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理论下的网络暴力研究
2019-07-04周佩
周佩
摘 要 随着网民数量激增,网络暴力的问题层出不穷。从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到韩国女明星雪莉自杀;从美国电影《网络欺凌》到陈凯歌导演的《搜索》再到韩国《键盘侠们》等一系列关于网络暴力主题电影的出现,无不说明网络暴力已成为全球广为关注的话题,说明网络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越来越严重。文章结合传播学理论分析网络暴力的成因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
关键词 传播理论;网络暴力的成因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9)23-0086-02
1 网络暴力的定义
在我国,对网络暴力没有明确而一致的定义。在阅读了不同视角(法学、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网络暴力的相关论文后有自己的见解。笔者从新闻传播学角度浅谈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即是广泛且具有自发行为的从众网民们借助一定虚拟的网络平台,对特定对象发起的自认为拥有正义性的道德审判,包括侮辱诽谤性言论、人肉搜索的方式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等形式,对当事人身心、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的暴力行为。
2 网络暴力的成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的关于我国互联网的调查显示,截至201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5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61.2%①。网民数量的激增推动了全民话语权的时代到来,无疑也加速了网络暴力的恶化,为更好将网络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就要从根源分析产生的原因,分别从网络本身所给大众话语权带来的一些道德审判;网民们本身所具有的一些非理性的从众行为;更多网络平台把关职位的缺失都在无形之中推动网络暴力的恶化。
2.1 道德审判的推波助澜
这种盲目道德审判和网民们的道德认知密不可分,自孔子以来就有道德重于一切的“仁”的思想。网民们对某一热点舆论事件基于正义与道德的化身,来惩罚社会道德的违背者。这种盲目的道德审判的攻击对象具有不确定性,这些失控的道德审判潜藏在现实生活和虚拟网络的每一个角落,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目标对象。四川德阳安医生自杀前,小孩父母去安医生单位闹事并要求将其开除,这就是人肉搜索带来的不良现象,各路大V和媒体发文称“疑因妻子游泳时被撞到,水务局人员在泳池按着小孩打”,网民们看到这种标题,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愤怒了,网民的数量大,影响之广泛,攻击之严重,最终安医生无法忍受那些大V及网民们站在道德至高点无脑地审判及公务员欺负小孩的不属实标签,最终选择在网络舆论暴力的漩涡中结束自己的生命。彭兰在其《网络传播学》一书中也提到,“集体的力量形成道德上的审判,这是现阶段中国网络暴力的一种突出表现,它反映了中国社会传统的强大惯性力量,以及它在向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的困境。”②
2.2 网民的非理性从众
这种盲目地网络欺凌和网民的匿名性有关联,在这个过程中往往是由于目标人群和网民有着不同见解和情绪,这种情况往往会有一個意见领袖来带动和引导网民的情绪,他们有着公共的平台和共享的传播群等,他们的话语一边倾倒全是负面,对目标人会造成极大心里负担,“大众没有辨别能力,因而无法判断事情的真伪,许多经不起推敲的观点,都能轻而易举的得到普遍赞同。——《乌合之众》”[1]
韩国明星雪莉自杀事件,她被网友所争议的点在穿着随意以不穿内衣解放束缚及我行我素的办事风格饱受争议,网友也是以自己的观念去要求雪莉,键盘侠般的谩骂侮辱,崔雪莉曾在节目《真理商店》中回应争议问题,她表示“了解我的人,应该都知道我没有恶意”“感觉很多人唯独对我戴着有色眼镜,所以还是很难过”。雪莉事件的传播离不开网民们不分青红皂白,以自己认知的道德标准去衡量雪莉,将她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倾向一旦形成就很难将其拨正,声势浩大的声音终究会将一些弱小的声音淹没,异口同声的网民们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数量上的优势,通过这种优势肆意妄为,扩大宣传量和速度,容易形成“沉默的螺旋”,弱势群体最终在沉默中消亡。
2.3 “把关人”职位的缺失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提出“把关人”理论,怀特将其引入到新闻领域,在大众传播的过程中存在对传播内容进行把关的人,传统媒介中记者对信息主观的选择、编辑对稿件的筛选、整个媒介组织以及广电总局都要按着制度来审核内容,他们都扮演着把关人的角色,他们站在自己的价值观上进行筛选、编辑和发表新闻稿。然而在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我们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言论的表达者,口无遮拦越来越盛行,网络成了发泄的场地,这些现象的出现无不说明新媒体语境下把关人的职能在弱化、缺失。网络媒体人有维护网络空间良性发展的责任,帮助更多网民提高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
除了内容把关方面的缺失以外,议程设置理论早期的提出者科恩认为信息的发布者可以运用现代的议程设置则来突出某些事件引导受众“想什么”,又要选择角度,引导受众“怎么想”[2]。受众的舆论倾向也是按信息发布者的意愿进行倾斜的,从传统媒介到新媒介都有传播控制者话语的能力,都能将其思想传给受众,并引导受众在虚拟环境中延续信息发布者的想法和倾向,传播这把利剑当为负面情绪所利用时后果不堪设想。随着碎片化阅读时代的兴起,信息发布者为博得眼球,增加点击量,也是费尽心思从标题党的出现到消息的自动弹出,这些现象都是背后主导者所设计好的圈套,是议程设置的结果,就等客户端的使用者上钩,在这一过程中,信息发布者有推送消息的能力,也能掌控大众的情绪,间接地推动网络暴力的发展。
3 网络暴力的治理方案
3.1 完善指向性的法律政策
劳伦斯·莱斯格在《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一书中说到,可规制性是指一个政府在其正当的职权范围内对行为的规制能力,对于互联网而言,是指政府规制其国民(或许还有其他人)的网络行为的能力。网络法制建设的不完善,是网络暴力产生不容忽视的因素,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匿名性缺陷,加上法律的不健全给了网民更多钻空的余地。韩国《刑法》规定在网上“用暴力恶意恐吓或毁损个人名誉”,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3]。虽然已经颁布关于网络治理方面的法律,可是每年都有许多明星隐私倍受侵害,陷入舆论的漩涡中。我国虽然也是对网络暴力做了司法解释,一般以民事赔偿解决,但司法层面并未对网络暴力犯罪进行刑事立法。笔者认为法律要有明确指向性和加大严惩力度,任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到有法可依,让它的权威不容挑战。
3.2 网络虚拟空间的实时监控
拿微博来说,在筛选博文的时候是需要将那些广为关注的话题纳入其中让用户了解到最新信息,这没毛病,但对于那些由喷子和水军怀着不正当的动机所发表的言论也要一味的选入吗?这未免有点荒唐,带有炒作的意味,雪莉生前发了断头娃娃的照片到网络上,网友看到断头的断手断脚的娃娃,又是一阵喷,雪莉被骂变态,上了当时的热搜新闻。当出现这种恶意言论攻击时,作为网络平台的后台就应该将其删除,维护每位网民的人身权,而不是为增加点击量故意将其放在沸爆的位置,实时监控,减少对每位用户的损失才是真正的归宿点。
3.3 网民自我的道德约束
从道德层面加强网民自律,倡导文明上网,共建文明网络空间环境。许多网民的文化程度比较低,在认知方面有所欠缺,容易被不良情绪和信息影响,网络空间成了他们发泄的地方,这种网民很常见。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要懂得自我约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和道德意识。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相关宣教工作,倡导文明上网。作为网络的使用者都应该注重自身形象,道德层面的涵养不能缺失。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所发布的第44次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
②彭兰:《网络传播学》2009-03。
参考文献
[1]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M].谷珊,赵婷婷,译.辽宁:辽海出版社,2017.
[2]胡辰,李丹超.浅谈微博对传统媒体议程设置的影响[J].新闻世界,2010(9):153-154.
[3]詹小洪.韩国为何废除网络实名制[J].新民周刊,2012(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