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09-03林媛媛陆纯梅
林媛媛 陆纯梅
【摘 要】本文提出当前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存在的受传统思想影响较大、传承人紧缺、非遗项目市场开发乏力等问题,对此提出对策建议:筑牢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发非遗传承动力;开展现代学徒制教学,创新非遗传承培养模式;挖掘传统技艺的当代价值,实现非遗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传统技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6C-0053-02
一、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其中的一个重要门类就是传统技艺。传统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民间传承下来的技艺,每一门技艺都烙着民族的印记。传统技艺有显著的地域性,例如广西的黑茶制作技艺(六堡茶制作技艺)、钦州坭兴陶烧制技艺、壮族织锦技艺、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等。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传统技艺类非遗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逐渐得到社会各界的重新审视。国家层面着手推动中国的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生活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传统技艺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传统技艺实现当代价值成为重要课题。然而目前传统技艺类非遗存在如何走入现代人生活的难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非遗的需求日益萎缩,传统技艺吸引人才难、培养传承人才难的问题凸显。部分传统技艺类非遗的市场关注度下降,研究者、引领者、跟随者和受众都在流失。非遗传承教育偏离现代教育体制,师徒价值观念错位,传统工艺与市场需求脱节,传承人缺乏市场经济竞争力等。造成这些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非遗传承普遍采用的传统师徒制已经不能满足传承需求,非遗传承以往采取的口口相传、言传身教等传统方式存在短板。因此,拓展选材范围,革新传承方式,丰富教学方式、方法是培育非遗传承人的重要举措。
二、当前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现代流行文化深刻改变了社会文化形态,非遗面临着传承危机。此外,非遗传承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非遗项目的经济效益波动,导致部分非遗项目难以获得足够的经济利益,造成人才流失,进而导致非遗濒临失传。非遗在形成的过程中,离不开学者、手艺人、传播者、受众等多重角色的参与,但是随着现代流行文化的冲击,市场的资源分配使得研究者、生產者、倡导者、参与者跟随经济效益重新分配,部分非遗项目所需的多个角色产生了疏离,增加了非遗传承的难度。具体来说,当前的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存在以下问题:
(一)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受传统思想影响较大
非遗传承受传统思想影响较大,部分非遗传承人在传承技艺、培养接班人时还保留着“传男不传女”“技艺不外传”“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等观念,在这些观念影响下,技艺多是一家一姓闭门造车的摸索,效率很低,而且容易失传。这些观念既限制了非遗传承人选拔接班人,也限制了有志于从事非遗项目谋生的人投身到非遗传承中来。在非遗保护、开发、利用过程中,是维持传统不变还是进行创新存在较大的争论,已经认证的非遗传承人是否应该接受现代高等教育培训也存在有较大的争议,这些观念的持续交锋给非遗传承带来了较大的困惑。
(二)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紧缺
受限于传统观念的认知,再加上当前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培养模式的单一,目前面临着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紧缺的问题。非遗传承方式上多采用口口相传、口传心授、言传身教。这种一对一、一对多的传承模式成本高、覆盖面窄、标准化程度低,较少的学徒数量难以为非遗项目提供足够多的人才支撑。此外,传统师徒制所附带的传统观念让年轻人有所束缚,例如传统师徒关系强调尊师如父、长者为尊等观念,对于追求自由平等的现代年轻人来说普遍会心存压力。
(三)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市场开发乏力
现代市场经济竞争激烈,“酒香也怕巷子深”,市场需要持续的开发和维护。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的产品和服务最终是需要投放市场的,非遗项目本身的地域性特征是柄双刃剑,一方面方便了产品和服务以旅游伴手礼的形式拓宽销路,另一方面也限制了产品和服务在更大市场的传播和使用。传统手工艺所附着的人力成本高,生产效率低,市场所占份额小,都需要相关市场主体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非遗知识,提升非遗产品价值,进一步开拓市场。
三、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对策建议
(一)筑牢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发非遗传承动力
在经济新常态下,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于非遗传承也同样重要。传统师徒制虽然存在种种弊端,但不失为一种较为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传统技艺类非遗的形成往往与经济利益相伴而生,如何摆脱“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传统思想束缚,需要从现代法律制度方面予以设计。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特别是非遗知识产权方面应强化保护力度,专门设立相关的非遗法律救助体系,维护传承人的利益。参与非遗传承的法律主体都应坚守原则,明确契约关系,确保非遗传承人在公开技艺后,能够维持自身利益,如此才能激发非遗传承人的传承动力。
(二)开展现代学徒制教学,创新非遗传承培养模式
现代学徒制是2014年国家提出的一种结合现代技术技能教育和传统学徒制优点的教育模式。现代学徒制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更注重技能的传承。
现代学徒制有几个特点:一是国家、企业、学校,教师、师傅,学生、学徒的角色清晰,企业与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建立校内校外实训基地,教师与师傅的角色相统一,学生与学徒的角色相统一,既有集体授课,也有一对一、一对多的师徒传授;既有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标准,也有企业生产实践规范。自我国2014年试点以来,现代学徒制已经产生了一批理论和实践成果,框架体系和培养模式较为成熟,角色对位融入成本低、见效快。二是角色关系明确,现代学徒制对于现代社会师徒关系进行了重新界定,破除人身依附关系,引入契约关系,制度层面的设计有利于师徒角色关系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发挥正面作用。三是现代学徒制将企业和学校连接起来,技能培养与就业联系紧密,容易形成多方共赢的正向循环。
(三)挖掘传统技艺的当代价值,实现非遗的创新发展
创新是文化发展的不竭动力。国家确立“保护、开发、利用”三原则保护非遗项目。应依托文化管理部门、研究机构、企业、高校开展传统技艺类非遗基因库建设,进一步提升对现存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的发掘、记录、整理、归档,建立数字化的非遗基因库。通过海量积累和归档,实现技艺保存和共享,为今后的高水平开发利用奠定扎实的基础。此外,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需要再培训。再培训的目的是拓展非遗传承人的视野,吸收现代工艺,拓展技艺创新。让非遗传承人在现代工艺技艺与传统手工技艺的探讨中,实现传统技艺类非遗研究研发的再创造。
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还要开展生产性开发。根据国家《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要大力推动传统工艺在现代社会找到立足之地,努力拓展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在现代生活是对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最好的保护,需要传统技艺类项目针对市场需求,不断推陈出新,吸引各市场主体开展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运营。
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需要各个市场主体的有效参与。政府通过宣传引导,设立非遗资源库,做好现存文化资源保护,为非遗做好社会氛围的营造;企业通过市场行为,运营非遗产品和服务,通过经济效益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学校通过研究、培养相关人才,不断输送传统技艺人才。三方联动互助,建立一个三方联动的平台,不断拓展非遗传承发展,最终达到三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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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媛媛(1984— ),女,广西南宁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非遗传承;陆纯梅(1973— ),女,上海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传统文化。
(责编 苏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