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
2019-01-07王占锁
王占锁
摘 要:微课是新近出现的、一般不超过10分钟的、以图片视频为主的教学辅助资源,能够适应小学生的认知能力、注意力特点,易于小学生理解,便于反复观看、家校合作,还能突出小学生的主体地位。为了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发挥微课的作用,小学语文教师可以用微课在课堂上代替小学语文教师范读,吸引小学生的注意力,为口语交际提供背景知识。
关键词:微课;小学语文;语文教学
现在的许多小学都已安装、普及了多媒体设备,小学语文教师也经常使用多媒体设备了,其中,一种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方式就是播放微课视频。微课非常适应小学语文教学的需要,但是目前的小学语文教师应用微课的次数还不太多,应用微课的方式也比较局限,没有充分地发挥出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因此,本文简单探讨了微课在小学语文中的作用。
一 小学语文教学中应用微课的意义
(一)微课的含义
微课是一种教学辅助资源,才刚出现没几年,在教学中应用得十分广泛,小学语文教学也不例外。微课的长度一般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一般与课本中的某一部分有关,形式以视频、图片为主,可用于构建生动形象的教学情境,激发小学生的兴趣,引导小学生思考,缩短授课时间[1]。
(二)应用微课开展小学语文教学的作用
微课短小精悍,所以更能适应小学生的认知能力和注意力特点,还可以让小学生用较短的时间反复观看一则微课[2]。小学生的特点是注意力时间短,以无意注意为主,而微课能够不断用视频和声音吸引小学生的注意力,起到提升小学语文教学质量的作用。
微课有生动形象的特点,而根据皮亚杰儿童发展理论,小学生的认知能力处于具体运算阶段,只能理解具体事物基础上的问题。而且,语文教学除了传授基本知识与技能,还要传达课文中的情感。因此,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有促进小学生理解教学内容的作用。
微课是一种移动数字资源,所以能让小学生在家中与家长一起观看,促进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家校合作。
小学语文教学中,应用微课还能突出小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3]。微课在语文课堂教学中分担了一部分讲授工作,于是,小学语文教师就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小学生身上,及时根据小学生的反应调整教学。
二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发挥微课的作用
(一)在课堂上代替小学语文教师范读
在小学语文课堂教学中,特别是针对低年级小学生的语文教学中,范读课文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小学生需要听到标准的读音,来掌握生字;还需要从范读课文的语音语调中,体会课文的情感,从而增进对课文的理解,提升基本语文能力。以往的小学语文教学中,往往由语文教师范读课文。于是,小学生能否从范读中学到正确的生字读音,体会到课文的情感,几乎都取决于小学语文教师的临场发挥能力了。这样的小学语文教学就比较不可靠。而且,有些课文(比如《将相和》)中有丰富的对话,小学语文教师不得不一人分飾多角,范读难度就更大了。这些情况就会导致小学语文教师范读课文时,难以观察小学生的反应,也就不能以小学生为主体开展课堂教学。
而将范读课文录制成微课在小学语文课堂上播放,就不会有这些问题。第一,小学语文教师可以反复录制,用效果最佳的一次制作微课;第二,有对话的课文可以由多名小学语文教师分角色合作完成,再各自拿到班中播放;第三,课堂上播放范读课文的微课时,小学语文教师可以好整以暇地观察小学生的表现,还可以督促走神的小学生注意听。
(二)吸引小学生的注意力
前面说了,小学生的注意力时间短,以无意注意为主。而一堂小学语文课有40分钟,小学生上课走神几乎是必然的。因此,小学语文教师可以借助微课,吸引小学生的无意注意。之所以微课能够吸引小学生的无意注意,是因为微课是视频形式的,呈现的内容会不断地变化,而且还会发出很多有趣的声音。所以,小学语文教师可以在小学语文课堂进行了15分钟后,播放一则微课,将小学生的注意力重新吸引过来,并且引起小学生对接下来的语文知识的兴趣,精神百倍地投入下半堂课的学习。
(三)为口语交际提供背景知识
小学语文教学中,有许多口语交际的训练,比如人教版5年级下册有劝阻他人坏习惯的口语交际。这就需要一些背景知识(比如抽烟的危害)作为口语交际的素材。用微课介绍相关背景知识,更加生动、直观,能够调动小学生的多个感官,所以是一种比较好的方法。看过了抽烟的危害的微课,小学生们就能在口语交际中更加有理有据劝阻烟民。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微课的作用有很多,用法也还有很多,既可以在课堂上应用,也可以在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中应用。因此,小学语文教师应当积极探索和创新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作用,并充分发挥,从而促进小学生语文水平的提升,以及健康、全面、快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为芳.探讨微课教学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J].华夏教师,2018(07):38.
[2]郝迎英.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7(03):49-50.
[3]王艳红.微课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问题研究[J].学周刊,2017(04):15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