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生态视角下网络利他行为与网络生态文明构建途径探究
2018-12-06万梅芬
万梅芬
摘 要:网络环境日益复杂,大数据发展迅猛的今天,信息生态视角下,提升网络平台的效率,网络利他行为以网络环境为基础发展,致力于他人与社会受益而行动者没有自私动机的志愿行为。为此,网络利他行为能够有效地推动网络生态文明构建。基于此,文章将基于信息生态视角,将网络利他行为与网络生态文明构建作为研究重点,阐述与其相关的内容,对网络生态文明提供意见。
关键词:信息生态;网络利他行为;网络生态文明;构建途径
大数据环境下,互联网迅猛发展,网络信息日益丰富、网络信息量的激增,导致信息不对称、信息污染、信息安全等各种网络信息行为得不到规范。因网络利他行为与网络生态文明构建的重要性十分突显,所以深入研究并分析网络利他行为与网络生态文明构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信息生态研究意义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提升至与经济、政治相同的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五位一体”建设中。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息息相关,信息生态环境在当前社会人类持续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人们将面临更新的环境建设挑战。信息生态的建设,为互联网+时代信息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与人类各类信息的资源利用和共享提供了正面的引导。信息生态学,是一门信新学科,信息化的发展进程研究,对社会发展进程起着重要的意义。
二、网络利他行为概述
利他主义的意思就是为他人,根据国内研究的成果可以了解到,网络利他行为集中表现在以网络环境为背景发生、确保他人与社会受益,行动者个人不具备自私的动机、不会受外部压力影响的志愿性行为、不会索取回报甚至还会遭受损失。根据上述探究可以将网络利他行为进行相应的定义,即在网络环境中发生,致力于他人与社会受益而行动者没有自私動机,甚至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志愿行为。
三、信息生态视角下,网络生态文明构建内在机制阐释
(一)网络利他行为为网络主体提供全新价值选择
价值观是文化核心的内容,能够为人们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要想实现网络利他行为,就要求受助者在网络中提出必要的求助信息,在利他行为实践者看到这一信息的时候,即可通过网络无偿指导与支持,亦或是借助网络等行为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网友提供帮助。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利他行为发生是非物质性的与公益性的,而且其本质上就彰显出不同于消极价值观念的全新价值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网络利他行为能够为网络主题这一网络生态文明构建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使得网络主体价值观念得以转变,网络行为与习惯得到规范,为网络生态文明构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网络利他行为借助网络传播道德信息
网络利他行为本身也属于道德行为,所以能够有效地传播道德。在发生网络理他行为的过程中,其中所包含的道德就是网络社会信息,并得到了有效地传播。与此同时,信息因素是网络生态文明系统构建的主要对象要素,能够和网络主体进行直接地接触。而网络利他行为所涵盖的内在道德过程需借助网络信息实现互相交流,并广泛传播道德信息。由此可见,网络利他行为发生能够在道德信息传播方面更好地构建网络生态文明。
(三)创建网络社会隐性德育体系
网络利他行为可以在网络社会环境中创设积极向上的空间,并且在满足受助者需求的同时实施思想教育,使受助者在接受网络利他行为的同时,能够切实地感受网络生态文明。最重要的是,网络利他行为能够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对其他网络主体产生影响,确保网民能够强化体验性的认同思想。
四、信息生态视角下,网络生态文明构建有效路径
(一)强化网络利他行为文化环境与制度环境的建设力度
信息生态视角下,在构建网络生态文明的过程中,不仅要具备必要的硬件条件,同样应高度重视网络文化与制度等软件条件的作用。作为网络管理者,应在网络文化与制度建设过程中合理地融入网络生态文明构建目标,以保证网络环境得到净化,对网络病毒、网络犯罪与网络诈骗等行为加以打击,尽量拓展网络积极因素的影响范围,充分创设网络环境,为网络利他行为的文明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在此基础上,应当强化网络环境当中利他行为制度规范力度,创建与网络环境相适应的利他活动机制,形成网络行为规范机制,以免借助利他行为旗号对他人隐私亦或是合法权益进行侵犯,在网络利他行为的作用下,为网络生态文明构建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全面建设信息生态视角下,网络利他行为激励机制
激励会对人们工作绩效产生直接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在能力相同条件下,激励的水平越高,人们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也会更强,工作的绩效也会更加理想。所以,在建设网络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作为网络管理人员与建设人员,应高度重视网络利他行为激励制度的建设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网络利他行为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形成,将网络利他行为对于网络生态文明建设价值的影响真正地发挥出来。
(三)注重网络利他行为常态性实践载体构建
对于常态性实践载体而言,能够为网络利他行为的发生提供必要的保障。对网络利他行为发生范围的扩大,主要的目的就是促进网络利他行为实践的长效化发展,所以必须要高度重视网络利他行为常态性实践载体构建。目前阶段,网络内部最常见的常态性网络利他实践载体就是百度知道与爱问共享资料。然而,相似常态性网络利他行为载体建设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特别是与法律、教育、卫生与学术等专业性相关的利他载体并不多。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全面建设网络利他行为常态性实践载体,便于社会内部信息与资源的交流、共享以及互助,更注重人和人之间的平等交流与互帮互助,进一步推动网络生态文明。
(四)强化社会媒体等强势舆论宣传机构作用发挥
在网络层面,应高度重视社会媒体等强势舆论宣传机构的作用,对于网络利他行为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引领。特别是在某些发挥模范作用的网络利他行为发生以后,社会媒体等相关宣传部门,应加大宣传网络利他行为的力度,适当地强化网络利他行为社会认知程度。在此基础上,应适当地加大引导网络利他行为的力度,确保网络利他行为能够在构建网络生态文明中充分发挥自身效用。
(五)构建长效化监督岗位
通过长效化监督岗位的创建对网络利他行为加以规范。特别是发生网络理他行为过程中容易出现的危险,需要网络管理人员适当地加大监督与控制的力度,借助长效化监督岗位方式对损人利己行为加以鉴别与打击,确保网络生态文明构建效果的全面增强。
五、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对信息生态视角下,网络利他行为与网络生态环境构建等相关内容的研究与分析可以了解到,网络利他行为从本质上来讲会对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所以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发挥网络利他行为的作用,积极营造网络生态环境,以保证通过网络途径帮助更多的人。信息生态视角下,提升网络信息运营效率,为网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客观和高效的工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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