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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乡村建设实证分析

2018-07-09劳怡童梁信志

创新科技 2018年2期
关键词:美丽乡村职业化产业化

劳怡童 梁信志

摘 要:本文从农业供給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以卢氏县为例,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农民的作用,有效整合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民职业化,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发展。

关键词:美丽乡村;产业化;职业化

中图分类号:F327;D4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2-19-3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gricultural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ans takes Lushi county as an example, which gives full play to the roles of the government, enterprises and farmers, effectively integrates the elements of land, capital, labor and so on, and develops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and peasant professionalization, to achieve beautiful rural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Key words: beautiful countryside; industrialization; professionalization

1 建设美丽乡村的主体

从“城镇建设、农业发展、搞活产业和农民就业”的角度,对河南省国家级贫困县卢氏县3个乡镇6个村进行了实地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探索山区县如何建设美丽乡村。

美丽乡村是一个系统而庞大的国家工程、民生工程。通过实施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的方式,有效整合资源,形成政府、企业、农民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相互督促的建设机制,培育其价值和利益共同体,合作共赢,新型城镇化才会有希望。

1.1 发挥政府服务的主导作用

政府要为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资源支持。一是政府是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的支持者,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为大对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和人才支持,激励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到乡镇投资发展,对“三农”发展提供更大的金融支持,破解融资难问题。二是政府充当好农民与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合作的协调者,政府要公平公正对待利益分配问题,使双方能够达成互惠互利的关系。三是政府做好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的监督者,保障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权利和农民权益[1]。

1.2 发挥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实施主体作用

①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必须认识到:一是农村是最大的潜在消费市场,有利于开发潜在客户。农村人口占中国人口的2/3,农村产品消费市场巨大,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投资农业生产经营将大有可为。二是城市建设用地需求大、缺口大,农村土地有效利用率偏低、闲置多,整合利用城乡土地资源、调整余缺,有潜在的土地资源市场。三是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产业链整合、产业化经营、减少中间环节、增加附加值,能够获得较高利润,还能获得潜在政策资源支持和赢得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社会责任的无形资产,这些都能给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带来潜在的巨大收益。②做好克服项目起步难的准备,万事开头难,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要认真分析农业投资的新情况、新形势,实现区域“三农”资源的优化,把握好市场动向和消费者偏好,通过自身优势赢得政府支持、农民参与,做好项目的方案设计。③利用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良好的银行信用、拥有的融资渠道和政府的扶持先机,破解资金困境,探索有效的经营机制。④利用科技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社会保险优势、政策优势等克服农业行业风险,化解经营风险。⑤要充分利用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标准化管理,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农业行业小而散、行业分工协作差、恶性竞争等不良行为,实现农业科技化和信息化发展,最终实现农业产业的生态化、创意化、品牌化发展。

1.3 发挥农民参与的主体作用

①农民参与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化,二是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土地是农民生存权的基础,但不是农民发展权的根本。农民必须意识到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不是与农民争利抢利,而是为农民提供发展的机遇。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与农民是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农民要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的战略活动中去。②农民要摒弃小农意识、小富即安的思想,保持朴素踏实的传统优良品质,真诚与下乡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在合作中转型为有文化、懂经营、有技能的新型农民。③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必然会与农民产生摩擦和纠纷,要建立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与农民沟通协商和利益调处机制,合法、合理、合情地处理摩擦和纠纷。

1.4 发挥社会协作的积极作用

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参与,特别是各种协会、合作社、商会、基金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为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下乡活动的不同利益群体代表,要积极参与到政府、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三方关系的沟通协调,做好三方关系顺利发展的润滑剂,平衡、修补三方合理关系。

2 美丽乡村建设实践探索

如何聚集生产要素,达到第一产业和第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如何实现其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圈土地、盖房子、被上楼等不良问题?卢氏县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式,有效整合政府、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农民等社会资源,形成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相互督促、合作共赢的机制。根据产业和地域特征,把卢氏县美丽乡村建设划分为三大功能区域,以县城中心,发展城中村改造+产业集聚区+中心集镇+新农村社区的都市农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型、小城镇+新农村中心村+新村庄+新农庄的优势农产品规模生产基地的一二产业联动型、小城镇+中心村+乡村休闲旅游园区的休闲一三产业联动型的美丽乡村建设体系。

2.1 生态宜居家园建设

一是整合水利、交通、扶贫、林业、农业、文化、教育、科技、金融等项目资金,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将各项惠农政策、资金、支农项目打捆使用;采用BT、BOT、PPP等不同形式的商业运作模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引导民营企业、社会力量参与宜居家园建设;整合农村土地和农民联保融资,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劳动力抱团发展方式进行融资;建立农民信用合作基金,整合民间资金,搭建民间资金和正规金融组织之间进行资金交易的市场平台。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鼓励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投资,形成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二是科学设计土地规划发展,优化土地利用率。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发展情况,通过采取“增减挂钩”“先占后补”“占补平衡”方式,推动农村宅基地置换,灵活变换土地功能,改造旧村庄,使原来分散的、杂乱的农村居民点集中布局,并整理出夹杂在宅基地之间的闲散空地,减少了农村宅基地的总量,并将置换节约出来的农村宅基地转用于耕地种植、商业、城镇建设,从而实现了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空间拓展,又能确保耕地总量只增不减,形成良性循环的发展局面。三是参照城市经济适用房或廉租房的标准核定成本,由农民代表或农民组织参与建设的方式核定购房价格。房屋配置在村组自治组织和县乡政府监管下运行,购房资金来源于中央统筹、地方配套、项目支持、对口帮扶、群众自筹;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以原有宅基地为基数,平均分配多余土地,合理规划主粮规模化种植区、辅粮精细化耕作区、新业态发展融合区,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农户所有[2]。

2.2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

一是结合实际,科学规划设计产业体系。采用“适度规模经营和精耕细作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联动发展。发展方式采取农民信用合作基金翘动、中介服务搭桥、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股份合作形式,建设股份合作组织。二是通过农民信用合作基金的筹集、使用和金融部门的资金支持及帮助等,有效连接城乡各生产要素和经营主体,搭建城乡生产要素自由合理流动,为“三农”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三是结合实际,发展特色农业。以现有旧村庄为主,整合其相邻的土地,由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进行精细化生产经营,通过发展有实力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积极推动农业现代化、适度规模化发展。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设施农业、精准农业、精深加工业,让农户或合作社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就业创业等方式,分享收益。利用“互联网+”发展智能农业,发展农村电商互联互通,建设畅通的城乡物流通道。依托山水、林地、花卉苗木、文化民俗等乡土资源,发展集旅游、生态、民俗、特色农业于一体的乡村休闲旅游。

2.3 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实现农民职业化

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建立党政主导统筹、部门协作安排、产业带动发展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根据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年龄段的不同情况,结合农村第一、二、三产业需求,加大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以适应产业发展,培育农民职业化。着重培养现代青年农场主和林场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以及农业职业经理人,推动农民可工可农、宜城宜村的劳动力创业就业机制发展。

3 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启示

美丽乡村建设的难点和重点在于如何科学合理地使三种产业协调发展以及如何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保障农民的各种利益。美丽乡村建设是农民公正公平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过程,以农民安居社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为载体,搭建农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平台;通过土地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依法合理地实现农民土地增值和土地资本化的财产权利;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建设,确保农民享有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产品的增值权利,促使农民就业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目标。

3.1 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土地市场体系

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制,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开放范围,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制度;完善农村土地登记制度,培育发展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市场,开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市场,允许鼓励进城农户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建立城乡建设用地统一市场,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和市场流转机制;严格实行一户只能享受一次带有福利性质的宅基地供应改革,村民出卖或出租住房的,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对于村组兴办公益事业的新增用地,在农地转用审批后直接划拨供给,纳入《划拨用地目录》,实行城乡统一的公益性用地划拨使用制度;改革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托、对土地使用进行分区管理、对用地规模进行计划控制、对土地开发实行许可管制、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经济奖惩、对相关损失进行合理补偿、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的一整套规划管制规则和管理制度。

3.2 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城乡互动的农村金融体系

一是深化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改革,建构服务三农发展的商业银行体系,取消农村商业金融经营的行政区域限制,允许不同区域的农村商业金融展开跨区域竞争;二是进一步发挥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棉、油储备体系建设,同时开办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等业务;三是设立社区合作金融机构,培育农村小额贷款组织和乡村银行,引导农户发展資金互助组织,组建土地互助银行和土地中介组织,培育土地资本化市场体系,建立适合其特点的有效监管体系和措施;四是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农业商业保险等;五是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立信贷登记、支付结算、农村不动产和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贷款等服务体系。

3.3 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其职业化,构建城乡人力资源双重循环回路

消除附着在户籍之上的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社保等不合理制度,处理好农民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接续问题;建立完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根据不同职业需求,分别提供各种培训和教育服务,培育农民在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的“无缝衔接”和合理流动;采取有效政策吸引有志青年到(返)农村创业就业,培养一批种田能手,吸引更多的人流向农村;重新构建城乡人才双重循环回路,为“三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4 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组织

巩固和培育经济专业合作社,加强龙头企业带动型(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带动型(专业市场+农户)、中介组织带动型(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建设。构建土地、金融、劳动力、信息技术等要素合作社,整合要素资源,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在乡镇范围内,组建跨行业、跨村组、跨专业的村社共同体。把农户、村组自治组织、合作社、协会等有机整合起来,形成新的价值利益共同体。

参考文献:

[1] 黄丽彬.基层政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研究[D]. 福州:福建农林大学,2016.

[2] 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事后监督中心课题组,雷海珍.城镇化、经济增长与农民增收研究:以青海省为例[J].青海金融,2011(3):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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