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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研究

2019-01-13李友得赵海豹陈永春

天津职业大学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补贴

李友得 赵海豹 陈永春

(天津职业大学,天津 300410)

职业技能培训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政府补贴培训是指政府通过发放补贴、津贴的方式购买培训服务,引导职业院校、企业、社会培训机构员工等参与培训。《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明确了职业院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的功能定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意见》将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到新高度,为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支撑。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新时期,也是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大量高技能人才支撑,依托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抓手。为此,本文以“天津市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为例,研究新时期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以期形成规律性认识,以更好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的现实意义

1.高职院校社会服务功能发挥重要体现和破解就业难题的重要途径

社会服务是高职院校的四大功能之一。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是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是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的对职业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高职院校依托优势专业、实训条件、师资条件等优质资源,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下岗人员、新生代农民工、退役军人、农村剩余劳动力等人群掌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所急需的职业技术技能,提高其就业、创业及职业竞争能力,从而破解结构性失业难题,在一定程度上还能缓解阶层差距,优化社会结构。

2.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抓手和高职院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办学客观规律要求,是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可以加强与行业、企业等紧密联系,深入了解、准确把握当前的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及时调整专业布局、课程设置、优化教学进程、加强教学资源建设等,推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另一方面通过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能有效提升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的职业素质和实践能力,扩大高职院校在行业企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还能进一步推动相关专业的学生就业。

3.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和加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

终身教育体系指教育系统和社会机构为社会成员提供终身参与有组织学习机会的教育制度安排和网络。学习型社会,是指运用机制手段以保障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社会,其特点是善于不断学习,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学习型社会是追求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目标,终身教育体系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基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革,产业结构将不断调整,客观上要求企业员工等从业者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技能水平。高职院校通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从业人员提供学习机会,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职业技能培训不仅能提高培训对象的技能水平,而且可以提高其职业道德修养和素质,增进其对终身学习理念的认同。

二、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特点

“项目”是典型的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突出显现了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一般属性。天津市政府投入34 亿元资金,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实施政府培训补贴和津贴,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等,主要面向45 岁及以下企业职工等群体,开展以“职业培训包”为主要模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急需的技能人才。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约120万人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增加到276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培训福利计划将覆盖天津城乡所有劳动者。一般而言,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具有如下特点。

1.政府购买服务,补贴资金先垫后补

对于培训福利计划项目,天津市政府提供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开展培训所需其他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并由市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培训班开班所需课时费、耗材、教材等费用由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参加培训人员经过鉴定考试后,按照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再拨付补贴。

2.培训对象全覆盖,参与方均受益

培训对象包括企业职工、院校学生、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各类人员,实现了培训对象的全覆盖,具有普惠性。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市场需求程度及培训成本目录》所列职业的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职业资格等级和培训成本一律给予相应补贴。《目录》由天津城调队调查、经专家评审,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

参与方主要有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企业、鉴定所站。《目录》所列职业紧缺程度分为非常紧缺、紧缺和一般紧缺,每个程度和职业资格等级都有不同的培训成本。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100%培训费补贴;取得高级工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市场紧缺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90%、80%的培训费补贴。培训费补贴直接拨付给培训机构。企业组织职工带薪参加培训,按照职工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给予培训津贴。其中,脱产培训的,企业和职工各享受50%。对参加《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按照实际参加鉴定人数,给予100%鉴定费补贴。鉴定费补贴直接拨付给鉴定机构。

3.发挥高职院校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利用率

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其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是技术技能人才,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其人才培养目标。因此,高职院校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的专业能力建设、实训室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等教育教学资源都可以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用,从而发挥高职院校的职业教育优势,整合资源以提高其利用率。

三、高职院校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的策略及建议

为使高职院校有效开展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需要政府、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通力合作,做好管理制度制定、沟通机制建立、培训模式创新、校企合作深化、信息化手段利用、做好指导监督等几方面工作。

1.制定管理制度

2014年12月,天津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的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教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院校推进落实百万技能人才福利培训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津市百万技能人才培训福利计划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职业培训福利计划补贴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涵盖了从顶层设计到项目落地所有环节制度建设。作为培训机构,高职院校应建立相应内部管理制度,从组织管理、推动流程和职责分工、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2.建立沟通机制

“项目”主管部门、高职院校、企业等利用通讯工具建立工作群,畅通沟通渠道,加速信息的流动以提高工作效率。项目主管部门可以将最新政策、培训班审批及补贴情况及时发布给高职院校等有关单位。高职院校通过工作群,一方面可以将开班申请等材料传给项目主管部门,还可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等各种信息;另一方面可以与企业沟通具体开班事宜,包括学员信息采集录入、编制教学计划、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各个环节。同时,高职院校应建立内部沟通机制,校内项目主管部门、二级学院建立工作群,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工作进展的效果。同时项目参与方应通过会议、调研等形式,加强沟通。

3.实施新型培训模式

天津市职业培训包模式是一种新型培训模式,将职业标准、教学方式、教材师资、实训考核等职业培训鉴定全过程进行规范并“集中打包”,形成“一包方式管培训”标准化模式,职业培训包既是统领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标准等纲领性文件,也是用于提升培训工作的技术性文件;既囊括了培训教师教学和培训学员学习的资源,也包含了为鉴定考核和培训实施机构服务资源。同时,职业培训包模式也更加注重自身先进性建设,培训包开发和主管单位建立了实时更新机制,及时吸纳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调整更新丰富培训包,保持紧跟先进技术。职业培训包这一新型培训模式不仅实现职业培训向精细化过程管理的转变,而且建立了一种新的规范、标准、科学且可复制推广的培训模式。高职院校应充分运用职业培训包“一体化培训模式”,提高培训质量。

4.加强校企合作

高职院校应积极主动联系行业企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按照企业实际需求,与企业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具体包括教学内容、教师选聘、授课方式等。通过培训,提升员工岗位技能,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让企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益,反过来就会更加主动的与高职院校合作,主动采取推动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各项措施,如企业利用自身条件建立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从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中选聘师资与高职院校共享,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投入力度等。高职院校采取校企合作的方式,可以直接在企业开展培训,实训课程可以结合生产实际,在企业员工生产岗位上进行。比如,天津职业大学与天津医药集团大明眼镜公司合作,在企业开展眼镜验光员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培训,从而在职业教育领域,引领眼视光类专业与企业的深度合作。

5.利用信息化手段

高职院校利用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采集学员信息、安排课表、申报开班等事务,提高工作效率。高职院校在内部管理上,可利用EXCEL 定期统计培训进展情况,将各培训班的名称、班期备案号、开班结班时间、所属企业、企业申请培训津贴等详细记录,加强对各个培训班的管理。同时,可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发在线课程和多媒体教材,采用“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工学矛盾。同时还可从高职院校、企业选拔理论和实操优秀的教师,建立培训师资数据库,打造一支精良队伍。高职院校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如网络、微信等信息化渠道积极宣传,展示师资、设备、资源库以及取得的成绩等,展现培训办学的综合实力,以更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6.做好监督指导

“项目”主管部门是主导者、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负有指导项目业务、规范培训过程、控制培训质量、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责任。在签订承担培训任务协议前,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培训机构的设备、师资等资质的审核。签订协议后,项目主管部门将培训机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培训班开班前,审核培训学员的工作年限、所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格。培训班开班过程中加强巡查,确保培考分离制度、考勤制度的落实,教学计划的严格执行。培训结束后,组织申报培训补贴。高职院校内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二级学院的指导,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对于培训班发生的地点、上课日期发生变动等培训计划的变动情况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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