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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安排,合理吗?

2019-08-07崔益林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9年5期
关键词:小标题养猫牧羊人

崔益林

从2017年9月到如今,全国大规模全覆盖使用“统编版”语文教材就快一年了,在使用的过程中,越发感觉到这套教材“经典性,文质兼美,适宜教学,此外还适当兼顾时代性”选材标准的精确性。在具体执教的过程中,也明显地感觉到“统编版”教材对某些原作的部分情节和内容进行了适当的改动,而对这部分改动的内容,说到底,并非显示编者的“高明”,主要是为了适合教学的需要,另外,对原作某些显然不规范的词句(不是指文学性的表达),也进行了必要的改动。

但是,同样我们也发现,还有不少值得我们商榷的内容,是否应该成为以后修订时修改的地方,我想就统编版七年级教材为例,来谈谈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得到大方之家的认可。

一、为凸显主题,可对部分情节进行修改

《走一步,再走一步》,是美国一位擅长写励志类文章的作家莫顿·亨特写的一篇散文,原名《悬崖上的一课》,主要写小亨特体弱怯懦,一次他跟随伙伴攀登悬崖,由于害怕,上不去下不来。杰利引着亨特的父亲找到了他,通过父亲的鼓励他终于得以脱险。

作者通过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一件事写出无论遇到怎样的危险和困难,只要把它分成一个个小困难,再把这一个个小的困难解决掉,就解决了一个大困难。

但是,当我在执教这一课的时候,就有孩子问我:老师,别的孩子都爬上了崖顶,如果“我”也能爬上崖顶,这样不是更能凸显文章的主题,更能表现小亨特自强不息的精神吗?!

是的,我们始终认为:无论是哪一门学科,发现问题总比解决问题来得重要。至于这些孩子的提问,其实我在备课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这样的问题。

回过头来,我们想一想“我”之所以不能爬上山顶,固然与悬崖的高和险有关,但重要的原因是由于“我”的身体造成的。因为文中多处提到了“我”体弱多病,细心阅读就不难发现,“自我出世以后,八年来我一直有病,而且我的心里一直牢记着母亲叫我不要冒险的训诫”是直接交待了的,“我”“全身颤抖,冷汗直冒”“我的心在瘦骨嶙峋的胸腔里冬冬直跳”“心惊肉跳”“几乎晕倒”以及“恐惧和疲乏使我全身麻木”等是侧面暗示。

但是原作如此处理,是否妥当,真的很值得我们去反思,因为“走一步,再走一步”,为什么就不能继续“走一步”,一直“走”到山崖的顶上,然后再下来,继续“走一步,再走一步”,一旦这样处理,不是更有教育意义吗?

还有我们再看另外五个孩子,是杰利最终去把亨特的父亲找来的,毋庸置疑,杰利是一个带有正能量的孩子,因为他最具人情,最富友情,而其他四个孩子呢,则把“我”丢在那儿不管,还无情地嘲笑“我”,对我这样一个平时一起玩的伙伴竟然如此,我觉得蛮恶劣的。只要有一点同情心的孩子,都会觉得教材这样的处理对学生的教育是无益的,甚至是有害的。

类似的例子,我们再来看这样的材料:同样是身患重病,却表现出不一样的精神风貌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和《秋天的怀念》中的史铁生,这样两个人在孩子们面前所呈现出来的品格就完全不一样,所以“保尔”成为全世界青年人的榜样,史铁生成为身残志坚的代名词。

还有像《植树的牧羊人》这样一篇文章,我始终觉得文章这样安排情节说服力不够,文章写到孤独的牧羊人在实践中逐渐发现人与土地、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关系。他深深意识到人生的价值在于为他人、为后人造福。对牧羊人的执着、认真的精神,我们丝毫不怀疑,但是他仅凭一己之力能够把一片荒芜的戈壁变成森林,怎么说也说不过去,如果每个人都去种几棵树,根本就不需要四十年,一旦如此,我们就能很快改变整个世界的面貌。倘若作者这样安排情节,不是更有说服力吗?也更有教育意义吗?而文章中的“我”是个旅人,是牧羊人创造奇迹的见证人,正由于“我”的存在使种树人的事迹具有真实性,甚至产生了打动人心的力量。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我”仅仅是一个过客,甚至连“我”也没有加入到这项植树造林的行列中,孤独的牧羊人不是更显孤独吗?

同样的例子,《愚公移山》这篇文章在处理时就经典了,愚公不仅身先士卒,甚至还借全家之力,挖山不止,尽管如此,也绝对不可能将两座山搬走,而正是由于愚公一家人的坚持,所以最后感动天帝,将两座山搬走,巧妙地解决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这样的情节不仅合情合理,更重要的是凸显了文章的主旨。

二、为深化立意,可对部分段落进行修改

《猫》是当代作家郑振鐸于1925年秉承“为人生”而创作的系列作品之一,说是散文也可以,说是小说也行。此文叙述了一个发生在一家人与三只猫之间的故事,主要通过三次养猫并最终失去猫的故事来一步步演绎作家的心路历程的变化,通过“猫”的命运来观照人性的善恶,以对“我”的无情解剖来激起人们向善的力量。

本文实际上折射出的是作家深邃的人格思想:人应当善待乃至关爱身边的一切微小生命,同时要学会勇敢的反省自我的过失!文章揭示了社会弱势群体遭遇苦难的悲剧根源!

事实上,文章在叙述了“黄鸟事件”和丑猫的死之后,才终于使“我”和全家人真正认识了这只猫。这只丑猫其实是清白的。而人却是自私的、糊涂的、残暴的、误会伤害了那只可怜的猫,他应该向猫忏悔,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被赏玩、被利用,最终的命运是走失或者死亡,这就是猫在人类生活中的处境。

很显然,作者要表达的意思是应平等对待生命,对人对事不能有偏见,做事也不能主观臆断。

郑振铎身上那种对新生命的喜悦、对待小动物的友善、对待误解了小动物而表现出来的自责都是一个普通人身上再普通不过的情感。

但是让我们感到很意外的是文章最后作者竟然用“至此,我家永不养猫”这样的段落来结尾,未免有些让人遗憾。

为什么我说有些让人遗憾呢?

我们知道,作者写猫的目的就是借猫来表现他对人生意义的思考,写出对自己行为的后悔,告诉我们要善待弱小,关爱生命,不要凭借自己的主观去做。一旦“永不养猫”这样的主题就无从着落了。反过来问一下,你不养猫,难道人性就能够回归了?所以我觉得这样的结尾,不仅没有说服力,反倒觉得前面写了那么多,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了。

既然如此,我想这样的结尾在重新修订时是不是可以作适当的修改。在修改的时候不妨可以借鉴杨朔散文的结尾方法。

比如,杨朔在《荔枝蜜》这篇散文中是这样结尾的:

这黑夜,我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蜜蜂。

這样的结尾不仅从结构上照应了文章的开头,起到了“先抑后扬”的作用,强化了“扬”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借助于写梦深化了文章的中心,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学习蜜蜂无私奉献精神的强烈愿望。

既然如此,郑振铎的《猫》为什么就不能如此使用呢?虽然不能够变为现实,但是一样可以用虚写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对人性的尊重和对生命的尊重。

比如:我们不妨可以这样写: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做了一个梦,梦见我们家又来了一只猫。

还可以这样写:事情总算过去了,一个月后,我们家又养了一只猫。

三、为便于模仿,可对课文结构进行修改

不可否认,能够入选语文教材的,都应该是经典名篇。著名作家梁衡在诠释经典是这样说过:常读为经,常念为典。之所以如此诠释,就是因为经典具有示范性、模仿性。但是叶圣陶先生也说过:课文无非是例子。这就要求我们在阅读文选式教材时一定要注重借鉴和模仿。

但是,我们发现统编版教材有些课文,不能说不是经典,但是在某些环节的处理上一点模仿的价值也没有,比如有些文章的结构安排,就很值得商榷。

如七年级下《土地的誓言》这篇散文,作者端木蕻良以“我”对土地的“挚痛的爱”为情感主线,把土地比作母亲,赋予土地以人格化的形象,表达了作者为她“战斗到底”的决心。无疑这样的主题是没有问题的,感人的力量也是无可争辩的,但是文章在结构安排上,不知道大家在执教这篇课文时,有没有关注过这样的问题,文章只有两段,不仅执教者读起来觉得不舒服,学生读起来也一定觉得有问题。因为平时我们在强化写作结构时总是强调无论是记叙文,还是散文,抑或其他文体,文章不得少于多少段,但是绝对不可能叮嘱学生写两段。所以这样的结构模式,如果在修订这篇课文时是不是可以适当分一下段,哪怕是三段,至少在结构上会好看一些。

又如《邓稼先》这篇人物传记,作者杨振宁先生用朴实而生动的语言,从科技发展史的高度,回忆了自己跟邓稼先之间情同手足的深厚友情,充分表现了邓稼先先生的才能、风格、思想和为人。文章所凸显的思想和内容实在无可挑剔,但是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篇文章在结构上的特点,那就是文章使用了六个小标题。回过头来想一想,这六个小标题列出来的依据是什么,既有写人的,又有写事的,还有写情感的……似乎六个小标题是六个不同的标准,这就引发我们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使用小标题,该怎样去列小标题呢?有没有一个相对合理的标准。其实我们在平时训练作文时,指导学生列小标题的时候,往往有这样的要求:你所列出的几个小标题,必须内容和结构相对一致,千万不要几个小标题有几个不同的标准,那就是在文章构思上出现了问题。

还有像杨利伟的《太空一日》,作者用“我以为自己要牺牲了”“我看到了什么”“神秘的敲击声”“归途如此惊心动魄”这样几个小标题,读者似乎很难找到这几个小标题的共通点,所以我们在分析课文的时候,也就无从着手。

语文教材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完成的,否则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不至于屡次修改教材,这样做的目的无非就是达到完善教材的效果。作为语文教材建设的一个方面:选文,需要考量教学点的设置、学段的教学目标、学生的接受能力,以及文学价值、人文价值等多个方面要求,要在众多维度中平衡、寻找到一篇比较合适的课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然,以上这些内容也只是我个人的一些看法,说得不到位的地方,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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