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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政治创造: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探索与历史贡献

2019-10-30亓光

社会科学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新中国超越变革

亓光

〔摘要〕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更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创造出来的植根于中国大地的新型政党制度。理解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探索与历史贡献,需要构建内在特质、内涵要义、发展逻辑与结构维度等维度构成的分析范式,在构建“变革-稳进-超越”的政治解释路径的基础上,聚焦于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与定型的政治诠释,揭示其历史变迁的基础要素与鲜明特点。在此基础上,围绕“新型”的出场逻辑,进一步阐明新型政党制度之“新”在于其是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最新成就,为世界政党制度提供了独特贡献,是政治制度在总体性创新方面的典型成果,对于认识制度变迁这一理论与实践问题提供了新的理解逻辑,进而在政治概念的政治学分析层面也具有独创性价值。

〔关键词〕 新型政党制度;新中国;政治创造;“变革-稳进-超越”;政治解释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9)05-0025-08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创新发展围绕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两大主题展开,实现了“变革-稳进-超越”的历史变迁。作为对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的总表达,新型政党制度是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提出的“中国方案”,更是对当代世界政党政治“乱象”做出的积极回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和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①这一制度既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党制度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提升,更是对西方政党政治话语霸权的批判与超越。作为新中国政治建设的“基石”之一,它呈现的是在历史变革中实现制度建构,在稳步推进中接续制度完善,在实践超越中凸显制度优势的“历史变奏曲”。经过70年的建设、发展与完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代表性制度成就,有必要加以审慎的阐释分析。

一、理解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探索:

“变革-稳进-超越”的政治解释路径

在中国,所谓新型政党制度,核心或根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之所以称其为“新型”,虽有多种理解或解释,但一般的标准是从政党制度变化发展的必然性角度对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制度革新性的总体评价。显然,只有将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与定型置于历时性的演进逻辑与共时性的比较逻辑中,才能在合理的政治解释路径中解释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探索与历史贡献,较为准确地揭示“新型”的本义。

(一)政党制度演进逻辑的主要理论模型及其根本局限

众所周知,“制度总是处在形成、协调和衰败的过程之中,而且这种过程本身作为一种分析焦点具有极大的意义”。②正因为如此,理解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存在不同的理论分析路径。这些不同的理论分析路径都试图找到一种在学理上能够得到验证、稳定共享的理论模型,以期找到解释政党制度演进逻辑的“密码”,即“有一个理论视角、一个大的思路,可以把这些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场景、不同形式的现象和问题放在同一个分析框架里,探究它们之间的关联及其背后的制度逻辑”。③在这一过程中,能够着眼于现实场景与实践内容,同时兼顾宏观与微观的内在联系与交互机制而形成的较为成熟的理论模型(或分析框架、理论路线图等)主要包括四种。

其一,政党类型转换论。这主要是类型学在政党制度演进方面的具体运用,其认为政党制度的内在逻辑来自“我们相信政党的演变或者新的政党类型的出现或许是一些基本明确的因果程序的产物”。④在这里,“新型”是理想政党类型的制度化表现及其建构过程,也是政党制度自我否定与扬弃的根本原因。其二,政党政治变迁论。这来源于制度变迁理论,主要是指将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的形成、变化、演进看作是一个具有明确目标的独立的社会规范的客观运行过程与状态。因此,政党制度是否“新型”取决于政党和政党政治的革新,就会在“政党与政党政治”的话语选择中以特定的政党和政党政治的特定标准来自我强化,具有高度的路径依赖性。其三,政党制度现代化论。这主要是基于近代中国政党制度危机背景下,在控制政治不稳定性的前提下,以特定结构的政党制度主导近代中国进入现代化的理性选择过程。而“新型”就是指持续满足现代化标准的适应性结构,其重点“不在于形式,而在于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能力和适应性,在于它为广泛的政治参与所提供的制度化水平。”⑤其四,政党关系变动论。这主要是着眼于作为政党制度构建的基础性关系——政党关系——的总体发展与阶段变动过程中相互作用的动态发展。这种动态关系“说到底是这个国家的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的集中体现。”⑥以此观之,“新型”的核心要义在于动态发展的关系性特征,主要集中于简单对抗、斗争-妥协-服从、斗争-合作-共存、共存-领导-合作等主要关系模型中的选择或变化演进。

毋庸置疑,上述类型论、目标论、结构论与关系论等四种理论模型并未穷尽所有的理论分析路径。从共性角度看,它们大多是围绕“政党制度”这个中心范畴出发的,标志性区别在于对这个核心范畴进行阐释的切入点及其主导性与基础性的认知与判断存在不同的看法。在这里,无论理论模型所选择的核心范畴或该范畴的何种维度得到多大程度的依行,其分析焦点的理论前置或者概念解释的前置都是必然的,而这种必然的前置实际始终处于对象化的自我扬弃中,难以合理地解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演进。

(二)在“共同范式思维”下构建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解释路径

既存理论模型的局限性要求在揚弃“共同规则思维”的基础上以“共同范式”为依据构建新的政治解释路径。众所周知,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演进逻辑的核心在于“深刻解读新中国70年历史性变革中蕴藏的内在逻辑”⑦,其关键是“用中国理论解读中国实践”。⑧这就意味着,构建理解新型政党制度内在逻辑的解释路径,必须聚焦于“政党关系”及其制度演进的理论建构,围绕“关系-过程”的实践主题而展开,凸显“实践中心”的政治解释路径。

为了较为准确地提炼科学有效的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解释路径,就需要转向“实践导向”性的分析范式。“范式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有任何整套的规则存在”⑨,而更偏重于某些“优先性的单元”,这在构建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解释路径时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认为,这里的“优先性的单元”,应该是新型政治制度演进的本质、方式与效果。具体而言:其一,新型政党制度之“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这种新型政党关系堪称是一种政治创造,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关系都有显著的差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正因为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⑩换言之,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关系的先进性决定了新型政党制度从本质上就具有变革性。其二,新型政党制度之“变化”是“补充式”的扩充过程,是不断将新做法、新机制、新策略加以制度化后逐渐扩张的,是许可性而非禁止性的扩展,这种“渐进演化就是该项制度的普适度逐渐变化的过程,是指在可实施的范围中,先在局部范围中试验实施,然后再逐步推广到整个范围,即普适度逐渐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补充式发展意味着新型政党制度从变化维度看是稳步推进的。其三,新型政党制度之“完善”是在政治现代化的中国探索中不断实现自我超越的。制度的生命力来源于控制政治实践中出现的不稳定性难题,有效性体现在持续解决产生不稳定性难题的实践问题。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能够被称为“新型”,除了具有本质的进步性、发展的持续性之外,实践的超越性也是不可忽视的,“它是在中国现代化历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它的确适应了中国现代化对政党制度的特殊性需求。”申言之,本质的进步性不是一劳永逸的,发展的持续性所造成的“制度僵化风险”也真实存在,只有不斷在实践中完成“肯定-否定-肯定”的制度创新才能有效保持新型政党制度的“自我超越”与“超越”。

综上所释,新型政党制度在演进中具有明显的变革性、稳进性与超越性,“共同范式”是其前提思维,而“变革-稳进-超越”分析框架是一种其内在规定性的政治解释路径。这也是本研究分析新型政党制度的中国探索与历史贡献的理论视角与中心逻辑。

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基础要素

在“变革-稳进-超越”的分析框架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直接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发展逻辑,而是由“变革逻辑”下的制度创制、“稳进逻辑”下的制度发展与“超越逻辑”下的制度创新有机构成的制度演进过程,三者虽然是一以贯之的,但却具有相对独立性。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新型政党制度之“新”是一种基于制度史的历史的、政治的判断,其不断的巩固与发展是其“中国特色”的实践基础,而不断生成的制度优势则是其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项伟大政治创造的事实依据。为了更聚焦地分析新型政党制度的历史变迁,需要围绕“变革-稳进-超越”的内在逻辑,从其历史变迁的基础要素的探析中,进一步把握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中国探索。

第一,制度环境是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前提条件。政党制度是历史的产物,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一直存在下去。“一国人民的根本的政治制度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的产物,而绝不是故意目的的产物。”一国的政党制度,一方面既受制于本国政党的性质和内容,又取决于政党政治的性质和内容,而政党和政党政治的性质和内容直接来源于该国政治生活的历史演进、文化基因、组织形式等基础因素;与此同时,制度化的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离不开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序,与社会制度基本架构中其他规范体系要保持一体性。因此,政党制度的设计与发展同上述两个方面的因素或经验,简言之,与“制度环境”密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时,首先就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这三个有机统一实际上就是制度环境的考量依据。在这里,制度环境的判断与认识至关重要,它绝不等同于个别行之有效的制度模式及其抽象化的制度标准,西方国家所标榜的“多党制”就是希图将其本国的政党制度抽象化为若干制度标准、制度价值和制度理念等,造成特殊制度普适化的假象。事实上,由于制度环境是不同的,所以政党制度必然“具有多样性的特征”;而制度只有基于多元制度的竞争性共存才有了制度的总体构建与整体发展上的良性优化与持续创新,这既是一般意义上政党制度自我革新的前提,又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实现“新型”何以可能的基本前提。在这个意义上,制度环境所表现出的变革性、稳定性与超越性为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实现变革、稳进和超越的总前提。

第二,制度主体是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核心要素。决定一个政党制度的内部结构的核心要素是制度主体。在一定制度环境下,制度主体的性质、构成与互动关系是区分不同政党制度的关键。在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中,制度主体的发掘与锻造表现出了鲜明的变革性,这主要体现在其拥有广泛的阶级基础,夯实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政治基础;执政党(领导力量)具有不可动摇性,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的具体典范,保证了其稳步运行;人民性的宗旨使其具有了变革的自觉性和本质的优越性,正如有的学者所言:“中国的政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维护人民群众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人民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因而能够激发他们的热情和主动性,充分释放潜能。”总而言之,支撑中国政党制度实现变革、稳进和超越的制度主体性特征主要有二,即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力量的坚强领导与民主党派作为参与合作者的同向同力。邓小平指出:“我们国家也是多党,但是,中国的其他党,是在承认共产党领导这个前提下面,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我们全国人民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崇高理想,即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并在最后实现共产主义,所以我们能够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总之,制度主体的创造性与优势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之所以能够成“新”、称“新”、常“新”的内在原因。

第三,制度载体是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保证形式。制度载体,是指制度的根本组织形式。对于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与成熟的原因,学界大多会从中国共产党作为政治领导力量的根本决定性与“各革命的政党及政治组织对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方向、目标及政治制度轮廓等的真诚赞同和大力拥护”等两个主要方面加以总结。这是正确的,不过,与之相比,制度载体重要性的彰显有所不足。一个好的制度载体——即,优质高效的组织形式——体现了完备的组织结构、优良的组织过程、积极的组织行为与包容的组织方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归根结底,政党制度就是要实现各党派之间的充分协商,保证民主的充分实现。斗争性协商与团结性协商、党争民主与人民民主不仅在制度环境、制度主体上存在明显差异,而且在制度载体上也必须做出明确区分。人民政协是能够真正保证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实现团结与民主两大核心使命的组织形式,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创立提供了孵化器,为其发展成熟提供了培养皿,为其时代超越提供了形式效能的快车道,具有制度载体的比较优势性。因此,制度载体的科学化与创造性也是保证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制度环境、制度主体、制度载体分别从前提条件、核心要素与保证形式等三个方面与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变革-稳进-超越”的各个阶段紧密联系,因此是分析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基础性要素。

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历史变迁的鲜明特点

任何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经历了长期的历史积累,需要在长时段中加以认知。仅就政党制度本身而言,它提供的是一种框架,即以政党关系不断调整为中心的政治间相互影响的框架,使政党之间合作与竞争的关系得以厘定,又不断推动政党进行自我改造以符合政治制度所欲建构的政党关系秩序。在中國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政治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是在不断巩固共同思想基础的主轴,维护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根本方向,凸显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过程中构建了完备的制度框架、实现了和谐的政党关系、巩固了有序的政党秩序,确保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和持续的创造力。因此,在“变革-稳进-超越”的认识路径下,从制度思想、制度结构、制度后果来看,新型政党制度在历史变迁中表现出了鲜明特点。

第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秉持先进的制度思想中完成了历史演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具体理论观点与中国共产党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理论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有机统一。马克思指出,对待政治社会等历史现象,希图找到一把“万能钥匙”,“那是永远达不到这种目的的。”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思想,一方面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政党制度的相关一般原理与理论观点同中国政党制度建构与实践的实际不断实现有机统一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在持续地反思和批判西方政党制度理论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深化的。在守正中创新,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又彻底清算了西方政党理论的虚伪性、利益局限性与程序空心化的弊端,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思想。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中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在极大地吸收了多党合作思想的基础上,又凸显了政党协商的特殊价值。二者之间既有共同性、继承性,又有特殊性、创新性。我们认为,它们共同构成了新型政党制度的思想基础,而在思想继承中确立了新型政党制度的“正义”,在其思想跃升中凸显了新型政党制度的“要旨”,在其思想批判中增强了新型政党制度的“自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新型政党制度之“新”,集中体现在这一制度的思想基础的创新性上,这是支撑其完成制度变革的重要标志,构成了这一制度的鲜明特点。

第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完善科学的制度结构中实现了历史跃升。作为一项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内涵由其思想基础决定,而制度水平则取决于其制度化的程度——制度结构的科学性与有效性。有学者曾指出,“制度化是组织和程序获得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任何政治体系的制度化程度都可根据它的那些组织和程序所具备的适应性、复杂性、自治性和内部协调性来衡量。”特别是政党制度,一元与多元的矛盾关系长期存在且不断发生变化,这就对其制度结构的稳定性、包容性、协调性与持续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在深刻检讨了中国近代以来国家自主性不断沦丧的沉痛教训后,审慎地设计并建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在这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历史变迁时在制度结构的超越性方面立足于四个基本点:其一,这一制度所调整的政党关系必须建立在广泛的阶级基础上,政党制度的阶级属性决定了其“一元领导”抉择的必然性;其二,中国共产党作为这个制度的领导力量始终不可动摇,正因为“社会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需要政党的组织,而共产党显然是阶级基础最为广泛的政党”,阶级结构的不可逆转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动摇的;其三,这个制度始终维护和实现制度过程的人民性,借助党内法规、法律规范与运行规则等不断提高多元合作的正当性与真实性,不断拓展政党协商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了参与合作的质量;其四,自觉改革使得这个制度不断释放制度潜能,其实践的优越性明显,特别是其“基本上与社会其他制度相适应,能够吸纳较为广泛的社会政治力量和进步的政治活动”,因而在面对具体矛盾和发展性问题时,该制度是通过自觉的、有序的、可控的改革来实现的。

第三,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在凸显积极的制度后果中彰显了历史优势。制度后果是考量制度效能的直接指标,它往往在比较性视域中呈现。特别是在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斗争长期共存且日渐激烈的今天,制度后果的比较往往直接影响到两种社会制度共存的基本格局。众所周知,以竞争型政党制度为主的西方政党制度是以直接对抗、一般多数、胜者通吃等为后果评价指标的,其不可能接受一元领导,也无法承认多元合作。而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制度后果评价方面的“新”就在于“它是一种‘合作-协商-合作的方式,这种设计减少了在一个多民族的超大国家由于竞争造成的政治内耗和社会秩序混乱期的频繁出现,提高了政治效率和政策的执行效率”。具体而言,新型政党制度在三个方面取得了较为积极且普遍的制度后果。其一,是其产生了足够的政治权威以引导和保证中国政党关系的和谐,并主动地引导和保证了政治社会发展的新方向;其二,是在组织程度不断提升、规模稳步扩大的多元政党关系体中提供关系调整的基本规范和政党行动的行为准则,使政党关系乃至整个政治关系保持结构完整、发展稳定、配合默契、运转灵活的有效整合状态;其三,是能够借助其思想基础与结构秩序,持续稳步地渗透于政党活动的方方面面,以其规则体系教化社会政治化时代的政党应当如何运转、参政与合作。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上述制度后果的优势和价值表现得越发充分,政党制度创新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四、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创造性贡献

习近平指出,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在这里,我们所要关注的创造性贡献,实质上是这一制度在制度理念、制度过程、制度比较等方面的创造性,即其独特性的结构、理念、操作與实效等方面的重大贡献。

其一,新型政党制度引领了世界政党制度的发展方向。西方政治学特别强调制度的连贯性和自主性,认为政治制度是一种“政治”在其中发生发展的规范性框架,而“超常规”或“英雄般”的制度变革往往被他们深深怀疑甚至直接排斥。这是典型的西方中心主义思维在作祟,是意识形态斗争在制度建构领域的具体表征。事实上,西方政党制度是世界政党制度发生发展的具体阶段、特殊类型与个别实践,其在政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的确发挥了十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其绝不是唯一的制度模式。习近平指出,“我国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中国的新型政党制度充分吸收了西方政治制度与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与实践教训,既自信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本质优越性,又始终坚持了多元合作与政治协商的“同心圆”“公约数”的现实功用性,不仅防止了落入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过分突出“一党”的弊端,而且防止了落入西方多党制的西化陷阱。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彻底否定了政党关系必然是“竞争性”的落后认知,以无比深厚的中华优秀文化底蕴和无比强大的制度变革能力催生了一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形成了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形式,在世界政党制度中独具特色。”这个“新型”意味着在内涵上中国的政党制度跨越了西方政党制度在阶级性、利益性上的障碍,意味着在外延上超越了西方政党制度在整合性、稳定性方面的局限,意味着在战略上扭转了西方政党制度在长期性、全局性上的不足,意味着在备选方案上打碎了西方政党制度在制度思维与制度结构上的垄断。在此基础上,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为后发国家特别是意图摆脱西方政治话语霸权的所有国家提供了一种新道路和新选择。在西方政治凌霸日甚之际,为了切实捍卫政治多极化与民主实现形式多样性,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巩固与发展无疑具有积极的引领价值。

其二,新型政党制度实现了充分的政治整合与社会稳定。政党制度是政党关系调整的基本规范,旨在维持政党关系的稳定有序;政党关系则直接体现了政治生活的秩序化水平,关涉到不同政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政治地位,影响到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整合性程度。历史证明,西方政党制度在资本主义政治发展过程中,确实在塑造资本主义国家体系与强化资产阶级政党功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社会不断发展,资产阶级政党的偏私性不断加剧,既得利益集团模块化、社会利益诉求碎片化、总体政治结构分殊化,不但在各资本主义国家造成了制度僵化、政治分化与政党对抗等问题,而且它们将自身的僵化、分化和对抗进行输出,给其他国家特别是后发国家带来深重的政治崩坏与社会动荡。与此截然不同,新中国成立后,统一与稳定始终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恢复中华民族的“大一统”政治格局需要不断进行政治整合、维护社会稳定。有学者指出,在新中国政治制度建设上的成功是实现了一种全新的现代国家建构,而“只有实现了现代国家的构建,才可能建立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秩序,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中国政党制度就是在实现上述基本要求和历史目标中才实现了“变革-稳进-超越”,变革正是变政治分化、社会动荡为政治和谐、社会稳定,稳进则是规避政党分殊、关系对抗而渐进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超越之本更是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新要求,在有序改革中进一步丰富新型政党制度。事实证明,在新型政党制度的指引下,长期困扰近代中国的政党间利益纠葛与政治紧张不安的现象得到彻底消除,“一元领导、多元合作与协商”的政治凝聚力和向心力不断凸显,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权威和治理水平在不断扩大政党间共识方面效果明显,“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成为扩大政治共识的最重要的制度结构。在中国,充分实现政治整合和社会稳定,是新型政党制度的突出效能,是其他任何性质与类型的政党制度都难以替代的,其“始终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中国政治格局稳定的重要制度保证。”

其三,新型政党制度彰显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创造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中国的建设、巩固与发展经历了一个较为曲折的过程,特别是在政治制度文明的探索方面,经历了一个逐渐摸索和渐进形成的过程。邓小平早就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社会主义的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正是在这里,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一方面,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体制改革与机制调整,将这一制度的变革性充分展示出来,进而有效地推进其改革增益,不但解决了西方政党制度未能解决的“党争内耗”问题,而且完善了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领导-被领导”“控制-依附”的单向性“一元领导”造成的制度僵化问题。另一方面,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结构性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实现了政治制度整体乃至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制度体系的共荣并发,特别是在和谐政党关系、政治协商优化、合作发展常态化、民主监督有效化等方面,这一制度都表现出了巨大的创造力,成为区别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资本主义政治文明的代表性成果。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制度领域的创新优化,关键就在于这一制度扣准了社会发展的时代脉络、应承了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内在逻辑。我们知道,无产阶级革命与社会主义国家建设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只有彻底改造包括政党制度在内的旧的国家机器,建立符合无产阶级专政需要的国家形式(包括制度形式),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这里,“赢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只有用新型的政治形式去有效推动现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能使这种政治形式获得其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相应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并在与经济、社会实现良性互动中获得巩固、发展和完善。”由此可见,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不仅仅在政党制度的内在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创造力,而且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探索中产生了不可替代的进步性意义,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当代发展的创造性成就。

其四,新型政党制度锤炼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本领。站在历史的高度,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治理活动的整体框架中实现“变革-稳进-超越”的,因而,这一制度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尤其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水平的全面提升密切相关。借助治国理政的理论视角——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理论——能够“在事实层面和实用层面上揭示国家发展的动力之源,在道德层面和理论层面上则保持了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和具备生命力的解释性。”在这里,让新型政党制度运转起来,就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具有治国理政的本领;而让这个制度能够稳定地向前推进则极大地锤炼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本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新型政党制度总是不断丰富合作与协商的形式,使得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能够充分表达,可以在批评与监督中形成最广泛的政策共识和制度决策;总是将多元化的利益诉求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表达渠道纳入决策程序甚至顶层设计中,有效克服了代表不同政治力量的政党之间的简单对抗和错误排他;总是充分克服自身问题,使得制度安排、体制设计和政策决定的“试错成本”逐渐降低,有效避免了信息壁垒、协商不畅造成的决策失误;总是不断扩大政治参与的范围、强化政治参与的深度,将政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政治治理功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合力推进;总是不断发现并凝聚更多的政治智慧、制度方案与改革力量,有效地增强合作治理、协商治理的效用性。显然,上述内容汇聚在一起,人们自然就会发现,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确实在不断提升。而且,这是一个以人民为中心的持续创新过程,在这些本领不断被探索、掌握与运用的过程中,广泛多层次的制度化建设正在包括新型政党制度在内的很多制度中充分实践着。正如习近平所言,“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

五、结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增强“四个自信”是多维一体的历史过程,在政治建设领域,中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作为一种新型政党制度的建设任重而道远。站在新的历史高度,不断重视与持续充实新型政党制度,使之具有长期的先进性,在完成了制度建构的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我们更应处理好“现实-理想”“规律-变革”“内聚-外生”等三组主要的“稳进-超越”关系,筑牢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基石,进一步凸显了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的创造性。正确处理“现实-理想”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新型政党制度的现实问题与价值追求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规律-变革”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对政党制度提出的新政治变革要求的关系;正确处理“内聚-外生”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中国共产党作为一元领导力量的自我革命与治国理政过程中多元合作与政治协商的质量提升之间的关系。面向未来,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其功能,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创造稳定、健康、积极的制度环境与政治保障,不断展现新型政党制度的创造力与引领力。

① 《习近平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时强调:“坚持多党合作发展社会主義民主政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人民日报》2018年3月5日,第1版。

② 亚当·库珀、杰西卡·库珀:《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第145页。

③ 周雪光:《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一个组织学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17年,第8页。

④ 拉里·戴蒙德、理查德·冈瑟:《政党与民主》,徐琳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0页。

⑤ 熊必军:《制度分析视域下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研究》,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第87页。

⑥ 钟德涛:《中国政党制度发展史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第163页。

⑦ ⑧ 习近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求是》2019年第8期。

⑨ 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吴国盛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7页。

⑩ 刘晓辉、吴祖刚:《当代中国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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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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