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特殊教育的转型:从残疾人教育到特殊需要教育
2018-04-04吴浩
吴 浩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江苏南京 210036)
一、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历史脉络
特殊教育在欧洲较早地成规模、成体系地开展。18世纪60年代,法国人列斯贝在巴黎创办世界上第一所聋校,公开招收聋生入学,拉开了世界现代特殊教育的序幕。相对于欧美等国特殊教育发展,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同样有着清晰的历史脉络。
(一)古代特殊教育发展:理念闪光,落实艰难。我国特殊教育起源很早,《国语·晋语四》中载,晋文公问胥臣:“然则教无益乎?”对曰:“胡为文,益其质。故人生而学,非学不入。”这句话道出了学生的主体性,即学习是人生而应为的,强调通过一定的教育使人获得一定的技能,进而立足、谋生。可见,早在先秦时期人们就已经意识到对社会全体人员(包括残疾人)开展教育的重要性。《周礼·地官·大司徒》亦提出:“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对残疾人的生存、生活等问题予以规定。贯穿我国古代社会的一个主要的残疾人观,就是“养疾”,将残疾人“收而养之,官之衣食”。
然而,虽然智慧的闪光非常早就出现,但一直以来残疾人教育并未得到重视和应有的发展。两千年的封建意识、森严的等级观念等成为禁锢人们思想的精神枷锁,尽管要求改革、改进教育,“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呼声历代都有,但在没有真正民主政治、国民素质相对较低、明智尚未开化的封建时代,不可能从根本上实现特殊教育的健康发展,即使有一些零星闪光,也主要造福于少数官宦富豪之家,一般平民百姓对于残疾人的教育问题基本抱持放任的态度。
(二)近代特殊教育发展:外人主导,发展缓慢。进入近代,清代中晚期以后,特殊教育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方面,国人通过接触世界潮流,对教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逐渐开始强调全民教育的重要性,如郑观应著《西学》一文,提出“学校者人才所由出,人才者国势所由强;故泰西之强,强于学,非强于人”,很明确地指出了普及教育的重要性。太平天国运动领袖洪仁玕著《资政新篇》,专门介绍了西方开展残疾人教育的情况,主张要借鉴其经验,政府主导残疾人教育。虽然太平天国运动最终失败,但很多思想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散,为近代特殊教育的发展做了充分的理论和思想基础。
另一方面,清中晚期国门初开,外籍宗教人士大量进入内地,他们积极推动了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其中特殊教育也受惠颇多。但由于缺乏政府的有组织的支持、协作,主要依靠热心人士、社会团体及慈善机构的资助,因此这个时期特殊教育学校数量极小、规模极小、生数极小。因此,我国近代特殊教育有着明显的特征,即主要由外籍宗教人士创办,福利色彩浓厚,规模偏小。
据《中国教育年鉴》记载,我国最早建立的现代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盲校,由英国传教士威廉·穆恩于1874年在北京创立的瞽叟通文馆,即今天北京市盲校的前身。创立时,该校仅2名学生入学,直到1919年前后,该校毕业生也仅仅才达到200人左右。
这一时期我国的特殊教育取得了历史性的发展,为残疾人接受教育、提升生存生活质量打开了一扇崭新的大门。然而,与同时期世界特殊教育发展潮流相比,我国特殊教育被远远地甩在身后。
1922年,我国曾有学者专门做了中国与美英日等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比较研究。研究结果显示,当时中国仅有17所特教学校,在读学生500余名。17所特校中,仅1所学校(南京市聋哑学校)为官方办学,其余16所均为外国人创立或私人资助。同一时期,美国有特教学校227所,在读学生22920人;英国有特教学校124所,在读学生8032人;日本有特教学校72所,在读学生5917人。仅通过学校数和在读学生数这两个最基本的数据对比,就可以看出,当时我国特殊教育的发展极其缓慢,严重落后于世界发展潮流。
(三)新中国特殊教育发展:飞速发展,前所未有。新中国建立后,残疾人事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951年10月,周总理签发《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设立聋哑、瞽目等特种学校,对有生理缺陷的儿童、青年和成年施以教育”。[1]国家还先后颁布三个教学计划,具体指导特殊教育工作:1955年9月颁布《小学教学计划在盲童学校中如何变通执行的通知》,1956年6月颁布《关于聋哑学校使用手势教学的班级的学制和教学计划问题的指示》,1957年4月颁布《关于聋哑学校口语教学班级教学计划(草案)的通知》。人民政府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显著推动了特殊教育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初期,各类特校共42所,在校生2000多人;到1953年,各类特校已达到64所,在校生超过5000人;1960年,特校数增加到479所,在校生达到26701人。经过院系调整及后来的“文化大革命”,1975年,各类特校缩至246所,但在校生数量继续增加,达到26782人。“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特殊教育逐步加快发展步伐,到1987年4月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共有盲聋学校289所,在校生29340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迎来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发展特殊教育成为党中央和国务院重点关心的重要工作之一。1989年国务院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2001年和2008年,国务院先后两次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文件;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首次将特殊教育单列一章,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关心特殊教育”,党的十八大进一步专门要求,要“支持特殊教育”;2014年,国务院启动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从2014年到2016年,集中力量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改变特殊教育发展面貌。到了提升计划圆满收官的2016年,据《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当年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080所,在校生49.17万人,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5.32万人。
“十三五”以来,特殊教育发展进入快车道。国家层面密集出台多份助推特殊教育新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从《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到《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参考目录》,再到三类特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颁布,在专业发展和质量提升上,国家把特殊教育作为与普通教育同等地位、特别关注的对象,不断补短板、提内涵。而在更为关键、影响更为深远的顶层设计上,党和政府对特殊教育关心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也推进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建设,2016年2017年5月1日,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正式实施,为残疾人教育事业提供权威法律依据;2017年7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发展;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开幕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作十九大报告,郑重提出要“办好特殊教育”。党和政府关心支持、努力办好特殊教育的决心和信心令人振奋;全国各地积极相应党中央号召,深入推进特殊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加快区域特殊教育生态治理的积极举措,一再创新,“你追我赶”;一线特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进特教科研,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积极参与,特殊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得到显著改善,特殊儿童的社会生存环境变得更加友善、有爱。可见,我国特殊教育正昂首走进新的时代,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特殊教育人正在不断书写着一个又一个新的成就。
二、我国特殊教育转型的应然与必然
长期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基本等同于残疾人教育。具体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没有从法律条文上对特殊教育进行明确界定,但特殊教育的内涵逐渐明确,主要指的是盲教育、聋教育和智障教育。教育的对象主要限定为盲、聋和智障三类儿童少年。由此,学校的建设、三类课程的设置等,均紧紧围绕这三类残疾类型展开。实际操作中,三类学校的校园建设思路、课程设置方式乃至课堂教学设计等,均基本照搬普通教育特别是小学教育,最多只是在内容难度上有所降低。
在此期间,国际特殊教育先后兴起“一体化教育”“回归主流”“全纳教育”等理念,推动了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化,呈现出一些显著特点,为我国特殊教育的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一是特殊教育立法强化。虽然很多国家特殊教育的兴起来自民间,但政府的宏观调控对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特殊教育立法。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提出,要保障所有儿童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权利。1989年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宣言》都要求,确保所有儿童都能不受任何类型歧视地接受教育。1993年联合国《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条例》第6条确认了所有残疾人接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而且指出要在“融合的学校环境”和“一般学校环境”中提供教育。2006年,联合国《残疾人公约》规定,改善残疾人的权利,保障残疾人顺利融入主流社会。[2]我国根据国情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残疾人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各种形式的立法强化了对各类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传统的三类障碍教育显然无法满足这一发展趋势,尽快实现转型,从教育对象的拓展、课程设置的优化、专门教育机构的设置等方面,不断适应残疾人教育的需求,这是特殊教育转型的法理必然。
二是更加关注特殊个体的教育质量。普通教育当然也强调素质教育,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但是与普通教育相比,特殊教育的特别之处更体现在,每一个教育对象都有着极为显著的异质化特征。即使同为视障学生,其视力受损程度不同,接受教育的方式也必须因之在根本上改变。如学生全盲,就无法接受需要借助视觉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而低视力学生则可以在充分保护残余视力的情况下,逐步学习大字版教学内容,促进多感官综合发展。随着特殊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类似这种个性化教育需要的满足,已经成为特殊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近年来,个别化教育教学方式在特殊教育领域得到强有力的推广,在特殊学生入学前的评估、在校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的评价等,都要应用到个别化教育计划(IEP)。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甚至将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订与实施作为衡量特殊教育服务水平的标准之一,学界也出现这样的观点:只有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水平制订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计划,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施特殊教育。
另外,对个体的更加关注还体现在对学前特殊教育的日益重视上。现代医学和教育学相关实证研究已经证实,0~6岁是儿童生长发育的关键词,在这个关键期开展早期干预,通过给予适当的环境刺激、人文刺激,可以有效发展有生理心理缺陷儿童的大脑神经元,能够有效促进其在生理、认知、言语及社会性方面的发展,减轻甚至部分消除他们的障碍,从而长远来看减少他们对社会的依赖及减少社会为他们提供相应服务的成本。
因此,更加关注特殊个体教育质量这一特殊教育发展趋势,对传统的三类特教学校形成了倒逼机制,传统的三类特殊教育课堂教学,主要移植普通教育的教学模式,以知识传授为主要内容,显然难以充分关照到特殊学生的个别化需求,因此特殊教育必须要加快自身改革步伐,适应最新的特殊教育发展需求。
三是全纳教育的思想逐渐成为主流。全纳教育(inclusiveeducation)是1994年6月10日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召开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会》上通过的宣言中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过程。它容纳所有学生,反对歧视排斥,促进积极参与,注重集体合作,满足不同需求,是一种没有排斥、没有歧视、没有分类的教育。全纳教育思想体现了对所有人的尊重,彰显了对人权的保护,顺应了时代的发展要求。[3]这一教育理念首先要求保障所有人,幼龄儿童、青少年乃至成人、老年人等参与学习的机会,强调制订、实施公共教育政策的重要性,尊重个体多样性并致力于消除个体学习的各种障碍,反对各种排斥现象。就目前特殊教育现状而言,三类特殊教育学校的设置限制了除三类障碍儿童之外的其他障碍类型(自闭症、脑瘫、多动症、语言发育迟缓、多重障碍等)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比如,自闭症儿童目前主要通过随班就读和在培智学校就读来实现受教育权。但两者均难以为自闭症人士提供专业、有效、适合的教育服务——普通学校一般而言对这些少量的随班就读的自闭症学生关注仍集中在学业情况上,或对其与普通学生同样要求,或将其置于随班混读、随班就坐的地步;而培智学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智障儿童教育,自闭症儿童教育缺乏真正了解,自闭症儿童往往不存在智力障碍,某些自闭症儿童甚至经常表现出超常的智力水平,用智力水平较低的学生的教学内容、课程目标、教学方式等来要求他们,显然是极其不科学、不合适的。因此,全纳教育的思想为我国特殊教育的转型发展提出了现实的急迫的要求,理顺特殊教育内部视野,打通普教与特教的藩篱,努力打造一体化、全纳化的教育,成为特殊教育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
由以上关于特殊教育发展趋势与特点的分析可以看出,尽快实现我国特殊教育的转型,将原来的以残疾人教育为核心内涵的特殊教育拓展为真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即针对有特殊教育需要人群提供教育服务,才能适应特殊教育理论与实践不断前进的时代发展要求,回应包括残疾人在内的现代社会对教育的普遍追求。
三、我国特殊教育转型的取向与路径思考
特殊教育由原本的以残疾人教育为核心内涵,转变为以满足不同人群个性化、特质化学习需要的特殊需要教育,其核心取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以知识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兼顾缺陷补偿与潜能发展的教育教学。传统的特殊教育教学主要参考普通教育教学的模式,以课堂讲授形式为主,以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培养为主要目标。但实际上对于很多特殊学生而言,知识和能力过于超出其需要,反而会成为其成长的负担,压缩了其本应获得的成长空间。例如,对于聋生而言,占据信息获取80%通道的视力并未受损,他们对于一般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掌握有着相对较强的能力;而视障学生,尤其是全盲生,丧失了80%的获取信息的渠道,仅能依靠听觉、触觉、嗅觉等来感知和获取信息,他们对于知识的学习,难度很大,且在基础知识之外,当前的盲教育课程中还安排了很多过于抽象或不够实用的知识,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太大意义。对于这些盲生,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掌握足够的生活技能,具备在这个时代社会生活的必要知识,进而培养其能够立足、谋生的一技之长。再如对于脑瘫学生,灌输知识,强迫其在课堂上学习ABC或数学运算,几乎没有任何意义——他们很快就会忘记刚刚所学的内容。既然如此,为何不走生活化的路子,让他们在生活中学知识学技能,学会最基本的交流技能,能够利用计算器等做最简单的运算,对他们而言就是了不起的成就。传统的知识传授为主的特殊教育,兼顾的主要是缺陷补偿,今后更多的要从特殊人群的发展需要出发,从潜能开发着手,以学生的全人发展为目标,关注其社会性、终身性发展,以能力培养为切入点,找到特殊学生的闪光点和特长处,不断培养、扶植,使其能够为特殊学生一生的发展提供帮助。
二是从特殊教育相对隔离状态,转变为与普通教育打通藩篱,进而融入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跨学科团队式教育模式。传统对特殊教育,主要形式为隔离在一所所的特教学校里,学校管理者一方面以不断扩大学校规模、招收更多学生和打造规模化优质化教师队伍作为学校发展的亮点和特色,然而从世界特殊教育发展趋势来看,从特殊教育本身内在发展规律来看,从特殊需要学生及其家长的教育需求来看,这样的隔离状态显然是无法令人满意的。在欧美以及我国港台地区,全纳教育的思想已经在慢慢普及,越来越多的特殊学生逐渐走进了普通学校,在这里,他们能够得到普通学校专门团队提供的教育服务,这个团队包含了各个学科的专业人员以及家长、任课教师等。对于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而言,首先要打破两个瓶颈:一是融合教育,二是教康结合。目前这两项工作在我国正在大力推进中,但收效甚微。融合教育方面,以随班就读为主要表现形式,目前普通学校如何开展随班就读,对于随就学生如何管理、考评,对于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如何管理、考评等,是广大普通学校管理者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直在努力探索的问题。目前,杭州萧山、苏州常熟等地开展了一些地区性探索,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否适应医教结合方面,教育部已积极推进“医教结合”工作很多年,但是目前对于医教结合如何有效开展,医与教的关系与定位,如何对医教结合工作进行评估,大量的问题仍亟待破解。教育部副部长沈晓明在其原任上海市副市长期间,曾撰文《我为什么提出“医教结合”理念”》刊发于《现代特殊教育》,对医教结合的实践路径做了阐述:改革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立医教结合的工作制度并制定相应工作规范、建立若干基于学校的儿童康复治疗中心。[4]然而目前针对医教结合的争议仍然存在,跨越医学与教育学的桥梁仍未坚固,这需要我们的继续努力。
三是特教学校要由单纯的教育教学机构转变为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机构。特殊教育的转型,落实在特殊教育学校层面,就是要转变特教学校原有的定位,即对各类特殊学生开展教育教学行为,特教学校今后更需要承担起特殊教育研究和师资培养培训的任务,并针对普通教育难以实施教育的特殊个案进行研究式教育教学,为普通学校提供教学参考。特殊教育的专业性极强,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特殊教育教师是作为一种高度专业性的职业,有着严苛的职业准入制,普通教育教师要开展特殊教育相关工作,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才可以。而目前在我国,首先对特殊教育缺乏足够认识,研究不够深入,特校教师的来源很大一部分也是普通学校“轮岗”甚至“调剂”而来,其对特殊教育原理、特征等的了解和把握显然难以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这就显著地导致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水平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与普通教育蓬勃热烈的教科研氛围相比,显然已成为短板。因此,目前比较前沿的观点认为,我国特殊教育学校未来的转型发展,应当是努力使特殊教育学校的功能逐步从教学机构转型为综合性管理机构,成为示范性实验性教学中心、区域融合教育指导中心、特殊需要儿童康复中心、特殊教育诊断评估中心、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这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特殊教育学校转型的主要取向。[5]
在特殊需要教育理念视野下,现有特殊教育乃至整个教育体系面临着重大变革,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挑战。如何更好地顺应这一发展趋势,进一步推动教育的深化改革,还需要我们不断更新思路、开拓创新,一步一步向前探索前进。
(一)及时转变发展理念。目前,我国对特殊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金方面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少。多轮次特殊教育推动政策的出台和落实,显著提升了我国特殊教育的物质发展水平。而理念的转变、观念的革新,深切地影响到特殊教育发展的高度和深度。特殊教育发展理念的转变,不光对一线教师提出了实际要求,对于教育行政人员,对于相关专家学者乃至对于社会大众,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作为社会人士,虽然并未从事特殊教育相关领域工作,但其对特殊教育是否理解、观念上是否接受,仍极大地影响着特殊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比如,小区周边有一所特校,某一天教师组织学生走进社区菜场、社区活动中心、银行等,开展生活化教学,如果不理解特殊教育,对特殊教育缺乏足够支持,那么其自觉或不自觉的一些细微表现就有可能会影响到本节课的教学活动,进而在特殊学生心中留下阴影。
发展理念的转变,转向何处?我们的观点是,从学生的全人生发展出发,关注每一个有特别需要的人的特殊需求,努力打通各类障碍环节,提供普适的、科学的、有效的教育服务。围绕这一核心理念,推进全纳化教育、优化个别化教育、推进学前早期干预等,都有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作为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围绕这一理念制订相关政策,推进有关特教工作,考核相关部门业绩等,都有了明确的把手。作为基层学校而言,开展校园改造、推进校本化课程建设、优化课堂教学实施等,都有了充分的依据。
(二)深化跨专业合作。由以上对特殊教育内涵的分析可以看出,特殊教育是一门专业性极强的跨专业学科,涉及教育学、心理学、康复医学、社会学、文化学等诸多学科。特殊儿童的教育,仅仅靠单一学科是难以很好地完成的。比如,一名特殊儿童到某特教学校来报名求读,那么该儿童是否适合在学校就读,其发展程度如何,学校能否提供适合的教育,就需要前期开展入学评估。入学评估需要教师的参与,以了解其认知发展水平,决定其接受教育的起点;需要医疗康复专业人员的介入,以了解其障碍程度,决定其接受教育的方式;心理学专业人员也要介入,通常可由教师担任,以了解其心理发展状况,决定其受教育过程中是否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于普通学校而言,入学评估相对简单得多;但对特殊教育而言,入学评估必不可少,且非常重要,决定了日常教育教学能否顺利开展和教育效益水平。
特殊教育的跨专业合作,需要组建包括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学工作者、康复咨询师、社会工作者、语言学家、职业治疗师、学生家长等组成的跨学科研究团队,提供医学、教育评估与语言矫治、康复指导、课程教学、职业指导等多方面的专业、全面服务。而且,专业团队的组成可根据特殊学生的需要适时变化。
为了方便对会员的信息进行定量分析,引入dav表示会员与任务的距离值;引入ps代表任务定价范围内的预定任务配额数;引入tav表示任务定价范围内预定开始时间;引入Tav表征任务定价范围内会员的信誉值。假设任务定价y满足多元非线性关系式:
另外,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成熟运用,以信息化、多媒体等为代表的新技术逐渐被广泛地应用于教育领域,特殊教育今后的跨专业合作还要体现在对新技术的充分利用上。2016年11月底在武汉召开的新技术支持下的个性化学习高峰论坛上,特殊教育作为一个重要分支,就新技术应用于特殊教育课堂的个性化学习展开了深度探讨,并开展了多节展示课的研讨交流,为未来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考。比如,利用智能手机的拍照功能,结合朋友圈信息发布功能,可以引导智障学生及时拍下自己感兴趣的生活场景,与同学、朋友分享,逐步锻炼其表达与沟通的能力。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是教育发展的核心力量。不论是观念的转变,还是跨专业的合作,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最终还是要落脚在具体实施教育教学的特教教师的身上,即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能力和素质决定了特殊教育能否得到有效的发展。2015年9月1日,教育部印发《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首次对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发展做了宏观部署,提出了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着重强调教师要具备残疾学生教育与康复所必需的复合型知识,要具有教育诊断评估、环境创设、个别化教育、课程整合和沟通以及辅助技术运用等特殊能力。[6]可见,《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为提高特教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提供了充分的政策保障:为特教教师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提供了基本规范,为引领特教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了基本要求,也为特教教师准入、培养、培训、考核等提供了基本依据。[7]
要实现特殊教育的转型,师资队伍的转型必须先行一步。一是要做好职前培养。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师范类院校逐步增多,2015年我国第一所高等特殊教育师范本科院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成立,近百所高校开设特殊教育相关院系和专业,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的转型做好充分的人力资源准备。在大力拓展高校特教专业的同时,更要逐步做好职业准入机制,充分彰显、强调特殊教育的专业性,做好专业基础建设。二是要做好特教教师在职培训。进入特教岗位后,教师往往会在真正面对各种实际困难中逐渐消磨斗志、产生职业倦怠。开展在职培训,是见效最快的一种转型方式。比如由于生源的变化,特殊教育布局逐渐形成省办盲教育、市办聋教育、区县办培智教育的模式,原有的区县办聋校就真切地面临到转型为培智教育学校的现实困境。因此,做好在职培训,是实现转型的最有效、最切实的手段。
经历漫长的历史发展,我国特殊教育取得了一个个辉煌的成绩,在世界特殊教育舞台上留下了中国人的独特身影。当然,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各地区对特殊教育重视程度不一、区域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不平衡、特殊教育质量亟待提升、特教教师队伍建设亟待加强等,未来我国特殊教育的新发展、新高度,需要全面科学地绸缪策划,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督导检查、改革特殊教育管理机制、继续加大特教投入、坚持普及和提高并重、加快特教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等措施,不断推进我国特殊教育由残疾人教育向特殊需要教育的内涵转型,更好地满足各类特殊需要人士的教育需求,进而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顾定倩.对《义务教育法》有关特殊教育条款的分析[J].中国特殊教育,2007(5):9-12.
[2]唐如前,甘昭良.全纳教育:一种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对《全纳教育:未来之路》的思考[J].教学与管理,2011(4):12-14.
[3]祝春梅.全纳教育视阈下特殊教育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6):104-106.
[4]沈晓明.我为什么提出“医教结合”理念[J].现代特殊教育,2013(3):1.
[5]殷雅竹.迎接挑战,应对转型:探索建立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J].现代特殊教育,2016(7):5-7.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J].现代特殊教育,2015(9):26-28.
[7]现代特殊教育编辑部.特教教师,您准备好了吗?[J].现代特殊教育,201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