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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2018-11-24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郑州451191

商业会计 2018年1期
关键词: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营业税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河南郑州451191)

为了有效减轻企业税负,激发微观经济主体活力,助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我国自2016年5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原来属于营业税范围内的纳税人均开始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与营业税有着显著的不同,一方面,增值税侧重于针对企业产品增值部分进行征税而不是按照营业额征税,且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在税前抵扣,对企业税负产生了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增值税的会计科目、核算过程、发票管理均较营业税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形下,营业税纳税企业必须深刻理解掌握“营改增”政策本身及其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并充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适应政策带来的新变革,完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享受“营改增”带来的政策红利,实现企业在新形势下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营改增”对企业会计工作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全面实施对企业会计工作产生的重要影响,主要反映在会计核算、企业税负和发票管理上。

(一)“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营业税纳税人在缴纳营业税时,一般只使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费”两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核算比较简便。在具体税额的计算过程上,不考虑税收优惠的情况下,直接用营业额乘以相关的税率就可以。但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企业使用的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很多,除了“应交税费”之外,还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多个会计科目。企业在核算相关税务问题时的方式也有了很大的不同,在增值税的核算上,企业需要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在确定具体的金额时,一方面,有很多关于折扣折让、以旧换新、还本销售等特殊销售的处理,以及兼营非增值税劳务、视同销售行为的处理等复杂处理过程;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不同于营业税的全费用性质,还有很多关于增值税是否可抵扣的规定、增值税是否可以计入固定资产的规定等。总之,“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企业会计核算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有所增加。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对营业税纳税企业税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营改增”政策仅对产品增值部分征税,从整体上降低了企业税负;二是“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无法在税前抵扣,使得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三是“营改增”后由于部分企业无法获得合格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或者获得成本过高,导致企业税负相对更高。

第一,“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营业税纳税人在缴纳营业税时,只是按照营业额乘以相关的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征税的弊端。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以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在产品销售真正实现时可以抵扣购进原材料环节缴纳的进项增值税。这样综合来看,对于企业来说,相当于仅对产品增值的部分进行交税,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第二,“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营业税纳税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营业税金及附加可以作为税前费用予以抵扣。而“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增值税不可以在税前扣除,所以就使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有所增加,在企业所得税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所得税金额。

第三,为避免税源流失或隐瞒纳税,国家规定增值税纳税企业在进行进项增值税抵扣时,必须取得合格的进项增值税发票,未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不予抵扣。“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很多电信企业、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由于上游企业多为小规模企业或者个人,在很多情况下无法及时获得合格的可以用于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或者获取成本非常高,导致很多进项增值税无法抵扣,在很大程度上没有享受到“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好处,导致企业税负相对更高。

(三)“营改增”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对于“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的营业税纳税人来说,不论是财务会计人员,还是普通岗位人员,不论是高级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在岗职工,企业上下对增值税的认识都不够充分,对增值税相关发票也相对陌生,很多员工未见过增值税发票,分不清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之间的区别等。事实上,“营改增”政策由于关乎企业切身利益,不仅与财务会计人员相关,而且与企业全员上下都密切相关。企业会计人员必须精通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的知识,精心研究自身的销售额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将自己合理归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在对外开立增值税销项发票时,要准确核对并准确录入对方的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纳税人开户行及账号等。普通岗位人员也必须积极学习与增值税发票相关的政策,明确知晓各类增值税发票的样式、可抵扣比率、取得发票注意事项等。比如企业员工公务出差住宿时,由于很多一般纳税人酒店企业住宿费可以开成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餐费只能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企业员工就需注意将住宿费发票和餐费发票分开办理,住宿费发票要开成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取得发票联和抵扣联两联,抵扣联作为企业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的应交所得税,从而充分享受企业“营改增”政策实施带来的实惠。

二、企业应对“营改增”工作的措施

(一)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无论是会计科目还是核算过程,都较以往产生了较大的不同。为了尽快适应“营改增”新政策,企业必须扎实提高会计核算水平。

第一,企业会计人员必须积极学习“营改增”新政策,全面理解“营改增”政策的实质和对企业产生的重要影响,深刻掌握“营改增”新政策的会计核算操作要领,灵活运用“营改增”新政策进行账务处理。在具体学习时,一方面要积极与当地财税部门进行沟通交流,除按时定期参加各级财税部门举办的“营改增”政策培训外,还要积极邀请政府部门相关专家赴企业现场授课,并建立相应的问询机制,在实务中遇到问题时能够第一时间得到专家组的建议。另一方面要积极学习财税部门官网上的“营改增”新政策解读教程,并加强与同行业企业会计人员的相互交流,在政策解读和具体应用方面相互探讨,共同提高。

第二,对营业税纳税人来说,“营改增”过渡期内以及刚开始实施增值税纳税政策的一段时期内,由于企业上下对增值税相关政策文件还相对陌生,理解的不深不透、执行的不够到位,可能导致企业的相关情况较以往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形下,企业必须较以往更加重视会计核算的合规性,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过程,提高会计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和合规风险。

(二)科学进行税务筹划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营业税纳税企业的税收负担水平产生了重要影响,企业的税务筹划方式也相应发生了重要改变。从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企业应该紧密结合增值税的计征方式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在国家税务政策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前瞻性地开展税务筹划。比如企业在制定新一年度原材料采购计划、招标供应商时,相对于政府非营利性机构和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要给予一定程度的优先考虑。又比如企业在计划开展商品促销活动时,选择现金折扣、销售折扣、销售折让的方式对增值税的影响是不尽相同的,企业应该充分考虑增值税因素,在满足让利条件和维护客户关系的基础上,选择实施使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促销方案。

(三)严格增值税票据管理

我国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申领、开票和抵扣有着非常严格的规定,企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必须对增值税票据的管理高度重视、严格规范。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要积极学习增值税发票管理文件,严格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制度流程完成增值税发票申领工作,确保申请流程合规。另一方面,企业财务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基于真实的贸易背景和交易设计,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开行为,同时企业应该建立相应的复核检查、事中监督和违规问责机制,确保从体制机制上形成对发票管理和会计合规的良好保障。此外,企业财务人员要牵头加强增值税票据管理在全企业范围的宣导,要求全企业人员,不论是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在符合相关条件时,一定要取得要件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企业做进项税额抵扣使用,合理增加企业利益。

三、结语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会计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主要反映在会计核算、企业税负和发票管理上。针对这些影响情况,本文提出的企业应对“营改增”工作措施包括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科学进行税务筹划、严格增值税票据管理等。值得说明和强调的是,“营改增”政策虽然已经全面实施,但是并未说明政策已经完全成熟或者改革已经彻底完成,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具体执行时可能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积极加强与财政税收部门的沟通联系,在政府的直接指导下切实开展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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