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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如何做好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

2018-05-30苏雅茹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新形势

苏雅茹

摘要: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新时代背景下的公安机关要以更高更严格的标准来谋划公安工作。当前利益格局沖突引起社会矛盾显性化,群体性事件依旧呈高发态势,公安典论引导工作对事件的妥善处置和警察形象的树立有着很大影响。在传播学和社会学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公安机关要加强法制教育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好典情收集和研判工作,随时随地了解典情变化情况,适度引导媒体参与到舆论的正面宣传中来,创新典论引导方式方法,为群体性事件的有效预防和妥善解决营造良好的典论环境。

关键词:新形势;群体性事件;典情;公安典论引导

新时代入民对公安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是新时代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目标。舆论引导工作牵动公安工作大局,不可轻视,也直接影响着群体性事件的成功预防和妥善处置。本文中的舆论引导工作指的是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及善后过程中公安机关所进行的信息发布、解释教育和正面引导工作。当前各种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依旧呈高发态势,加之当下开放的舆论环境已经改变了传统的舆情结构和状态,不实信息的快速传递会迅速加剧其事件升级和相关联事件的爆发,这些给公安机关维稳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因此,公安机关务必要提高对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视度,加强舆论引导能力,以保持参战民警的思想稳定并控制群众的心理情绪,最大限度地缓解矛盾冲突,减少负面影响,降低损失,使群体性事件得以平息。

总体来看,虽说当前公安机关已积极开展舆论引导工作,但依然存在多数民警对舆论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的现象,导致在某些群体性事件中“重业务、轻宣传”的现象持续发生,公安机关舆论引导能力与现实舆论风向引导的需要仍有差距。

一、群体性事件中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要性

(一)有利于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主要由于某些社会问题或社会矛盾的长期积累,加上谣言、流言的肆意传播极易感染群众的情绪,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激发、蔓延和扩大[1]。公安舆论引导工作可以把群体性事件制止在初始阶段,或者在处置过程中促进事件朝着理性正确的方向转变。公安机关可以利用“优势意见”进行舆论引导,人们在公开的场合会选择与主流意见保持一致,消除群体性事件中与主流舆论不和谐的相关舆论,进而控制社会舆论,有力地制约非理性行为。

(二)有利于塑造与维护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

警察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处置工作因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和事件的关注度成为社会和媒体的关注热点,各媒体工作者第一时间将事件全过程通过视频、图片、文字、声音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警察形象也在报道中全方位展现。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积极行动,妥善处置,及时公布信息,利用大众媒介对公安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可以达到建构警察形象和引导公众认知的目的。在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所引起警察形象危机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媒体上频频出现的涉警负面报道,极大地降低了公安机关的威信,使公安队伍的形象受到损害,影响了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公安队伍的建设和民警的战斗力。若公安机关处置得当,通过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公开信息,负面突发事件可以成为表现警察工作能力的正面信息,从而有利于树立“公正无私、执法严格”的良好警察形象,鼓励人民群众积极配合警方工作。

二、当前群体性事件中公安舆论引导工作滞后的原因分析

群体性事件往往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要想实现对事件的妥善处置并最大限度消除其带来的社会影响,需要公安机关科学合理地进行舆论宣传、引导和控制。当前公安机关还未在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宣传阵地中占领“制高点”,导致其舆论引导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前期舆情掌握不及时、不准确、不全面

在以往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经验中,我们可以将引起突发频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进行分类,即经济纠纷、征地拆迁、教育矛盾、医疗问题、环境问题、执法不公、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的维权性和社会骚乱事件。此类群体性事件的爆发一般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表现过程,因此其产生、发展和信息扩散规律是能够被公安机关预测并把握的。虽说公安机关在社会舆情把控、情报收集、预警研判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但与现实需求相比,事件爆发前期舆情掌握和整合能力存在问题。一方面,前期舆情信息掌握不及时,大部分群体事件在发生前得不到有效遏制,而在事件发生后,群众报警或者发现异常才开始行动。当前一些民警的信息采集工作不深入,不能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对应该反映的民情、社情信息搜集不及时不到位,各种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信息得不到重视,就会发生信息缓报、漏报等情况。尤其是在网络舆情收集方面敏感度不高,突发群体性事件在发生之前必然会在网络舆情上有一定征兆,如果不能及时汇集网民关于事态发展的看法、评论和建议,就会错失分析研判舆情的最佳时机,进而影响事件萌芽状态时的舆论控制和引导工作。另一方面,事件发生信息掌握不全面,未能及时了解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虽然有的地方机关将民警力量部署到了社区、校园、乡镇等基层单位,但依旧存在信息采集重数量不重质量的问题,采集的信息缺乏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倾向与刑事犯罪等恶性暴力事件的信息排查上,忽略了存在潜在危机的群体性事件,虽有所觉察却缺乏相应的分析和研判。除此之外,信息传输所经途径较长,可能人为地对信息进行删减等,造成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失真和衰减,这就削弱了信息的原始价值。

(二)信息缺乏透明度、发布不及时

如今在“人人都是记者”的情况下,群众更愿意相信网络上的图片、视频等资料比官方发布的信息更加真实,官方正式发布消息之前,这种非官方渠道进入公众视野的信息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在事件处置过程中,一方面,公安机关往往“重处置,轻宣传”,发布的内容有“格式化”、“模板化”倾向,网络上对于事件的起因和处置谣言四起,信息渴求得不到满足,知情权得不到保障,各类信息在群众之间很容易被扭曲或改编,为负面舆情滋生扩散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发布相关信息不够及时,时效性不强,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抓不住信息发布的机会就会使工作陷入被动,非官方消息的“先人为主”已让公安机关丧失了舆论话语权。

(三)媒体管理水平不高

目前公安机关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不能很好地利用媒体的积极功能进行舆论引导,导致媒体管理水平不高。一方面是公安机关控制媒体的水平不高。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媒体记者和无关人员会第一时间进入现场,公安机关有时不能及时制止未经批准的采访拍摄行为,更谈不上销毁其采集到的信息数据;另外,现如今很多媒体会采取直播的形式报道群体性事件,而公安机关的宣传和网监部门等对与此相关网络舆情的监控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和控制网上的不良舆情,各种舆论评论以及跟帖、意见反馈就会接踵而至,加大警方的舆论控制难度。另一方面是缺乏与媒体主动互动的能力。公安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行业属性导致了二者之间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有所差异,因此在涉及舆论监督时,警方态度有所偏差,手段缺乏技巧,主要表现为对媒体提出的问题避而不谈、抵制媒体的介入、敷衍被动的姿态应对媒体。有些公安部门低估媒体在群体性事件中危机公关的作用,不积极主动与媒体沟通交流日常工作,也未能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作为把关人,公安机关的媒体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如果不能准确掌握媒体报道的口径、内容和传播范围,部分报道内容就会误导群众,产生难以消除的负面舆论影响。

(四)舆论引导形式和内容相对落后

在当下复杂敏感的社会舆论环境中,以互联网为标志的各类媒体迅猛发展.网络舆论的影响力愈发突显.当前公安舆论引导的方式和内容与现实需要还存在很大差距。从引导形式上看,自媒体时代,微博、微信成为了表达民意、反映民情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普通百姓可以畅所欲言、直抒胸臆往往带来大量情绪性的、不负责的或恶意的言论,其中所表达的观点会不断从虚拟世界向现实渗透,本应代表着“权威”的官方舆论场不能熟练运用网络新媒体、自媒体去整合统一舆情,碎片化信息和非理性表达会使舆论迅速走向分化,给公安机关的舆论控制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有的地方公安机关只注重现实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而忽视网上工作机制的建设,导致互联网舆论引导和管理体系、机制建设相对滞后。另外,在内容上,说教式的语言风格还是占多数,枯燥乏味的文字教育降低了公安机关的舆论引导效果。

三、新形势下群体性事件中公安舆论引导工作的对策建议

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是在外界思想舆论长期影响下发生改变的,公安机关主导的官方舆论阵地想要實现对舆论的引导和治理,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法制教育和信息发布工作

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可以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遏制前期负面舆论的蔓延,做到防范先行。规范信息发布工作,促进事件爆发后的妥善处置和舆论控制,做到占领先机。首先,通过法制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如互联网平台信息推广、举办普法主题活动、到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单位和地区开展大走访等,宣传法治思想,提高群众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自觉意识;引导其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鼓励其揭发各种违法行为,提醒其不能采取过激方式激化矛盾,严防不良后果的发生;另外,大力开展后期法制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回访调查,及时安排专人做好当事群众的思想工作。其次,要进一步规范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公安信息发布工作,防止出现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准确导致炒作、谣言等事件的发生;坚持正面引导,持续宣传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解决问题的决心和措施,稳定民心。

(二)提高舆情收集和预判能力

公安机关要想获得良好的舆论引导效果,必须统筹抓好网上和线下两个舆论阵地,第一时间掌握民情,第一时间预判并妥善处理,提高舆论收集和研判能力以占领舆论先机。一是完善舆情信息收集机制,全面收集网上网下各类负面信息,随时掌握群体性事件舆情发展动态,公安机关可以建立包括交警、治安、刑警、巡警等在内的不同岗位警察的信息采集渠道和反馈平台。在各基层村镇、社区、街道等警务人员能够遍及的地方发展信息收集人员,从广泛的信息渠道中提取影响舆情的重要信息;二是加强舆情实时监测手段建设,及时发现各类苗头和动态,拓展信息来源,以网上巡查、舆情筛查、重点监控热点关注为主要措施,增强舆情收集和发现能力,保证信息的全面性和客观性,尤其对海量的网络信息进行自动抓取,及时汇总分析涉警舆情,分类进行热点监控;三是建立舆情研判响应机制,对监测发现的舆情进行专业研判,确定舆情危害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预案,下达应对指令;四是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强化“第一时间”理念,用好第一话语权,分类处理网上舆情,对影响大的负面舆情及时删除,避免舆情放大、发酵,确保事态信息第一时间掌握、应对并控制舆情科学理性的方向。在后期稳控环节,建立物色信息员,准确及时的掌握思想动态信息,发现异常时第一时间跟进并化解,确保负面舆情不反弹,不反复。公安机关还应该鼓励他们发挥信息灵、民情熟的优势,到当地各社区、企业、村镇等定期调研和访问,收集反馈信息。全方位的工作才能严密掌握社会动态,知己知彼,在舆论引导工作中方能百战百胜。

(三)发挥媒体在群体性事件报道中的积极作用

媒体一舆论环境一群众情绪环环相扣,媒体营造舆论环境,舆论调动群众情绪,进而影响公众认知、判断和行动。因此,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媒体在传播信息、互动沟通、达成共识方面的正面作用,与媒体合作,充分发挥媒体所长,使其为警务工作服务。

从公安机关主体角度出发,首先应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做到尽可能主动满足媒体采访正面新闻及其轰动效应的欲望,让公众通过媒体报道了解事件的真相,占领传播制高点,平息网上炒作,掌握话语主动权。其次当负面报道出现后要以诚信的姿态对舆情尽快做出反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回应媒体,要做到“多疏少堵”,不能被媒体压制,既响应舆论又引导舆论。再次,通过新闻发言人和新闻通报制度来加强正面引导,主动与主流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准确权威的信息,确保舆论不失真不“跑调”;针对整个事件的确证信息发布“警方声明”,这样在既满足媒体采访要求的同时也引导了媒体的舆论方向,警方的权威性和诚恳表达必将引导社会形成有利于公众、警方、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最后,除了增加在传统媒体宣传报道的频率,公安机关还要善于进行网络形象策划,主动引导网络媒体正面宣传公安工作,提升公安队伍形象。

从公安机关管理媒体的角度来看,在积极配合和主动交流的基础上,首先通过媒体的议程设置功能,控制其对事件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分散舆论注意力,逐渐改变公众的关注重点。其次是发挥“沉默的螺旋”功能,媒体营造“多数意见环境”,大力传播有利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信息,封锁不利信息,引导公众主流舆论,防止流言、谣言的蔓延。最后是运用“培养”理论,让“优势意见”在潜移默化中引导民众对事件的判断,控制舆情的良好状态[2]。总之,社会矛盾和问题应通过媒体揭露来引起相关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注意,促进警方在事件预防阶段更好地控制事态的苗头和发展;通过信息的实时沟通交流,警方应在事件处置阶段引导媒体理性报道,满足公众知情权,双方共同制止谣言和恐慌的传播。

(四)创新舆论引导的方式方法

公安机关要注意到新媒体时代,人们對于官方发布的信息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实生活常常以虚拟社会为载体表现,群体性事件往往经过网上传播、放大、发酵、升级。因此在形式上,除了利用与涉事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进行舆论宣传外,公安机关的舆论引导应该从线下走到线上.拓宽以网络为载体的信息获取渠道.充分利用各大网站、论坛、移动终端、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账号等网络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权威发布[3],例如2014年春熙路恐慌事件,成都公安应急处置,第一时间发布官方辟谣微博,从发现舆情到发出权威声音,从接到警情到平息谣言,半小时之内就消灭了“砍人”、“火灾”等虚假恐怖消息。除了及时公开事实真相,公安机关还要加强与网民在热点问题上的沟通交流,把握网上舆情动态,解答网民比较关注的一些问题,防止网络谣言四起,借助转发、评论、点赞的力量获得舆论主动权[4]。除此之外,在壮大公安机关舆情导控队伍的同时,要在微博、网站、论坛管理员以及网民中培养专业的社会网络评论员为我所用,步步跟进,主动引导,注重内外部“意见领袖”的培养和联系,确保一旦有事就能形成全警响应、万人跟帖的工作局面[5]。公安机关只有高度重视网上这一虚拟战场,消除负面影响,掌握网民动向,防范事态恶化,才能真正掌控全局、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在引导内容上,首先要贴近群众说话,多角度、全方面的报道,避免一味的官话、套话,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公信力、权威性。其次要积极采取受人民群众欢迎的舆论宣传和引导方式,吸引入、打动人,增强语言的亲和力,推出传播性强的热点文章、图片和视频,通过议题设置,生动活泼地将所要传达的信息告诉公众,让社会认识到群体性事件的危害的同时,引导公众配合公安工作,进而构建公安机关良好的舆论形象。最后,在技术上可以借助大数据技术分析涉事群众的个人情况,找出入群特点,抓住关键人物,解决主要矛盾,利用发送提醒短信等方式实现点对点宣传,提高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结语

新时代要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公安机关在群体性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工作仍存在着诸多与社会舆论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既严重影响了事件的前期预防和妥善处置,又损害了警察队伍的形象。因此,公安机关要从自身存在的问题出发,提高前期舆情收集能力,创新形式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和法制教育,巧妙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创新方式方法主导网络舆论阵地,为群体性事件的前期防范和妥善解决创造积极的舆论环境。

参考文献:

[1]陈闻高,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危机及引导[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4):124.

[2]刘劲青.论公安机关在当前群体性事件中的媒体管理[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1,(3):78.

[3]张明.试论群体性事件的舆论引导机制[J].福建法学,2013,(1):16-17.

[4]刘彭祝.公安边防部队在突发群体性事件中宣传工作创新的研究[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6,14(4):32.

[5]缪金祥,浅析群体性事件中的网络舆论引导——以公安机关为视角[J].净月学刊,2012,(12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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