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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思想中推进检察工作不断转型升级

2019-04-30王晓光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9年3期
关键词:解放思想转型升级

王晓光

摘 要:当前检察工作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面对“三重改革”后如何更好地适应时代所需、把握发展机遇,检察机关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主动求变,以坚定的政治定力、与时俱进的发展眼光与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破解难题、打开局面,推进检察工作不断前行,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全面、平衡、充分发展。

关键词:解放思想 检察改革 转型升级

1978年,一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引发了思想大解放,给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带来全方位的大解放和大发展。解放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是改革开放最成功的宝贵经验。1978年也是各级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之年,从筚路蓝缕到薪火相传,41年间检察工作的每一次飞跃发展也同样得益于思想的解放。当下检察机关正处于“三重改革”叠加聚合的深刻变局之中,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课题。

一、解放思想要有坚强过硬的政治定力

将解放思想与讲政治结合起来,处理好变与不变的关系,变的是理念、思维、举措、方法,不变的是检察工作的政治底色。解放思想的力度有多大,讲政治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政治定力越是过硬,解放思想越有保证。面对多元文化冲击、多重利益诱惑交织,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色、政治立场不动摇、政治方向不偏移。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其中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检察机关长期以来存在重业务、轻政治的实用主义倾向。实践证明,一个单位党建工作流于形式,领导班子缺乏运用政治理论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干部队伍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执行力不强,就会导致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精神气不足,业务建设也一定缺乏保持长久领先的能量和动力。2018年以来,下城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政治业务“两张皮”的顽症,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在全院开展“支部强基”工程。整合党建、党风廉政、纪律作风建设、检察文化、岗位练兵等内容,通过学习、技能、创新、业绩、奉献、作风“六个比”活动,建立“书记擂台”“支部讲堂”“下检论坛”等学习交流阵地,打响下城“党建+”品牌。一年多来,“支部强基”工程效果初显,支部书记的“头雁”作用带动引领全院比学赶超,干警精神面貌更加提振,涌现出“杭州市最美公务员”、浙江省“万名好党员”等先进典型,公诉支部获得全区“最强党支部”荣誉称号,全院获得各级荣誉52项,6名干警在上级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等荣誉称号。“支部强基”被评为全区党建创新品牌。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准确把握人民的美好追求,特别是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大胆探索解决问题的新举措。去年广受关注的昆山“反杀”案带给我很多办案理念上的思考。在这起案件里,我看到了检察机关解放思想、冲破藩篱的魄力与勇毅,看到了倡导风尚、弘扬正气的立场与担当,看到了聆听民意、回应民声的真切与诚恳。一纸认定“正当防卫”的撤案声明迅速赢得了民众的击节叫好,那一刻,法治与民心同频共振,而这正是检察机关解放思想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必须始终牢记自身的“人民”属性,用好司法办案这张连结群众最好的“名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鲜活生动具体的案例中感受到更多更实的获得感,让法治的权威在每一次文明规范理性的办案中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三)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解放思想,要跳出检察看检察,站在更高的历史站位和时代坐标,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浙江省院“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克服以往在各监督领域着墨不匀、用力不均导致监督途径单一、监督效果不显、大局贴合不紧、社会认知不高的弊端,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思路一新天地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离不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找准检察工作与大局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应当有所作为,也可以大有作为。

二、解放思想要有与时俱进的战略眼光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检察工作应对新形势、新挑战需要新思想的引领。唯有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站在时代的前列,才会有深远的历史眼光和宽阔的世界视野,才会有思想的真正解放。

(一)着力破解“三个不平衡”,补齐“五大短板”

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前提和基础是实事求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三个不平衡” [1]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提出的“五大短板” [2],正是当前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普遍性问题。要破解 “三个不平衡”,补齐“五大短板”,需要摆脱旧有的观念、制度、习惯做法的束缚,大胆探索创新。探索捕诉一体新机制:重构内设机构,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捕诉合力,提升工作效率,更加凸显办案中的诉讼监督功能,由分散多头监督向一体化合成监督转变。探索公益诉讼新路径:妥善把握好“四大领域”整体推进与立足区情重点突破的关系、案件查办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内部协调与外部协作的关系,扩大公益诉讼的社会影响力,当好公共利益的“看护人”。探索“四轮驱动”新格局:调整工作重心,由公诉“一枝独秀”向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并重的法律监督新格局转变,使各项检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

(二)着力解决新时期面临的新问题

新时期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中必然经历阵痛,在特定时期、特定地域、特定领域呈现出尖锐复杂的社会矛盾,这些矛盾往往就是人民群眾的“痛点”。只有以百姓的“痛点”为“痛感”,才能转检察“盲点”为“增长点”。围绕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的更丰富、更深层需求,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监督,不枉不纵、精准打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围绕金融乱象等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充分运用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各项检察手段参与重大风险化解防控;围绕层出不穷的新手段、新类型、新领域犯罪加强实证调研,摈弃就案办案、埋头办案的陈旧观念,更加注重案件效果、社会责任,梳理总结案件背后暴露出的社会管理问题,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态势分析、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手段助力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堵漏建制,提升治理实效,推动共治共防局面形成。

(三)着力推动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落实落地

以转隶为转机,消除“威慑型监督”的陈旧理念,及时向“权威型监督”转变,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贯穿在法律监督各个环节。善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寻求与被监督单位的最大公约数。区分不同对象、不同情形,灵活运用抗诉、追捕、追诉、立撤案监督、纠违、检察建议等刚柔监督手段,构建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让被监督者了解监督、信服监督、欢迎监督。以报备、专题汇报、纳入法治考核、线索移送等形式,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委的衔接,争取最大支持,形成监督合力,让柔性监督彰显刚性,让刚性监督更富权威。通过让地方党委切切实实感受到检察监督在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法治水平上发挥的成效,从而支持监督、推动监督、感谢监督。

三、解放思想要有克难攻坚的担当精神

解放思想,就是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破釜沉舟的决心,咬定青山、一往无前、破除万难,力将改革进行到底;以“首创、奋斗、奉献”的红船精神为引领,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百折不挠;以为党尽职的政治担当、时不我待的历史担当、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奋发图强、锐意进取、勇争一流。

(一)提倡开拓创新的勇气

面对新时代、新思想、新矛盾、新目标给检察人提出的新要求,要始终保持一股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奋力争先的勇气和锐气,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问题是实践的起点、创新的起点”,解放思想,就是要在努力工作的实践中,树立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大胆闯前人未走之路,大胆破前人未解之题,大胆创前人未行之举,积极探索符合群众期待的法律实践,为顶层设计提供更多的基层经验。解放思想,就是要在上级院和地方党委考核考评的竞争中,树立争创意识、目标导向,不断挖掘自身潜力、激发工作热情,变等靠求助、保守退缩为争先创优,努力以一流状态建树一流业绩。解放思想,就是要在对外联系沟通中,树立开放意识、合作导向,打破本位主义、条条框框的禁锢,克服视野、思维模式的局限性,不唱“独角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特别是善于借助“外脑”智慧推进检察工作,增进与社会各界的共识,在开放融合的环境中迸发活力。

(二)磨砺顽强坚毅的品质

当下新一轮改革浪潮席卷,各领域战线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公益诉讼、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等工作从无到有,无经验可循;民行检察的法律监督供给能力与刑民并重的转型要求还远不相适应,亟待补齐短板、自立自强;改革以办案为中心的导向产生了综合岗位空心化的问题,基础建设、智慧检务的能力水平薄弱,不足以为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支撑等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检察改革从来不是一蹴而就,其本就是一场千磨万击、千淘万漉的艰苦历程。越是在艰难卓绝的环境下,越是需要全体检察干警在“负重”淬炼中铸就坚强的意志品质,“石以砥焉,化钝为利”。在责任重担面前不说一个“不”字,是下城检察倡导的精神文化,用坚韧迎接挑战,以奋斗获取幸福。解放思想常常是知易行难,只有以久久为功的韧劲不断尝试、不断摸索,才能让改革创新真正落地见效。

(三)提升权威专业的素能

专业化是司法的权威性得以彰显的重要前提,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当前检察人员整体素质与“三类人员”专业化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内生发展,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要把握航向,在加强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化的基础上,重视、补强检察业务建设短板;要聚焦平衡、充分、全面履职的新要求,在多渠道、多类型的学习培训中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夯实专业基础;要突出实战导向,在高强度高密度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要压实担子,在新型疑难复杂的案件办理、急难险重的任务完成中培养队伍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铸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严守纪律的下城检察铁军。

注释:

[1]“三个不平衡”具体指: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刑事检察中公诉部门的工作与侦查监督部门、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的工作发展不平衡;最高人民檢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指导能力与市、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的实际需求不适应、不平衡。

[2]“五大短板”是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贾宇检察长在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提出,具体指:一些地方谋划工作站位不高、思路不开阔;刑民并重的法律监督成效还不明显;转型发展的保障还不够有力;队伍人才结构和业务能力与转型要求还不适应;科技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度与转型发展的形式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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