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战线的发展 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2019-05-12陈洪超张鹏姜珊
陈洪超 张鹏 姜珊
[摘 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体现在政治发展路径和模式选择、政治制度确立和完善以及政治治理能力增强和调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在确立我国政治发展道路、完善政治制度和增强治理能力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战线的发展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统一战线;政治建设;意义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496(2019)04—23—04
统一战线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重要内容和独特优势,统一战线的发展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如果说新中国成立以前统一战线的发展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有着奠基意义,那么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战线的发展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和完善的作用,意义重大。70年来中国统一战线的实践创造和理论创新,是对我国政治建设的充分展开,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不断向前发展。
一、统一战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奠基
1948年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得到广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1949年召开中国政治协商会议,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探索和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统一战线思想理论,使其同中国国家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逐渐摸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论述中并未明确提出统一战线,但蕴含了丰富的统一战线理论思想。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发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其实质就是统一战线大团结、大联合的本质要求。在马克思看来“联合行动,是无产阶级获得解放的首要条件之一” “……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在中国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同中国被压迫的各个阶级结成联盟,共同反对外来压迫和反动统治,经过不懈的斗争,中国共产党最终在五一口号中提出“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这个号召之所以能够得到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正是因为它符合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权建立政治方案和政治策略的要求。
在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确立了我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这是探寻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一次全新尝试,为建立全国性的统一战线性质政权打下了基础。新中国的成立可见,政权中统一战线的性质先在于无产阶级民主性质,“单从最直观的‘主体来看,统一战线对于民主政治发展的先行者和基础地位是无可厚非的”[1]。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调动一起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到习近平总书记“找到最大公约数” “画出最大同心圆”均继承了马克思倡导的“绝大多数人的”观点和立场,这就预示了中国民主政治道路在后来同资产阶级民主的“少数精英统治”会走向决然不同的方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战线的主体从严格意义上的阶级联盟扩大到大陆范围内外“四者”的政治联盟。《共同纲领》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2015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爱国者的联盟”[2]。这种变化体现出统战成员越来越广泛的动态发展过程,表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治建设的主体趋于广泛动态发展的特点。这种越来越广泛的政治建设主体,最终将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由阶级性导向人民性。从主体范围扩大的意义上来说,这种变化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更为广泛的社会政治基础,但同时这种变化也必然出现更广泛的政治参与需求,这就对我国政治建设现代化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统一战线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广泛的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规范有序的参与是客观要求。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统一战线整合的最广泛的大多数必须找到他们的最大公约数,使庞大的政治建设参与主体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自身政治理想和开展政治实践的过程中可以有所遵循,规范有序,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指标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不同时期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规定了统一战线的范围和工作对象,并适时做出调整。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对统一战线的本质、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进行深入探索,这在实质上具有了政治制度的一般特征。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统一战线性质、定位、范围、对象和方针的认识的不断加深,发展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推动了我国政治建设的向前发展。
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推进我国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这其中包含对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各项具体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战线方面的制度理论创新发展,特别是多党合作和协商民主方面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及其制度成果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政治建设的发展。
对政党的性质定位是统一战线的重大发展。1950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李维汉指出,“各民主党派都是阶级联盟的性质,不是单一阶级的政党”[3],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毛泽東和周恩来主要从民主党派的作用上肯定了民主党派长期存在的必要性。随着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的社会性质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型。对民族资产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爱国知识分子为联系对象的各民主党派的性质定位成为我国政治建设中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如果把他们定义为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那么按照阶级斗争的理论必然成为被消灭的对象。在三大改造进入高潮时期,李维汉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中共八大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 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 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4]但伴随着反右斗争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对民主党派性质的界定再次从“劳动者的政党”变为“资产阶级的政党”。
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秉承了从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的立场出发来评判民主党派的性质,指出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5]。进入新时期以后逐步发展成为“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将我国民主党派性质作出了进一步概括,在2013年召开的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指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6]。这一论断对我国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一方面在于其有力回应了国际上对中国民主党派性质的看法和攻击,另一方面从实践层面对我国民主党派提出了新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要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定要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根本方向,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7],做好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
对政党性质的定位成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进一步高度概括我国政党制度打下了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3月4日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民盟、致公党、无党派人士、侨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讲话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8]。这样就从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意义上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建设。
在具体实践层面,通过党内法规体系和国家法律体系两个层面构建和完善统一战线的制度体系,进而进一步完善具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序言中就规定了统一战线的性质、作用及其长期性。在宪法的其他部分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和一些地方法规、行政法规中相应的规定了涉及统一战线的内容。在党内法规层面,以《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统领,正在逐步形成涉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这八个方面,逐步构建起完整的统一战线相关的党内法规体系。
统一战线从宏观层面上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和完善,到微观层面具体相关制度体系的完善两个层面,共同推进了我国政治建设不断向前发展。这种发展是基于我国历史、理论与逻辑相统一的前提下,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这种发展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我国政治建设不断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过程,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三、统一战线使中国共产党实现政党能力到国家治理能力的转变
统一战线作为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新中国成立以来,统一战线一直发挥着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扩大了群众的政治参与,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统一战线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发展完善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使我国的选举民主同协商民主相得益彰,弥补选举民主的不足,提出了国家治理的中国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就指出:“我国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可以说,我们用事实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宣告了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9]
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的组织平台,充分保障了统一战线各领域成员有序的政治参与和利益诉求表达。人民政协不但囊括了各民族、各阶级、各党派、各团体的代表人士,而且随着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和调整,补充和调整新的界别以及委员比例,保证统战成员政治参与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能够真正得以体现,使他们在参政议政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人民政协也是实现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和组织形式,是实现党际之间以及党与党外互动和监督的平台。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人民政协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和发展,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
党的十八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的论断。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协商民主的七种协商形式,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党内法规。协商民主概念的提出和发展,贯穿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治建設发展的全过程。从毛泽东的“商量政府”到习近平“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众人商量”,从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之一到《中国政党制度白皮书》中明确提出协商民主,再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历了长期的发展演变。协商民主经历了从革命策略的需要到政治发展战略的需要,实现了民主和团结的有机统一,促进了社会有效整合,使中国共产党实现了从政党能力向实现治理能力的重大转变,不仅为中国政治建设的发展,也为世界民主政治建设找到了全新的发展方向。
纵览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政治建设的发展,统一战线无论从政治路线、党内外政治关系还是从政治能力建设的方面,都对推动我国政治建设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