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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会馆产业纠纷及其成因分析
——以重庆市档案馆馆藏民国档案为考察资料

2019-02-15

关键词:公所同乡会原乡

傅 裕

在清代重庆有九省会馆,民国时期的窦季良先生在调查同乡组织的时候采集到的民谚唱道:“禹王庙的台子、万寿宫的银子、山西馆的轿子、天后宫的顶子。 ”[1]73“禹王庙的台子”意即湖广会馆的台子多,说明其重享乐,重庆的棉花和棉纱贸易几乎掌握在湖广籍商人手中,自然有此实力;“万寿宫的银子”意即江西籍商人经济实力雄厚,其所经营的药材行业十分兴盛;“山西馆的轿子”意即山西籍商人进出多乘轿,在崎岖的重庆城中,乘轿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天后宫的顶子”说明进出福建会馆的多是有功名之人。不管是“台子”还是“顶子”,都表明会馆往来之士非富即贵这一事实,往来人物不凡,产业积淀自然深厚。据重庆八省积谷办事处(原八省会馆进入民国后成立的联合组织)产业图记所统计的数据:“至民国十六年以前,尚有房屋及址基九处,仓廒二处,房土一处,土业二处,田业九处”[2]36。 进入民国,会馆内部管理权的流转以及同乡会对会馆管理权的争夺使产权归属发生了变化,随着各类同乡会大量涌现,产业纠纷由此产生。

一、会馆产业纠纷的类型

抗战时期,会馆的产业纠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会馆与同乡会之间的产业纠纷。会馆与同乡会似乎有着天然的芥蒂,一个是旧式的同乡组织,一个是新兴的移民联盟,新旧组织之间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争端。同乡会作为新时代的社会团体,尤其是抗战时期新兴的同乡会,是由战时内迁重庆的移民所创建,它与旧时的会馆没有任何情感上的连结与延续,只是为当时旅居重庆的乡亲服务。同乡会与会馆的矛盾聚焦于会馆产业(以下简称“会产”)的归属问题,这不难理解,组织者面向不同的服务群体自然有不同的立场、看法与观点,同乡会的运营需要经费,而会员捐款是最主要的经费来源。但是,在庞大的开支面前零星的捐款则显得捉襟见肘,因此,同乡会希望凭借其新时期的同乡组织身份顺利接管会馆产业,以维持同乡会的经营。例如,福建旅渝同乡会就呈文重庆市社会局(以下简称“社会局”)要求收回福建会馆房屋,社会局局长包华国在报告中写到:“根据以往经验,该会每开一次,必要求收回房屋一次”“去年上期亦有自称同乡会代表之江某来局接洽收回房屋”[3]36。安徽旅渝同乡会亦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向社会局呈文:“今查得尚有部分不动产由前‘江南安徽同乡会’‘江南公所’‘江南会馆’以郑庆三名义向重庆市财政局申请登记在案”,并请求社会局“特函市地政局以本会现有主体人刘一公、吴毓麟、宣善瑛、刘桐等四人为代理人俾便派员前往具领权状。”[4]会馆对此坚决反对,产业纠纷由此爆发。

第二类是由于会馆内部产权流转所产生的纠纷。由于一省会馆多由阖府共同筹资所建,因此,其多采取轮流管理的方式,甲一年,乙一年,丙一年,或者甲、乙、丙各派一人共同管理。随着会馆的日渐式微,其中任何一方的缺席都可能导致管理权流转到其他人手中,当对等的势力失去制衡一方时,所有权的天平必将倾斜,纠纷也随之产生。例如,由于浙江会馆是由湖州及宁波两府在渝商人共同筹资兴建的,因此,浙江会馆又称“湖宁公所”,但不知何故,浙江会馆的房产在进行产业登记时相邻的两处被拆分为“浙江会馆”及“湖宁公所”两户,另有一处位于两户之间的房产则未登记,其归属权成为双方争夺的焦点。在民国时期,湖宁公所由宁籍代理人徐献坪看管,他认为该房产不属于浙江会馆所有,因为湖宁公所是湖州与宁波两府筹资建造,应归两府后人所有。浙江旅渝同乡会则认为徐献坪利用保管房契之便,故意将浙江会馆划分为两户意图侵占,他们坚决抵制这种做法。同时,同乡会提出了一个非常有说服力的证据:“契纸上明明载着卖与浙省众客商及浙东众客商,并非卖给湖宁公所,实不能把浙省浙东缩小为湖宁或宁慈,乾隆四十一年的一张契上查明只有浙江公所,又巴县志上载明列圣宫为浙江馆,列圣宫房屋四周的砖墙,均有浙江馆字样,从各方面证明,该地为浙江馆所有。”湖宁公所的代理人徐献坪听闻后哑然,但依然强调:“我们的前辈人做事没有注意到将来要发生争执的,先辈原来的意思,以为湖州人宁波人都是浙江人,所以就用浙江馆的名义。”[5]在这场纠纷中,似乎双方说的都有道理,浙江旅渝同乡会自觉其代表浙江会馆,也就是广义上的浙江商众希望接管原会馆产业,事实上这项工作一直进展顺利,除了涉及纠纷的房产外,其他原属浙江会馆的房产都已在重庆市财政局登记至浙江旅渝同乡会名下,毫无疑问,同乡会是这场房产争夺的既得利益者。

第三类是军政要员参与对产业的争夺。在战时陪都重庆,军政要员的势力在社会组织中不断扩大,城中产业多被他们侵占,会馆产业也不例外,如江西吉安会馆的产业纠纷最为典型。石阳会馆在官方文书中称其为“石阳宾馆”,名“宾馆”者,表明创办之初是为旅外同乡提供住宿,并为客死者祀祠的一个生活服务场所。石阳是古地名,石阳宾馆始建于嘉庆七年(1802年),是江西吉安同乡所创办的同乡会馆。石阳宾馆在城中置有房产,在郊区购有田地,经营状况良好,产业之争的缘起是由石阳宾馆向重庆八省公益协进会讨回房地契所引发的。八省公益协进会是民国时期各大会馆出于保产的目的而成立的联合组织,当时各大会馆的产业均由该组织代为管理,石阳宾馆的房地契亦交由八省公益协进会保管,随着保产风波的逐渐平息,石阳宾馆就想讨回房地契自行保管。为了保证能顺利拿回房地契,石阳宾馆联合了吉安旅渝同乡会,希望共同促成此事。社会局通过数次走访调查,最终判定八省公益协进会应归还石阳宾馆的房地契。在此过程中,吉安旅渝同乡会会长刘峙想霸占该房产,他当时任重庆卫戍总司令一职,为了达到吞并房产的目的,其动用警力威胁石阳宾馆会首交出契约未果,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将会首羁押于卫戍司令部军法处达三月之久,后在军事委员会军法执行总监部的干涉下,会首才获自由。

二、会馆产业纠纷的背后

会馆产业之争是时代更迭之际的矛盾体现,由于会馆在这个时候已经走向了没落,而同乡会则以一种全新的姿态登上了历史舞台,开始展现出独特的时代魅力。

窦季良先生认为,重庆地区的同乡会有3个发展阶段:一是明清时期,成立同乡会是为了组织本身的合法化,更好地保护会产;二是民国二十年(1931年)前后,由于党政既定政策的贯彻执行而产生的影响;三是抗战以后,由于战争原因导致人口大量迁徙而引起的[2]42。在第一阶段,同乡会与会馆是同一个组织,出于保护会产的需要而变更名称,此时彼此尚未产生矛盾。在第二阶段,同乡会是在政策的引导下成立的社会组织,这些组织有的是由会馆蜕变而来,如江西旅渝同乡会、山西旅渝同乡会等,由于它们是在原有组织的基础上演化而来的,因此,自然遵循的是原来的规则,缺乏产生纠纷的诱因。抗战期间,由内迁移民组建的同乡会强势崛起,它们不仅取得了社会局的登记许可,还拉拢军政要员担任会长、名誉会长等职,在官商勾结之下不断发展壮大。例如,江苏旅渝同乡会新修会址位于七星岗巴蔓子墓旁,内设大会堂、办公室、保健室、咨询室、图书室等,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落成之际还举行了盛大的典礼,与日渐凋敝的会馆相比,此时的同乡会可谓是日新月异。

窦季良先生在走访渝城各大会馆时感叹道:“会馆的馆址于今均已荒凉满目,访问其人,多不易见,并因日寇的轰炸,断壁颓垣,触目皆是。其残存者多修整租赁与公私机关学校或场厂了。履其地者实不胜‘荆棘铜驼’之感。 ”[2]86福建会馆将陕西路大河顺城街1号房屋赁给美丰银行作为仓库,陕西会馆则将房产分租给航空委员会招生办事处、炼油厂五所筹备处、松鹤旅馆等机关或私人,更有甚者将会馆产业向银行抵押借款,可见,会馆产业已到了艰难维持之境地。由江苏旅渝同乡会创办的《复苏》杂志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刊载了《告江苏同乡》一文,文中说那些旧时的会馆“过林森路而瞻云南会馆(云贵公所),门前炸后之巨狮,巍然双峙;或入东水门一角,参江南会馆朱子之飨堂,黑压沈沈,亦叹今非昔比”[6]。 感叹人员离散,建筑被毁,残垣断壁,今非昔比。除了经营凋敝外,管理人员缺位也是会馆所面临的难题。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社会局人员在调查浙江会馆产业纠纷案的时候,其代管人员呈文“留渝经管公所产业亦有年,所今因献坪年逾花甲,有如风前之烛,恐一旦不测,无人可托,为未雨绸缪,计用将湖宁公所宁府名下产业委托受任人管理使用”[7],管理后继乏人,会馆面临困难重重。

会馆的产权模糊不清也是后来发生争议的重要原因。会馆由商众捐款筹建,创业伊始都希望基业长青,在这种良好愿望之下,成立时只说明了各府县的出资情况,却未说明持股比例。究其原因,民国三十年(1941年)浙江省旅渝同乡会请求认定合法继承浙江会馆在法律上的地位时,时任湖宁公所代理人徐献坪所言较为中肯:先辈在当时没有想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先辈是商人,完全是为了商人的私利建设公所[5]。由于成立会馆的初衷是方便商业交易和货物往来,因此,并未对其产权问题进行深入说明,没想到这就为后来产生矛盾埋下了伏笔。据四川省档案馆所藏《浙江会馆始建碑记序》称:“宁慈实捐银7 000余金,湖府实捐银7 000余金。”[8]由此看到是由宁波和湖州两府按相同比例出资兴建。这种共同出资的形式并非个例,其他会馆皆是如此,只是出资府数的多少不同而已。多者如江西会馆由“江西十六府”共同出资,而湖广会馆则为“楚省十府”共同出资。通常情况下,出资的各府每年各自推举一名代表作为职员,并联合其他各府推举之人共同成立管理委员会,而首事则由各府轮流担任。不难看出,会馆由多个府共同筹建,因而产权显得异常模糊,这种模糊催生了不同的利益分配方式。会馆构成的府数越少,其所代表的群体能分配到的产业就越多,其分配方式也相对简单;否则,则相反。这也许能够解释缠讼不清的会馆往往是那些构成府数相对较少的会馆,而构成府数相对较多的会馆则因组织及人事的复杂让人望而却步。

三、会馆产业纠纷的成因

任何行为都有深层次的情感驱动力在发生作用。基于对清代以来移民组织情感动因以及维系方式的考察,笔者认为,会馆的产业纠纷是由不同时期的移民对原乡认同的冲突所致。原乡认同能够创造出不同的团聚方式,会馆的产生就是在这种认知之下形成的原乡联盟,当他们认为自己是某乡人时,另外一个人也是某乡人,仅凭这个事实,移民就倾向于与他们一起做些什么或为他们做些什么,这就是原乡认同所带来的行为驱动力。尽管团聚是一种普世价值,但是,对于不同时代的人来说它是以不同的方式来发挥作用,因不同的时代环境而产生不同的认同感[9]。由不同的原乡认同感而产生的冲突就是会馆产业发生纠纷的重要内因。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在明清时期,移民落籍他乡,当他们在寻求与原乡的联系时,以地缘命名的会馆就成为原乡认同的天然指引,如江南会馆、山西会馆、湖广会馆、广东公所等都是以地理上的原乡来命名的,以此来强调某省、府或者州县的地方性,并通过名称来强化这种认同感。通过不断的固化,这种原乡认同在移民心中根深蒂固,并且具有了相当的普遍性,当所团聚的群体向外寻求认同扩张的时候,他们就会以命名来表达这种价值,这在会馆捐资碑的题名上得到了充分体现。例如,据《大码头碑》(现存于酉阳县龙潭镇龙潭河边)记载: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酉阳龙潭镇由于岸边“岩石参差未经砌筑,以致远近客商艰于步履者不胜其数”。于是,当地政府向镇上众商铺集资,在捐资名单中除了众多的商铺名单外,移民群体则以“万寿宫”“禹王宫”的名义来表达这种认同的价值选择。光绪九年(1883年)重庆齐安公所捐资重建时,捐资者中除商号外,还有“安邑集义会”“麻邑花帮铺”“冈邑花帮铺”等黄州府下辖各县的同乡组织,通过这样的方式使原乡认同感在无形中得到了强化。会馆的商人联盟通过对同籍同业的守护来维系这种认同感。通常会馆所立之石碑都会记载建筑过程之艰辛,也彰显建筑之华美,但是,最核心的内容则是对于同籍同业的约定。例如,位于重庆东水门内的齐安公所,其所立《楚黄白花客帮碑志》称:“历来货抵渝城,隐受其弊,久欲与禹王庙左右建造客堂,以为宴宾客,整理花规,惟惜余地狭隘,有志未逮。嘉庆八年……两号倡率同人计兴买卖厘金……日积月累,滋生贰仟余金之谱……邀集花帮众客,整理行规,校准针秤,请凭八省恳示勒碑。 ”[1]149由此可以看出,齐安公所是湖北黄州府经营棉花的商帮所建,商民认为之前没有整理行规是因为没有会馆的缘故,而今会馆落成,行规自然应该整肃得当,可见会馆对于商业活动的重要性。在地缘纽带的维系之下,原乡认同被赋予了凝聚行业内力的功能,这种功能的发挥使同乡同业的经济联系更为紧密。

只有认同某种价值之后,作为认同的承担者才会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其价值。抗战期间,内迁移民认为这时的同乡会应该履行救济的职能,并在这种认同之下加入同乡会,虽然这种认同或许并非理性,但是,无论如何都可以很好地解释移民选择加入同乡会而非投靠会馆的原因。大量移民的到来打破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在新移民群体的推动下,移民的原乡认同感愈发强烈。据《重庆市人民团体名册》记载,1937年重庆有同乡会31个,其中省级同乡会12个、府县级同乡会 5个[10]56。而 1941年的《重庆市特种社团一览表》则显示,重庆同乡组织共有39个,其中省级19个、府县级 20个[10]62。从 1937年和 1941年的数据可以看出,新成立的同乡会大多是以某某县旅渝或几县旅渝同乡会为主,这种在大同乡意识基础上分化出来的小同乡意识,表明战时移民的原乡认同范畴进一步缩小,他们通过成立更小单元的地缘组织来建立自己与原乡之间的联系。原乡认同是一种情感连接,是发自内心的情感依赖,而不是靠外力推动产生。同乡会以平民为主体,其自身的局限性决定了它无法通过行会内部的经济连接来维持这种认同感,生活救助成为战时移民获得原乡认同的主要方式。一方面,由于移民数量激增,同乡会面临非常大的压力,在数量庞大的移民面前,救助标准和流程开始呈现差异化。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十月十七日的《新闻周刊》报上有人撰文《同乡会是私人的吗?》,文中写道:“我是从沦陷区逃到后方的一个难民,在陪都举目无亲,生活困难。我只得到XX路我们的同乡会去请求救济,负责人出来看我衣衫褴褛,不予接见。我一再哀求,他也不睬,我气极了,就问他同乡会是干什么用的?他发怒说:‘是私人的,你管得着吗’,我再多说几句,他就叫警察来将我赶出去,口口声声骂我‘混蛋’!先生,你说这是合理的吗?同乡会是不是专为有钱的同乡服务的,贫苦的同乡是否可以弃之不顾?”[11]作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之情。另一方面,同乡会则积极要求政府派医生前往诊治,“由于当时大量下江人蜂拥而至,房荒严重,结果许多从上海一带到重庆的所谓文化界人士或老油子,夜间也就赖在那里不走了,把它当成了宿舍或病房(当时很多人水土不服生病,很多人竟然得疥疮,大轰炸又造成很多伤员)。我父亲作为上海去的军医,在那里很受欢迎。在张家花园76号,父亲也见到过很多他钦佩的上海名人,如史东山、舒绣文等,还有大量的文艺界的左翼人士,如袁水拍、艾青等人”。一边是不予理睬,另一边对名人则是有医生前往住所诊治服务,这种区别对待使移民个体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疏离,甚至心生怨气,移民刚刚确立的原乡认同在这样的氛围中逐渐消解。

乡情既已不再,那么,对于利益的争夺势必更加无所顾忌,会馆的产业争夺战就在这样的情感背景下展开。在这场争夺战中,有以会馆和同乡会为代表的移民群体,也有旁观者参与其中,他们对于会馆财产的归属权也持有各自的态度。在石阳宾馆与江西省吉安旅渝同乡会的产业纠纷中,会馆认为新成立的同乡会居心叵测,在给社会局的呈报书中写道:“后经多方探寻,始得知该会以夺取石阳宾馆财产为目的”[12],指出同乡会的成立就是为了获得会馆产业而策划的阴谋。社会局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作出以下判决:“此案从前代表石阳宾馆,向八省公益协进会主张产权与追还原契者则为江西吉安旅渝同乡会一方所提起,惟当时石阳宾馆原主持人与同乡会双方系属一体,同向八省公益协进会对抗,内部并无纷争。”[13]作为旁观者,社会局的判决并没有明显的倾向性,这是一类;另外一类则表达出了某种偏向。例如,福建同乡会曾呈文社会局,要求收回福建会馆房屋,时任社会局局长包国华在报告中写道:“惟因该馆及本局应付得宜,该会未得如愿以偿”[3],清楚表明政府是站在福建会馆的立场上,不同意福建同乡会收回原福建会馆的产业。

四、结语

民国时期,那些缠讼不休的会馆产业之争往往一拖数年也没有结果。从表面上看,利益之争是会馆与同乡会之间产业纠纷的原因,新旧同乡组织都想从中获取利益,旧的一方想要保留,而新的一方则想占有。从深层看,其原因则是移民认同的冲突所致。认同伦理认为,在认同中存在多种道德选择,采取一种认同就是让认同去构造一种生活方式。抗战时期,被时代风暴所裹挟的原乡认同,为这一时期的移民提供了“救助”这一全新的价值选择,对于那些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移民来说,这无异于一根救命稻草,他们基于这种选择加入同乡会,自认为是最正统的原乡继承者,然而,这在基于会馆的原乡认同者眼中是不成立的,冲突由此产生。冲突之下,同乡会暴露出了经营上的弊端,组织结构的松散,管理体系的僵硬,资金的匮乏,由此带来的差异化救助使得移民的原乡认同逐渐消解。加之同乡会多由军政要员充当会长,在动荡时期他们是一把很好的“保护伞“,但是,弊端也相当明显,离开了商人群体的同乡会,其经营状况非常惨淡。抗战时期,移民像潮水一样涌来,又像潮水一样退去,当潮水退尽之时,我们只看到移民对于利益的追逐,昔日温厚的同乡之谊再难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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