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见三核”查虚实 “两图两账”辨真伪
2019-01-02吴学宝杜辰华周国亮
吴学宝 杜辰华 周国亮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至今已走过了8个春秋,往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审计时间范围都是以当年来划分,缺乏必要的历史数据串联。为完成“摸清存量、算好总账”的审计工作目标,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中跨年度、跨类别等方式重复上报、编造数据虚假上报完成目标任务等问题,我们总结出了一套“‘三见三核查虚实,‘两图两账辨真伪”的审计方法,在实际应用中优质高效地对保障房安居工程审计的时间维度、项目广度进行了全覆盖,取得了较好的审计效果。现将主要审计方法介绍如下:
一、“三见三核”查虚实
“三见”指的是“见房、见人、见账”,意在眼见为实;“三核”指的是“核查项目虚实、核查对象真伪、核查补偿真假”,旨在去伪存真。审计时应根据当地政府提供的历年上报完成的保障项目及保障对象名单等资料,通过“三见三核”的审计方法进行拉网式全面核查,从中发现问题。核查范围应囊括当地政府不同年份、不同类型的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确保“纵向无缝对接,横向不留盲点”。
(一)一见房源现场,核查项目虚实
对当地政府历年上报完成的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包括公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危房改造、垦区危房改造等进行合理分区划片,逐一进行现场核查,了解项目真实情况。利用微信实时位置共享功能,同步采集相关项目的地理位置信息。对于无法找到对应工程实体的项目,审计可核实后认定为虚报完成目标任务。核查时还要特别注意防止被审计单位虚报抵顶的行为,如:利用审计人员不熟悉当地现场情况,被审计单位将商品房项目“指鹿为马”抵顶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等。
(二)二见人员名单,核查对象真伪
对被审计单位提供历年保障房分配或各类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对象名单,包括保障对象家庭成员身份、实物配租或实物安置房源、货币补偿发放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核查,并随机抽查部分对象的一户一档原始材料。审计时应重点核查不能及时提供完整的保障对象详细名单、身份信息及档案材料的项目。通常情况下,被審计单位为了应付审计,会采取突击编造虚假人员名单的行为,此时相关材料会有诸多漏洞,如:补偿款领取表上基本上只有十几个对象轮番签名的笔迹,房屋拆迁测绘报告粗制滥造且未经测绘人员签字盖章等,审计可核实后认定存在虚报完成任务的问题。
(三)三见资金流水,核查补偿真假
对被审计单位提供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政府购买服务付费、保障性住房租金收缴、棚户区改造实物安置面积补差、货币安置资金发放等相关财务账册、凭证和银行流水记录进行核查。审计时应重点核查无合理解释又不能提供相关财务收支情况予以支撑的项目,如:不能提供征拆对象补偿款发放银行流水等,审计可核实后认定存在虚报抵顶任务的问题。
二、“两图两账”辨真伪
“两图”指的是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和地理位置信息地图,“两账”指的保障对象明细台账和相关财务账。两图对比主要核查保障项目建设套数的真实性,两账对比主要核查保障项目保障人数的真实性。
(一)“两图”对比审查项目建设真伪
将前期实地勘查中收集的项目微信实时位置信息,通过在线地图经纬度查询网站进行必要的坐标转换,按项目一一对应标注到同一张地理位置信息地图上,如:谷歌地球。同时,根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安居工程项目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将其与对应项目的谷歌地球实景进行对比,从中发现有无重复申报、未建虚报、建少报多等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核查:
1.核查项目位置是否重叠,揭示有无采用重复申报方式虚报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部分被审计单位为虚报完成任务,往往会利用不同年度或不同类别建设项目重复申报,仅仅以单一年度作为审计范围,审计组人员又经常进行交叉轮换的情况下,这种操作往往很容易蒙混过关。将不同年度或不同类别所有建设项目在同一理位置信息地图标注后,可以清晰显示各项目地理位置信息,针对部分项目地理位置信息重叠的情况,审计可核实后认定存在重复申报方式虚报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
2.核查楼栋数量是否吻合,揭示有无建少报多的问题。将项目规划总平面布置图与谷歌地球实景进行对比,核查项目规划建设目标计划是否如实完成,核查项目规划总平面布置图中是否存在应建未建建筑单体。被审计单位为完成目标任务,会将实际建设中已进行了规划调整取消的单体建筑仍按原规划设计数量进行上报,针对规划总平面布置图中部分单体建筑未在谷歌地球实景中显示的,审计可核实后认定存在建少报多方式虚报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
3.核查住房套数是否相符,揭示有无虚报完成任务的问题。将规划总平面布置图中各楼栋的单元数、楼层数,汇总统计项目实际建设住房套数,与被审计单位实际上报完成数进行对比,核查是否存在虚报。审计时应重点核查多种保障方式形式并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被审计单位为完成目标任务,通常会采取一套多报的方式,即将同一套住房按棚改、公租房、林区垦区等多种保障方式重复上报,以抵顶任务。当汇总项目实际完成住房建设总套数小于当地政府累计上报完成各类保障房任务时,审计可核实后认定存在未建虚报、建少报多方式虚报完成目标任务的问题。
(二)“两账”对比审查保障对象真假
对保障对象明细台账中历年城市、垦区林区、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公租房保障对象户主及其家庭成员身份信息统一进行必要的数据整理,确保保障对象身份信息准确无误。数据整理包括剔除身份证号码中的多余、无效或隐藏字符,更正无效身份证号码,补录空白的身份证号码,进行15位至18位的身份证号码转换等。在此基础上,通过保障对象明细台账的核查,辅之与财务账册的对比,查明历年累计完成安居工程保障对象的真实情况。具体方法和步骤为:
1.核查各类保障对象名单是否存在重复,揭示被审计单位有无通过不同年度重复申报、不同项目交叉申报等方式虚报完成保障项目任务。针对存在大面积的名单重复,则重点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以重复上报、编造数据等方式虚报完成任务。针对属个别的名单重复,则重点核查保障对象家庭是否存在多重申报违规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重点关注以下3类现象:
(1)不同年度保障对象名单重复。较为常见的是保障对象家庭多重申报违规重复申领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2)不同类别保障项目对象名单重复。既要关注同一保障对象家庭户主名单否存在重复,也要关注户主及其家庭成员名单是否存在交叉重复。
(3)不同年度棚改项目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对象名单重复。棚改项目实施的完整周期,从征地拆迁到分配入住,往往需要历时数年,重点核查被审计单位将同一棚改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拆迁安置拆分开来,在不同年度分别以实物安置实体开工建设数量与货币安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户数,重复上报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问题。
2.核查保障对象明细台账与相关财务账是否账实相符,揭示有无编造数据虚报完成任务问题。重点核查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房号与租金收缴是否匹配。针对有欠缴租金的情况,审计可核实后分别认定存在租金难以收缴或保障性住房空置的问题进行定性。
(2)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是否发生真实的资金往来。重点核查地方政府是否存在以签订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向性协议、实物安置抵顶等方式虚报棚改货币化安置任务问题。
(3)棚改货币化安置是否存在异常的资金回流。对财务账的资金走向进行核查,关注资金异常回流现象,针对地方政府在实物安置过程中,采取先向拆迁户发放拆迁补偿款,拆迁户再向政府缴款购买棚改安置房的操作方式,同一棚改对象拆迁安置既报货币化安置又报实物安置,审计可核实后认定存在虚报抵顶完成棚改目标任务的问题。
(永修县审计局、江西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