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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情况分析

2019-10-11刘志涛万青青李娟娟

卫生软科学 2019年10期
关键词:中毒事件起数食源性

万 蓉,刘志涛,万青青,李娟娟,彭 敏,赵 江

(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云南 昆明 650022)

据报道我国具有食用价值的野生菌有936种,云南省野生菌资源较为丰富,占我国总量的2/3以上[1]。世界各地每年都有因误采误食毒蘑菇导致中毒的事件发生,误食毒蘑菇而引起的中毒一直被认为是一个对人类健康造成威胁的全球性问题[2]。云南每年因食用野生菌导致的中毒事件频频发生,连续多年位居我国之首,是一个严重威胁全省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1]。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本文对云南省2011-2017年野生菌中毒事件的规律和流行特点进行分析,为制定野生菌中毒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1 材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数据来源于2011-2017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系统监测到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定义为因摄入相同食物出现2例及以上症状相似病例,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3]。野生菌中毒事件定义为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置完毕的所有发病人数2例及以上或死亡1例及以上的野生菌中毒事件。

1.2 方法

根据食源性疾病监测资料对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发生的地点或场所、中毒人数、中毒原因、发生季节等进行统计分析。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7.0 统计分析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率的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 果

2.1 基本情况

2011-2017年云南省共报告野生菌中毒事件1789起,中毒7966 人,死亡219人,病死率为2.7 %。

2.2 时间分布

2.2.1 年度分布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逐年增加,病死率无趋势性变化,见表1。

表1 2011-2017 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年度分布

注:各年度病死率经χ2检验,χ2=42.0,P=0.22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2.2 季度分布

野生菌中毒事件四季均有发生,但有明显的季节性,主要发生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第三季度野生菌中毒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年的67.8%、65.4%、62.1%,第一季度病死率最低,见表2。

表2 2011-2017 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季度分布

注:各季度病死率经χ2检验,χ2=12.0,P=0.213,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3 地区分布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各个州、市(区)均有报告。报告起数前3位是楚雄州391起(21.9%),文山州334起(18.7%),玉溪市207起(11.6%)。死亡人数居前3位是文山州57人(26.0%)、昭通市26人(11.9%)、临沧市25人(11.4%)。病死率前3位是文山州3.6%、临沧市1.6%、昭通市1.6%,见表3。

表3 云南省2011-2017年野生菌中毒地区分布

注:各地区病死率经χ2检验,χ2=144.0,P=0.28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4 城乡分布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农村1607起(89.8%)、中毒7254人(91.1%)、死亡198人(90.4%);城镇182起(10.2%)、中毒712人(8.9%)、死亡21人(9.6%),均远高于城镇,病死率城乡差异不大,见表4。

表4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城乡分布

注:城乡病死率经χ2检验,χ2=1.33,P=0.99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5 场所分布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在家庭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最多,分别占总报告数的86.6%、77.5%、90.0%;其次为单位食堂,分别占总报告数的4.5%、7.8%、3.7%;餐饮业分别占总报告数的4.2%、5.2%、0.5%;病死率以家庭和其他场所发生者最高,见表5。农村宴席中毒事件波及人数较多,平均每起71人。

表5 2011-2017 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场所分布

注:各场所病死率经χ2检验,χ2=20.0,P=0.22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6 年龄分布

野生菌中毒年龄分布以20~59岁人群人数最多,7~19岁和60岁及以上者次之;1~6岁的低年龄段和60岁以上的高年龄段病死率最高,均为6.6%,见表6。

表6 2011-2017 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年龄分布

注:各年龄段病死率经χ2检验,χ2=15.0,P=0.241,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 讨 论

3.1 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资料显示: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频频发生,数据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中毒起数占总中毒起数的4.0%上升至2017年的24.6%;中毒范围较广,中毒人数较多,共中毒7966人,危害较为严重,病死率高达2.7%。野生菌中毒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如下:(1)云南省野生菌中毒事件89.8%发生在农村占中毒总人数的91.8%,而且农村宴席中毒事件5起,平均每起中毒71人;(2)因野生毒菌不易识别而导致农村居民自采自食和食用杂菌引起;(3)农村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居民的健康意识薄弱[4];(4)预防宣传工作难度大,效果不明显。

3.2 云南省野生菌中毒病死率较高

2011-2017年云南省野生菌中毒病死率高达2.7%,远高于全球0.4%~1%[5]的平均水平,其原因主要如下:(1)农村居民缺乏预防野生菌中毒知识而导致中毒后未及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2)野生菌中毒大多发生在偏远山区,偏远山区的交通、通讯、医疗条件较差,中毒后病人不能得到及时救治;(3)对含多种剧毒毒素的野生菌中毒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物;(4)目前尚不能通过病人的呕吐物、血液、尿液开展野生菌毒素的检测,病人食用混杂菌后不能及时确定中毒毒素,无法及时开展对症治疗。

3.3 野生菌中毒流行特点

统计结果表明,夏秋两季是我省野生菌中毒的高发季节,与余思洋等的结果相同[6]。第二和第三季度中毒事件占全年总数的93.0%,这与云南省野生菌在夏秋季大量上市有关。春季野生菌中毒主要因食用野生干菌或冰冻菌引起,病死率较低,仅为0.3%,冬季野生菌中毒的病死率较高,高达3.9%,这可能与毒菌种类生长周期有关,与国内的相关研究结果相一致[7-9]。云南省发生中毒较严重的鹅膏类毒菌中毒事件多发生在冬季。

云南省野生菌中毒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楚雄州、文山州和玉溪市等地区野生菌中毒的报告起数较多,占全省总报告数的52.2%,其原因可能与以上地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特别适宜各类野生菌的生长繁殖,当地居民也有自采野生菌食用的习惯有关[10]。20~59岁青壮年野生菌中毒人数较多,占总中毒人数的74.2%,6岁以下和60岁以上人群野生菌中毒的病死率较高,与余思洋等的结果相同。相关研究表明,野生菌中毒可能与加工方式、进食量、饮酒、年龄等因素[3]有关。

自然界毒菌种类繁多,全球已知的约有1000余种[11],我国记载的有400余种[12],其中绝大部分含毒素较少或经过处理之后即可食用,强毒性可致死的有30余种,剧毒性的至少有16种[13,14],而已知的毒菌毒素仅有30多种[12]。本文报告的1789 起野生菌中毒事件中,1357 起(75.9 %)毒菌物种未知,多为村民自采杂菌、无法识别,或没有剩余食物,或中毒人员死亡,给物种鉴定带来很大困难。我国77%的毒菌中毒病例为未知毒菌中毒,对已知毒菌中毒的毒菌物种鉴定多数仅能鉴定至科级[7]。美国毒菌中毒病例中,未能明确毒菌物种鉴定者超过95%[12,15],本研究结果与国内外相关研究结果相一致。

3.4 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措施

为有效预防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宣传和预警工作,每年在野生菌大量上市前开展宣传、预警,重点开展对农村地区的宣传工作。宣传内容应通俗易懂,做到家喻户晓,及时为村民普及预防和中毒应急救治基本常识。(2)加强监管,由于发生在农村宴席、单位食堂的中毒事件波及人数较多,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辖区内餐饮店、单位食堂、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集体聚餐、自办家庭宴席、大型会议、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学校食堂等禁止加工烹调、食用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12]。(3)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救治能力,降低病死率。偏远山区交通、医疗条件落后,食用剧毒菌种中毒病人由村卫生室转至乡镇卫生院,再转至县级医院时往往已成重症,导致病死率升高。因此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诊治技术和抢救手段,同时做好急救药品、医疗器械和人员的储备工作,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13]是降低病死率的有效措施。(4)提高采样率、原因查明率,基层疾控人员开展野生菌中毒流调时,应发动家属、乡村医生尽量采集到中毒样品,以便鉴定、分析,明确中毒菌种,为以后制作宣传图片,提高宣传有效性提供素材,并为临床救治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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