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的舆论引导网络新闻传播
2019-07-01张绍春
张绍春
序 言
二十一世纪蓬勃兴起的互联网,是一次重要的产业革命。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我国正在步入网络生存时代,网络传播正在占领新闻传播的主阵地。网络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以及日常生活产生了重要而深刻影响,成为人们倾诉表达、社会参预的工具和行使民主监督权利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放任网络新闻传播,只会将网络引向无序的状态,只会将人们引向舆论的低谷,只会放任低级趣味的泛滥,因此,对网络舆论的引导必须成为当务之急,而且要常抓不懈。
一、网络新闻传播的特点及舆论引导在其中的作用
对于社会传播而言,舆论是一种软实力,在新闻传播活动中,舆论、引导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新闻舆论作为舆论组织者与发布者,也是舆论引导者。传统媒体时代,新闻传播方式是单向传播,受众处于被动地位,舆论引导相对集中,网络新闻传播因其传播方式不同,具有不同的特点,致使舆论引导难度加大,舆论引导的重要性更加突出。
(一)网络新闻传播具有互动性的特點。通过网络媒介传播的新闻,可以通过互动的方式,受众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看法。受众地位得以显著提高,发布方主导性地位逐渐降低,甚至受众被动地位逐渐脱离,与职业新闻传播者一样,受众也是新闻传播的参与者或发布者。通过BBS、博客等多种渠道,受众可任意发布新闻、言论,网络上的不同声音迭起,网民在网上发布自己意见之后,和其它网民交流,因为身份具有虚拟性、传播具有匿名性,甚至发言者可以“只管大胆胡说,无需小心求证”,也不用承担社会责任,导致不合法、不合理、消极的言论广泛流传。
(二)网络新闻传播具有信息海量性和未经筛选的特点。网络新闻往往不管事情大小、价值高低、真实与否,未经筛选过滤直接发布,直接导致了有人在其中浑水摸鱼,网络新闻的可信度、真实性下降。有的新闻网站为争夺受众眼球,不顾正确舆论导向,在网上发布未经核实的消息,转载假新闻,进而影响了客观事实、主流观点,某些有害信息误导了受众,进而混淆视听,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某些不恰当、不合理的信息,还导致了主流观点影响力下降,使得舆论引导失控。
(三)网络新闻传播具有全球化、开放性特点。互联网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远程传播,具有很大的包容性,不管什么样的网站都可以登录,这样对于经济发达与科技先进的国家而言,网络新闻传播扩展优势就非常明显,网络传播无地点性、无疆界性、虚拟性特点,使得强国对弱国的信息传播影响成为碾压性的。
目前,新闻传播体系呈国际化发展,我国网络新闻舆论环境和格局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这在扩大我国公民视野的同时,新闻舆论引导也正在面临巨大的考验。
二、如何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加强舆论引导
(一)完善立法,有法可依。在网络新闻传播中,如何坚持正确舆论引导,首要的关键在于立法,不论是信息发布者,还是受众,不论是评论者,还是监管者,首先应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那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什么合法,什么非法。使公民在享有知情权、知晓权的同时,严格遵守保密法规,要承担相应的国家秘密、公民秘密等保密义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网络传播内容。相关部门应尽快启动立法准备工作,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传播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明确界定网络谣言的行为性质、责任认定、危害赔偿以及管理的主体、程序、监督等,并实施网络实名制度,建立起严格的网络传播问责追究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人依法坚决进行惩处,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恶意网络谣言的产生,共同维护网络信息传播安全,让正确的新闻舆论真正成为主流导向。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目前,我国的网络监督以自律性监督机制为主,这是不完善的监管体制,要使网络传播处于有序、规范的状态,就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独立独立的监督机构,以免有责任的时候相互推诿扯皮。目前,我国网络主要由信息产业部立法和监管,这就使得信息产业部承担了管理者、运营者两种角色,平衡各方利益方面缺乏有效监督,因此有必要把立法和监管分离开来,建立独立的监督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监管权。其次,完善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目前呈泛滥趋势的网络侵权、无序运营,以及侵权投诉和处罚等问题,一旦出现,必须严查严办,一查到底。第三,严密监控。各级党政机关和监督管理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网络舆情的搜集、研判和反应机制,对重点网站、热点问题等进行全天候监测,准确把握舆情动向,为引导舆论和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四,加强硬件建设。加快网络技术的研发,加强技术监管平台建设,增强技术防护能力,提高互联网管理效能。
(三)专项整治,重点打击。针对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突出问题,以及“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灌水公司”、“删帖公司”、“投票公司”等扰乱网络秩序的团体和个人,及其非法网络公关行为,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集中治理行动。抓住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切断利益链,斩断幕后黑手,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形成震慑效应,切实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和网络公关行为,坚决遏制互联网不良信息的传播和蔓延。
(四)强化网络道德建设。互联网传播的特性,决定了在网络上实施绝对、完全的监控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加强网络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增强网民的自律意识,适应新媒体技术和服务样式的发展需要,积极制定健全且完善的网络道德规范和准则。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大兴网络文明之风,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推广博客圈典型做法,引导广大网民遵守网络规则,增强自身免疫力。建立健全网络道德监督机制,预防和查处网络失范行为,不断提高网络道德水平。
(五)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舆论引导之间的关系。网络影响着公民的生活方式、传播方式,和“言论自由”的传统立法存在激烈冲突,如何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舆论引导之间的关系,是网络舆论引导的重要研究课题。笔者认为,受保护权利方权益不得小于对言论自由损害,若舆论引导、言论自由之间出现具体冲突,需以“两权平衡”的原则协调。当有一个法律利益选择时,优先满足最重要方、需要考虑放的利益,使利益牺牲最小化。网络可以使言论无限放大,协调两者之间的冲突时,应防止有害、不法信息泛滥,而又能保证信息传播的多样性。可以这样说,对于网络舆论的不法行为,即要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同时要最大限度确保网络的言论自由,达到合理平衡舆论导向、维护言论自由的双方权益。
三、结语
综上所述,网络新闻传播作为新兴新闻传播平台,舆论引导作用不弱于传统媒体,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立法,完善监督机制,开展专项整治,健全网络伦理规范,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舆论引导之间的关系,确保网络新闻舆论朝着积极、正确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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