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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建设的发展演进形态与制度构建图景

2019-05-12刘晋祎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社会建设制度构建

刘晋祎

[摘 要]“制度”是贯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关键词,制度文明是最能对人类社会发展产生持续性、深刻性影响的文明,制度竞争是国家之间最为根本的竞争。在任何一个领域,都需要有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性支撑和方向性指导。社会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位”,与人民利益最直接、最相关的领域,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带领全体人民在社会建设进行了持续探索并呈现出了前后相继的四种表现形态,即覆盖范围较广、质量水平较低;建设内容分散、地位相对附属;框架基本确立、地位相对独立;体系日臻完善、地位尤为凸显。在这70年的发展历程中,社会建设逐步形成了以民生建设为主要内容和以社会治理为重要支撑的双向互动格局,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和做法,突显出了我国特有的制度优势,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和破解难题,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进行了制度安排,形成了以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图景,明确了制度建设重点和方向,层次分明,主线明晰,必将为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社会建设;演进形态;制度构建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9)04—005—09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需要坚持和完善的13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其中社会建设领域包括两项,即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足以看出社会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体事业中的重要性。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位”,是最能牵动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从而产生共鸣和达成共识的关键领域,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是衡量我们党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标准,更是考验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的坚守程度的重要维度。因此,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进行了诸多探索实践,呈现出了各具时代特色和适合发展水平的表现形态,形成了前后相继、主线鲜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发展历程和表现形态。在这70年的探索历程,尤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在社会建设领域形成了诸多有益做法,积累了丰富的有益经验,成功解决了我国社会建设领域中的一些突出难题,显示出了我国在社会建设领域中的制度优越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其概括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1]如何坚持和巩固好这一优势并将其進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破解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是现阶段面临的重大课题。对此,我们党在坚持根本制度和完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对社会建设领域的重要制度提出了创新要求和建设方向,构成了符合时代发展规律和人民期待的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体系。

一、演进形态:我国社会建设在不同阶段的演进形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两大奇迹,其中之一就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历史中能够发现,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往往会伴随着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问题,但是,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还能够保持社会长期稳定,这在世界上都是及其罕见的奇迹。之所以能够取得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关键在于我们党在70年的探索历程中,针对不同阶段的主要问题和实践主题,在社会建设领域采取了不同的策略,形成了具有阶段特征、符合时代需求的前后相继的演进形态,也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社会建设领域中的制度体系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和支撑。可以说,制度的形成,首先必定需要有实践经验的积累。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所进行的一系列探索和实践,是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体系不可缺少的经验支撑和实践基础。只有全面充分地把握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社会建设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和表现形态,才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当前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制度体系建设的历史意义和重要方向。

(一)覆盖范围较广、质量水平较低(新中国成立初期)

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事业都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尤其是民生问题,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生活,成为了考验我们党执政初心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在生产力极度落后,经济几乎崩溃的形势下,如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问题,成为了我们党面临的异常艰巨的任务,也成为了这一时期社会建设的主要内容。当时,物价飞涨,商业萧条,人民失业,灾情肆虐,医疗卫生资源欠缺,文化教育落后,广大人民的基本生存面临巨大挑战。面对这种局面,在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我们党在社会建设中的重点任务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首先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进行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整体性构建,从而依靠强大的统领能力、汲取能力、强制能力、再分配能力和濡化能力来全力推动社会民生建设,有效平稳了物价,失业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和救济,除害灭病成效明显,医疗事业获得较大发展,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更加密集,文化教育旧模式得以改造,扫盲活动成效显著,教育覆盖面极大提升。可以说,通过这一阶段的社会建设,受益对象在范围上实现了较大覆盖,人人有学上,人人能看得上病,人人能吃上饭,较为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的衣食住行问题。民生共享的公平性和全民性在这一阶段得到充分体现。同时,强制性、行政性、命令式、计划式等也是这一阶段社会建设中所呈现出的重要特征。当然,由于这一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整体上还比较低,极大地影响了社会建设的层次和质量。所以,从整体上来看,覆盖面广、水平较低是这一时期社会建设的主要形态。

(二)建设内容分散、地位相对附属(1978-2002)

改革开放之初,包括社会事业在内的大部分领域都百废待兴。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面对生产力水平低、物质基础薄弱这一局面,我们党进行社会建设缺少物质支撑和财富积累,因此,就必须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将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只有大力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建设积聚起雄厚的物质基础,才能够源源不断地高质量地惠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在增进人民福祉和实现共同富裕方面的先天优势。因此,在这种背景下,面对社会领域的诸多难题,我们党逐步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基础推动社会建设”的根本途径,明确了公平正义这一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对传统的社会体制进行了局部改革。正是因为如此,在这一阶段,社会建设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被提出,而是将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如教育、医疗、就业等议题放在经济建设领域内来探讨。因此,在表现形式上,社会建设的内容并没有形成系统化的框架体系,而是依附于经济建设。1992年,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明确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阐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消除了长期以来困扰大部分干部群众的姓资姓社问题,为我们党带领人民群众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扫清了思想障碍。因此,在这一阶段,我们党加快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步伐,依靠市场,引入资本,鼓励竞争,重视效率,大幅提高了生产力水平,推动着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而与此同时,社会各成员、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分化和贫富差距也呈现出了日益拉大之势。对此,为了化解效率与公平这对时代难题,我们党在实践层面上将社会建设放在了一个崭新的高度来考虑,提出了利益协调的核心思路,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群众的利益。可以说,在这一阶段,社会建设处于有实无名的阶段,我们党虽然对社会建设的诸多领域中难题进行了回应和破解,但是,始终都是在经济建设的体系中进行的,社会建设并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被提出,也更沒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体系被论述,所以,这一时期,社会建设的整体表现形态就体现出建设内容分散、地位相对附属的特征。

(三)框架基本确立、地位相对独立(2002-201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公平正义问题日益凸显。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共同富裕是应有的题中之义,也是根本原则。所以,在这一阶段,我们党对社会建设的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质的突破,集中体现为我们党将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将其放入到总体布局的高度来推进,实现了由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转变,使社会建设成为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并列的独立系统。从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到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再到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并明确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287。“社会建设”这个概念至此被单独提了出来。而在此基础上,2005年我们党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2]696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将社会建设单独阐述,标志着我们党开始将原来寓含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中的社会建设独立地分离出来,并提高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位置。进而,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我们党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总布局做了正式确认,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3]并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单独列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专题。之后,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2011年,进而提出,“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4]因此,这一阶段,社会建设的整体形态就表现出框架基本确立、地位相对独立的特征。

(四)体系日臻完善、地位尤为凸显(新时代)

新时代,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社会建设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我们党开启了全面系统推进社会建设的新征程,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共建共享中将社会建设推向了新的高度。2012年(党的十八大),我们党提出,“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并强调,加强社会建设,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党提出了社会建设领域的五项改革,即教育综合改革、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收入分配格局、社保制度、医疗卫生体制。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我们党首次提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单独将“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进行系统论述,在公共服务、脱贫攻坚、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健康、人口均衡发展等社会建设的八个方面做出制度安排,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2017年,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强调,“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5]45并提出了八大具体要求,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同时,将民生领域的“五有”目标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扩展为“七有”目标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更广泛地地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基本覆盖了人的发展历程中所经历的全部生活事项。

二、制度图景:新时代我国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构建图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建设逐步形成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和以社会治理为支撑的“双向互动”的结构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报告中针对社会建设提出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要求,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立足十九大确立的这一基本目标,从制度建设的层面对社会建设领域中的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构成了新时代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全景图,为继续发挥制度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民生制度图景: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的基本要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1]保障和改善民生之所以是社会建设的主体内容和重中之重,主要是因为其承载着党的奋斗目标、国家发展目的和当前核心发展思想的实践任务。从党的奋斗目标维度来看,“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5]45党的奋斗目标就是让人民过上好日子,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从国家发展目的维度来看,“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5]23无论国家坚持何种发展理念、采取何种发展方式,发展达到了什么程度,进入了什么阶段,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增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核心发展思想维度来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要抓手就是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着力点就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新时代,“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十四个坚持”中的一个,成为社会建设领域中唯一的一条基本方略,有力地指导了我国民生建设实践,促进了民生建设和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党对新时代的民生建设的基础和民生需求的层次有了更深认识。在发展这一侧,我们党明确了“发展”是满足民生需求的基础和关键,新时代的发展,是高质量发展,其核心特征是充分和平衡。而要实现充分的平衡的高质量发展,就必定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其中,“创新”与“开放”两个理念重在强调发展的内外动力源泉,旨在解决“发展凭什么”的问题,“协调”与“绿色”两个理念重在强调发展的时空应然格局,旨在解决“发展状如何”的问题,而“共享”理念则构成了发展的终极目的归宿,旨在解决“发展为了谁”的问题。“创新” “协调” “绿色” “开放”发展的旨趣殊途同归,都是为了实现共享发展,确保发展的为民价值导向。在“民生”这一侧,新时代我国民生保障和改善的层次有了新的变化,总体趋势正在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呈现出了民生需求的多层次性,生产型民生需求、发展型民生需求和发达型民生需求同期并存。生存型民生需求在深度贫困地区仍然是主要民生需求,中央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正是要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存权,满足最为基本民生需求。发展型民生需求是大部分地区群众的主流民生需求,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食品安全、环境破坏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人民群众对破解这些难题尤为迫切;另一类是随着人民群众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发展型资料和享受型资料更加看重,对产品的品质和服务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发达型民生需求主要是在已经达到发达经济体标准的地区所表现出的民生需求,在物质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的基础上,对于参与机会的公平、社会地位的认可和精神层面的充实等都有了更多需求。总起来讲,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各个群体需求侧重点不同,这对民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打好保基本、兜底线与提质量、重品质的组合拳,来满足不同层次的民生需求。需要强调的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中,保障基本民生是最为基础性的工作,城乡居民的基本民生需求必须优先得以满足,在保障范围和保障群体上应做到全覆盖,做好雪中送炭工作,突出基本民生的普惠性、兜底性。可以说,“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时代民生建设的基本方略,契合了社会主要矛盾双方的内容要义和结构关系,回答了在“何种发展”中保障和改善“什么样的民生”这两个相互融通的问题,为破解人民群众最關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进而为精准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基本路径遵循和根本价值导向。

在民生建设基本方略的指引下,加强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成为了迫切需求。只有将民生建设实践中积累的诸多有益做法、经验和政策上升为重要制度,才能更广泛更持久地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为全体人民谋幸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民生建设的制度体系的系统构建提供了根本方向,在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两个层面提出了基本导向,着重从就业、教育、社保和健康四个与人民生活最现实最相关的领域进行了制度安排和系统部署,构成了一幅城乡统筹的民生保障制度图景,这在制度层面上将切实保证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到就业、教育、社保和健康等民生保障红利和发展权利机会。

在就业方面,立足十九大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5]46这一基本定位,从就业支持体系、灵活就业机制、公平就业制度环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四个方面来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在教育方面,立足十九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这一基本要求,从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各阶段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创新教育和学习方式等方面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保证机会公平,从制度上确保把教育事业始终放在优先发展位置。

在社保方面,立足十九大提出的“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1]47的发展目标,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抓手,从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社保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制度、退役军人保障制度、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住房制度等方面来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做到应保尽保,在制度上织牢社会保障之网。

在健康方面,《决议》立足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战略目标,强调生命全周期理念,从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优化生育政策、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提供制度支撑。

总体来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勾勒出了以就业、教育、社保和健康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体系的全景图,层次分明,逻辑清晰,明确了民生各领域制度的巩固坚守基点和改革创新靶点。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哪些制度需要巩固和坚持、哪些制度需要在继承中发展、哪些制度需要改革创新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崭新视角。能够看到,一套覆盖全民、城乡统筹、保障适度、运行有效、系统完备、可持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保障制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二)社会治理图景: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基本要义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6]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着力推进社会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智能化、法治化,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7]137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进而,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目标要求。在此基础上,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社会治理理念进一步升华,党的十九报告提出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论断,构成了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布局。

可以说,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对社会治理领域所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社会治理所要应形成的一种新格局。而要实现这种治理格局,就必定需要与此相对应的社会治理制度作为支撑。因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伟大举措,并且将社会治理体系的内容特征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五项拓展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七项,进一步丰富了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的内涵,即“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1]不仅社会治理体系的内涵更加丰富,而且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即“社会治理共同体”,这是我们党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理论创新,也预示着我们党在社会治理制度构建上将进入新的征程和更高境界。

围绕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这一主线,社会治理制度的核心架构可以概括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国家安全体系五大方面。

在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有效机制完善方面,协调人民的利益关系,凝聚社会共识,找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是基本目标。首先,明确提出了要重视和运用“枫桥经验”,使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的通道保持畅通,能够实时听到群众呼声,群众之所想、之所盼、之所愿,应该成为这一机制完善的重点。新时代各阶层群众的多元利益的协调、基本权益的保障,是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不仅关系着全体人民群众发展共识的达成,还关系着社会治理的社会协同化水平与公众参与化水平,最终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第二,《决定》提出了人民、行政和司法三方联动的调解工作体系,注重维稳和维权相统一的信访制度建设。同时,《决定》还尤其强调了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应注重健全危机干预机制,这是一个新的亮点。之所以如此强调危机干预,主要旨向在于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体性事件的无限蔓延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的巨大损害,最终还是为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提供保障。可以看出,有效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的完善所坚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合理维护人民利益。

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完善方面,保护人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人格权是基本目标。首先,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原则是提高社會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的关键,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避免单线作战。第二,推动形成“三联”工作机制,即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有机结合,延长对各类风险防控的链条,从预测到预警再到预防,各个环节紧密相扣。

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的健全方面,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基本目标。围绕这一目标,从源头的生产环节到应急管理环节再到监管环节,均作了重点分明的系统布局。第一,在生产制度层面,着重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尤其要注重建立一套适合当前发展阶段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生产环节的安全性。第二,在应急管理体制方面,明确提出了构建应急管理体制的基本要求,即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从而全面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使国家在防灾、减灾、救灾各个环节的能力都得以提高。第三,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监管问题,突出强调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建设。

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方面,注重凝聚整合广大群众和各类组织的合力,围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这一目标,从群众参与治理的制度化渠道、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发挥、治理重心下移、家教家风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安排。第一,在制度上为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渠道保障。群众参与是保持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的关键要素,也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础。第二,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注重加强社会组织凝聚共识效能。这是一个新亮点,强调行业协会商会在社会调节中担负的重要角色和承担的重要作用。第三,强调在社会治理和服务资源下沉基层方面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目标在于实现服务的精准化、精细化,“把人财物和权责利对称下沉到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7]129,真正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第四,明确提出了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注重家庭建设,培育良好家风是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实现居民自治的重要前提。如果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不尽如人意,那么居民自治的效果可想而知。

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方面,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是基本目标。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方向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在这一体系的健全完善过程中,要尤为注重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的健全,并充分发挥其在领导国家安全事务中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作用。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决定》首次提出了要建立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这将在前期研判、中期防控、事中化解各个阶段进一步强化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的控制和打击力度,全面打击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从而全面维护国家安全,为安邦定国提供坚实基石。

总起来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围绕着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这一主线,对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明确了着力点、完善点和创新点,逻辑清晰,层次分明,其中,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是核心要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和国家安全体系是外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内部动能,形成了“一中心、三保障、一动能”的制度图景。

三、结语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建设作出了具体部署,勾勒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制度的全景图。应该看到,在我国社会建设的发展进程中,演进形态与制度建设始终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两大核心要素。制度建设离不开实践形态的支撑,而进一步的发展实践也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离开社会建设的发展实践,制度建设就失去了活水源头,而离开了重要制度保障,社会建设的发展就失去了正确航向。因此,将社会建设在70年的实践演进形态与当前的制度建设综合起来进行研究,更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所提出的坚持和完善社会建设各领域重要制度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更有助于就我们把握新时代社会建设领域的主攻方向和发展要点。

从我国社会建设的实践演进形态来看,我们通过回顾我们党在社会建设领域的探索历程可以发现,社会建设作为我们党的一个实践领域,经历了水平上由低到高,形式上的从无到有,内容上的从分散到系统的演进过程。我们党首先通过进行整体性革命性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全面变革,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推动社会建设,保证发展成果能够覆盖到每个人提供了最为基本的制度支撑。进而,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基本制度得以建构的基础上,要想进一步提升社会建设的水平和质量,就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物质基础,积聚社会财富,因此,我们党提出了先富政策,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让发展成果惠及到全体人民,更好地满足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所以,这一阶段,社会建设最初依附于经济建设,内容显得相对分散,社会建设也没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系统,而随着生产力的逐步提升,我们党在实践层面上逐步加大了社会建设的投入力度,逐步注重打通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的通道,来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逐步反馈给广大人民,因此,社会建设就逐步被我们党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提出来,并形成了以民生建设为重点的基本框架。而进入新时代,社会建设作为最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领域,被我们党放置在了尤为重要的位置加以推进。我们党围绕着增进民生福祉,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顶层设计层面来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坚持共建共享,实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融通,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重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社会建设的演进过程,既是我们党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建的伟大历程,也是人民福祉不断增进的伟大过程。

从我国社会建设领域的制度构建来看,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制度体系全景。在民生保障制度方面,民生保障制度这个概念,在我们党的文献中是首次出现,足以看出其重要性。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突出强调了对社会建设领域中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问题,尤为关注城乡居民在基本民生成果和权利机会享有的公平性和均衡性。在民生保障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中,重点方向是发挥民生保障制度的普惠性效能,为人民群众做好雪中送炭工作,在保障范围上实现全覆盖,在保障内容上做到全面,囊括人的生命周期所经历的所有直接事项,同时又明确界定了民生保障制度的四大方面,即就业、教育、社保和健康,避免民生范围的泛化,从而能够更加系统更加集中地构建最能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制度体系。在社会治理制度方面,共建是基础,共治是关键,共享是目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需要站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高度来加以推进。而这一共同体的建设,就必定需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有机融合的治理体系的支撑,这对于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将产生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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