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监督问责制度困境及优化策略研究
2019-01-13孙丽妍
孙丽妍
(哈尔滨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问责制是一种权力主体向掌权者的质询和追究责任的行政制度。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从严治党引向纵深,国有企业监督问责机制是重要的依靠力量。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长期固有的问责文化缺失,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忽视了监督问责,不利于国有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一、国有企业监督问责制度困境
自从我国国企监督问责启动以来,企业反腐败、促进党风建设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而言问责效果仍然不佳,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几大问题:
第一,问责主体责任意识淡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为适应市场化竞争化趋势,竭力发展生产力,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和市场地位来提高竞争力,不断强化领导和核心集团地位,片面发展经济促使企业忽视了监督问责,党建工作愈发松懈。不少企业部门将监督问责工作全权划分给纪委监察部门,责任推诿,归根结底是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造成的。
第二,问责范围不够拓展。国有企业开展监督问责的对象主要有国企内的党员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基层干部和普通员工。问责的范围不仅应包括如决策失误、效能低下、滥用全责、不作为等,也应该包括决策责任、执行责任、监督责任。决策失误、执行不力、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内部监督管理不力、领导干部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符等都要问责。另一方面,对监督部门也应问责,扩大事后问责、“秋后处罚”的力度,实际上也从侧面体现了监督部门的失察、监管不力。
第三,问责力度不够深化。问责制度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问责方式的合理性、科学性。形式往往流于表面,难以触及肌理,常常被简化。有相当一部分的问责只是“走过场”,转移公众视线,避重就轻,犯错的人员并未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可能暗度陈仓明升暗降。当问责成为一场有组织有计划的华丽表演,监督问责的警示作用就将不复存在,企业树立的良好形象将大打折扣,企业的健康发展将难以保证。
二、国企监督问责制度致困根源
目前我国国企监督问责发展受到传统问责文化、企业内部行政体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传统政治文化束缚还未全面摆脱,问责文化发展相对滞后。问责文化是一种非正式约束,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当前企业的问责文化的缺失主要表现在领导阶层责任意识淡漠、员工自身责任意识淡漠、整个社会官本位观念根深蒂固。由于受到封建传统文化的影响,国有企业监督问责的推行步履维艰。部分领导阶层往往忽视员工利益,将党建监督工作做成形象工程,完全背离问责要求。
其次,国企现有的行政体制并不甚益于问责制度的良性发展。党政之间的责任范围界限不明、承担的权重划分不清。机构内部权责重叠、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部分机构部门冗杂、人浮于事。人事选拔制度透明度不够,致使企业员工自身的责任意识淡薄等,都对企业监督问责提出了挑战。
三、优化国企监督问责制度策略
问责意味着行使和运用权力的人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必须接受企业其他人员的质询并被追究责任。国有企业应当不失时机地改革现行的问责制度,探索一条适应国情,适应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监督问责模式。
首先,必须构建新型企业问责文化。中国上下五千年文明史,封建王朝的思想文化遗留难以完全铲除,想要依靠人们自觉自发衍生问责文化是十分困难的,因此企业需要对问责理念进行灌输式的引导教育。同时,要培养行政人员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来代替权力崇拜。另一方面,要构建适宜问责文化培养起来的制度覆盖问责的各个过程中去,以法律为准绳,明确问责机制,培养问责土壤,催生问责文化,让每一个员工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尽职尽责;让每一个领导廉洁自律,洁身自爱,率先垂范。
其次,必须进一步提升问责力度。首先要强化企业职工代表的问责力度。身为企业的重要民主机构,职工代表必须在能代表全体职工意愿的同时带领企业走向更好发展。因此必须提升企业职工代表的问责力度,加强其问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畅通问责渠道,建立专门的问责机构,以推动问责权力更有效度的行使。其次,要强化纪委监察部门的问责力度,完善相关条例,以达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另外,作为国有企业,必须要强化社会问责的力度,将权力回归社会,拓宽民意反映渠道,吸取民众的发展性建设性意见。
最后,必须深化企业监督问责制改革,开展制度创新。任何一种制度都是社会发展阶段的产物,如果缺乏与时俱进的创造力,就会被时代所淘汰。企业内监督问责制度的创新,不仅要涵盖明确权责划分、问责主体、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范围、问责力度等现存方面,更要对未来企业监督运行的后果作出合理预期。
四、结论
尽管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监督问责已取得成效,但总体式微。由于缺乏问责文化、企业行政体制的阻碍,导致问责制度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问责程序不够规范、问责范围不够拓展、问责力度薄弱等问题。只有不断深化监督问责制度改革,给予问责文化以合适的土壤,才能更好地推进企业建设,促进国有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树立更加良好的企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