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方略
2019-01-03剧宁
剧宁
[摘要] 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发展贡献巨大,民营企业普遍重视创新发展,但也面临不少瓶颈,应从大力构建创新研发平台、营造更为公平的营商环境、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意愿等方面着手,确立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方略。
[关键词] 民营经济 高质量发展 技术创新
[中图分类号] F27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9)06-0106-04
[作者简介] 剧宁(1985 — ),北京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宏观经济、中国经济。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取得的巨大成就,对我国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条件。然而,将经济的规模优势转化成质量优势,还需广大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激发创新活力,实现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一、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现状
(一)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对值高于其他企业
首先,民营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2007年,我国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R&D经费支出年增长率分别是10.4%、25.6%、40.3%和44.6%,尽管私营企业略低于外资企业,但高于国有企业。2016年,国有企业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负增长,外资企业也只有3.8%的增长率,而民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实现了10.8%的增长,私营企业更是达到16.6%的高增长。从绝对额看,2016年,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相加的R&D支出是国有企业的14.7倍,是外资企业的4倍① 。
其次,专利申请数量占比不断提升。近10年来,民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6.7%和34.3%,高于全国平均的24.7%和国有企业的11.2%,也高于外资企业。有效专利发明呈现同样的规律。2006—2016年,我国民营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专利申请数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25.2%和45.2%,高于全国平均的27.3%和国有企业的22.1%,也高于外资企业② 。
再次,新产品销售收入不断增长。2009—2016年,全国平均、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7.1%、-5%、19.8%、32%和10.7%,私营企业增长最快。从占比的情况看,2016年,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7%、28.3%、22.3%和18.4%,私营性质的企业大大高于国有企业,也高于外商投资企业①。
最后,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较快。2000—2016年,全国企业高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18.6%,其中国有控股为8.5%,外资为16.5%,而民营经济高达31.4%,是全国平均的1.69倍,是国有控股的3.69倍,以及外资的1.9倍。
(二)大型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高于中小型民营企业
根据2018年发布的《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2017年民营企业500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人员占比在10%以上的企业数量达到189家,比2016年增加12家,占47.85%;研发强度超过1%的企业数量为182家,占44.94%。2017年,500强企业中有401家企业的关键技术来源于自主开发和研究,占80.20%,比2016年增长1.78%;国内专利总数由2016年的18.18万项增加到2017年的21.11万项,增长16.13%;国际专利总数由2016年的2.7万项增加到2017年的3.09万项,增长14.58%。反观中小型企业的状况,根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的研究结果,资产规模1亿元以上的企业,新增投资流于科技创新的可能性约为中小企业的3~6倍,前者大都占到新增资金的45%左右,而千万级以下企业的这一比例不到17%,百万元级以下企业新增资金流向投入科技的比例仅有7%② 。
(三)第二产业的民营企业技术创新高于其他产业
根据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的研究结果,涉足房地产的企业,其新增投资流向技术创新和开发新产品的概率,仅为没有涉足企业的0.464倍;涉足制造业的企业其新增投资流向技术创新和开发新产品的概率,比未涉足者分别高出1.876倍和1.723倍;涉足金融的企业仅是未涉足者的0.581倍③。由此可见,民营企業的技术创新在产业上也体现出较为明显的特点。
(四)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水平东部高于中西部
据统计,东部发达地区在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成果产出等方面都要明显优于中西部发展中地区的民营企业。2017年东部地区民营企业平均研发费用为949万元,高于全国民营企业平均研发费用673.66万元,而中西部地区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部为362万元,西部地区仅有205万元;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平均拥有18.99项知识产权,14.29名专职开发人员,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地区民营企业平均拥有11.49项知识产权,9.17名专职开发人员,西部地区民营企业平均拥有7.86项知识产权,4.24名专职开发人员,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五)应用性研发强于基础性研发
据《2015年中国企业家成长与发展专题调查报告》,在研发机构设立、国内外专利申请上,民营企业弱于外资企业并与国有企业大致持平,但在新产品销售收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上,优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表明民营企业更看重应用性技术开发而并非基础性研发。这一判断进一步被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所证实,根据他们对浙江省民营企业的调查问卷,企业新产品研发的主要方式是“基于其他产品上略做改进”,比重高达45%,而企业“完全自主研发”的比例则仅有20%④ 。
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瓶颈
民营经济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仍存在不少发展瓶颈,亟待解决。
(一)民营企业创新人才缺乏
尽管我国从事科技开发的科研人员60%在企业,但绝大多数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从事科研的人员不足且流失严重。有资料显示,目前有52.64%的民营企业无专职研发人员,30.13%的民营企业拥有10人以下(含10人)的专职研发工作人员,专职研发团队规模达到50人以上的企业占比4.45%,规模在2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占比仅有0.74%⑤ 。即便是民营制造企业500强的大型企业,2012—2014年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之比小于10%者持续达到60%以上① 。不仅如此,大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由于知名度不高、待遇低,不仅难以引进高素质人才甚至难以留住已有人才。人才缺乏已经成为影响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创新能力的首要因素。
(二)民营企业创新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提高研发创新投入力度
2014年,我国R&D经费75.4%来源于企业,但民营企业占比不足50%②。尽管截至2018年上半年,民营上市公司已达2162家,但与民营企业总数相比仍然占比甚小,上市融资根本无法满足广大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需求。大多数企业的创新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储备或通过银行贷款、政府的扶持资金,通过市场来获取创新研发经费也十分有限。2017年,有80.29%的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占营收比在5%及以下,其中,54.41%的民营企业研发费用占营收比在1%以下③ 。由于无法满足创新的资金需求,企业的创新潜力和后续发展已经受到严重影响。此外,近年来生产要素价格上升,劳动力成本、实际税费负担和财务费用较重,也影响了企业用自有资金投入创新的力度。
(三)一些民营企业家对于创新转型重视不够
有研究表明,一半以上的民营企业表示2017年没有新增技术储备,创新也仅仅局限于更新生产设备和局部改进,被动地适应低水平升级要求,而少有积极主动地通过调研、试验,从根本上为企业革新注入推动力。许多民营企业家并没有意识到,正在发生的数字经济革命将会从根本上改变未来的技术创新结构,创新意识滞后,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创新发展。
(四)研发平台少,合作研发难
目前我国民营企业所拥有的各类研发平台平均不足1个单位,49.90%的民营企业没有任何研发平台。即便建立了研发平台也以企业自设平台为多,各级政府和跨国研发平台较少,这必然导致合作研发的高成本。有数据显示,仅有35%的民营企业表示与其他科研部门或科研技术人员进行过合作。合作形式上,项目外包最为普遍,选择深度合作的利润分成、参股分利占比甚少,这也是多数中小型民营企业不设研发机构且导致创新不足的重要原因。
(五)民营企业自身的治理与管理不完善
多数民营企业依然是以家族为主的“一股独大”模式。调查显示,2016年,由本人或家族持有的企业权益资本的情况为,一人企业占比93.5%、独资企业占比92.9%、合伙企业占比71.%、有限责任公司占比83.1%、股份有限公司占比68.8%④,单一的产权结构必然使更多家族成员担任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依然没有摆脱“集权”的桎梏。家族制的封闭性直接影响了企业引入更优秀的企业家、技术人才、外部资本和先进技术,从而使企业的创新发展难上加难。
三、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大力构建创新研发合作平台
大量实践表明,创新研发合作平台对于提升企业尤其是那些规模较小、创立时间较短企业的创新能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统筹区域、行业、学科的科技资源,建立创新合作联盟。可通过互联网整合有效信息,通过制度设计破除壁垒,整合各产业的科技资源,使各类企业能够通过平台自由地进行资源交换,如可借鉴北京中关村地区的“公共实验室”模式。此外,打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企业间的科技成果转让通道,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尤其是打通从“学、研”到“产、用”之间的壁垒,取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科研人员将其成果转入企业的种种制约,予以更多支持。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共建科技实验室,实现技术、利益共享,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海外建立研发机构。
(二)实施“中性政策”,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更为公平的营商环境
政府要通过增加编制、设备和制定更严格的规章制度,强化相关部门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通过提高对剽窃、盗用、仿冒他人知识产权等案件的侦破率,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结合反腐坚决遏制权力部门的寻租行为,利用网络等其他媒体将政府的各项政策信息迅速地传达至企业。政府要采取“中性政策”原则,在推介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高的项目,以及贷款、税率减让乃至案件的审判等多方面,做到所有企业一视同仁。
(三)有选择、有针对性地进行资金援助
加强对创新型小微企业初创期的资金扶持,对各类企业进行考察和筛选,力争将创新创业基金等政府相关资金投入向各种民营性质的创投公司倾斜,发挥其市场优势和主动性,解决其创新发展进程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政府资金的有效性。
(四)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意愿,降低创新投入风险
企业创新活动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政府为企业家创新提供“兜底”条件,将产生显著的积极影响。如通过政府出面组织设立相关基金,基金的资金来源可由当地民营企业筹措,以专门承担部分甚至大部分企业家创新失败的损失。对于已经取得创新成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在技术创新人才的引进、土地等稀缺资源的获取等方面为其提供优惠,以促进企业家将更多精力投入创新研发活动。(五)民营企业要努力寻找适合自身的创新高地
民营企业的创新热度在行业和地区的分布上是很不一样的。通常情况下,民营企业多通过集群方式实现创新。因此,建议广大民营企业家努力寻找适合自身产业和技术特点的行业和地区,积极融入相关产业链,借助其整体的创新优势实现自己的技术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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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史晋川主编. 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M]. 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