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性视角下的日语形容词分类
2018-05-30张波
张波
[摘要]日语形容词“感情”“属性”二分法,虽然最为主流认可,但其分类标准易造成分类的混乱。形容词是人对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的认知经过心智的加工进行的精练的特征的表述。以心智哲学中的“意向性”作为形容词语义划分的突破口,结合认知角度,通过观察形容词使用时主体的意识活动,对形容词进行分类,并对现有形容词二分法遗留的问题进行更合理的诠释。
[关键词]日语形容词分类;意向性;认知思维过程
[中图分类号]H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8)01-0088-05
一、“属性”“感情”的形容词的二分法及其问题
日语形容词分为属性形容词与感情形容词,是受日语形容词的古语形态的影响,是日语独有的形容词分类方式。西尾寅弥在《形容词语义用法记述的研究》中,将形容词分为:“客观的表示性质、状态的属性形容词;主观的表示感觉、感情的感情形容词。”感情形容词和属性形容词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动词后缀“がる”一般接在感情形容词后,属性形容词一般不加“がる”第二,感情形容词做现在时陈述句谓语词使用时有人称限制,只能用于第一人称,而属性形容词可以用于第一第二第三人称的陈述句;第三,感情形容词包含感情形容词和感觉形容词,在做陈述句谓语时一般要有对象语。
尽管这种分类方式是现在最主流的,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がる”作为划分指标不能涵盖全部情况,部分属性形容词也可以加“がる”,例如,“强がる”“俸がる”“新しがる”等。对于部分感情形容词能否加“がる”,各家看法不统一,如表示安心的“心强”后面能否加“がる”,同为权威字典的《新明解》与《大辞林》给出的意见不尽一致。
第二,感情形容词、属性形容词从命名上看是以语义为基础的,但实际上是结合了语义、语法的分类。由于感情形容词在使用时语法的特殊用法,因此,设立感情形容词以示区分。划分形容词类别时以语法形式作为划分的基准,会导致分类与词义出现矛盾。当引起情感的事件做主语、情感形容词做谓语成分时,英语和汉语都会加入动词做使语义完整,但日语情感形容词却可以独立做谓语述词。例如:
(1 a)The teachers class makes me sleepy.
(1b)这个老师的课让我昏昏欲睡。
(1c)二の先生の授は眠い。
由此可见,“眠い”的语义包含“困”和“让人发困”两层含义。显然“困”是隶属于感情形容词的感觉形容词,“让人发困”却是“课”的特点。当人做主语的时候,“困”只能是由第一人称做主语,不能由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做主语,并且满足“がる”的判断条件,因此,还是划分为感觉形容词。表述寂寞、害怕、害羞等感情形容词在感情原因做主语句式中都可以表述事物、事件的属性,在第一人称做主语时表述第一人称的感情。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感情形容词都具备感情形容词和属性形容词两个方面的性质,但出于人称限制这一语法基准还是要将其划分为感情形容词,因此,这种以语法功能相异为出发点,却以语义为命名落脚点的划分方式会造成理解上的困难。
第三,存在难以界定其究竟属于感情形容词还是属性形容词的一类词。这种词多是由表示思想或感情的动词派生而来,表示“符合该想法的”性质。这种词既表示了主观上对事件的态度,又表达了客观的立场。如“全员参加が望ましい”(希望全员出席)句中一般不能加第一人称作为主语,因为“望ましい”不是直接表达说话人的感情;但“望ましい”亦不是“全员参加”这一事件的属性,而是站在一种看起来客观的角度对事件的评价,暗含着集体对事件的态度。这类词形容词间接地表达说话者的感情态度,带有一定的主体性。
第四,定义中的客观的属性形容词和主观的感情形容词的描述是不准确的。客观性质和主观感情都是相对的概念。如“大さい”,是属于客观的属性形容词,不同的人是根据不同的基准对事物做判断,比如,一个人说“这孩子脚真大”,“大”是以说话人的心理评估为基准,如根据同年龄的孩子的脚的大小,做出“大”的判断。而换一个对孩子的脚的大小没有概念的人看到孩子的脚,以成人的脚作为评估标准,可能就会做出“这孩子的脚真小”的判断。可见属性形容词的客观性是相对的,属性判断是会随着认知主体的基准变化而变化。而主观的感情形容詞也是有客观属性的,如日语中表达害怕的感情形容词有“怖い”与“恐ろましい”,是一对近义词,在日语字典《大辞林》中的解说如下:“‘怖い是一种心情的主观性的表达,词义是由于感到身边的危险,产生的强烈的害怕的心情。‘恐ろしい是表示对某种会摧毁自身的事物的力量或意志抱有畏惧或敬畏的状态,是一种相对客观的表述。”可见,感情形容词也有一定的客观性。主观性、客观性是一种相对的属性,以相对的属性做分类标准会造成混乱。
二、基于意向性对形容词的分类
(一)认知的层级
人类的认知是有层级的。“人类认知从初级到高级可以分为五个层级:神经层级的认知、心理层级的认知、语言层级的认知、思维层级的认知、文化层级的认知”。这五个层级包含人类的全部认知。前两个层级是低阶的,是人和动物共有的,后三个层级是高阶的,是人类特有的。五个层级的认知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人的大脑中相互关联的。由人创造的形容词,体现人的认知层级,体现人类共通的思维特点。
神经层级的认知是基于神经元内的单向电传导形成的。神经细胞受到刺激,形成感觉。感觉是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等单一感官直接获得的认识。神经层级的认知就是我们所说的通过肢体接受外界刺激的认知过程,比如,冬天吹风觉得“冷”,被球打到觉得“疼”。心理层级的认知就是以针对外界刺激涌现的感情为对象的认知,比如,出去玩觉得“高兴”,被拥抱了觉得心情“愉悦”。这两种层级的认知,是低阶的认知。无论是一个人或者是一只狗,感受都是一致的。能用“冷”“疼”“高兴”“愉悦”这些语言符号与概念中的感觉、感受链接起来,这是基于语言层级的认知起到的作用,是人独有的认知能力。语言层级的认知包括人对语言的表述和理解,即思维对符号方向的链接与符号对思维方向的链接两个方面。
思维层级的认知是人类特有的心智能力,可以做复杂的分类、比较、判断、推理和论证。感觉、知觉、表象为思维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进行整合、归纳、比较、判断、推理的过程就是思维层级的认知。知觉是脑和神经系统对感觉信息的再加工,是对外部世界事物的整体性认识的心理过程。知觉与感觉同样不能与感官脱离,脱离感官在心智中的经验的认知形式就是表象,具有形象性、直观性和概括性。思维层次的认知既包括感觉、知觉层面的注意分配,又包括语言层面的符号概念对应,还包括思维层面的经验运用和逻辑判断推理过程,是统合、交叉、整体的认知层级。比如,一个人饿了,这是感觉,是神经层级的认知。人抬头看树上的苹果,“想要”得到苹果,这是心理层级的认知。伸手摘不到,这是知觉,“果实挂得太‘高了,我太‘矮了”,这是通过知觉表象获得概念与比较的结果,“爬上去就能摘到了”,这是推理,这一系列的活动就是思维层级的认知活动。
五个认知层级中最高的就是文化层级的认知。一般来说,“文化是人所创造的一切对象的总和”,比如,道德、审美都是人类创造出来的,不是客观世界存在的。文化深刻地影响着认知,如果说大小、深浅这些概念关系是人类共通的,那么美丑、道德则是各民族、地域、文化所独有的。比如,中国人看到墙角的苔藓可能觉得丑,但日本人看到墙角的苔藓会觉得很美。中国人觉得一夫一妻是符合道德的,但在一些国家,一夫多妻也符合道德。在人进行美丑、好坏等评价的时候,很多情况是受文化层级认知影响的。这种文化层级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不是显性的。人在做评价的时候并不是有意识地按照某种文化标准,而是在无意识中熏染所处文化的特点。文化层级的认知有共性也有个性,是集体意识与个体意识交织融汇在一起的,因此个体对事物做价值评价时,结果是千差万别的。前面例子里肚子饿想摘苹果的人,如果进一步思考摘了别人家的苹果是不“道德”的,这是文化层级认知与思维层级认知共同的作用下完成的思考。
语言层级认知将神经层级、心理层级、思维层级、文化层级的认知得以外化展现,并反过来影响各种认知。让我们得以从语言为起点,对神经、心理、思维、文化的认知层级进行研究;反过来,从对认知的层级的梳理,我们可以观察到语言的层次与规律,尤其是概念化的形容词的层次与规律。
(二)意向性对形容词分类解释的合理性
自20世纪70年代起蓬勃发展起来的认知科学是一门多学科融合的科学。心智哲学和认知语言学分别是认知科学在哲学与语言学两个领域的分支。“心智哲学对语言有三点假设:语言基于心智,这是语言最基本的性质;语言运用的基础是感知觉信息的表达;语言所表征的是心理的表征”。认知语言学中也有相似的观点,“在语言与现实之间存在思维或认知这一中间层次,如果不依靠范畴知识、概念结构和认知方式,就无法接近现实,因此反映在与语言的现实结构是人类心智的产物”。我们可以认为,通过语言对现实世界的表征都是人的心智的产物。形容词所表征的不是现实世界的实体,而是由实体抽象得出的概念与概念关系。概念与概念关系产生于心智,是语言的使用者通过心智对现实世界的信息进行获取、筛选、范畴化、概念化,从而通过语言符号进行高度概括的表述。形容词的语义既离不开人的认知,也离不开外部世界,可以说所有的形容词皆包含人的主观色彩和现实世界的客观色彩,因此,主观、客观并不应该作为分类的标准。认知语言学认为语义是语言的基础,语法构造的内在动因是认知和语义,划分词类时应从内在动因着手,把握语义与认知的规律,就是掌握了语法结构的原动力,这促使我们以认知过程和语义特点为出发点对形容词进行分类。
人用语言表述的过程为人通过视觉、嗅觉、肤觉、听觉、肤觉等认知手段感知和认识外部世界;并在脑内借助已有的知识储备,以及概念整合、关联能力进行分类、加工和处理形成心智概念;用语言符号来表述人对物理世界及抽象世界的观察、体验、感受、判断、评价、推测等心理表征。众所周知,人的感知手段是丰富,百科知识是庞杂的,概念整合和关联的方向是多变的,是什么决定了哪些感知信息被凸显、何种百科知识被运用、概念如何做整合与关联、对意义的起导向作用的是什么,答案是“意向性”。
意向性是心智哲学中的概念,被认为是人的意识的本质属性和核心内容,一直以来都是西方哲学和语言学界的学者的关注对象。意向性由美国著名的心智和哲学家约翰·塞尔提出,国内以徐盛桓为代表的学者对意向性从语言学角度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意向性是主体的心智观照某一对象世界的意图所展现的心理活动;这种心理活动表征为一种‘显现(revelation)的能力:主體的心智一旦指向某个对象世界就意味着这个对象世界向着主体显现出来”。人的心智以意向性的显现能力为出发点,通过思维活动和行为活动来与世界发生实质的联系。意向性是人的心智的特性,“人的思维活动是从表达某个意向性的意义开始的,而任何意义的表达都是以人的活动图式、心理意象或语言来呈现”,正是通过这种特性,心智首先可以指向一个对象,并包含对这种对象的信念、态度、喜好、偏向等态度。意向性结构包括意向内容和意向态度两个维度。意向内容涉及客体对象的辖域、视角、聚焦、专门化;意向态度涉及主体对此次认知的心理状态、心理估量、心理取向。
意向性贯穿于思维活动的全过程,主导着认知与意义的方向,并始终制约着语言符号的运用;所以研究语言符号的特点可以从意向性这一角度进行。“意向性可以作为解释语言现象和意义的方法、路径和切入点,这是因为任何一种语言结构或意义的产生时,语言行为主体总是把客体同自我对客体的心理感受统领在一个心智模式里”。因此,我们认为,形容词作为语言中对物理世界和心理世界的表征的特性的表述,在认知过程中用意向性进行解释与分类具有合理性。
(三)意向性角度对日语形容词的再分类
“心智哲学视角下的语言研究表明:语言活动在内的意识思维活动本质上是一个符号换算过程;思维活动是在意向性的主导下通过对感觉的过滤、选择而展开的最初意识活动,并进一步筛选,发展为反思意识活动,获得对感知对象的感受;这样的感受会由脑神经以意象的方式涌现在脑海中;感受对于感觉是一种转换,而转换具有转换中的不变性这样的拓扑性质”。思维活动有两种:一是最初意识活动;二是反思意识活动。“意向性表现为意识活动中对对象的注意、过滤、选择、表征时的心理状态,并呈现判断、评价、表征的功能”。我们将日语形容词根据隶属意识活动不同、意向性起到的作用不同,分为以下四类:感觉形容词、感情形容词、属性形容词和评价形容词。
首先明确一下这里讨论的分类,是以形容词原型语义作为基础的。相较其他词汇,日语中的形容词自身的数量少、所占的比例低,多义现象广泛存在。在讨论形容词分类时,我们暂以原型语义即基本语义为基础,其他意义我们认为是在原型语义的基础上通过隐喻、借喻等手段进行的语义扩张,故不作为此次语义分类的考察范围。
我们将形容词的原型语义在思维活动中过程的位置进行梳理。我们假定以下思维活动是认知主体对认知客体特点进行陈述时,以第一人称视角进行的归纳性表述,即表述形式为“(~は/が)~い”。在外部世界的刺激下或自身受生理机制影响所产生的生理的感觉如果被意向性所凸显进而转化为表示感觉特征语言符号,这种形容词为感觉形容词,如“眠い、苦しい、痛い、痒い”。感觉形容词表现的仅是主体的生理的感觉,是神经层级认知的结果体现,既有可能是身体某一部位的感觉,也有可能是身体整体的感觉。认知的客体是身体的感觉,意向性起到的作用是选择并凸显这种感觉。感情涌现是人在外部刺激下在意向性驱使下经过头脑进行加工初级的意识活动。这种外部刺激一般是事件,认知的客体是心智而不是身体。如收到礼物,涌现的感情是高兴,不需要经过深思熟虑,不需要反思,是当下的感情,这种情感心理表征的语言符号是感情形容词,如“嬉しい、悲しい、欲しい、惜しい”。当人通过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肤觉等认知手段对认知信息接收,经过意向性筛选,运用百科知识进行关联或比较时,意向态度为中性,未做价值取向,意向功能为判断的反思意识活动,转换为表征的语言符号就是属性形容词,如“赤い、多い、大きい、早い、轻い”。认知客体以具象世界存在的实体为主,属性多为物理属性。物理属性可以引申至抽象世界,这是借助思维层级的认知,以及人的想象力所达到的。当人通过认知手段接收信息,经过意向性进行凸显后,运用百科知识进行关联或比较,在价值评价的意向态度下,进行的反思意识活动,转换为表征的语言符号就是评价形容词,如“いい、ふさわしい、望ましい、子供つぽい”。这一类形容词的认知客体既可能是具象的,也可能是抽象的。这种形容词的概念形成受到文化认知的潜在影响,体现了认知主体的价值取向。以上分类总结为表1。
三、意向性形容词四分法对二分法遗留问题的解释
(一)借由意向性摆脱主观与客观两极化的束缚
形容词的语义概念是人用认知手段对自身感觉、感情或者外部世界的特征的表述,由于人是感受的主体,所以形容词必然带有主观性。“意向性是贯穿于意识活动的整个过程,是意识观照(contrue)事件事物事态时所展现出的一种体现‘利己的取舍倾向”。以自我为中心是每个人的认知属性,人在使用语言表达意义时会不自觉地受意向性的影响,选择“利己”的关注角度,基于“利己”的比较基准。因此,“利己”的表达必然带有主观性。
而形容词的作用是让说话人对认知客体的精练的特征可以传达给听话人,并且一般来说,让听话人接受信息之后,可以解码和还原说话人的认知。因此形容词即便是主观表达,也能为一般大众所理解,并普遍存在的,是有共性的,也就是说具有“客观性”。“主观”“客观”的意义比较宽泛,既可以指“人的意识”,又可以表示“展现主体意识”,“客观”既可以表示“独立于人的外部存在”,又可以表示“展现脱离主体的意识”。如前所述“客观”“主观”这两个词限制了我们对日语形容词的理解,二分法的客观属性形容词也有主观成分,主观感情形容词有时也有客观成分。而引入意向性的四分法就可以避开“主观”“客观”这一陷阱,承认了认知主体的能动性,同时也将二分法难以划分的“望ましい(符合期望)”“相応しい(相符)”等詞清晰地划入“评价形容词”类别中。
(二)意向性四分法将分类还原为语义分类
如前所述“感情”“属性”二分法带来的混乱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种分类方式是语法、语义结合,但命名却只体现了意义。这导致语言事实常常与命名有矛盾。“描写意义时要考虑对象、概念、符号、使用者和语境五个要素”。我们在借助意向性进行语义分类时,语义要素是考虑得比较全面的。例如,“彼の颜が加えいのはさびしい”(见不到他的脸我很寂寞),“我”(认知主体)对于“与他不能见面”这件事(对象)的心理感受(认知客体)是“寂寞”(概念),此时“さびい”(符号)是感情形容词。而“二の通りは夜になるといつもさしい(这条路到了晚上总是让人感到寂寞)”中,“我”(认知主体)对“夜晚中的这条街道”(对象)做出的有价值取向的评价(概念),“我”相信“这条路晚上会让人觉得寂寞”,此时的“寂寞”不是“这条路”的客观属性,即不是二分法的“属性形容词”,而是评价形容词。像这样考虑了认知主体、认知对象、概念、符号的语义分类是相对全面的、科学的。随着语境的转换,语义也会发生变化,在新的语境中再参考认知过程中的意向性作用就可以再次进行划分,分类、意义、语法结构是统一的,可以避免按语法结构分类造成的失真。
(三)从认知角度对“がる”的解释
“がる”是二分法判断感情形容词的重要的语法指标之一,但也有不少诸如“强がる(逞强)”“俸がる(自以为是)”“新しがる(追求流行)”等例外存在。从认知的角度来看,当认知客体为自身生理或心理时,感觉、感情都是当下的,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变化,时间性为即时的。而当认知客体为外界具象事物或抽象事物时,外界事物的特征是相对稳定的,时间性是可持续的。因此,“强い(强)”“伟い(伟大)”“新しい(新)”等形容词的表征是相对稳定的。从词类上看,形容词与动词的差异之一就是时间性。形容词相对动词较稳定,动词受时间影响变化较大。“强がる”“俸がる”“新しがる”词义都是将自身不具备的“长期特征”通过某种表现显现出“暂时具备该特征”的样子。在四分法中,分类不再拘泥于是否有“がる”的形式,而是以认知过程中的认知客体和意向性起到的作用作为分类指标。如“重”由于没有“重がる”的形式,在二分法中是属性形容词,但在日语中也有用“重”表述腿沉重、头沉重的说法,此时“重”并不是腿或头的物理属性,而是描述由于疲倦,感觉沉重,认知客体是身体的感觉,意向性作用是凸显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是感觉形容词。
四、结语
从意向性角度对形容词分类,是一次心智哲学、认知科学与语言学的跨学科研究的有益的尝试。从认知过程着手,使日语形容词的类别更为明晰,使日语形容词的分类与可以其他语言通用,使“感情”“属性”二分法遗留的问题得到合理的解释。意向性四分法是从语义的角度进行的分类,各类别形容词的使用特点由于篇幅限制,将在今后的研究中继续探讨。
[责任编辑 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