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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承受之重:传统武术核心价值之现代性审视

2019-05-13周小林刘为坤孔德银

山东体育学院学报 2019年1期
关键词:核心价值传统武术认知

周小林 刘为坤 孔德银

摘 要:传统武术的现代性生存不可避免地会陷入时代对其核心价值认知的误区。研究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的三重维度对传统武术核心价值进行解读。认为:1)传统武术核心价值在于体现中国文化之“和”的基本精神;2)传统武术面临“难以承受之重”价值认知撕扯,表现为:东西方身体文化交汇下的价值“迷失”、 现代性后果下的社会关系“脱域”、 过分追求实用理性下的认知“分裂”;3)复原传统武术文化肌体血肉的路径为,在“和”文化的核心价值观下对传统武术之自然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进行现代性的锚定。

关键词:传统武术;核心价值;现代性;认知;“和”文化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2076(2019)01-0047-06

2017年年初的一场网络江湖约架,将传统武术拖入社会舆论漩涡的中心。在“格斗狂人徐晓东约战太极雷公”、“太极马保国轻取欧洲格斗冠军”及“徐晓东与马保国之间的约战”等一系列事件遭狂热吸睛背后,所折射出的不仅仅是人们对传统武术核心价值认知的缺失,也反映出中华传统武术核心价值正承受当代社会“现代性”的冲击,有走向被埋没与消解的潜在威胁——以“和”文化为中心的传统武术核心价值正遭受现代性的“误解”。

工业化发展逻辑必然会致使以农耕文明为背景的传统武术面临被现代性社会秩序的时间、空间及社会系统场域所解构与重构的事实,但此决不能成为埋没和消解传统武术核心价值的托词。其原因正如社会学家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在《现代性的后果》一书中对现代性进行反思时所秉持的观点一样:“在传统文化中,过去受到特别尊重,符号极具价值,因为它们包含着世世代代的经验并使之永垂不朽”[1]32。实用理性羁绊下的大众群体欲急切了解传统武术之真,而遭到现代性秩序重构的传统武术的自身价值却出现了“时代性断裂”,致使对传统武术的“误解”逐渐加深,已威胁到其现代性生存。基于此,从传统武术的核心价值入手,以传统武术在处理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三个敌人”(人、自然、社会)为切入点,在透析传统武术的终极“和”文化价值的同时,诠释传统武术发展之当代境遇的内在原因,进而探寻复原传统文化肌体血肉,实现传统武术良性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自然(nature)、他者(other people)、自我(ego)”是英国哲学家罗素(B.Russell)的理论体系中人类亘古以来的三个敌人 [2]。由此出发,人类若想实现自我价值需正确处理好与“三个敌人”之间的关系,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他者)”“人与自我”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也成为窥探人类文化的重要理论分析工具,亦或称为多个人文学科透析人类文化现象所借用的重要研究“范式”。借用此分析框架能较为清晰地呈现出寄身于中华传统文化母体之下的武术终极价值的根本所在。

1 传统武术核心价值释义

传统武术作为中国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不是一句片面的旨在提升传统武术影响力的空洞单方说辞,而是一个严谨的文化命题。原因在于,自成体系的传统武术全面贯彻并反映了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 [3]。而“中国文化精髓在于“中和”,也就是对人间之爱与天人合一的追求 [4]”。具体而言,传统武术在处理人、自然、社会三者关系时,也始终体现着中国文化“和”的基本精神。张岱年先生与方克立先生指出,“贵和尚中”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的主体内容之一。顯然,作为中华文化的子形态的武术也承载了这种 “贵和尚中”的文化精神[5]286。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武术体现道家思想之“和”; 人与社会关系方面,武术体现儒学思想的“群体之和”; 人与自我关系方面,武术体现对人内在之“和”的塑造。

1.1 人与自然的关系:武术体现道家思想之“和”

东方文化在与自然相处的问题上并不强调对自然的征服,钱穆先生将中国文化特质概括为“‘一天人,合内外六字尽之 [6]”。可见和谐思想在统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地位。梁漱溟先生也曾指出,征服自然是西方化的特色,而东方文明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采取了截然相反的观念——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 [7]。诚然,早期庄子在《齐物论》中提出的“天人合一”思想中,和谐成份并非是其主旨,但经过汉代董仲舒及后期宋明理学的逐渐发扬,和谐思想就演化为支撑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基石。两宋以后,“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便发展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几乎为各门各派的思想家所接受。此也渲染了中华文化主体色调,进而也左右了传统武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内在逻辑[5]288。因此,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去考察传统武术对中华文化和谐内涵的继承性,必能窥探出其核心价值之所在。

“天人合一”的和谐思想为传统武术从理论层面的拳理,到具体技术实践都提供了内在性支撑。换言之,传统武术的技击理论建立在《易经》的对立与统一的变化规律之上[8]36。首先,阴阳变化是武术拳理的理论基础 [9]。起于易的阴阳范畴引入武术拳理,将“阴阳调和”的道家命题纳入武术练习者的本体感悟,进而实现了对哲学命题中“对立与统一”的天人感悟。因此,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上并不沉溺于单向度的征服,而是在对立中实现和谐的渗透与转化。其次,阴阳变化直接指导于武术技术动作的实践。武术技法及动作名称直接体现阴阳的对立、统一及转化。如在吴殳《手臂录》中的“两腕封闭,阴阳互转”;《纪效新书》中的“棍提起手阳,杀去及打去俱手阴”“小门阳手扇下,阴手请起”等。另外,阴阳亦是嵌入武术攻防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如“攻为阳,守为阴”(《手臂录·附卷上·攻受篇》)即是阴阳转化思想予以指导武术的具体实践。显然,武术在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直接受惠于道家思想。简言之,传统武术所反映出的天人观是近乎道家思想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人类“肢体性表达”。从某种意义而言,道家文化奠定了传统武术理论根基。[10]

1.2 人与社会关系:武术体现儒学思想的“群体之和”

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中,儒释道三者为我国传统社会关系的处理奠定了主流基调。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宇宙与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特别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5]292。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在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时把群体和谐作为他们的理论目标和出发点;道家则宣扬回归自然,否定了人的社会性;佛教同样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宣扬出世思想 [11]。自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社会事实形成之后,儒家处理人与社会关系的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在明清才得以成形的传统武术文化制度层。因此,传统武术在人与社会关系处理的方方面面均反映了儒家社会观念中的“群体和谐”思想。

传统武术的群体基本生存单位——门户,其维护秩序的内在逻辑体现了儒家的“全体和谐”观。诚然,“武术门户日渐成为武术现代化发展道路上的障碍[12]”,但武术门户各种关系的处理确能较为真实地反映出传统武术之于社会关系的真实态度。尤其是,维系武术门户正常秩序的门规戒律。武术门规戒律实则是在儒学思想下演化出的一种旨在强调武术门户内部“差序格局” [13]的手段。儒家思想强调社会的尊卑秩序与伦理纲常,其意在通过对秩序的强调,避免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冲突与失调。因此,武术群体内部调节其小型社会结构关系时依然采用儒法。在此尤为值得指出的是,传统武术所生存的大部分时间和空间场域均处在我国实行“君权神授”的封建社会,而封建社会关系无法实现真正的人与人之间如现代社会关系意义程度上的平等性和谐,因此封建社会中武术所体现出的对社会秩序的一种契合性维护,即代表对在当时社会背景下人与他人和谐关系的宣扬。如传统武术中的师徒关系就体现出血缘宗法,表现为“氏族家法血亲传统遗风[14]”。再如内家拳门规中即有“五不传”,少林拳中的《少林十条戒约》,梅花拳中的“入门规”等内容均反映武术在调节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上的儒学态度。除此之外,作为一种以“击技”亦或“攻防”[15]为外在表现形式的传统武术在处理与他者关系时,有“止戈为武”、“化敌为友”的内在社会关系期盼。“止戈为武”虽为道家命题,但为儒学思想所推崇,寓意以战争消解战争 [16]。由此可见,传统武术在对待社会学关系的处理时呈现出稳定的“群体和谐”儒学主张。

1.3 人与自我关系:武术体现对主体内在之“和”的塑造

运动几乎是每个人类文明圈所共有的事项,但中国传统武术在对练习主体人的内在和谐塑造追求程度要高于大多数运动形式。传统武术注重对人的内在和谐在实践层面可体现为“内外兼修”、“身心交益”、“外顺内合”[17]等方面,而在精神层面可体现为对“反求诸己”、“内圣外王”、“习武先习德”等维度的精神追求及伦理规制的恪守。

具体而言,传统武术中内家拳的出现、传统武术与中医理论的结合、传统武术与养生术之间的亲密关系等表现,是传统武术在追求人与自我关系的内在和谐追求的直观体现。首先,内家拳的出现增进了传统武术对练习者的内在和谐。内家拳长于“以静制动”区别于外家的“主搏于人”,并反映出古代武术与传统中医学中经脉穴位理论结合的特征 [18]。内家拳的出现一方面增进了武术与传统哲学的距离,另一方面也拉近了武术与中医的距离,直接推动了习武者对自我内部和谐的审视力度。其次,传统武术在理论层面体现人与自我的和谐,主要表现为以“内外兼修”、“身心交益”、“外顺内合”等为内容的理论与传统武术实践之间的融合逐渐走向深入,加深了传统武术之于人的内在和谐的塑造。除此之外,宋明理学思想高峰将儒释道三者汇集于一统,为传统武术哲学根基输送了思想“新流”,在此影响下,传统武术更加注重了对本体的感悟——“心”(精神)和谐的塑造。进而使传统武术在 “人与自我”关系问题处理上,依然选择用中华传统“和”文化的基本精神与之对应。换言之,武术是一种“生命的教化”[19],在处理人与自我关系方面表现出东方文化特质“和”的一面。

2 传统武术的现代性境遇:“难以承受之重”

传统武术遭遇现代性的生存危机,面临“难以承受之重”,主要表现为:传统武术在东西方身体文化交汇下出现的价值“迷失”;在现代性后果下的社会关系“脱域”;在过分追求实用理性下的认知“分裂”。其原因在于:以中华“和”文化为主色调,在应对人与自然、社会、自我关系时所体现出的“和”文化价值尚未被时代所全面认知。

2.1 东西方身体文化交汇下的价值“迷失”

“土洋之争”后,传统武术面对西方竞技体育的“野蛮生长”,承受时代重压,主要原因在于传统武术价值遭受了蒙蔽。首先,近代西方工业文明孕育出的竞技体育,其蕴含的自由竞争意识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现代竞技体育起源于希腊,而希腊文明最独特的本质,及其对人类的贡献和它在每一领域都取得成功的原因就是竞争精神”[20]。可以说,西方体育深刻地体现着西方文明对待“个人与他人”关系立场的基本选择——竞争。显然,在现代社会的工业社会逻辑中,竞争精神尤为被现代人类所推崇,直接造成了西方体育对传统武术价值的强烈冲击——过度看重外来体育价值。其次,西方竞技体育为保证竞争的实现,采用“法”的公平精神在保证体育公平竞争的实践过程中制定了大量规则性措施,而传统武术在尚“和”的传统意识中并不重视这一操作层面的规则建设。缺少具体性操作规则严重阻隔了传统武术对现代社会的深层融入。因此,当东西方身体文化交汇时,西方竞技体育的“优越性”骤然体现,而中国传统武术面临这一巨大历史冲击则显得“手足无措”。

为应对西方竞技体育的冲击,传统武术做出了“两次降格”的艰难选择,但结果事与愿违,传统武术逐渐走向了价值迷失的“死胡同”。第一次降格是将“武术属性窄化为体育”,第二次降格则将武术降为体育的一个下属概念 [21]。这两次对武术当代生存方式的强势干预,其结果是把传统武术强行纳入西方体育的时代生存逻辑之下,必然会导致传统武术价值的“迷失”。一方面,将不强调竞争为内核的武术划入以竞争、竞技为内在逻辑准则的体育范畴,直接斩断了传統武术的“和”文化之根。另一方面,将两种事物纳入统一模式下,必然会有一种事物的本质会发生扭曲,显然传统武术便是那承受不幸的一方。被纳入体育范畴之下的武术,既找不到与现代西方体育的共生之道,又难以重回传统文化庇佑的怀抱,自身价值的定位发生错乱,其价值难免蒙受弊病。显然,单纯的以“击技说”或“体育说”是对武术的一种误读,不利于武术的更好发展和传播。[22]

2.2 现代性后果下的社会关系“脱域”

拳种与师徒传承是传统武术维持其社会关系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而现代性后果却使其社会关系发生“脱域”。“ 脱域”(disembeding)是社会学家吉登斯在分析“现代性后果”时所提出的著名论断:“(原有)社会关系从彼此的地域性关系中,从通过不确定性的时间的无限穿越而被重构的关联中‘脱离出来”[1]19。显然,传统武术的社会关系脱域,则可以被理解为——传统武术原有的农耕文明社会关系被现代化的空间和时间所重构,即武术原有的社会关系被打破的社会事实。

现代性社会极大地削弱了传统武术在惯有社会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且传统武术的传承方式遭遇了现代学校武术教育的强烈冲击。一方面,在冷兵器时代,传统武术的地位和价值深刻地嵌入到当时的社会关系之中。如其强身健体、防卫、军事价值均得以极大伸展 [23]。而进入近代社会以来,在价值和功能的再生产方面,传统武术几近“溃败”,传统武术在社会中的价值和功能被极大削弱。传统武术自身社会功能的弱化,引起了武术内部社会关系连接紧密度的松动,进而也影响到了传统武术的固有传承方式。另一方面,在传统武术中,拳种与师徒传承是体现武术社会关系的关键维度,也是理解传统武术的社会关系如何脱域的关键抓手。拳种在传统武术中承载的是一种习武者的集体社会认同,如“天下梅花是一家”代表梅花拳的身份认同,其可视为习武者处理内部社会关系的一种宏观呈现,而师徒传承则是影射传统武术对待他人关系的微观滤镜。但现代社会中的文化传承对学校教育依赖性较大,虽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传统武术传承的场域空间,却也极大地解构了传统武术原有的师徒传承性。其结果是,传统武术在调和武术内部固有社会关系中的功能性弱化。

2.3 過分追求实用理性下的认知“分裂”

实用理性逻辑浸润下的中国传统武术在价值追求方面呈现出被多维度“撕扯”的特征,这种多元特征致使对传统武术价值认知的“分裂”。实用理性是李泽厚先生对我国文化心理特征的权威概括[24]25。实用理性作为中国传统思想自身性格的特色,重现实生活,轻理论思辨,强调“实用”“实际”,事事讲功用。在此文化心理影响下的武术必然要对外展示其功用的一面,而中国传统武术“起于易、成于医学、附于兵、扬于艺”[8]3的事实就让传统武术价值在实用层面极具“迷惑性”。实用理性思维下的民众对于武术的价值认知就会显得十分困惑。 “武术到底有什么功用”的困扰则会让人们对武术产生一定的误解,技击、健身、娱乐、养生、军事、教育、医学……似乎都成为了实用理性趋势下的武术之功用。显然,这种多维度的价值“撕扯”在一定程度上蒙蔽了时代对武术核心价值的准确认知。

借用罗素的人类“三个敌人”的理论分析框架,看似纷扰复杂的武术功用实则努力实践中国传统文化的“和”目标——通过中医、养生、健身等功用努力调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技击、军事、娱乐、教育等功效实现人与社会(他人)关系之间的和谐;通过体悟、武德规训等实现人与自我之间的关系和谐。但遗憾的是实践理性具有极端重视实用的特征,其在理论上不重视哲学思辨,不仅会阻碍传统武术自身理论体系的成长,更会阻隔人们对传统武术核心价值的真实性认知。此外实践理性逻辑带有某种封闭性,排斥外界干扰和破坏,而其内部结构保持相对稳定,每个因素都相互影响,进而影响整个系统,彼此脱离毫无意义[24]26-27。而时代的变迁必然会破坏实用理性氤氲笼罩下的传统武术内部系统稳定性。显然,失去内部稳定性的传统武术在当代确有面临传统意义崩塌的时代威胁。由此可见,实用理性笼罩让人们将传统武术的整体性价值割裂,而对 “碎片化”传统武术功能认知必然更加模糊传统武术的当代价值认知。

3 复原传统武术文化肌体血肉的路径选择

传统武术遭遇“不该承受之重”,一方面原因来自于对传统武术核心文化价值的认知时代性“断裂”,另一方面在于现代性对传统武术内部系统的强烈冲击。因此,复原传统武术文化对内要实现核心文化价值的重塑,对外要实现文化本身对当代社会的现代性融入。以促进社会、国家、个人及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为内在根本价值导向。而具体实践路径为:传统武术自然价值的理性回归;传统武术社会价值的现代定位;传统武术人文价值的文化自信。唯此才能保持传统武术文化特色,不至于被现代性后果的 “文化普世性”所吞没,原因在于:“任何文化具备了普世性就会失去其独特性并走向消亡[25]。”

3.1 自然价值的理性回归

唯有秉持传统武术文化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维度上的和谐特色,传统武术这一东方身体文化才能避免被带入西方体育的普世性文化漩涡。“土洋之争”以后,传统武术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方面实则受到了时代的戕害。新中国成立之后武术纳入体育范畴,武术骤然驶入了竞技化的新发展道路。竞技体育本质在于 “无限体能的强化本身[26]”,而其文化根源在于希腊文化背景下所酝酿的竞争。而古希腊地理环境的多山与岛屿特征,亟需竞争意识来换取生存,而彼时的东方华夏文明位居黄河流域,对自然征服的意愿则大大降低。两种文明的截然反向,决定两种身体文化的本质差异。虽然,希腊文明的曙光为西方现代文明输送了直接养料,而其身体文化也成为了横扫现代社会的主流形式,但西方体育思维是以无限自然资源供应为基础,其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面临“天然缺陷”。

用西方体育文化思维改造传统武术是一种抹杀传统武术文化特性的“杀戮”。武术套路、散打虽然勉为其难的登上了亚运会舞台,却兵败于进军奥运会的西方体育文化圈,然蓦然回首,武术已失去了自身的文化定位。此时,我们恰需要从传统武术价值的角度进行反思,传统武术志在承载人与自然和谐的沟通,其志不在于通过对一场对自然破坏为代价的疯狂追逐竞赛纪录的单向度的狂欢。因此,传统武术可以不必去竞争、去比赛,仅实现以武感四时之变化,以武体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亦能省去体验现代文明之诸多“弊病”。

3.2 社会价值的现代定位

传统武术在处理社会关系问题反映其社会价值。传统武术在处理社会关系中所采用儒家出世的态度,以追求群体和谐为目标,此种态度尤为值得肯定。但传统武术发轫于农耕文明“君权神授”的封建社会,其在处理内外部关系时所用的秩序度量标准必然会受到现代性社会秩序标准的激烈挑战。如传统武术门户中的过于严格“长幼尊卑”秩序、师徒之间存在的封建固有观念、不同拳种弟子之间的狭隘界限等等内容已成为阻碍传统武术适应现代社会的重要因素。因此,传统武术在面临武术门户内外不同类型的社会关系时,应做出适应性调整,进而实现传统武术的社会价值重新定位。

首先,武术门户内部关系的重新厘定。要思考传统武术的现代化生存形式,是否可以沖破门户的限制;武术门户功能是否可借助社会组织亦或其他机构实现代替。如武术门户功能依然无可替代,必须寻求适应时代的新兴门户社会关系——“创拳者、授拳者、习拳者”[27]三者关系需要纳入新型的社会关系框架下予以考虑,其新型关系的确立应是相互尊重、平等关系,而不是固有的“家长式”权威关系。其次,考虑新型师徒关系,确保传统武术的有序传承。固有农耕文明的师徒关系已难以实现,但师徒传承却是传统武术最有效的传承方式。因此,在建立新型师徒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可尝试利用学校小班教学、校本教材等形式,使师徒传承与学校教育优势互补,实现武术社会关系的重新定位。另外,可考虑利用社会组织力量,以培育武术“新门户”,在革除旧有武术门户之传统弊端同时,以武术为载体增进社会的“有机团结”,进而实现传统武术之“群体和谐”价值旨趣。

3.3 人文价值的文化自信

身体文化的人文价值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价值理念,表现为运动对人的文化需要程度,引导人类长远发展,其承担起连接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的作用,体现人类发展的终极目标 [28]。西方体育以机械原子论及自然科学为母体发展而来,而东方传统武术以阴阳学说和有机宇宙观为基础发展而来。东方认为体育在于生活,而西方人则崇尚体育在于运动[29]。反应到本体论的意义上来看,传统武术对于运动中人的重视程度,要重于西方体育——传统武术更重人的本体,而西方体育注重运动本身。因此,这就造成了东西方身体文化在处理人、自然、社会关系时的侧重点不同。

东方身体文化是一种双向度的调和之美,而西方身体文化是一种追求单向度体现之美。显然,东方身体文化缺乏西方身体文化的那种“横扫一端”的张力,而西方身体文化也面临无法实现走向对立与转化的弊病。显然,两种身体文化是一种平行的范畴,两者都无法实现对彼此的涵盖。基于此,面临现代性生存的考验,传统武术终极价值来源于支撑其本体论意义上的最初哲学选择,其生存意义在于自身文化的特殊性。因此,复原传统武术文化人文价值需求诸于根源的文化自信。因此,只有认清东方身体文化的传统武术之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人生一种双向度和谐的生命追求,借以实现人、社会、自然“和”的价值统一,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传统武术文化自信。

4 结语

外表以“战”示人的传统武术,其思想内核却以“对立与统一”为指导,其追求的终极价值在于实践中华传统文化核心精神之“和”。借用哲学家与社会学家在分析人类处理与自然、社会、自我之间的三关系的视角,即能清晰地呈现出传统武术深刻思想内核及现代性后果对其生存空间的挤压。随着东西方文化的不断交流和交锋,中华传统文化必然会在现代语境下遭受一定的误读,这种误读不仅仅会来自于他者文化的外部挑战,有时也会来文化本身的内部。一场看似为传统武术“正名”,亦或打着“武术打假”旗号的网络约架,实则反映传统武术文化价值为时代所遮蔽的事实,也是传统武术发展困境的真实写照。随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逐步实现,中华民族和平崛起,维护和谐的发展文化内核需要让全世界人民正确解读,武术亦肩负诠释中华“和”文化的历史使命。显然,复原传统武术之真实文化肌体的首要步骤是对传统武术自然价值、社会价值、人文价值的积极倡导。

任何人类优秀文明无论是以何种外在形式出现,其本质的价值归宿无疑都是驱动人类文明的和谐发展。传统武术历经几千年的外在形式变迁,虽然在某些时期会与时代的要求之间产生一定的距离或隔阂,但其本质价值归宿终是以促进社会、国家、个人及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为内在根本价值导向的。这也是党和国家历来重视传统文化价值的最主要原因。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及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等等一系重要指示和文件中均透射出新时期党和国家对中华传统文化价值的深刻认知。这也说明了,支撑中华文明屹立人类文明之林几千年的秘诀正是来源于我们的文化深处。故此,立足传统武术文化的核心价值,并秉承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无疑是探索新时期我国传统武术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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