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提升路径研究
2018-03-28晋国群
晋国群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因此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大学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增强其法治意识对法治中国建设意义深远。提升高校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培养法治意识强的大学生,思政课教师自身的法治素养至关重要。打造法治素养过硬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已成为新时代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提升发展的迫切要求。本文在对浙江省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状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分析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短板的困境,提出提升其法治素养成的有效途径。
1 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现状
目前高职院校公共法治教育的课堂渠道主要是国家统一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程,该课程承担者是思政课教师。因此,高职院校公共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及教育教学水平。为了进一步了解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的现状,笔者对浙江省部分高职院校进行了调研。
1.1 调研方法与调研数据
以浙江省高职院校思政课年度发展的调研为例,此次调研先后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45所高职院校发函,后认真收集整理、分析处理相关数据资料。问卷共发45份、回收31份、有效问卷28份。
1.2 机构设置、办学性质与在校生数
浙江省高职院校共46所,其中全日制公办高职学院37所、民办9所。在回收的有效问卷中,公办院校23所、民办5所,公办院校占82%、民办院校占18%。2016年,在校总人数最多的学校有24 000人,最少的特殊职业学院629人,校均7 444人。
1.3 师资队伍
浙江省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最多的学校为36人,最少的为4人,校均19人。其中专职教师人数最多的为13人,最少的为2人,平均每校9人,校内兼职教师最多为24人,专职教师占比为40.9%。教师年龄35岁以下占37.9%、35~45岁的比例是33.03%、45~55岁占教师队伍的28.4%、55岁以上占1.74%。
教师的专业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其比例为76.28%;相近专业比例为14.64%,依次为教育学(3.54%)、法学(3%)、历史(2.69%)、社会学 (2.65%)、政治学(2.22%)、伦理学(0.42%)、哲学(0.12%);其他专业占9.08%,包括教育管理(0.86%)、中文(0.39%)、计算机 (0.12%)、比较教育学(0.12%)、数学(0.26%) 等。各校思政课教师大部分为研究生学历,硕士学历67.4%、博士学历6.1%、本科学历26.4%。
1.4 调研结果
调研发现,一方面,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总体较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师富有朝气与活力,学历层次高。从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上看,思政课教师有扎实的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基础。另一方面,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的学历背景主要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于法学大类;其次是伦理学、哲学和教育学专业;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位居第三。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接触的法律知识并不系统,法学专业毕业的教师人数较少。
新时代对于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精神、法治素养的高要求与具有高法律素养教师缺乏之间的矛盾;学生对于法律学习的高热情与教师实际教学效果的落差之间的矛盾,亟需提升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新时代对当前高校开展法治教育提出了高要求,其目标主要是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当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主要矛盾化解的重要因素,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师资配备没有跟上新时代课程改革的步伐。在教师招聘时,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不具有吸引力,为数不多的法学科班出身的教师也很难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上起到引领作用。可见,新时代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主要矛盾的变化呼唤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的提升,但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短板已成为制约新时代法治教育提升的瓶颈。
2 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短板原因分析
2.1 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短板的历史原因
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高校法治教育课程伴随着改革开放历经几次变革。1987年,高校开设法律基础公共必修课,该课程的开设为高校公共法治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大基础保障。法律基础课程的开设吸引了大量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加入,与此同时,许多有法学院的综合性院校,为了保障知识传递的科学性和提高法治教育的有效性、吸引力,法律基础课程的授课任务常聘请法学专业教师来承担。2005年,党和国家对思政课进行了改革,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合二为一,即基础课程。该次改革整合了相关内容,对于思政课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大作用,当然,此次改革亦对基础课程的师资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一些原来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纷纷转为专业课教师,法学院的法学专业课教师承担新课程的意愿大幅度降低。与此同时,在专业法律就业市场比较繁荣的情况下,要吸引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高水平人才从事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学显然不能一蹴而就。
2.2 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短板的现实困境
2.2.1大部分思政课教师法学专业知识匮乏
法治教育的专业性特征决定了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必须要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而现实是高职院校大部分思政课教师法学专业知识匮乏。
以2015版基础教材为例,采用的是从基本概念到基本原理的呈现方式,从课程内容设置及实际教学来看,法治教育内容的落实及目标的达成,基本取决于法律知识体系的建构。为了便于教学工作的开展,各高职院校在法治教育内容的取舍上根据现有思政课教师结构状况进行微调。
教师的法律人格和自身的法治精神与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养是一种正相关的关系,任课教师唯有较高的法学素养,授课方能深入浅出,调动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讲授法律难度非常大,毕竟“术业有专攻”,没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何谈法治素养、法治精神、法治意识的传授,即使教师自主学习能力很强,可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下不系统的法律知识的学习,无法内化为自己的知识体系,亦无法有效转化为自己的教学体系,授课过程中因缺乏深度分析,无法发散拓展,教学效果必然大打折扣。
2.2.2思政课教师缺乏法学理论培训
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法学专业理论培训制度为支撑,以此推进思政课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发展的规范化。部分高职院校关于思政课教师专业素质发展的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致使思政课教师法律专业素质发展缺乏培训机制,许多高职院校在职思政课教师有迫切提升法治素养的诉求与需求,但始终找不到合适的途径。
3 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路径
目前,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中法学专业的教师少之又少,大规模地引进法学硕士甚至博士对多数高职院校来说是不实际的,相当长的时间内,承担法治课教学任务的将仍是现有教师。基于以上现状,如何有效提升现有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3.1 构建和完善思政课教师法治专业素质发展的校内环境
新时代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主要矛盾的变化亟待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打造法治素质过硬的思政课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思政课教师法治教育教学水平。一方面,高职院校需要加大对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师资引进。相关教师的引进不仅可以改善原来高职院校思政课师资结构,更重要的是可以改善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内部法治教育生态,为思政课教师提升法治素养提供朋辈教育环境和途径;另一方面,高职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师资对提升法治教育的基础保障作用,创造条件构建和疏通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内部培养通道。
3.2 建立和完善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长效协同发展机制
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的提升既需要高校自身的努力,又需要党和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党和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基于供给侧改革思路为思政课教师量身定制和搭建法治专业培训途径和载体,制订相关政策,提供专项财政和课题经费支持,增强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获得感,减少教师提升法治教育效果的无力感。当前,许多思政课教师有着强烈的法律知识学习意愿,可以根据思政课教师需求,搭建全方位的专业发展资源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对思政课教师进行长短期正规法律知识培训,以系统的法律知识去破解当前思政课教师法治教育的瓶颈。
思政课教师应德法兼修,同时具备一定的法治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指导大学生、才能更好地解答他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先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从政府到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都需要和高校密切合作、取长补短。允许高校思政课教师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考试促进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为日后参加法治实践打下良好基础。
3.3 创设思政课教师法治实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党中央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由此可见,法治宣传及普法工作必将得到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政课承担的“法治”教育任务更加重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有效提升现有思政课教师的法治素养,法治宣传、教育、司法等有关部门需要从制度与机制上敞开大门,统筹本地法治资源,创设思政课教师法治实践,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创设参与法治宣传、法治制订、法治实施的联动机制。
4 结语
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作为践行法治教育的主体,应当充分认识到在法治中国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和历史使命,采取有效措施提升高职院校思政课教师法治素养对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素质将大有裨益,有助于我国法治化进程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