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在“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根本原则,顺应城乡居民的新企盼,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城市繁荣拓展新的空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走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之路。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农民进城仍是大趋势,必须创新制度供给,让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在城市落户安居,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根据有关测算,预计到202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超过60%,至此仍有40%的人口留在农村。必须关注数量庞大的进城农民和不进城农民的企盼,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使其逐步享受与城市居民平等的权利和公共服务。新型城镇化就是要以城带乡、以乡促城,推动形成人口有序流动、产业有序集聚的城乡融合共享发展新格局,让城乡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第二,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夯实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力进步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力量,消除旧的分工和城乡对立、平衡城乡收入结构的根本途径在于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新中国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是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主线的,新时代平衡城乡收入结构、实现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必须坚持这一主线,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强大的物质基础,同时继续加快发展城市经济,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推动城市的工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造更多的利税和就业岗位,为农村剩余人口的“市民化”创造条件,为破解“三农”问题提供物质支撑;继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农业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办法,增加农业农村社会生产力总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走质量兴农之路,创造农民收入超常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注重保护生产力,注重结合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以绿色发展引领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探索一条绿色化发展新路子。
第三,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新时代平衡城乡收入结构,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优化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和政策体系是一项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必须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逐步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农村转移,逐步建立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扭转经济性生产要素向城镇“单向”集聚的局面,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实现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引导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良性流动。激活乡村沉睡资源,进一步完善农地“三权分置”制度,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推动农村土地资源向资本转化,探索盘活用好乡村闲置资源的办法。实施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念好“引才经”,创造条件让农村能够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奠定人才基础。打破城乡分割的規划格局,统筹谋划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一体化协调发展,推进国土资源空间均衡布局。
第四,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培育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新动能
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新中国7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城乡关系的不断演进是其主要的内容,其中乡村治理也在逐渐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善治之路。新时代奋力平衡城乡收入结构,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其本质是城乡物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必须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走乡村善治之路,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需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乡村振兴的坚强战斗堡垒。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秉持便民、为民理念,健全农村基层服务体系,确保农民安居乐业。构建合理有序的乡村治理结构,以党的领导统揽全局,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格局。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培育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的新动能,以创新驱动城乡制度和技术变革,以协调推动城乡生产力均衡布局,以绿色引领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开放用好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以共享明确城乡发展的价值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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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