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臻化境的“艺术级”刑事辩护精义
2018-08-22毛逸潇赵青航
文 毛逸潇 赵青航
《刑事辩护的艺术》
作 者:陈瑞华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简 介:总结了律师界关于刑事辩护的策略和技巧,而且将刑事辩护的经验概括成很多朗朗上口的“理论”,同时对刑事辩护未来的趋势进行了展望。
本书分为“刑事辩护的经验”“刑事辩护的智慧”“刑事辩护的未来”三大部分。“刑事辩护的经验”部分不仅以经典案例为引,涵括从阅卷、调查取证、法庭质证到说服二审法官的全流程辩护实战技能,而且着重阐述“反守为攻的辩护”和“积极辩护”的特殊逻辑及其具体运用。在执业环境改善、权益保障加固的时代背景下,刑事辩护律师由“单调被动防守式辩护”迈向“多元主动实质化辩护”的惊喜转变,极具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
与第一部分注重总结刑事辩护的策略和技巧不同的是,第二部分侧重讨论刑事辩护的智慧。所谓刑事辩护的智慧,是刑事辩护律师在面对困境时,凭借为权利而斗争的勇气和有利于当事人的信念,探索出的一些卓有成效的应对之策。作者通过近十年的调研与研究,将具象零散的刑事辩护的智慧火花以一系列格言的形式凝聚成前沿理论,作为对刑事辩护文化的提炼,例如“专业化过程理论”“阶梯理论”“战略威慑理论”等。当律师智慧遇上学者智识,一场实践上升为理论的“惊心动魄的跳跃”就呈现在读者面前。
尤为重要的是,此番酣畅淋漓的文化提炼无不基于中国经验并着力解决中国问题:传统刑事辩护存在“大专辩论会”性质的辩护文化,注重法庭调查阶段的当庭质证,更重视法庭辩论环节的侃侃而谈和滔滔而辩。不少律师甚至还把法庭上发表辩护意见视为真正意义上的“辩护”。然而,当下“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格局尚未完全形成,案件要经历漫长的审判前和庭审后程序,这种辩护方法收效甚微。从法庭上“大专辩论会式的辩护”向审判前、审判程序之外以及庭审后的全方位法律服务进行延伸,则成为令人眼前一亮的刑事辩护智慧。于是,将立案前的初查阶段、审查批捕的37天“黄金救援期”以及审查起诉环节律师介入统一称为“刑事辩护的前置化”,将审判后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等继续开展有效辩护活动的阶段统一称为“刑事辩护的庭后延伸”,这一提炼实现了刑事辩护的立体化纵深发展。
第三部分虽名为“未来”,但毋庸置疑的是,未来已来。而无论是资深律师还是青年律师,谁能掌握未来,谁就可能占据优势地位,有效把握刑事辩护的最新机遇。这也是本书能为全域刑事辩护律师提供战略指引的主要原因。
一方面,传统刑事辩护正在经历深刻的方法转型。例如,从刑事辩护专业化和高端化的角度来看,律师业务应当走向“模块化”和“单元化”;从有效辩护的角度来看,未来的量刑辩护应当走向“数量化”和“精准化”;从未来参与刑事辩护的方式来看,“协商和妥协”的艺术与对抗式辩护一样需要为律师所重视;从律师处理与委托人关系的角度来看,为真理而辩、为正义而辩的传统“独立辩护论”已经被律师界集体抛弃,建立在委托人与辩护律师委托代理关系基础上的新型职业伦理逐步确立。因此,律师应当注意“不发表不利于委托人的意见”,律师辩护的最高境界是“将委托人转化为得力助手”。
另一方面,填补刑事辩护空白的诸多新型刑事法律服务正悄然兴起。例如,在日渐严密的刑事立法体例下,公司企业及其高管的刑事风险正在逐步加大,律师在刑事指控来临之前帮助企业诊断法律风险、进行合规调查就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此即体检式刑事法律服务——刑事合规业务。又如针对法律规定松散、行政化倾向明显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无罪辩护、量刑辩护、罪轻辩护、程序性辩护和证据辩护五种传统刑事辩护应对乏力。为保障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产权益,衍生出刑事辩护的第六空间——涉案财物追缴案件的民事代理业务,这也是推动刑事辩护业务走向专业化、高端化的有效途径。
换言之,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格局的推进中,刑事辩护仍有成长、发育的空间。而这部陈瑞华教授潜心十年的力作正启示广大律师,在刑事辩护上应当超越工匠层级,走向专业层级,并最终达到艺术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