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应理性
2019-09-10刘健
刘健
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6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是首次在中央文件中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学生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不断纠正失范行为、不断进步的过程。巧妙而理性地运用惩戒,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如果一个人违反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一个学生违反了校规校纪,同样要受到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要受到处罚。教育惩戒可以使学生懂得规则和制度的重要性。目前,部分教师片面理解“愉快教育”“赏识教育”的理念,不敢运用教育惩戒,生怕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有的教师明知学生有错或正在犯错却不敢管,任其继续犯错,以至于出现一个学生在教师面前打另一个学生,而教师的反应却很麻木的现象。如果教师对学生放任不管,不进行适当的教育懲戒,学生将是最终的受害者。
判断教育惩戒是否科学合理,就要看是否有效帮助学生纠正错误、呵护学生健康成长。也就是说,教育惩戒应理性。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教育惩戒都有明确规定,比如,美国许多州对教师惩戒权进行了立法,保障了教师的惩戒权,细化了惩戒的方式及要求;日本在《学校教育法》中明确,教师可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惩戒;我国台湾地区也制定了《教师辅导及管教学生办法》,明确给予教师惩戒权,并对惩戒原则、方式等做了具体规定,值得我们借鉴。
科学合理的教育惩戒对学生的成长有积极作用;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惩戒仅仅是促使学生健康成长的辅助手段,既不是万能之法,也不是最终目的。“惩”是为了“戒”,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因此,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我们要把握好以下几方面原则。
一要明理。惩戒前,要让学生清楚为什么会受到惩戒、不良行为对成长有哪些负面影响。学生懂得了道理,才能明白惩戒是为了帮助自己健康成长,从而有效纠正失范行为。
二要关爱。在实施教育惩戒时,也要肯定学生的优点。要给学生足够的关爱和信任,多欣赏他们,肯定他们的努力和进步,让他们对惩戒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惩戒方式要因人而异,如对胆小的学生要多肯定,对淘气的学生要多严管。
三要适度。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要把握分寸。比如,惩戒的时间不应过长,也不应过于严厉;要触及学生心灵,帮助其改正错误;切忌惩戒时翻旧账。此外,教师还应多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的知识,从专业上把握惩戒的尺度。
(责任编辑:李迪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