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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洋会馆图记”之发现暨“十三行”正名考

2018-10-10冷东罗章鑫

古代文明 2018年3期

冷东 罗章鑫

提 要:乾隆二十二年清朝实行“一口通商”政策至道光二十二年《南京条约》签订,广州成为中国重要通商口岸,产生“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外贸体制和商会组织,即学术界和社会民众普遍称谓的“十三行”。这一长期存在并发挥重要作用的外贸制度和商会组织有无印章?学术界尚无证据和研究成果。2017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和英国国家档案馆找到的“外洋会馆图记”印迹,当即出于消失已久的“十三行印章”。依据这些档案并与其他文献参酌分析,“外洋行”是“十三行”的正名,而“十三行”其实是一个地理概念,作为制度和组织的“十三行”当开始于1760年。

关键词:外洋行;十三行;公行;公所

DOI: 10.16758/j.cnki.1004-9371.2018.03.013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實行“一口通商”政策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南京条约》签订,清朝通过粤海关管理“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外贸体制和商会组织,无论学术界还是社会民众皆已习惯称之为“十三行”,似乎已成定论。1但是“十三行”之名最早起始于何时?为何冠以“十三行”之名?又是学术界“一个没有解决的历史疑案”。2印章在中国传统社会具有体现身份、权力的功能,对“十三行”印章的考察,因而也有可能成为回答前述问题的一个途径。

一、“十三行”有印章吗?

最早提及这个问题的是杨联陞先生。他在1958年发表的《剑桥大学所藏怡和洋行中文档案选注》一文中,对怡和洋行保存的道光十二年(1832年)义和馆租约进行了简单介绍。3梁嘉彬先生对此文非常重视,在《广东十三行考》中强调,义和馆租约结尾“会馆公立”四字上有“外洋会馆图记”六字篆文图书。1但是那个时期还不允许拍照和复印,杨联陞先生只是转录合约内容,梁嘉彬也只是转引文字,提出有图章及图章文字,却没有公布该印章照片,他人无法得见此枚印章的真容,也未见梁嘉彬考证该图章是否为“十三行”商会印章。2013年,台湾陈国栋教授来广州大学做了“广州十三行名称由来”的讲座,展示了一枚“十三行”印章图片,遗憾的是没有提供具体出处,没有指明该印章上文字即为“外洋会馆图记”六字,也没有具体解释为何判定该章是“十三行”印章。

在前期学者研究成果和提供线索的基础上,2017年5月,笔者在剑桥大学看到了完整的义和馆租约,兹加标点,迻录如下:2

立批约洋行会馆,今有公受东生行义和馆一间,深进大陆,租与港脚美士渣典居住,每年租银六千五百元。言明递年十二月内交收清楚。租赁以三年为期。期满另议,再换新批。因东生行原欠美士渣典银陆万伍千元。今公议分限三年,各行代为清还。自道光十一年十二月起,头期还银贰万三千元,十二年十二月还银贰万壹千元,十三年十二月还银贰万壹千元。此馆递年即照还过银两数目交租,十二年十二月应交租银贰千叁百元,十三年十二月应交租银肆千肆百元,十四年十二月应全交租银陆千伍百元,毋得拖欠,俏期内拖欠租银,会馆即将此馆取回租与别人,不得占住。如美士渣典不租,先一个月通知会馆另租别人。馆内瓦面墙壁破烂,楼阁门扇被白蚁食烂。俱系会馆修整。馆内门扇,三年油一次,亦系会馆支理。其墙壁上盖年年粉饰,俱系美士渣典自行支理,与会馆无涉。自租之后,不得携带夷妇在馆内居住,又不得囤储违禁货物,如违,会馆立即取回,毋得异言。今立批约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道光拾贰年叁月

同孚行、怡和行、广利行、东裕行、中和行、

万源行、天宝行、兴泰行、顺泰行

会馆公立

契约中明文规定“今立批约二纸,各执一纸为据”,按道理是怡和洋行和东生行各保留一份,奇怪的是为何另一份契约也在怡和洋行手里?仍有待考证。

“美士渣典”为“Mr. Jardine”之译音,即为英商查顿洋行的创始人查顿。东生行为“十三行”之一,行商刘德章,号章官(Chunqua)。义和馆为东生行物业,租赁给查顿洋行作为商馆。为之担保的同孚行(行商潘有度)、怡和行(行商伍元华)、广利行(行商卢文锦)、中和行(行商潘文涛)、东裕行(行商谢嘉梧)、万源行(行商李应桂)、天宝行(行商梁经国)、兴泰行(行商严啓昌)、顺泰行(行商马佐良),则是道光十二年(1832年)存在的几家行商。1

笔者就剑桥大学所见征询陈国栋教授意见,得陈国栋教授提示,除了这份七家行商给颠地的公函钤印外,英国还有一件九家行商给怡和洋行的公函,钤有同一印记。遗憾的是,陈国栋教授没有该档案藏于何处的明确信息。为此,笔者对大英图书馆、英国国家档案馆相关档案进行调查。英国国家档案馆藏关于广州商馆的中文史料,即编号FO 1048的档案,总数约有2000 余件,时段大致介于公元1802—1834年间,举凡此时段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方方面面均有涉及,包括商馆与广东各级官员往来的文书,清廷的奏折、谕帖,商馆与行商的交易、赊借、货品清单,商馆与华人买办、通事的通信,甚至有买办、行商的亲笔信函,史料价值极高。最终,在浩如烟海的档案中又发现了3份盖此印章的档案文件。

第一份文件是嘉庆十六年(1811年)十家行商写给怡和洋行的公函:2

迳达者:前奉关宪谕,据黄埔口禀报,本月十三、十六等日。均有澳夷三板并不遵例先行通知禀请批照,擅由外海进埔上省私自往来,实属故违功令,谕敕查究。当经弟等查明,十三日所来之澳夷三板,系庇列、央庇列、煲炉等三人因必厘身故,急欲来省查取账目,未及先行禀请批照。其十六日所来之三板,经黄埔关口拦住之后,自知违例,即于十八日驶出回澳,均经弟等代为禀求大人宽恩免其既往外,唯遵奉大人批谕,着令弟等传谕往澳各夷人嗣后如再有不禀请批照敢于私自往来,定即照例严办,断不稍贷,勿谓言之不预等目,并奉咨明督抚宪转敕地方官一体查禁在案,兹将先后奉谕缘由备札寄知,祈请仁兄即日遵照,传谕往澳诸兄,嗣后如欲上省,务要遵照定例,先行通知各行禀请批照,由内河行走,毋又复驾三板不先禀请批照擅由外海进口上省私自往来,致违定例。是所企切,耑此定达,顺候好近不一。

上 大班未氏益花臣照

弟 潘昆水官、伍浩官、卢茂官、刘章官、黎六官、

谢梧官、梁经官、麦璠官、李发官、关九官 同具

七月廿四日付收信人未氏益花臣(John Fullarton Elprnstone)是英国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大班。

与剑桥大学所藏档案署名商行名称不同,这份档案则是署名各商行的行商,并皆赘以“官”字结尾。前排中间者卢茂官,广利行创始人卢观恒,原名熙茂,商名茂官,时任行商总商,故列为首。潘昆水官为丽泉行行商潘长耀,商名水官。伍浩官为怡和行行商伍秉鉴,商名浩官。刘章官即是东生行义和馆租约的行主刘德章,商号章官。黎六官为西成行行商黎顏裕,商名柏官。谢梧官为东裕行行商谢嘉梧,商名梧官。梁经官为天宝行行商梁经国,商名经官。麦璠官为同泰行行商麦邓廷,商名璠官。李发官为万源行行商李应桂,商名发官。关九官为福隆行行商关成发,商名九官。1

第二件是嘉庆十九年(1814年)十家行商发出的公函:2

迳复者:本月初一日得接来信,并当面还公司之信,均已领悉,弟等随将信内并末氏万罗所述情节已回明关宪。初四日关宪大人带同弟等前往督宪衙门,关宪将弟等所禀情节即已对督宪说明。兹奉督宪传谕并关宪面谕,即公司有事面见委员办理,俟未氏斯当东来省日自当委妥员到公司,行面见斯当东等谕。

耑此布复,顺候近好不一。

上 叭厘、末氏益花臣、斯当东 均照

弟 潘昆水官、卢荣官、伍浩官、刘章官、谢梧官、

关九官、李发官、梁经官、黎柏官、麦璠官 同具

九月初四日冲

与其他盖章公函不同,此函盖章不在公文上,而是在信封的表面,注明“内要信资自澳门交”,在洋行公具上盖章。在信封另一面“护封”的字上盖了另一次印章。并在信封上另外贴上红纸注明收信人信息,“英吉利国大班末氏益花臣收拆”。

收信人叭厘(又做巴林,Baring, Francis),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部主席。益花臣前已介绍。

斯当东(George Thomas Staunton)即英国广州商

馆中国专家小斯当东。他在1793年乾隆皇帝接见马嘎尔尼勋爵时是随员中的小侍从,1800年再次来到中国。1801年老斯当东去世,他承袭父亲爵位,并于1814年当选为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商馆的管理机构——特选委员会的成员。1815年,他又被选为特选委员会主席,全面负责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事宜。

这份档案署名行商也是十家,但与嘉庆十六年的档案比较,已经发生变化。总商为伍秉鉴伍浩官,取代了卢观恒卢茂官。嘉庆十七年(1812年)卢观恒去世,其子卢文锦接办行务,商名改为卢荣官。西成行行商黎六官变为黎柏官(Pakqua)。其余八家行商名称没变。

第三份文件是道光十年(1830年)七家行商写给英国大班的公函:3

敬达者:道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弟等曾将上年英吉利国大班美士部楼顿等禀请贸易章程一案,奉关二督宪核定章程。嗣后夷商不许滥信洋商银两,每年买卖事毕,将洋商有无尾欠之处报明关部查考。如曾经报明者,将来如有倒闭,照例分赔。如未报明,即不赔缴,控告亦不申理等。因曾于二月二十四日致书仁兄,转知贵国列位真地文悉照新定章程办理,谅邀查照。兹于四月二十九日得接仁兄回信,所谓弟等前书未将旧商所欠旧账声明认还,似属未合,至新商将来如有拖欠,不能照向例代赔,事属公允等语。弟等因思前书未将旧商所欠旧账声明办理,寔系一时疏忽。前奉督宪核定,现在洋商负欠各夷商银两数,应令夷商与洋商算明,禀报关部衙门查核等因在案。今当公议定以限制,务使两不相亏,庶足以昭平允所。自道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未寄书以前,如弟等各行中有少欠列位真地文账目者,祈逐一开出禀行,少欠银两若干,系其年禀月日少欠,系货价抑或借项,均需逐一开列,准本年四月内将账目送到洋行公所交明。与所欠之行二面算明,俾众人皆所周知,以免后论。其所欠银之行自当设法各自依期清还,如不能依期清还,年终时仍祈列位真也文将未曾清还之数,遵宪定章程报出查考,以免日后有将新作旧影射之弊。倘各行中将来如有倒败闭歇者,查明此项果系本年二月二十四日未寄信以前所欠,曾经报明者弟等自应照向例分年探赔。倘列位真地文有与各行相好过信,不肯将账目开出亦听公便,但今未经开出者,弟等将来即不能按例摊还。合再具函通知,祈仁兄转知列位真兄,即将本年二月二十四日未寄书以前各行所欠账目逐一开出,付来洋行公所,俾得存明查考,以免日后新旧影射。其自道光十年二月二十四日寄书以后当遵奉新督宪新定章程办理,切勿将货价并银两滥信行商,倘有滥信银两,弟等断不能如前之代为摊还也。列位真地文务祈慎重自爱,是所厚望。专此再达,余详前信中此不多述。顺问近好不一。

上 美士颠地玉照

弟 卢文锦、伍受昌、刘东、李应桂、

潘绍光、谢棣华、梁承禧 同具

道光拾年四月二十九日

收信人美士颠地(Thomas Dent)是英国散商,曾在1839年向英国外交大臣巴麦尊吁请发动对华战争。此件中署名的行商发生很大变化。一是行商的数量减少为七家;二是总商由伍秉鉴之子伍受昌接替,史称浩官三世(Howqua III);三是直接署名,而不是署商行名称或行商商名。该七家为伍受昌(怡和行),李应桂(万源行), 卢文锦(广利行),潘绍光(同孚行),谢棣华(东兴行),刘东(生)(东生行),梁承禧(天宝行)。1

二、“外洋会馆图记”考证

如果“外洋会馆图记”是“十三行”商会组织的印章,为何印文不用“十三行”字样而用“外洋会馆图记”字样?这要梳理一下清代广州外贸制度和商会组织的形成变化。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开海禁,次年设粤海关。当时广东巡抚李士桢发布《分别住行货税》的文告,将参加贸易的商行分为金丝行和洋货行两大类,分别交纳住税和行税。其布告称:

省城、佛山旧设税课司,征收落地住税。今设立海关,征收出洋行税,地势相连,如行、住二税不分,恐有重复影射之弊。今公议设立金丝行、洋货行两项货店。如来广省本地兴贩,一切落地货税,分为住税,报单皆投金丝行,赴税课司纳税;其外洋贩来货物,及出海贸易货物,分为行税,报单皆投洋货行,候出海时,洋商自赴关部纳税。诚恐各省远来商人,不知分别牙行近例……除关部给示通饬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省城、佛山商民牙行人等知悉:嗣后如有身家殷实之人,愿充洋货行者,或呈明地方官承充,或改换招牌,各具呈认明给帖。即有一人愿充二行者,亦必分别二店,各立招牌,不许混乱一处,影射蒙混,商课俱有违碍。此系商行两便之事,各速认行招商,毋得观望迟延,有误生理。1

这就将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分别开来,为清代广州洋行制度创设之始。2

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组织公行,众商共同盟誓,并制订行规十三条,裨十六家行商共同遵守。其要点如下:为防止夷商买贱卖贵,各行商应与夷商相聚一堂,共同议价,有单独议价者应受惩罚;他处或他省商人来省与夷商交易,本行应与之协订货价,以期卖价公道,有自行订定货价或暗中购入货物者罚;货价既经议妥,货物应力求道地,有以劣货欺瞒夷商者罚;自夷船卸货及订立装货合同时,均需先期交款,以后并须将余款交清,违者处罚;夷船欲专择某商交易时,该商得承受该船货物之半,另一半须由其他行商摊分,有独揽全船货物者罚;行商中对公行负责最重及担任经费最大者,在外洋贸易中占一全股,次者占半股,其余占四分之一股;占一全股之头等行五家,占半股之二等行五家,占四分之一股之三等行六家,新入公行者,应纳银一千两为经费,并列入三等行内。3

公行组成后,共同订定进出口货价,增强了行商的团结力和对外商的约束力,深为外商所忌,被英公司称为“悬在大班头上的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4英商不断从中破坏,收买个别行商,贿赂官吏。公行成立仅一年,即康熙六十年(1721年)就被废止。

外商以广州贸易屡受压迫,转而往厦门、宁波等处贸易。洪仁辉事件以后,乾隆二十二年经两广总督奏准,加征浙海关关税,上谕专限广州一口与西方商船贸易,由此开始了长达八十余年的广州一口通商时期。行商地位大为增强。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同文行潘启官等九家行商呈请复立公行,专办欧西货物,得粤海关监督准许,嗣后公行遂分外洋行、本港行、福潮行三项名目。福潮行负责广东本省及广东与外省的贸易事物,本港行负责广东省与暹罗等少数亚洲国家的贸易。外洋行则专门负责欧洲、美国、印度等国船只来华贸易缴税等事宜,反映了自18世纪中叶起以英、法、荷等国为主的西方国家对广州的贸易,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适应了广州口岸中西贸易迅速发展的趋势。与欧美人士贸易的洋行称为“外洋行”,外洋行行商垄断了对欧洲(及1784年以后加入的美国)的贸易,排除了本港行、福潮行等其他也在广州开业的行商。因此印章“外洋会馆图记”中的“外洋”,正是针对外洋行而言。1

外洋行作为专门负责与欧美国家的贸易组织,自然要有办公地点即会馆,“外洋行会馆”应运而生,当时称为“公所”(Consoo),并且得到粤海关同意征收“行佣”为会馆运转费用,西方文献称为“公所基金”(Consoo Funds),即从行商经营的贸易中抽收佣金,以充公行运作的经费,为外洋行提供了经济保证。关于行佣的由来,嘉庆六年(1801年)总督吉庆、监督三义助的奏疏称:

查行用原系各行中所抽羡余,以为办公养商之用。迨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因革商颜时瑛、张天球拖欠夷账,着定议,将本轻易售之货,公抽用银,分年还给……此落各商摊还,据各商次原案亦止加抽进出口货物共二十二样……至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前监督李质颖因议速清夷欠,饬令洋商增抽行用。据旧商十家联名禀请,加抽进出口货物共四十七样……递年清还夷欠,捐办军需,从无短少贻误。2

这些行佣,就存放在公所。

“外洋行会馆”是十三行商馆区地标性的建筑,夷馆南侧广场是填江造成的,临接珠江设有码头。夷馆东侧跨过小河有十三洋行及一座城楼,十三行街北侧的洋行中有称作“公所”的集会处,夷馆西侧设有围墙与外侧洋行相隔。洋行除了同文行设在同文街外,其余多设置在十三行街之外。它们从靖海门外起到十三行街东端止,依次排列有四家商行在西濠东部。3梁嘉彬先生考证:“十三行行地初称十三行街,自民国十五年拆修马路后,改称十三行马路,距十七甫马路怀远驿街约一里。附近有白米街、故衣街、油栏直街、豆栏直街、盐亭街,想皆当年交易米、油、豆、盐、故衣之场所。又十三行马路附近有怡和大街,为伍怡和行故址,同文大街为潘同文行故址,宝顺大街为梁天宝行故址,普安街为卢广利行故址,其十三行会馆则正对靖远路,面海。民国十六七年,始由各行業主子孙公议,售与大信银行,又展转为东亚银行,华益银行矣。”4

外洋行会馆作为中西交流的重点场所,又是一座很有中国特色的建筑,到广州来的外国人常常被带到这里来参观,5人们通过一条很宽的花岗岩阶梯和柚木大门而进入行商公所,也给西方人士留下深刻印象。他们称,洋行公所是“一组很漂亮、宽敞的中国式建筑”,“进入公所的通道是一道宽阔的花岗石台阶,还有两扇门,这门是用非常贵重的木料做的,打磨的非常光亮。”6

外洋行作为专门负责与欧美国家的贸易组织,重要职责是负责商欠的处理。商欠发生于康熙末年,道光年间恶性发展。据英国学者格林堡(Greenberg)估计,在外洋行存在的82年间,无力偿付的行商债款总数约在1650万元以上。7

最后在中英《南京条约》的赔款中,留下300万元的商欠,作为旧行商对英商的最后一笔债款。而商欠款项如何由其它行商分摊偿还,就在会馆中商讨决定。1

外洋行会馆负责对外司法的处理。清道光元年(1821年),来广州贸易的美国商船上的一名意大利籍水手被控打死一名中国妇女,引发中美之间“特兰诺瓦事件”冲突,最后该名水手被中国官方绞死。事件为近代中美关系史、中外关系史学者所关注,为影响近代治外法权的关键事件之一。2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名水手就被关在外洋行会馆(the council-house of the Co-hong),而中美贸易也在水手遗体交还给美国人后再度开放。3

外洋行会馆负责外交关系的处理。1833年12月10日,英国任命律劳卑男爵为英国新设置的驻华商务监督。律劳卑于1834年7月15日到达澳门,在未经两广总督许可的情况下,于7月24日擅自进入广州,与清朝官员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涉和冲突。总商伍秉鉴召集所有英国商人在会馆开会,宣布官府谕令,由于律劳卑拒绝清朝官员的谕令,被驱逐回澳门,10月11日病死澳门,史家亦称之“律劳卑之败”。

清朝道光十九年(1839年),林则徐召集怡和行伍绍荣、广利行卢继光、同孚行潘绍光、东兴行谢有仁、天宝行梁承禧、中和行潘文涛、顺泰行马佐良、仁和行潘文海、同顺行吴天垣、孚泰行易元昌、安昌行容有光等11家行商,令他们将鸦片走私活动“据实供明,以凭按律核办”,4并发给总商伍绍荣勒令外商缴烟具结的谕帖一件,令他们速往商馆传谕外商,令其在三天内取结查复,如有违犯则货物没收,人即正法。行商在洋行会馆紧急开会,与外商共商如何应对林则徐缴烟谕令,并决定交出鸦片。

清朝道光二十二年英国军队进入广州城,广州民众奋起焚毁洋馆,抗议英军入城,钦差大臣耆英被迫通知英人暂缓入城。1846年,耆英派员与英人密订进城日期,数千群众闻讯闯入府衙,烧毁知府的官服。1849年,英人重提入城要求,广州大批民众涌入外洋行会馆,强烈表达书面抗议,十余万民众齐集珠江两岸示威,英人被迫暂时放弃入城要求。5

外洋行会馆负责了牛痘的推广。中国传统医学治疗天花的方法为“人痘法”,但是无法根除天花。患病儿童“生死克期于数日间,致此而殇者累累,每年传染所被,虽于京师通衢所见以车日载婴孩之尸数十,人皆惊戚不已”。6“人痘法”传入西方后,英国医生詹纳借鉴后试验接种牛痘成功,发表《对天花牛痘疫苗的成因及其效果的研究》一文。71805年,葡萄牙商人许威特把牛痘“活苗”引入澳门。嘉庆十年(1865年)四月,英国东印度公司医生皮尔逊(Alexander Pearson,1780—1874年)在澳门接种成功,同年编印介绍牛痘接种术《牛痘奇法》。十三行会隆行商人郑崇谦将其翻译为《种痘奇书》一卷,刊行济世,成为最早传播牛痘法进入中国的鼻祖。8

为在广州推广牛痘术,行商郑崇谦、伍怡和、潘同文、卢广利等人邀请皮尔逊至广州,捐献重金在洋行会馆内设立牛痘局宣传推广,9当年就有数千儿童接种,开中国牛痘术先河。为在全国推广牛痘术,道光八年(1828年),行商潘仕成出资购买大批牛痘疫苗,亲自押送运抵京师,并于宣武门外南海邑公馆设立种痘局,使牛痘术很快在中国得以普及。1

综上所述,公所即是外洋行的会馆和办公地点,行使外洋行商会组织贸易、金融、外交、司法、宗教、文化、慈善等各种功能,处理见证了一系列重大历史事件,“外洋会馆图记”就是外洋行的公章。

三、“外洋会馆图记”证明了什么?

“外洋会馆图记”作为清代外贸制度和商会组织的公章,也为“十三行”之名最早起始于何时,以及为何冠以“十三行”之名等问题提供了身份和名称的信物,可以对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提出新的诠释。

(一)正“十三行”之名

“十三行”是由多家行商组成的商会组织,据彭泽益教授统计,从康熙五十九年至道光十九年纳入统计的38个年份中,共有行商404或421家,行商最多年份为乾隆二十二年的26家,最少年份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的4家,通常行数为10—13家(占20个年份),实数为13家的有嘉庆十八年(1813年)和道光十七年(1837年)两个年份。2

在清代,有关“十三行”的名称主要有“洋货行”、“公行”、“外洋行”、“洋行”、“洋商”、“十三行洋商”等。更多的是各行商的具体商号名字,如伍秉鉴的怡和行,商名浩官;卢继光的广利行,商名茂官;潘绍光的同孚行,商名正官;谢有仁的东兴行,商名鳌官;梁亟禧的天宝行,商名经官;严启昌的兴泰行,商名孙青;潘文涛的中和行,商名明官;马佐良的顺泰行,商名秀官;潘文海的仁和行,商名海官;吴天垣的同顺行,商名爽官;易元昌的学泰行,商名昆官;罗福泰的东昌行,商名林官;容有光的安昌行,商名达官等。在后世研究成果中,指称“十三行”的名称进一步增多,最为普遍的是“广州十三行”,其次是“广东十三行”,还有“广州行商”、“广州外洋行”、“广东十三洋行”、“广东洋行”、“广东行商”、“十三行”、“广府十三行”、“岭南十三行”、“南海十三行”等。3

十三行研究的奠基者梁嘉彬先生最初使用“广州十三行”,稍后使用“广东十三行”,后来则将二个名称并列使用。彭泽益教授先用“广东十三行”,后用“广州十三行”。黄启臣教授曾与梁承邺教授合作编著《广东十三行之一:梁经国天宝行史迹》,用“广东十三行”;又与潘刚儿、陈国栋合作编著《广州十三行之一:潘同文(孚)行》,用“广州十三行”。章文钦教授许多论文以“广州十三行”为名,但在2009年出版的重要著作《广东十三行与早期中西关系》书中,“广州十三行”和“广东十三行”交叉使用。以上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在界定十三行的历史定位和内涵标准方面有不同的考虑。“十三行”有时与清朝时期的名称相对应,有时与十三行所在地相对应,有时与十三行行政隶屬管理相对应,有时与十三行地位作用相对应。

印章标志着制度或者商会组织成熟和确立,“外洋会馆图记”的发现证明,外洋行才是“十三行”的正名,“外洋会馆图记”是外洋行的公章,这是十三行研究的一个发展,今后应该将这一阶段的海外贸易制度和贸易组织定名为“外洋行”方为严谨。

(二)溯“十三行”之源

“十三行”最早起始于何时?这是自上世纪以来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的一个问题。主要有明代起源说、顺治四年(1647年)起源说、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粤海关设立之前起源说、康熙二十四年粤海关设立之后起源说、康熙五十九年起源说、雍正五年(1727年)起源说、乾隆二十五年起源说等等。4“外洋会馆图记”的发现证明了外洋行是“十三行”的本名,因此外洋行成立之年1760年便是“十三行”的起源之年。当然,1760年只是狭义“十三行”的起源之年。从这“十三行”作为商会组织的海外商贸功能来看,此类组织的渊源可以上溯。最初一些外国学者提出“十三行”起于康熙五十九年或乾隆二十五年,近年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或采信起于明嘉靖年间(1522—1566年),时间已经上推了近两个世纪。这表明,近百年来学术界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研究的视域已经大为扩展,研究的内容也大为丰富了。时至今日,人们已经面临以往习惯称呼的“清代广州十三行”是否应当改称为“明清广州十三行”才更加名副其实的问题了。与确定起始年代相比较,弄清楚中国对外贸易组织、制度的起源过程、性质及特点,显然是更重要的。因此,今后不仅要研究“十三行”之名,更要研究十三行之实。

(三)核“十三行”之实

至于屈大均时代流行的“十三行”名称的本义,正如赵春晨教授指出的,既可以指行商团体,也可以指行商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的一个特定地域,即广州十三行商馆区。笔者在英国国家档案馆发现一件嘉庆十九年南海县衙张贴的题为《为严禁民人与夷人交涉滋事以肃功令事》的告示,宽约80公分,高约一米五,内容如下:1

照得各国夷人来广贸易买卖货物,皆由洋商经理,民人不得与夷人私相交易,以杜弊端,久经奉行,饬禁在案。兹查盐仓街广和鬼衣店铺民游正年,率同工伴陈亚宾等往保顺夷馆,向英吉利国夷人讨取工银,吵闹争殴,当经差拘。游正年外匿,拘获陈亚宾讯供不讳。除将陈亚宾枷号押赴十三行示众,并严拿游正年等从重治罪外,合而出示严禁,为此示谕各铺及诸色人等知悉,尔等如有买卖夷人物件需向洋行商人经理,毋得私与夷人交易,致滋事端。倘敢仍循故辙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拿尔等从重究治。事关汉夷交涉,断不宽贷,各宜凛遵特示。

嘉庆十九年正月

发仰十三行张挂晓谕

从告示内容中得知,广州商铺店主游正年与英国商馆产生商业纠葛,率工人陈亚宾到英国广州保顺夷馆讨取工银,吵闹争殴,为南海县衙缉捕。告示严申外国商人来华贸易,皆由洋商经理,民人不得与夷人私相交易,以杜弊端,久经奉行,饬禁在案。而且将陈亚宾枷号押赴十三行示众,告示发仰十三行张挂晓谕,“十三行”的地理属性非常明确。其后十三行也逐渐成为这一商会组织的同义词,延续至今。

印章者,“执政所持信也”,在中国传统社会具有体现身份、权力的功能。学术界主要从古文字学、玺印的鉴赏以及印学史的角度来对印章进行研究,有大量专著和论文,此外还有供鉴赏、临摹、研究的印谱,具有较高的鉴赏临摹价值和史料价值。但有关广州十三行印章学领域的研究却是空白,行商印章绝大部分已经湮灭流失,所存者极少,发掘研究行商印章及对广州印玺学的贡献,已经成为迫切的任务。对海外发现的广州十三行印章印文的研究,辅以其它历史文献考证,得以辑录出广州十三行产生、发展变化及其社会影响,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也是研究清代外贸制度重要的资料依据。

[作者冷东(1953年—),广州大学十三行研究中心教授,广东,广州,510006;罗章鑫(1992年—),廣州大学十三行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广东,广州,510006]

[收稿日期:2017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