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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制度的内在逻辑和独特优势

2019-10-30包心鉴

社会科学研究 2019年5期
关键词:内在逻辑

包心鉴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新中国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历史进程中的伟大创造,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制度支撑和制度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深蕴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着“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深蕴着“改革性”与“定型化”的有机统一,在勇于自我革命、逐步定型优化中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深蕴着“传承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在传承中华文明、包容世界文明中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

〔关键词〕 中国制度;内在逻辑;独特优势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9)05-0001-11

在社会变革和社会发展进程中,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问题。制度是国家运行的基本架构,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支撑,是“秩序”与“规则”的集中体现。70年前,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北京)胜利召开,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这一新制度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再也不是一个被人侮辱的民族了。”①“中国的历史,从此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②65年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建立起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一百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③新中国70年的历史,从根本意义上说,是一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巩固和变革发展的历史。在新时期改革开放伟大实践中明确形成并不断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制度),既承续了中国共产党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不懈探索的宝贵经验,又凝结着改革开放40年中国共产党在深化制度改革、推进制度创新中的政治智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彰显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关于制度建设的理论逻辑与中国社会变革中制度建设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着“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在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中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这一初心和使命,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理想信念、宏伟目标和百年奋斗历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前赴后继、浴血奋战,推翻反动统治,消灭剥削制度,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强大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立社会主义新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伟大社会变革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强大动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自觉进行伟大社会革命和深刻自我革命,通过改革开放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依托这一制度实现人民富裕、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强大动力。历史雄辩地表明,中国共产党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党的初心和使命不懈奋斗,是近代以来中国一切社会变革的最重要因素和最根本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④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成逻辑,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逻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深刻体现在这一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首创精神、不断汲取人民群众的伟大创造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动员群众、凝聚民心的制度优势。

中国共产党是在中国人民谋求解放的斗争实践中产生的先进政党,是来自人民、扎根人民,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先进政党。坚决地相信人民群众、坚定地依靠人民群众,是党的本质属性,是党的领导力量的根本所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是党的根本路线和根本宗旨。正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夺取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也正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中国共产党在古老的中国大地上第一次建立了以消灭剥削制度、实现人民解放和幸福为宗旨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初期,毛泽东主席就明确强调,紧紧依靠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根本方针”。“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⑤正是由于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工人、农民和广大知识分子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得以建立巩固和发展壮大。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更加鲜明地彰显了党的坚强领导与人民群众主体力量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

新时期的改革开放,从本质意义上说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入总结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基础上的一次伟大觉醒,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场伟大革命。“伟大觉醒”和“伟大革命”的最根本之处和最鲜明标志,就是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根据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根本原则,汲取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以增生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活力。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反复强调,“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⑥“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⑦正是在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根本任务,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根本目标的初步改革开放实践中,以公有制为主体、允许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得以逐步形成,并充分释放出解放生产力、创造社会物质财富的强大优势。根据改革开放的中国实践,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重要谈话中做出精辟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⑧这一科学论断,正是在深刻总结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实际需求和切身体验基础上形成的,在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创新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与活力从哪里来,改革开放实践雄辩表明,“生机”蕴藏在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首创精神之中,“活力”体现在人民群众自主创造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之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特有的内在生成逻辑。关于这一制度逻辑,邓小平做出深刻阐释:改革开放中的许多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许多成功,都是“人民群众发明的,我只不过把它们概括起来,提出了方针政策。”⑨“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许多好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⑩“改革开放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是由群众在实践中提出来的。报告(指党的十四大报告——引者注)中讲我的功绩,一定要放在集体领导范围内,绝不是一个人的脑筋就可以钻出什么新东西来,是群众的智慧,集体的智慧。我的功能是把这些新事物概括起来,加以提倡。”这些意味深长的精辟论述,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深刻理解和首创精神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革命的真正源头和强大动力,深刻彰显了党的坚强领导与人民群众伟大创造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发展过程中的有机统一。正是由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人民群众伟大实践和首创精神的高度尊重和大力支持,才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革命,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奇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性”与“人民性”的有机统一,突出体现在这一制度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具有厚重的人民底蕴和为了人民、造福人民的制度优势。

人民在国家制度中处于什么样的位置,是区分旧国家制度和新國家制度的根本标志。马克思深刻指出:“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民主制从人出发,把国家变成客体化的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坚持人民在国家制度中的主体地位,依据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主体意愿推进国家建设和治理,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在筹划社会主义国家成立过程中,毛泽东就明确指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我们的国家政权,“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的国家是保护人民的。有了人民的国家,人民才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和全体规模上”更好地发展自己,创造美好生活。新中国成立以来,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性质,依靠人民的主体力量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才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并为新时期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根本制度基础。

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本质特征。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新中国70年制度发展史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制度变革史雄辩表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既是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巩固、充满巨大优越性的根本之点,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发展、充满内在生命力的根本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突出体现在:其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来不断巩固和实现。正是在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中,党的领导与人民的意志不断实现了有机统一。其二,中国共产党一贯高举人民民主的光辉旗帜,以实现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和巩固的根本基础,以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根本任务,正是在“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奋斗目标和价值取向上,党的坚强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不断实现了有机统一。

在制度建设的一切过程和各个层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核心价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鲜明的人民立场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取向。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强调“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十八届六中全会则进一步强调“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奠定了根本政治保障。党的十九大深刻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的历史经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提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14条基本方略,其中第2条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第5条即“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系列政治认识和政治纲领,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价值愈益凸显、内涵愈益丰满、指向愈益明确,愈加具有新时代的深刻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坚持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马克思主义指明,世上没有“纯粹民主”“抽象民主”,民主既不是只能为少数人所垄断和把玩的“奢侈品”,也不可能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和掌握的“廉价品”,民主总是同一定的政治制度相联系并为一定的利益关系服务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利益性。历史上不同性质的国家制度,显然大多标榜民主,但民主的实际价值意蕴并不完全相同,甚至大相径庭。中国儒家文化主张“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中国封建社会制度也大多标榜自己是“民本”制度,但这个“民”,是具有参与权和话语权的少数精英阶层,即所谓“君子”,而绝非广大劳动群众,即传统政治文化中的“小人”,这就是所谓“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近代西方思想家倡导“以人为本,权利本位”,现代资本主义国家也大多标榜自己是“民主”制度,这固然是人类民主制度的历史进步,但这种“民主”制度是与“资本”紧密联系的,从而是具有极大局限性的有限“民主”,普通劳动群众很难完全拥有和真实使用,民主不过是垄断资产阶级的一种统治宣言和竞争手段罢了。在对历史上种种民主价值观和民主制度进行批判性继承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本质,这就是,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形式,“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民主意味着人民进行统治和治理,拥有平等的参与国家治理的权利——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精髓,这也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核心价值所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是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过程中深刻体现着、释放着马克思主义的民主价值观: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宗旨,把实现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主体,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主体意识、调动最广大人民主体积极性作为根本依靠力量;其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人民为目的,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根本价值目标。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得以充分坚持和彰显,从而使这一制度获得了最广大人民的认同、支持和参与而充满坚定自信。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着“改革性”与“定型化”的有机统一,在勇于自我革命、逐步定型优化中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

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在自我调整与改革中不断实现自我完善的过程。改革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鲜明品格,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实现制度逐步定型和优化,是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最根本任务,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突出优势。

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有属性,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完善的根本路径。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恩格斯明确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任何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新中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就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客观性和改革的必然性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一切剥削制度社会的基本矛盾,导致的必然结果是旧制度被新制度所取代的革命,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导致的必然结果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调整与完善的改革。从制度调整的广度和深度来说,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但这是与制度更替所不相同的一场革命。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前无古人、前所未有,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因而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世界社会主义国家几乎都经历了先体制僵化后改革转向的沉重教训。正是在深刻总结苏联东欧国家历史经验尤其是中国“文化大革命”严重教训的基础上,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当代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序幕,开启了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革命。持续40年的改革开放,最重大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最深远影响是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适合中国国情、适应人民需求和顺应时代发展的品格和活力,为充分释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开辟了正确道路。历史雄辩地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蓬勃生命力,就在于是实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改革开放中产生,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壮大。”

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在制度创新上的突出贡献在于,既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不动摇,又立足中国实际、顺应时代要求深入探索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效实现形式,并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逐步实现制度定型化。“改革性”与“定型化”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的内在逻辑。

在邓小平理论中,蕴涵着深邃的制度改革思想,集中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性”与“定型化”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主要表现在:

(一)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都讲全了。”“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因此,为了发展生产力,必须对传统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进行深刻变革,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

(二)改革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手段。“改革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了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这是一件大事,表明我们已经开始找到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子。”改革的一个重要指向是消除某些制度、体制中的官僚主义弊端。“官僚主义是小生产的产物,同社会化大生产是根本不相容的。”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非克服官僚主义这个祸害不可。”“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这些现象不是哪一个人的责任,而是我们制度中的某些弊端所致,“责任在于我们过去没有及时提出改革”。现在如果“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

(三)改革是使社会主义制度适应时代潮流、赶上时代步伐的强大动力。“现在世界突飞猛进地发展,科技领域更是如此,中国有句老话叫‘日新月异,真是这种情况。我们要赶上时代,这是改革要达到的目的。”“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 “三十几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这就要求把改革和开放紧密结合起来,“对内把经济搞活,对外实行开放政策。”“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正是从以上三个制度变革的维度,邓小平高屋建瓴地赋予当代中国改革以深邃的革命性意义。明确指出,改革不是现行社会主义制度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一场“革命性的变革”,“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特别强调改革是长期的,“改革的意义,是为下一个十年和下世纪的前五十年奠定良好的持续发展的基础。没有改革就没有今后的持续发展。所以,改革不只是看三年五年,而是要看二十年,要看下世纪的前五十年。这件事必须坚决干下去。”

也正是基于对制度变革的深刻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战略思考,20世纪90年代初,在中国改革面临重大考验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在南方重要讲话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制度定型论”:“恐怕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这一论断高瞻远瞩、鞭辟入里,科学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从南方重要讲话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中国已走过了20年的制度改革和逐步定型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在继续深化改革开放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定型的历史性重任。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定,开启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向“定型化”更为关键的十年新征程。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到2020年,中国将“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九大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高度,对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制度定型做出明确定位:“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吸收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制度变革与制度定型迈上了新征程,这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伟大自我革命”,“必须一以贯之进行下去。”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性”与“定型化”有机统一的基本规律和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用“两个半程”的重要论述进行了深刻表达。2014年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精辟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鲜明提出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实现制度现代化,既具有历史传承性,又具有时代开创性,既是深入完成邓小平提出的“制度定型”后十年改革任务的基本出发点,又创造性地开辟了实现“制度优化”的改革新境界。明确提出改革“后半程”的重大意义在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定型的基础上,在继续完成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突出完成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现代化的紧迫任务。这既是当代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又是充分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独特优势的关键所在。

世界现代化历史进程表明,小治治事、中治治人、大治治制。“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制度是国家运行的根本架构,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支撑,是“规则”与“程序”的根本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对制度改革和制度定型提出了新要求。包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生态制度、政党制度以及各种类型具体制度和体制机制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正面临着一个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的历史性任务。从根本意义上说,社会现代化的本质和关键是制度现代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定型为依托,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根本意义上说就是实现制度现代化的一场伟大的制度革命。中国新时期前30多年的改革,重点解决的是如何调整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释放社会活力,消除贫困、实现人民富裕等重大现实问题,在这样一种改革历史进程中,如何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这样一个重大的、根本性的改革任务,被逐步地凸显出来。邓小平的“制度定型论”和习近平的“两个半程论”,就是关于中国改革进程中制度现代化核心价值取向的内在逻辑证明。习近平深刻指出,“现在,改革到了一个新的重要关头,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敏感程度、艰巨程度,一点都不亚于三十多年前。”“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是一个愈进愈难、愈进愈险而又不进则退、非进不可的时候。改革开放已走过千山万水,但仍需跋山涉水,摆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使命更光荣、任务更艰巨、挑战更严峻、工作更伟大。”习近平突出强调,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我们的制度还没有达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要求,有些方面甚至成为制约我们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着力完成制度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这些精辟论述,深刻指明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制度优化与定型化的改革方向和改革任务,无疑这也是进一步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改革性”与“定型化”有机统一过程中进一步彰显制度优势的最紧迫任务。

党的十九大之后,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始了深化制度改革与定型的新的伟大革命。十九届三中全会启动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动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次集中行动”,“是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一年多来,改革自上而下全面展开、深入推进,披荆斩棘、成效卓著,在“重构性健全”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在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改革与定型相统一方面又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现代化的重大改革措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走向完全定型化的关键环节和硬性任务,我们必须“乘势而上、尽锐出战,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集中力量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改革与创新的重大突破。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着“传承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在传承中华文明、包容世界文明中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

“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恩格斯的这一精辟论断,深刻指明了国家制度在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性质、地位与功能:其一,任何国家制度,都具有一定的“文明传承性”,深受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是已有社会文明制度的“概括”。“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其二,任何国家制度,都具有很强的“文明规定性”,承担着“秩序”与“规则”的功能,是现存社会文明秩序的“概括”。“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之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其三,任何国家制度,都具有鲜明的“文明适应性”,在适应社会文明需求中调整与完善自己。能否适应人民的需要和保护人民的利益,直接决定着国家制度的命运。“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以上三个方面,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国家制度史彰显的普遍规律。这些普遍规律,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如何处理好“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政治文明”的关系,坚持制度创新的“传承性”与“时代性”的有机统一,不啻是在新时代征途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亟待深入回答和科学把握的一个关键性问题。

——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中释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机联系在一起,强调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传统文化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生厚重的文化底气,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在中国这块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影响深远的大地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遵循的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虽然是在新中国70年尤其是改革开放40年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的,但却是从历史深处走来,具有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历史生成逻辑。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精辟揭示。他说:“数千年來,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使命,独特的国情,注定了中国必然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我们走出了这样一条道路,并且取得了成功。”他特别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植根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制度,同样蕴涵着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许多积极因素。历史悠久的传统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不可或缺的文化基础作用,是今天我们坚定制度自信不可或缺的文化自信底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蕴的传统政治文化因素和政治文明基因,突出体现在:

(一)人文至上的政治理念。中华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一个根本区别是,中华文明以“人”为中心,西方文明则以“神”为中心;中华文明十分注重人与人关系的调适,而西方文明则更多地以如何处理人与神的关系为准则。在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中,“人文”一词起源很早。《易经》明确强调:“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中华政治文明将“天文”与“人文”放在对等的地位,突出强调了对人文的重视程度。人文精神的核心是对人的尊崇。中华传统政治文化强调,“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天地是万物之父母,而人则是万物之生灵。中国虽然也有宗教,也有神学,但宗教和神学从来没有像欧洲那样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中华传统政治文化所崇拜的是祖先,注重的是祭祀,这实际上是一种人文崇拜,崇拜和祭祀那些对自我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或做出突出贡献的人,这就是以人为中心、以人为主体的中华政治文明。

(二)修齐治平的政治理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历代有识之士所追求的人生最高境界,集中体现了中华传统政治文化的政治理想,最基础的是注重政治道德修养和政治人格完善。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倡导“杀身以成仁”。孟子说:“舍生而取义。”追求“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完美政治人生。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视域中,道德和智能完善的人就是圣贤,只要加强自我修养,“人皆可以为尧舜”。圣贤并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自身的刻苦修养才能达到。这就是孟子所总结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修身离不开自我反省,也离不开向他人学习。孔子说:“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儒家思想的这些古训发展为宋明理学,则成为以“天理”为核心的伦理世界观和道德观。“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可以说是中华传统政治文化所追求的“立德修身”精神的最高境界。

(三)家国一体的政治情怀。在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中,家国融为一体,国是大的家、家是小的国,保家和卫国完美地统一在一起。国泰民安、国富民丰,寄托着中华儿女对国家繁荣的殷殷期望;精忠报国、以身许国,表达着中华儿女对国家利益的诺诺奉献;国尔忘家、位卑未敢忘忧国,渗透着中华儿女对国家安危的沉沉忧思……如此浓烈的家国情怀,源于崇尚群体利益的价值观。群体利益高于个体利益,群体发展先于个体发展,这是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鲜明的民族品格。小到家庭,大到国家、民族,都是群。个体是小我,群体是大我,群体的最高境界就是“公”。“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这是中华传统政治文化对人类政治文明的独特贡献。

(四)追求中和的政治境界。古人从阴阳交替的朴素辩证法出发,提出了“中和之境”和“中庸之道”,作为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乃至治国理政的基本准则。中的本意是中间、中央,不偏不倚、不走极端;和的本意是声音和谐,和顺,是美的最高境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大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古人甚至主张,“天下莫尚于中和。”在中华传统政治文化中,“中和之境”表现在多个方面:中和是执政的准绳,“故公平者,职之衡也;中和者,听之绳也。”只有执中和之道,才能实现关系平衡、天下太平。中和是为人的标准,只有为人谦和、文质彬彬,才称得上是君子。中和还是审美的追求,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中和也是处理各种关系的准则,这就是“礼之用,和为贵”。

(五)崇尚整体的政治思维。中华政治文明在认识事物上一个独特的贡献,就是把“天、地、人”三要素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引申出一系列独具特色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易经》提出 “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可谓整体政治思维的集中体现。以“小”见“大”,见“微”知“著”,深刻反映了中华文明先哲们在治理国家和社会上的政治智慧。

以上五个方面,足以说明,内容博大、思想精深的中华传统政治文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具有潜移默化的文化奠基作用;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发展,具有培根铸魂的文化源流作用。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本着“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态度积极吸纳传统政治文化中的积极因素和有益成分,立足中国实践,顺应时代要求,扎实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才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了强盛的制度活力和厚重的文化底气,经受住了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成为社会主义新中国巍然屹立的中流砥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具有厚重的文化传承性,又具有深远的文化时代性。这就是,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对待人类文明、顺应时代潮流,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成果来发展自己和壮大自己。这是改革开放的中国之所以充满制度自信的又一种文化底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支撑中国人民走向美好生活、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今世界,各种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竞争比较、优势互补,构成多元共存、多元共进的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大潮流和发展大趋势,同时各种逆多极化、全球化的思潮和行为也对世界发展大势构成严重挑战和潜在威胁。我们正面对着一个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这一大变局中,中国道路愈益顯示出强劲的竞争力和广泛的凝聚力,中国制度愈益彰显着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对世界走向的深远影响。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之所以充满生机活力,之所以更加自信地走在时代前列、引领时代潮流,一个决定性因素就是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顺应人类文明发展大逻辑和大趋势,勇立时代潮头,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拓展中国道路的现代文明视野,不断增生中国制度的现代文明品格,形成了胸怀博大、视野宽广、内涵丰富的新文明观。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在面对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和严峻风险挑战中愈加充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的锐利思想武器。

包括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在内的人类文明,是人类共同创造的成果,是人类勤劳与智慧的结晶。然而长期以来,在如何认识和对待世界文明尤其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上,却存在着种种偏见和困惑。西方一些人大肆宣扬“文明冲突论”“文明优越论”,奉行文明霸权主义,认为不同文明间的冲突将主宰全球政治,东方文明已经失去它应有的生机,“历史已经终结”。我们队伍中的一些人则固守“文明阶级论”“文明不可调和论”的传统思维,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作为衡量文明优劣的唯一标准,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文明才是真正的文明,西方文明则是“腐朽的、没落的”。习近平新文明观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时代价值就在于,深入揭示人类文明“多彩、平等、包容”的演进规律,深刻把握人类文明发展大势,大力倡导“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互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推动不同文明“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积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从中国实际出发独立自主的伟大创造,也是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成果的现代文明结晶。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民主和人权是人类共同追求,同时必须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本国发展道路的权利。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过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人权、安全、规则、秩序等人类政治文明共同拥有和遵循的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吸纳和彰显。在深入开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深入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进一步巩固壮大,充分彰显独特的制度优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人类政治文明共建共享做出更大的制度贡献!

① 毛泽东:《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3-344页。

② 毛泽东:《中国人民大团结万岁》,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48页。

③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53页。

④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2页。

⑤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3-24页。

⑥ 邓小平:《政治上发展民主,经济上实行改革》,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6页。

⑦ 邓小平:《答美国记者迈克·华莱士问》,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72页。

⑧ ⑩ 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73、382、370、373、370页。

⑨ 邓小平:《总结历史是为了开辟未来》,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72页。

邓小平:《对中共十四大报告送审稿的意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述专题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30-31页。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央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81页。

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36页。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480、1476页。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36、21页。

列宁:《国家与革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1页。

恩格斯:《致奥托·冯·伯尼克》,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8页。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14页。

习近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页。

邓小平:《对中国改革的两种评价》,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4、134页。

邓小平:《改革是中国发展生产力的必由之路》,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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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改革步子要快》,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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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我们的宏伟目标和根本政策》,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8页。

邓小平:《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编:《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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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9年7月6日,第1版。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76、1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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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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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2017年5月14日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演讲》,《人民日报》2017年5月15日,第1版。

习近平:《在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会见记者时的讲话》,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年,第19页。

(责任编辑:陈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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