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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2018-07-09庞玉萍陈玉杰

创新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城乡收入差距回归分析城镇化

庞玉萍 陈玉杰

摘 要:在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城镇化是扩大还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说法不一。本文通过数据,实证分析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文章首先从二元经济结构理论、人口流动理论和区位理论论述了城镇化对收入差距影响机理,其次运用河南省18个地级市2007—2016年的城镇化率和城乡收入差距的面板数据,建立计量经济学模型,分析结果显示,河南省城镇化的发展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最后结合城镇化发展,提出缩小河南省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镇化;城乡收入差距;回归分析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2-27-6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rural residents has been maintained at a relatively high level in our country. Urbanization is to expand or narrow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rural areas, there are different views. Based on data, this paper empirically analyzed the impact of urbanization on urban-rural income gap. The paper first discussed the influence mechanism of urbanization on income gap from dual economic structure theory, population flow theory and location theory, and then used panel data of urbanization rate and urban-rural income gap between 2007 and 2016 in 18 prefecture-level cities in Henan Province to establish an econometric model. The analyses result showed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in Henan Province will narrow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rural areas. Comb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urbanization, the paper finally put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for narrowing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rural areas in Henan Province.

Key words: urbanization; urban-rural income gap; regression analysis

1 引言

城鎮化的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世界各国经验表明,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发展大致是同步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城镇化水平也越高。河南省作为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众多,其城镇化水平不仅落后于中部几个省份,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呈现扩大趋势,2016年收入差距的绝对值达到15 536元,这违背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的要求。而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仅会促使社会矛盾的激化,还会影响河南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河南省城镇化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增加人民收入,并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区间是河南省的当务之急。

本文研究了河南省城镇化率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实证分析后的结论是:河南省城镇化的发展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并非由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导致,而是由经济政策和制度等原因造成的。

2 文献综述

城镇化与收入差距的问题一直都是国内外经济学家们研究的热点与难点。中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城镇化影响收入差距做了研究,得出的结论基本有以下3点。

2.1 城镇化的发展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Lewis(1954)提出的二元结构理论从要素报酬均等化的角度,阐述了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过程中,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会逐步缩小[1]。Lucas和Robert(1988)从人力资本方面论证了这一点[2]。姚耀军(2005)通过协整分析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分析了金融发展、城市化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认为城镇化水平的落后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因而提出要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建议[3]。冯梦黎、王军(2018)用系统广义矩阵的方法把收入差距锁定为相对收入差距,发现通过发展城镇化会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人力资本水平,进而达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目的[4]。孙华臣、王安等(2015)对1994—2011年地级市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明显的非线性特征,且呈现出明显的城乡收入均等化效应,最终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5]。

2.2 城镇化的发展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

滕田昌久(1999)得出城镇化过程中,资金、技术、人口等资源向城市聚集产生的集聚效应会使得城市居民的收入增长快于农村,从而拉大城乡收入差距[6]。王子敏(2001)利用我国2000—2008年的数据构建空间面板计量模型,分析得出:在该时段内,当城镇化提高1%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会提高0.39%,城镇化的发展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同时,城镇化存在空间溢出效应,即本区域外的城镇化进程对本区域的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也有影响[7]。王浜源、王亮(2014)也得出了类似结论[8]。叶阿忠、邢晓卫等(2015)在研究城镇化、产业结构升级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时,选取了我国1998—2013年的省级面板数据,通过建立面板自回归模型发现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会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却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不利[9]。

2.3 城镇化的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不一

Robinson(1976)通过验证库兹涅茨曲线,得出城乡收入差距和城镇化率之间也存在着“倒U型”关系。表现在初期,城镇化率与城乡收入差距呈同方向变化:当城镇化率超过50%之后,就会出现拐点,收入差距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开始下降[10]。梁文凤、施南迪(2013)在分析城镇化、财政支农和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关系时,通过搜集我国1978—2012年的数据构建出VAR模型,得出财政支农会缩小收入差距,而城镇化在短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长期则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11]。洪丽、尹康(2015)为了分析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及地区差异,选取了我国2000—2011年的数据,得出结论为:城镇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呈现出“倒U型”,并进一步得出在城镇化率为46.07%的时候出现拐点。且由于地区差异,东部地区的拐点出现得更早,中部地区的拐点尚未出现,西部地区则会出现得更晚[12]。覃成林、刘佩婷(2016)利用我国1990—2014年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数据,得出2015年是二者呈现“倒U型”的拐点,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是具有地区性和阶段性差异的,对于东部发达省份来说,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往往是缩小的[13]。

国内外已有很多专家和学者通过平稳性检验、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以及构建省级面板数据模型等计量方法对“城镇化及其影响因子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做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尽管结论已经很多,但针对城镇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省份研究却很少,特别是中部省份,不利于我国因地制宜地制定新型城镇化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

3 城镇化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机理分析

3.1 基于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的传导机制分析

二元经济结构理论由英国经济学家刘易斯率先提出,他将整个经济部门划分为资本主义部门与非资本主义部门(生存部门),研究了劳动力无限供给下的经济发展。在解释工资水平时提出:当资本主义部门吸收生存部门的劳动力以实现扩张时,就必须支付高于这一部门外所能赚取的收入,这样一来就能提高转移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但原生存部门的工资没有改变,因而两部门的工资差距不变。费景汉-拉尼斯对刘易斯的二元结构模型进行了发展,认为劳动力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转移过程中,当存在隐蔽性失业时,劳动力是无限供给的;但当这部分边际生产力为零的劳动力转移完毕后,边际劳动生产力大于零的劳动力再继续转移就会使得两部门的贸易条件恶化,进而农业部门也会因缺乏劳动力而工资上升,工业部门则会因农产品短缺,价格上升,也不得不提高工资,两部门的工资差距还是变化不大。

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由来已久,最为典型的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政策,优先发展重工业牺牲了农民的利益,而后户籍制度又限制了人口在城乡间的流动。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殊国情,大量的国有企业集中在城市,使得城市职工有高水平且较为稳定的收入,也最先受益于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城镇化水平虽然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6年的57.35%,但众多农村隐蔽性失业人口并没有完全被城市吸纳,农业劳动生产率提升缓慢,农民的收入仍处于较低水平,因而城乡收入差距拉大。

3.2 基于人口流动理论的传导机制分析

人口流動理论的核心是:城镇化实质上是人口的城镇化,即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不断转化,其中人的空间转移是核心问题。托达罗(Todaro 1969)模型认为,人口的流动是一种经济现象,主要是农业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流动,这一现象是由迁移者对城乡收入差异的预期决定的,并且这一决策是理性的[14]。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会通过两方面影响城乡收入差距:一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持续流动导致城市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竞争加剧,进而导致城市工资水平的下降,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缩小;另一方面,留在农村的劳动力也会得益于劳动力的减少、平均占有的土地资源增加以及农村生产效率的不断提升,进而收入水平也会提高。由于我国户籍制度的限制,劳动力转移受到阻碍,上述机制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另外,研究表明,劳动力迁移的速度大于城市工作岗位的创造速度,也大大超过了工业和城市社会服务的吸收能力。因而,人口流动反而会加剧失业率的提升。同时,大规模流入城市的农村居民很难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只有少数的高收入者和接受高等教育随学籍迁入的学生才有此机会,这些因素则会进一步扩大城乡收入差距。

3.3 基于区位理论的传导机制分析

区位理论主要是从城镇化进程中的三次产业进行分析,其中工业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最大。该理论认为:工业化伴随着城镇化的产生而发展,二者可以相互促进。在这一过程中第三产业也逐渐兴起,开始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同时它产生的正外部效应,也会进一步带动城镇化的发展,从而影响城乡收入差距。

工业化发展需要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和城镇化提供的工业建设场所。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使农业劳动生产率得以提升,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城镇化也逐步发展,这就意味着工业化与城镇化大体是同步的。工业的发展带来的资本积累会进一步提高工业化水平,进而提高工资水平。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的解释,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第一、二、三产业中的人数会依次递增,相应地收益也依次递增。但根据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的解释,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差距会呈现出先扩大后缩小的特征。原因一方面在于经济发展初期对储蓄和资本的需求高,使得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这一点新剑桥增长模型也予以证实;另一方面,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城市和农村,也使得收入差距拉大。

4 城镇化对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分析

4.1 河南省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城镇化水平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1978—1995年是其缓慢发展阶段,城镇化水平总的提升3.56个百分点;1995—2016年间城镇化水平发展迅速,从图1可以看出,城镇化率的曲线斜率明显增大,城镇化提高31.3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间的比值呈现出波动变化的趋势,除1981—1985年外,这一比值都在2.0以上,并在2003年达到最大值3.10,而后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城镇化率与城乡收入之比的曲线首次相交,这意味随着河南省城镇化水平的继续提升,城乡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将逐步缩小。

为了考察河南省18地市的城镇化率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表1列出了2016年各地市的城镇化水平(数值由高到低排序)下的城乡收入比,结果显示:城镇化水平较高的郑州、济源、鹤壁和焦作,其城乡收入比都在1.8左右;而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周口、驻马店、商丘和濮阳,其城乡收入比都大于2.4。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河南省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有负相关关系,为此下文将用实证分析进行验证。

4.2 回归分析

4.2.1 指标选择。为了考察河南省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选取河南省各市城镇常住人口占各市常住总人口的比重来代表各地市的城镇化水平,用URBt表示,这与我国公认的衡量城镇化率水平的方法一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GAPt)则用各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值来表示,这一指标相对城乡收入之差来说,不用考虑物价波动的影响,更具有合理性。

4.2.2 数据来源。考虑到数据的准确性与可得性,本文选取了2007—2016年河南省18个地级市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的面板数据,构建面板模型,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年鉴及统计局官方网站。

为了进一步研究河南省城镇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利用样本建立如下模型:

①仅控制截面个体效应的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

通过各个截面个体上不同的[αi],反映了各个地区除了城镇化率(URB)以外的因素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GAP)的影响,例如,各地市不同的发展水平、不同的自然条件以及社会保障福利待遇等的影响。

采用Eviews软件,估计得到:

从上述同时控制截面个体效应和时点效应的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估计结果中可以发现:首先,城镇化水平排名前10的地市中,除洛阳市和平顶山市外,αi的值都是负值,即城镇化水平越高,城镇化水平之外的因素,如社会保障、工作福利待遇等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为负,其结果更倾向于缩小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

其次,在不同年份,各地市除城镇化外的其他因素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具有不同的影響。大体上,从2007—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时点效应为正,即河南省城镇化的发展扩大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而2012—2016年,这一时点效应的值为负值,说明城镇化下改革户籍制度、保障和完善社会公平、更加注重人的城镇化,使得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同时各地区的收入差距更趋于均等化。

仅从两个模型计算的残差平方和的比较来看,同时控制截面个体效应和时点效应的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具有更好的拟合效果。

分别估计固定效应变系数模型、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和截距系数不变模型,计算得到:

因为[F2>F0.0134,144],所以,该面板数据问题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截距系数不变模型;同时,因为[F1>F0.0117,144],该面板数据问题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截距变截距模型。从模型设定的检验结果来看,该面板数据模型应该采用变系数模型。面板数据模型设定的F检验,是从拟合效果出发的,主要考察采用不同模型回归所得到的残差平方和之间的差异。也只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应该采用变系数模型,即

表2列出了应用Eviews软件的最小二乘估计结果。

从表2中的βi的估计结果来看,城镇化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均为负值,即河南省城镇化的发展缩小了城乡之间的相对收入差距。固定效应变系数模型普遍小于固定效应变截距模型,因为截面个体和时点的其他因素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也有大部分归为城镇化率的影响之中[15]。

从图2中可以看出,河南省18地市在2016年期间,人口总量排名靠前的地级市除郑州外,南阳、周口、商丘、驻马店这几个市的城镇化排名在河南省均非常靠后,而这几个地市的城乡收入差距的相对值也很大。不难发现,郑州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城市规模较大,产业完善,众多高校聚集于此,非本地户籍常住人口比例很高,城镇化水平较高;而周口、驻马店和商丘都位于豫东平原,地势平坦,耕地面积较为广阔,大量人口为农村户口。伴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少数农业剩余人口到沿海工厂或临近城市务工,但受户籍制度限制,再加上他们所得工资低、待遇差,外出务工只是短期选择。但非农产业规模小,各种配套设施不完善,本地又无法及时吸纳这些劳动力,使得农村居民的收入增加缓慢且与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5 政策建议

5.1 因地制宜推进城镇化进程

通过上述实证分析可以看出,河南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有促进作用。结合截面效应和时点效应,我们应该认识到,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各地市不同的发展水平、不同的自然条件、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和国内外环境等都会影响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水平。因此,要因地制宜地选择好城镇化道路,发挥地区比较优势,不应盲目求同。城镇化水平高的地市,要解决好就业问题,因为大部分的城市居民的收入还是以工资为主,通过保障就业、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减少收入差距;在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市,如周口、驻马店和商丘等,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本地区优势产业,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吸纳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同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基本医疗、基本养老以及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是城镇化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5.2 破除二元经济结构

长期以来,河南省的城乡二元对比系数接近于0,二元经济结构比较显著。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如果长期存在,不仅会导致生产要素的扭曲配置,还会加剧城乡之间的不平等,致使矛盾升级,从而阻碍河南省经济的良性发展。因此,河南省在建设城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重视严重的二元分割现状。要破除二元经济结构,就应该正确处理好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关系。通过建设新型工业化带动产业结构升级,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就业空间,让农业占GDP的比重与农业就业人口同步下降,使农业生产效率得以提升,进而推动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在转换过程中,政府要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进行积极引导。一方面,政府和企业要加强对农民工职业技能的;另一方面,要完善就业信息市场,减少就业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3 户籍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户籍制度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这种把户口划分为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方式,曾在建国初期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往的日益密切,这种制度分割体系显然是不合理的,并且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良性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就要改革这一制度。但由于河南省人口规模庞大,各地市的经济承载力不一,如果盲目废除户籍制度,非但不能解决农民就业问题、缩小收入差距,还会引起一系列严重的城市问题。因此,在改革户籍制度的问题上,应该把侧重点放在城市和农村户口所享有社会地位的平等上,在住房、就业、医疗、子女接受教育等方面享受平等的待遇。考虑到城市承载力水平的差异,在实行落户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到该地区的整体压力大小。对于中小城镇,可以完全放开落户限制,鼓励农村人口的转移;对于大中型城市,应合理规划人口规模,制定有条件的落户政策;而针对一些特大城市,要严格管控人口规模,防止人口过多产生的一系列的城市病。总之,就是要循序渐进地实现人口的合理转移。

5.4 加快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因此从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迈进时,河南省首先应做好城乡之间的统筹兼顾,政策适当向农村倾斜,弥补历史遗留的不公平待遇。另外,要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研究表明:土地市场化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有促进作用,而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又会反过来促进土地市场化,二者相互制约、相互影响[16]。所以,要扎实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让农民在土地上获益。与此同时,加快河南省的产业联系,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快美丽乡村建設,尤其是新农村建设时环境污染问题严峻,农村生活垃圾越来越多,却没有规范的垃圾处理方式,随意倾倒导致水污染、空气污染和土地污染,政府应该予以重视,不要边污染边治理,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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