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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雨污水管积水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

2018-07-12宋晓亮宋明亮

水能经济 2018年7期

宋晓亮 宋明亮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为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优化投资环境,城市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建设、使用问题也日益突出。如市政基础设施完善以后,道路两侧房地产、厂房、学校等建筑物陆续开发建设,超重、超载渣土车随意碾压;投入使用后,污水管随意接入雨水管排放等情况给市政基础设施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如何避免这一情况发生,做好城市建设,使我们的市政基础设施能更好的服务城市,值得大家一起思考。这里我跟大家分享一下本人从事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中关于雨污水管积水的形成原因和处理措施

【关键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雨污水管道;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管内积水;管道淤积

一、原因分析:

1、城市总体规划因素:

从现阶段的城市发展情况来看,各地新区都在蓬勃发展。为快速发展新城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大部分新区都会优先考虑行政区域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未考虑市政基础设施的连通以及逐步推进的原则,从而导致新区雨污水管道不能及时与老城对接,使得新区的行政区域周边管网形成孤岛效应。雨污水管道长期积水无法排出,形成软基,造成路基损毁,给道路带来质量和安全隐患。

2、征地拆迁因素:

在市政道路、桥梁、管廊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由于线路长,涉及的区域广,自来水、电力、燃气等部门较多,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客观情况屡见不鲜,沟通协调快的一两个月能到位,慢则三五年也遥遥无期。而政府要考虑本市百姓出行及投资环境等需求,工程又不得不开工建设,不得不将提前完工段工程投入使用,将本该一次性完成的雨污水管分多次完成。造成部分路段的雨、污水管不能与城市成熟管网连通,在雨量较多的季节,地下管网的雨水无法及时排出,管内积水严重,易渗透至路基,给道路质量带来隐患。

3、設计缺陷:

设计不严谨,少数工程的设计单位在进行雨污水管道设计时,未充分对道路沿线的周边状况进行排查、梳理,导致设计的不合理,而施工、监理单位也未能及时将情况上报设计单位重新将施工图进行调整优化。极易出现反坡现象。而新老城区对接时也容易出行排水管道底标高不一致的现象,造成最终接头高差过大,管内积水较深等问题的产生。

4、施工质量因素:

部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按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未严格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监理。排水管道施工期间,管道安装质量差,出行反坡、严密性差等质量问题,尤其是横支管与主管连接处,未按设计要求预留洞口,开凿随意,造成井圈破损或洞口封堵不严等质量问题,节点处渗水冲刷路基,给道路质量带来隐患。

5、规范要求不明确:

雨污水管安装完毕后,《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第9.1.11条规定:污水、雨污合流管道及湿陷性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但现有的市政工程并非单一性排水工程,绝大多数为道路、桥梁工程的配套功能性工程,排水工程完工成,雨水管道就会开始运行使用。而后续道路路基、基层、面层则将陆续开工。若施工不当,埋深较浅的管道易受重型机械扰动,管道容易下沉变形,给排水管道带来质量隐患。工程进入道路结构层施工后,部分排水工程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

由于《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中没有明文规定对整体项目完工后的排水管道质量验收是否需要再次进行复查,仅在排水工程完工后进行严密性试验即可,忽视了对后期因道路施工干扰是否对排水工程质量的影响。

6、文明施工措施和使用不当: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入使用后,道路两侧大量房屋建筑工程随之而来。部分建筑工程的施工企业文明措施不到位,如随意偷挖破坏市政管网,偷排工地内未经沉淀的泥浆水,工地进出口冲洗设施不到位,进出土方车辆遗撒的土方、砂石被道路清扫车和雨水带入管道,甚至部分混凝土罐车将洗罐水直接排入管道内,造成管道淤积,排水不畅。

由于雨水管道埋深较浅,部分道路两侧商铺,尤其是餐馆,店面进行改造后,为节约装修成本,擅自开挖和对接雨水管道,将厨房及卫生间内的污水擅自排入雨水管道内,造成雨水管道淤塞,破损。

7、管养因素:

部分工程完工后,因手续不完善,无法按程序移交至专业管养单位。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自行管养,由于管养资金不足,管养队伍的不专业,管道内淤泥、杂物及破损处未及时清掏、修复,易造成排水不畅、管道积水。同时也存在少数道路管网单位在管养期间养护不当,未定期及时对雨污水管道进行清掏,造成管道淤塞,积水无法排出。

二、处理措施:

消除排水管道积水隐患,确保城市道路及排水管道工程质量,需要各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以下是本人的几点处理措施建议:

1、新区建设前期,规划部门应优先考虑重新设立雨污水排放点或对接老城区雨污水管,再进行新区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2、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对新建设的市政工程沿线总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明工程所涉及的房屋、土地征迁、燃气、电力管线埋设情况,尽量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协调到位,避免工程出现施工周期长以及分段施工、分段使用的情况出现。

3、工程设计前期,设计单位不能“坐在家里”设计,应结合建设单位的调查情况,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后,再行设计。施工过程中,出现与设计不符的,建设单位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对接,出具合理的设计变更文件。

4、排水管道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尤其是加强对关键节点部位的旁站、巡视。

5、排水管道主体工程和沟槽土方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整体项目完成后,监理单位还应组织施工单位对管道总体质量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排查记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6、工程完成后,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将工程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交由专业管养单位。移交后,管养部门也应根据工作职责,定期对管道清理。

城市其他执法部门也应加强对道路两侧建筑工程的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对乱挖、乱排,冲洗设施不当等企业,对商铺随意开挖对接雨水管道的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力度。

迁改、管内积水、管道淤积

参考文献:

[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