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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古微》如此阐释《春秋》大义

2018-04-03易孟醇

关键词:诗序华夷魏源

易孟醇

(湖南人民出版社, 湖南 长沙 410005)

《诗古微》是魏源历时二十多年完成的经学著作,书名“古微”,即是要探求古人寄寓于《诗三百》中的微言大义。他自己写的《诗古微·序》明确地说:“《诗古微》何以名?曰:所以发挥齐、鲁、韩三家《诗》之微言大谊,补苴其罅漏,张皇其幽渺,以豁除《毛诗》美、刺、正、变之滞例,而揭周公、孔子制礼正乐之用心于来世也。”[1]117《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孔颖达《孟子注疏》疏此句云:“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风化之迹熄灭而《诗》亡。”朱熹《孟子章句》注云:“王者之迹熄,谓平王东迁而政教号令不及于天下也。诗亡,谓《黍离》降为《国风》而《雅》亡也。”他们的意思是,满载“王者之迹”的《诗》亡后,“褒贬之书于是乎作”(孔颖达语)。孔子依《鲁史》纂《春秋》,明大义,寓褒贬,“乱臣贼子惧”。故推而言之,在《春秋》出现之前,大义褒贬都存于《诗》中。既如此,读《诗》解《诗》,便应从中探索《春秋》所寓大义;只有明《春秋》大义,才能正确理解《诗》,读懂《诗》。——这是魏源对《诗》与《春秋》的关系的理解。魏源崇尚今文经学,于《诗》,则崇尚《齐》《鲁》《韩》三家《诗》。

那么魏源从哪些方面阐发《春秋》“大义”了呢?

一、调整《国风》的编次

魏源认为应调整《国风》的编次,来显示《春秋》大义之所在。

汉赵岐《诗经正义》及宋朱熹《诗集传》中的十五国风的编排次序是:

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

《诗古微》的编排次序是:

周南——召南——卫——桧——郑——邶——鄘——齐——魏——唐——秦——陈——曹——豳——王

在今人看来,任何人编文集、诗集,也许都有谁先谁后的考虑,但无关大旨。魏源却与提出“四始”之说的人一样,认为编排次序中大有文章,即“有大义存焉”。例如,他说:“(平)王辙东,《雅》变《风》,卫、郑二武公首入为平王卿士,以匡王室。及惠王子颓之乱,亦郑、虢定之,皆中兴有功。卫得邶、鄘,郑得虢、桧。故以二国次二《南》,为变《风》首。”[2]206他的意思是,进《卫风》与《郑风》于二《南》之后,是因为王室衰微,平王东迁之后,卫、郑二武公有“匡王室”的“中兴之功”。这里表达的是“尊王权”,维护周王室的正统观念。

又如,魏源说,之所以要将“齐(风)”与“唐(风)、魏(风)次之”,是因为“齐桓创霸尊王室,晋文继霸定襄王”[3]206。他强调的仍然是尊周王室的正统。

再如,《诗古微》说:“后《王》于《豳》,后《豳》于诸国,先《魏》于《唐》,先《桧》于《郑》,及《雅》《颂》乐章毋先所而已。”[2]207《雅》《颂》都是颂王者之得、王者之德的乐章。

从上面调整《国风》次序的论述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坚决维护王权、坚持阐释《诗》所寓“大义”的魏源。

二、“三统论”的历史观

《诗古微》所阐释的《春秋》大义的第二项内容是“三统论”的历史观。

“三统”循环,是汉代董仲舒最先提出的。他的《春秋繁露》中有一篇《三代改制质文》,文中解释《春秋·隐公元年》“王正月”一句说:“何以谓之‘王正月’?曰:王者必受命而后王。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制礼乐,一统于天下。”又说:“三代改正,必以三统。”何谓“三统”?夏朝以寅月(农历正月)为岁首,以平旦为朔,这叫“建寅”,尚黑,故称黑统;商朝以丑月为岁首(农历十二月),以鸡鸣为朔,这叫“建丑”,尚白,故称白统;周朝以子月(农历十一月)为岁首,以夜半为朔,这叫“建子”,尚赤,故称赤统。董仲舒认为,继周朝而兴的朝代,必依次尚黑、尚白、尚赤,“三统”循环不止。这种“三统”循环论,在春秋时代就已有萌芽。如《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其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董仲舒认为,“三统”循环,体现着“天意”,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

魏源称赞“三统”循环论说:“三统之谊,更相嬗者更相师,故后王之于前王,犹弟子之于先师,有恭让之美,敬其所尊,斯爱其所亲焉。俱为帝皇之裔,同受皇天之胙,德相逮如手授焉,功相及如武接焉。”[2]615

“三统”循环论后来又衍化为“忠、敬、文”相救论。班固《白虎通义·三教》说:“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若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若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若忠……。三者如顺连环,周而复始,穷则反本。”

这种“三统”循环论与“忠、敬、文”相救论体现在《诗》中,魏源认为,三《颂》便是一例。他写道:“君子读三《颂》,而知圣人存‘三统’之谊,非于《商颂》见之,而即于《周颂》见之矣,非于《振鹭》《有客》见之,而即于《有瞽》见之也。”[2]614-615

魏源根据三《颂》的次序,写道:“孔子自卫反鲁,正礼乐,修《春秋》,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是以列鲁于《颂》,示东周可为之志焉。次商于鲁,示黜杞存宋之微权焉;合鲁、商于周,见‘三统’循环之义焉。故曰:‘我观周道,幽、厉伤之,吾舍鲁何适矣!’又曰:‘杞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圣人之情见乎辞,微董生、太史公书,其孰明之?”[2]330

三、强调华夷之辨

《诗古微》所阐释的《春秋》大义的第三项内容,是强调华夷之辨。

严华夷之辨,是个古老的议题。从《公羊传》开始,董仲舒、何休……对这个议题都有不少论述。春秋时的管仲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

生活在黄河流域的中原人民自称为华夏,而视生活于周边的部族或民族为夷狄,即所谓“北狄南蛮东夷西戎”。华夏与夷狄历来就处于和平交往与战争取与两种状态之中。华夏人渺视鄙视四周的夷狄,是有史以来便存在的文化心理,所谓“严华夏之辨”便是这种文化心理的派生物。魏源这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文人,自然没有各民族(或部族)“平等”的思想。因此,他在读《诗》释《诗》时也就不可能忘记“严华夷之辨”这个古老议题。

魏源从《诗》中的哪些地方看到了“华夷之辨”呢?

例如,《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诗序》认为,此诗,“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服焉。卫人恩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撇开这种“美刺”说教,认为此诗“疑亦男女相赠答之阅,如《静女》之类”。这是就诗释诗。而魏源却仍然退回到《诗序》,谓“赤狄之乱王室,封豕长蛇,荐食上国,不可一日与居也”,而“《卫风》终于《木瓜》,所以著齐桓公攘狄之功也”,“投我木瓜,报之琼琚。此诸夏之心,非独卫人之心也”[2]221。他就这样把《木瓜》纳入《春秋》大义中了。

又如,《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诗序》认为此诗“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礼,将无以固其国焉”。朱熹《诗集传》撇开“美刺之滞例”,解释此诗说:“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也。”这也是就诗释诗。从全诗看,实在找不到襄公不用周礼的影子。但,魏源从“华夷之辨”的思维出发,又回到了《诗序》,认为此诗是刺襄公“以戎俗变周民,而不以周礼变戎俗,故诗人叹之”[2]642。

再如,《曹风·下泉》:“冽彼下泉,浸彼苞稂。忾我寤叹,念彼周京。”《诗序》认为此诗写曹人“思治也。曹公疾共公侵剥下民,不得其所,忧而思明王贤伯也”。朱熹《诗集传》认为此诗写“王室凌夷,而小国困弊,故以寒泉下流而苞稂见伤为比,遂兴其忾然以念周京也”。一以为“思明王贤伯”,一以为“念周京”,共同点是“周京”有“明王贤伯”。而魏源却说:“曹、卫相率朝楚,自外于中夏,以干方伯之讨,非晋文之咎,而曹共不能向伯以尊王之罪。”[2]646楚国被视“南蛮”,而“曹、卫”相率朝楚,是“自外于中夏”,是不“尊王之罪”。魏源解《诗》,常常贯穿着这种“严华夷之辨”的《春秋》大义。

但是,鸦片战争之后,魏源对“夷”的认识有极大的变化。他写道:“夫蛮狄羌夷之名,有明礼行义,上通天象,下察地理,旁彻物情,贯串今古者,是瀛寰之奇士,域外之良友,尚可称之曰夷狄乎?圣人以天下为一家,四海皆兄弟,故怀柔远人,宾礼外国,是王者之大度。旁咨风俗,广览地球,是智士之旷识。”[3]1866——这是他从“鄙夷”到“师夷”的重大转变的思想基础。

魏源从“严华夷之辨”的《春秋》大义中摆脱出来,将林则徐首倡的“师夷长技”思想接收过来,反复宣传,多次写进自己的著作中,这是他“与时俱进”“因时制宜”思想的体现,也正是他的人格魅力之所在。

参考文献:

[1]魏源.魏源全集:第12册[M].长沙:岳麓书社,2004.

[2]魏源.魏源全集:第1册[M].长沙:岳麓书社,2004.

[3]魏源.魏源全集:第7册[M].长沙:岳麓书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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