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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中的应用初探

2019-04-01李徐铭

新闻世界 2019年3期
关键词:互联网+微信互联网

李徐铭

【摘要】面对“互联网+”战略的深入推进,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领域的价值愈发凸显,日渐成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抓手。然而在走访调研基层公安机关的应用现状时发现,它们普遍存在机制滞后、理念陈旧、定位不清等一系列问题。为此,本文结合公安机关自身内外部因素,深入探究问题产生根源,提出相应完善对策,为基层公安机关更好地运用微信、服务“互联网+”战略提供理论指导,让社区治安防控这张“网”织得更“密”更“牢”。

【关键词】互联网+;微信;社区治安防控

面对“互联网+”浪潮来袭,非传统类型的社会治安问题增多,相应的对社区民警做好社区治安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警务微信作为一项新技术兼具时效性、便捷性、私密性等特点,成为新时期社区民警开展工作的一大“法宝”。本文力求理论结合实际,通过查阅文献和理论分析归纳微信在当前社区治安防控中的使用现状,并结合实地调研走访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入探究微信在创新社区治安防控手段、有效降低社区犯罪率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对策与建议,以期让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中的应用价值

(一)及时发布最新警务资讯,进行治安宣传教育

通过网站或传统媒体发布的信息,都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传播之后才能让大范围的受众知晓。如今通过移动终端快速发送微信,信息时效性好、接收率高、互动性强,对于一些高发、频发的社区治安案件及时发布一些消息提醒能够有效提升社区民众的防范意识,以便做好应对工作,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二)提升警务工作效率,增加信息透明度

传统的社区警务工作中,社区民警要想做好社区工作得靠“一张嘴”和“两条腿”,而微信将原本“零散”的服务功能进行了整合,把许多需要老百姓“跑断腿”的公安业务都塞进了手机里,实现网上办公。这既帮助公安机关自身减了负,又为民众办事打开方便之门,改变了“办事难”的现状,节约资源的同时还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公安机关通过使用微信增加了信息透明度,与老百姓之间形成了信息对称,这有助于民警在群众心中树立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三)“零距离”沟通有助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社区民警利用微信与群众随时随地保持在线沟通、进行全面的双向互动、掌控舆情动态;把准并第一时间发布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事件和警务政策信息;及时澄清网络上、社会上不利于公安机关的虚假传闻,保证客观性和真实性。此外,利用警务微信从“警民”切换至“网民”,建立“零距离”平等沟通的新桥梁,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并通过这座“连心桥”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拓宽警民协作途径,帮助群众树立“社区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实现群防群治,无形当中弥补了警力不足的现状。

(四)兼顾自由性和保密性,有利于信息及时收集

相对于警务微博的开放性和公众性,微信依托经过“好友验证”的朋友圈本身更具信任度,信息传播相对较为保密。许多社区民众对于一些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更青睐于“一对一”的私下沟通,因此警务微信可以弥补警务微博的缺陷,给予民众和警察“一对一”私下交流的机会。同时警务微信直接连接群众,强化了情报主导、精准管理,赋予治安管理新内涵。在社区民警和社区居民间形成良性互动,也为及时收集治安信息提供了保障。

(五)利用情報有效搜集和运用共享,增强社区治安防控力

“大数据”时代,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中的应用,推动了警务模式的革新,优化了警务成本与效能。社区治安防控正在由“被动还击”向“先发制人”转变,即在社区治安防控中,微信和其他信息技术手段相配合,掌握采集、分析、处理情报信息的主导权,并通过对收集信息的分析、挖掘、共享转而打击、预防犯罪,以联动、高效的“事前预防”获取治安防控优势,从而为智慧治安服务。“萧山公安”微信公众平台自2015年10月开通“市民举报”服务以来仅3个月时间,就获得了群众提供的各类情报线索11200余条,这是社区民警“走马路”式的情报收集方式所能企及的。

二、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中应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角色定位不清,作用未充分显现

“互联网+”时代,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及时更新观念,开通了微信公众平台,但从无到有简单,如何定位其在社区治安防控中的地位,如何将其与其它网络应用尤其是政务微博进行区分,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功用却少有人思考。所以经常出现“服务思维困境”,许多公众号不接地气地将工作简报、材料照搬照抄地发布在平台上;有的存在“目标地域困境”,不知道自己的受众是面向全国还是本地;或者总是将自身所取得的一些成绩当做丰功伟绩自我标榜、津津乐道……与开通初衷背道而驰,白白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结果事倍功半。

上述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没有切实考虑群众的需求,没有很好地认清微信的功能与定位,没有进行整体设计而只是碎片化的使用。

(二)分布不均,缺乏联动

从全国看,警务微信地区发展状况差异较大,这主要与当地的信息化水平密切相关,东南沿海各省市微信的普及程度高、发展得较好,且各个部门均有涉及;华北、华中等省市构成了第二梯队;西北、西南等省市则相对较为滞后。

与此同时,无论是各行业还是公安内部的各部门之间,在微信的使用上均呈现各自为政的形态,并未形成一张一体化防控的巨“网”。“静止、零散、被动、粗放”等弊端显露。各地的微信运营、发展规划也处于“各扫门前雪”的初级阶段,缺乏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标准和规划,无章可循,导致参差不齐;微信和其它网络技术手段的配合上缺乏联动,导致角色不清,功能重复,未实现“物”尽其用。

(三)观念滞后,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实战部门当中存在基层民警甚至包括一些公安机关的领导尚未意识到微信作为一种自媒体在加强警民沟通、提供警务资讯、服务公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反而把使用微信、运营微信公众号作为一项上级的要求和任务应付了事。

同时,许多基层社区民警的观念还比较保守,觉得微信这样的新事物的开通对于自己也多了一份责任。又因自身能力有限、公关能力薄弱,为保守起见,尽量少用,纵然使用也只是跟风随大流做一些转发。更有甚者,认为使用微信不是正道,经常使用它是因为“游手好闲”。

(四)管理机制落后,硬件配套无法跟进

一方面,“软件”不健全。社区民警个人微信的申请开通、内容发布、责任落实、奖惩机制等一系列程序都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和机制规范,使得社区民警在使用微信时没有规章制度可以遵循,更不要说有规范的技术指导、统一的使用标准、长远的发展规划以及缜密的法律法规,相应的经费、人员的专业素质以及使用意识等也均未达到应有的水平。

另一方面,“硬件”无保障。由于公安工作具有保密性和特殊性,公安移动网络建设多数针对的是内网,而强大的内网优势对于像微信这种接入端口众多的社交平台毫无用处,甚至可以说两者是隔绝的。这就相继产生了一系列问题:社区民警若是想要时常更新微信公众号,“点对点”或者“点对面”与社区民众进行沟通交流或是通过浏览微信朋友圈收集社区群众的动态信息,就需要一台与外网连接的电脑和一部可以进行上述操作的智能手机。除了这些,社区民警还需担负因进行这些操作而产生的网络费用以及设备日常维护所需的费用等。

(五)内容“供给”不足,关注度、影响力低

在利用微信进行宣传教育时,陷入“公众感知价值及满意度困境”。公众平台上所发布的内容主要是一些涉警案件和PC端网络新闻,数量少且内容单一、更新速度慢、阅读感差,缺少原创、亮点和议题设置,基本还停留在接受宣传命令的初级阶段。对公众的感知价值没有重视,满足不了群众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在内容上“自说自话”、少有互动,缺乏与民众线上线下的有效沟通,存在“重新闻轻服务”、“重宣传轻互动”等现象,无法调动群众的参与,舆论引导力不够、吸引力差,往往出现有的群众在需要时关注一下,不需要就直接取消关注的现象,导致形成了关注度低、覆盖面小、影响力弱的尴尬局面。

(六)缺乏有效审核,内容存在“漏洞”

警务微信具有高到达率和高阅读率的特征,一些缺乏审核和筛选的信息一经发布便会“覆水难收”。而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对于公众号处置较为随意、实名信息认证复杂;对于警务涉密信息、重大舆情管理存在漏洞,缺少有效審核机制甚至根本不设监管、随意发送,导致一些情报遭到泄露而“打草惊蛇”,精心筹划的重大警务活动难有成效;与此同时,一些漏网的“官谣”也被活跃在“半私密性”的微信朋友圈里的网民疯转,严重扰乱网上信息传播秩序,削弱了警察群体的社会公信力。

(七)平台功能零散,个性化需求不灵活

公安机关因存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所以在创建微信平台时各有侧重。同时,部分公安警务微信的确也存在着缺乏有效整合规划、功能零散、不全面的现实问题。民众在使用时步骤繁琐,需关注或绑定多个公众号才能满足一项日常业务的咨询和办理需求。此外,在界面设置和外观上,一些警务公众号设计粗糙、版式陈旧、功能不健全,没有顾及人民群众的个I生化需求。

三、当前微信应用于社区治安防控的完善对策

(一)找准定位,把握技巧,完善机制

1、明确定位,把握技巧

准确定位微信在社区治安防控中的作用,摸清其主要特征、功能以及对社区群众带来的影响等方面。集警民互动交流工具、公安信息宣传平台、群众监督公开渠道等功能于一体的微信,在应用于社区治安防控时需注意内容和语言,要整体把握、理性分析,既不能太过正式,又不能太娱乐化有损警察形象,要掌握相应的技巧。

2、革故鼎新,完善机制

加强“硬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公安机关应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为警务微信建设提供充足的物力、财力保障;同时,定期组织专业培训和调研考察,尽可能让每一名社区民警都能有所提升,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警务微信专业运营团队。

优化监管制度,引入责任考核机制。加强警务微信使用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大对微信平台发布信息的审核力度;对于一些机密信息、敏感岗位和敏感信息发布更需严格管理与审查,必要时报请上一级领导审核把关。

(二)以人为本,结合群众需求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1、贴近群众,增强组织力和号召力

如何将警务微信有效运用和运行,扩大受众是一项“技术活”,需掌握相应的技术与诀窍。一是在语言风格上,要朴实亲民“接地气”,这不仅有利于培养警民“鱼水情”,还能一改警务微信单调、刻板的通病。二是内容的警务化。在亲民的同时也要体现公安机关的行业和部门特色。三是用情用心运营。运营警务微信不是一日之功,需要坚持不懈地付出,任重而道远。四是开展线下宣传。通过举办警民互动活动等,提高公众号关注度。

2、回归本源,借鉴“枫桥经验”做好社区治安防控工作

“枫桥经验”最为可贵之处是抓住了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基本要素——人,它的活力基础在于群众。技术手段再先进也离不开人的有效操作;警察再厉害也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因此,社区民警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真真正正将人力与技术巧妙融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回归初衷,身体力行和人民打成一片,通过心灵的沟通、凝聚群众的力量,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三)转变观念,提升警务信息搜集和利用能力

1、加强利用微信搜集信息的能力

公安机关可以利用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将信息收集的触角不断延伸拓展,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可建立覆盖面广、反应灵敏的信息员(政治可靠)微信群,实时关注圈内的信息发布,若发现问题,及时向社区民警汇报。

通过精神、物质奖励等方式鼓励社区群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以一对一私聊、微信群聊等形式畅通微信沟通渠道,努力调动群众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关心社区治安、积极参与社区治安防控的局面。

2、转变观念,加强信息共享

对于情报信息,不同辖区的社区民警之间、社区民警与社区内专门工作人员之间、社区民警和社区群众问要加强协作,努力建立常态、联动、共赢的情报信息共享、治安问题联合整治、系统内外协作的机制。

“互联网+”战略的精髓在于跨界融合,通過云平台建设,各行各业均可以在“云端”将自身数据信息分级分类安全分享,让数据真正实现价值延伸。“互联网+智慧治安”实质上就是要大力推进公安“警务云”建设,将各行各业的资源进行融合,用技术创新打破行业问以及警种问的数据分享壁垒,让数据情报能被互通共享和深度挖掘。

(四)通过创新融合,社区治安防控提质增效

1、着眼于群众需求,开发新功能

警务微信功能的定位不能仅限于发布警情资讯、收集情报信息等单为公安自身业务服务,其更应定位为“服务平台”,在提升公安机关工作效率的同时,多为群众考虑,以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

通过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真正需要的警务功能,并与社会上相关专业技术团队合作,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与开发,为群众提供满足其需求的服务。另外,根据公安机关自身特色打造专属功能,增强竞争力。譬如利用微信自带的定位功能开发“一键报警”功能等服务模块,真正成为群众的“守护神”。

2、促进微信与其他社区治安防控手段的融合

在治安防控中有效发挥警务微信功用的同时,需加强其与各种社区治安防控手段融合的深度和广度。

首先,着力加强微信与社区监控源的有机结合。例如,现阶段监控摄像头已完成了对社区“全方位、无死角”布控,从中可以调取大量资源。但电子监控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像素低导致图像分辨率不高。这就要求微信信息收集要与社区监控源的信息收集互相补充,凭着智能移动终端高清摄像头的拍摄功能实时报料,以实现社区治安防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其次,着力推进微信与其它微警务平台的有机融合。警务微博作为“政务双微”的另一重要“臂膀”,其这项功能在权威信息的发布、与网民的互动交流尤其是在舆论调控、澄清谣言方面具有优势。所以,发挥两大平台各自的长处、互相支撑、互相补充,激发立体化效能,织牢社区治安防控这张“网”。

结语

面对“互联网+”时代新的社会状况和发展态势,社区治安防控已然进入由微信、微博等新媒介组成的智慧防控阶段。警务微信在创新社区治理的同时,对于和谐警民关系、增进警民“鱼水情”有很大帮助。但微信应用于社区治安防控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应用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在立足实地走访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微信应用于社区治安防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让微信在警务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让社区治安防控这张网织得更“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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