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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协同创新研究

2019-07-10房金秋

商业经济 2019年6期
关键词:利益分配协同创新高校

房金秋

[摘 要]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重视科技创新,高校是科技创新体系的主力军。协同创新赋予了科技创新深刻的时代内涵,协同创新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的重要选择。但在协同创新过程中存在政府职能缺位、高校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封闭、企业创新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等困境。因此,需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高校协同创新的保障机制;转变高校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推动高校成为协同创新的核心力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企业与高校的沟通,完善利益分配制度,提升协同主体积极性,激发高校协同创新的发展动力,推进协同创新的发展进程,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关键词] 高校;协同创新;利益分配

[中图分类号] G644[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9-6043(2019)06-0184-03

2011年,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校庆的讲话中指出,“高等学校要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大力加强科学研究能力在提升原创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同时,积极推动协同创新,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由此可见,协同创新已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为了积极高效地推进高校协同创新,教育部、财务部于2012年联合发布了《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西方国家自20世纪中期以来,就已设立了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高校是推进协同创新的重要力量,而“协同创新”理念的提出也为高校的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协同创新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的重要选择。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重视科技创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强化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协同创新的内涵界定

协同创新的定义最早由美国学者彼得·葛洛提出,即协同创新指的是组织内部形成的知识共享机制,机制内部的各个参与者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动力,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共享平台,进行多方位的交流合作和多样化的协同发展[1]。还有学者认为协同创新是由自我激励人员组成的网络小组形成共同愿景,借助网络交流平台和信息,相互合作实现共同的目标[2]。在新时代背景下,个体創新模式将被协同创新模式取代,各组织之间没有明显的职能界限,在协同创新过程中相互影响和渗透[3]。

协同创新的本质是一种管理创新,是跨组织的合作。需要积极调动组织内各种资源全方位的参与合作,还需要调整甚至变革组织机构。高校的协同创新是各方战略协同的基础,强调了高校在协同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变革组织结构和机制,调动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协同创新活动。“2011计划”颁布实施后,我国协同创新的重点逐步从企业转向了高等院校。高校协同创新指的是高校内部各学科之间、各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和各产业关键技术,在政府、科技服务中介机构、金融部门等相关主体的支持下,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的合作研究[4]。高校协同创新是以高校为核心要素,政府、企业、中介组织等多元主体作为辅助要素协同互动的创新模式。高校协同创新不是一个线性、机械的过程,而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需要综合考虑高校特色、协同伙伴特征、协同平台特征和环境特征等影响因素,以期实现高校创新系统各要素间的优势互补[5]。高校的协同创新更加强调借助协同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各参与主体的共同愿景,打破创新体系存在的障碍。

二、高校协同创新的社会价值和意义

新时代高校协同创新与传统的产学研有一定的区别,新时代高校协同创新的本质是知识生产方式的一种变革,当代社会的知识生产方式是协同创新型,高校协同创新突破了主体限制,通过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共同来进行技术创新。协同创新通过跨学科的资源整合,打破了传统知识生产方式的资源利用限制,吸引更多的不同学科背景、不同层次的人才参与进来,借助网络交流平台交流知识和信息。协同创新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的多元化发展需求,是新时代知识生产方式的主要形式。

协同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不同性质的创新主体,以打破领域、地域、行业的壁垒为突破口,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广泛合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更注重协同创新。每个创新主体都有着不同的价值追求,而对于高校来说,协同创新的价值就更有意义。在人才培养方面,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根本职能。协同创新将创新型人才培养放在首要位置,在新时代背景下,高校与其他创新主体协同培养人才已成为高校人才培养的导向。通过整合资源和优势,将传统的课程知识传授与实践教育有机融合,培养出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兼备的创新型拔尖人才。在科学研究方面,科学研究是人才培养的载体,是高校的重要职能。高校是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推进协同创新进程中,高校应密切与其他主体的合作,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实现科技创新。在服务社会方面,高校利用自身的学科、人才、科技和文化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高校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6]。高校协同创新要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利用自身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科技保障和人才支撑。高校在服务社会的同时,还要在引领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三、高校协同创新面临的困境

高校是我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的执行者,同时还需要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力量的协同合作,共同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然而协同创新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同程度的困境。

(一)政府在协同创新体系中职能缺位

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创新驱动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协同创新的水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政府作为协同创新参与者和引导者,在资源整合和协同创新运行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动协同创新的过程需要政府积极介入。但在实际的运行中,政府往往缺位,导致协同创新缺乏动力。在协同创新体系运行方面,政府提供的配套服务不到位,缺乏应有的引导,使得各种创新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政府在提供政策法规方面不健全,影响了协同主体的积极性。政府缺位导致了服务与激励的缺失,在利益分配和成果分享上出现目标与实际运行不一致,难以实现各参与者间的有效合作。

(二)高校封闭式的办学理念和传统式的管理模式

协同创新是当前我国实施科教兴国与科技创新战略的重要选择。高校是协同创新体系的核心,但一些封闭式的办学理念和传统式的管理模式已经成为当前协同创新的重大障碍。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结构、教学计划的制定缺乏企业、科研机构的参与其中,导致创新人才培养的结果不尽人意,科研项目选题方向与实际情况脱节。现在高校的科研评价机制过于死板,只强调论文专著的数量、课题的级别,使得技术创新的成果不能及时有效的运用到生产中去,不利于科研人员参与产学研合作,创新动力不足,失去了协同创新的积极性。在协同创新的战略规划缺失,一些高校协同创新瞄准科技前沿,缺乏在有关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的需求。在协同创新体制上存在障碍,条块分割严重,协同创新的组织工作难以推行。如高校的科技平台共享度低,企业的一些仪器和设备利用率不高。

(三)企业创新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强

一些企业的创新意识不强,创新能力薄弱,依靠简单的扩大再生产进行发展,缺少依靠科学技术进行发展的积极性,不愿意承担采用新技术的风险,更不愿意接受转化周期长的科技成果。对于已经选用的成果处理简单化,一般不再继续深度开发已有的成果,进而导致科技成果的浪费。企业和高校在合作中追求的目标不同,企业在协同创新中将市场利益放在首位,而技术创新是手段和途径。把利益关系处理好,能产生强大动力,促进协同创新有序进行。利益关系处理不好,会严重阻碍协同创新的合理进行。在实际的运行中,企业往往不能兼顾产品成本和技术创新,影响参与协同创新的信心。

四、高校协同创新的路径选择

(一)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高校协同创新的保障机制

政府在创新资源整合方面发挥着领头羊的作用,在协同创新的体系构建和运行过程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协同创新的准备前期,需要政府合理引导,引导各种资源有效整合。在创新体系运行过程中,政府应该做好配套的服务和评价监督工作。引导各参与主体组建协同创新管理机构,落实开放共享、持续创新,监督协同创新各项事务是否按照整体规划设计来实施。组建协同创新指导服务委员会,协调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完善效益评价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妥善解决利益分配和资源共享问题。协同创新体系运行需要依靠政府的宏观调控来指导,通过提供政策措施给予协同创新相关支持。适当加大对高校协同创新的经费投入和财政补贴,加强各主体参与协同创新的信心,为高校协同创新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二)转变高校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推动高校成为协同创新的核心力量

高校要发挥各自特色,立足地方战略需求,明确协同创新的方向。综合类、理工等类型高校要积极开展自然科学、工程领域的协同创新,针对民生问题开展研究,组织开展与民生相关的科技创新活动,深入企业进行调研,突破思维定势激发创新思维,将科技融入民生,改善民生。财经类、师范等类型高校应该突破局限,要积极寻找契合点,积极开展协同研究,组建人文社科的协同创新项目,不断进行文化传承和文化创新。制定特色的协同创新计划,积极参与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优化专业设计和学科建设。实行高校内部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和考核制度,建立教学、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分类评价标准。从事应用研究主要从经济社会效益和实际贡献来评价,从事基础研究主要从学术贡献、理论水平和学术影响力来考察,同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的结合。建立专项负责技术转化的机构,将老师的科研成果向企业技术转移,引导高校主动与企业对接,将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输送。

(三)加强企业与高校的沟通,完善利益分配制度

企业作为高校协同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参与主体,通过运用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向市场输出各总各样的商品和服务,实现利益最大化。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出技术创新的诉求,渴望获得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实现盈利的目的。但企业自身科技创新水平不高,在技术开发要求方面不能胜任,因此寻求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合作。协同创新中每个参与主体创新活动运行中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利益是高校协同创新的动力和前提条件。在具体的合作中,当利益不符合自己的预期时,极易产生矛盾。这就需要加强各方的信息沟通,尤其是企业和高校之间的信息沟通,了解协同创新中存在的困难,做到相互了解,平衡各主体利益。企业可以将高校的科技成果进行购买,也可以进行资本化的分配。科學合理的利益分配是高校协同创新长期稳定进行的基础,建立风险和收益匹配机制,企业和高校各参与主体采用适当的利益分配方式,对利益进行合理划分,保证高校协同创新工作有序运作。

高校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执行者,作为协同创新的智力源泉,在人才、科研和学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科研特色,协同其他主体创新力量,共同实现协同创新目标。

[参考文献]

[1]曹如军.地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的多重矛盾及其化解[J].高教探索,2017(4):11-15.

[2]李祖超,梁春晓.协同创新运行机制探析——基于高校创新主体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12(7):81—84.

[3]Metcalfe. J. Stanley. Innovation systems in the service economy measurement and case study [M]. Analysis Boston: Kluwer Academic, 2000.

[4]李忠云,邓秀新.高校协同创新的困境、路径及政策建议[J].中国高等教育,2011(17):11-13.

[5]何丽君.高校协同创新影响因素的多维考察[J].教育评论,2014(10):3-5.

[6]张大良.发挥高等学校优势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EB/OL].http: // edu. people. com. cn / n1 / 2017 / 1218 / c367001-29713900.html.

[责任编辑:王凤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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