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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卫校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探讨

2018-03-04周云燕陈亭伊李崇武

卫生职业教育 2018年3期
关键词:卫校队伍养老

周云燕,陈亭伊,吴 婷,石 芳,李崇武

(玉林市卫生学校,广西 玉林 537000)

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快速增长,但老年护理专业人才培养严重滞后。老年护理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是培养优秀老年护理专业人才的重要保障,特别是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老年护理专业教学质量的核心。兼职教师是指经学校聘任能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课教学任务的校外专家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1]。

2011—2014年,我国有26个省(区、市)投入8.11亿元,支持6 644所中高等职业院校19 254个专业点聘请兼职教师61 564人[2]。我校制订了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从养老机构引进以医生和护士为主的医务人员到我校担任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主要承担校内老年护理专业实训课程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养老机构带教任务,与专职教师共同组成一支教学能力强、水平高的老年护理专业教师队伍。

1 中职卫校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现状

1.1 兼职教师到中职卫校任教的优势

1.1.1 理论优势 兼职教师拥有养老行业先进的理论知识,尤其是国际前沿知识,在任教过程中可以通过课程设计、实训教学、实习指导等途径将这些知识传授给学生,优化学生知识结构。

1.1.2 操作技能和临床工作能力优势 兼职教师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在授课过程中擅长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与形象生动的临床实例联系起来,激发学生兴趣,调节课堂气氛,提高课堂效率,使学生更容易地掌握知识。

1.1.3 兼职教师更清楚养老机构人才要求 兼职教师对老年护理岗位能力要求非常了解,对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需要掌握哪些操作技能非常清楚。在授课过程中,兼职教师可以根据老年护理行业需要进行针对性教学,使学生能胜任养老机构工作,符合老年护理专业人才要求。兼职教师可以向学生详细介绍养老机构的工作规范和工作内容,使学生在见习、实习中能够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还可以把养老行业文化和人文精髓融入教学,培养学生对养老行业的职业认同感。

1.1.4 兼职教师是老年护理专业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兼职教师经过严格规范的教育学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教师岗位能力等,参加国家举办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获得教师资格证,真正成为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优秀教师,成为老年护理专业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兼职教师到中职卫校任教存在的问题

1.2.1 兼职教师学历和职称普遍偏低 调查广西壮族自治区养老机构医务人员学历和职称,发现医生学历以大专和本科为主,两者比例相当,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较少;职称以主治医师为主,住院医师次之,副主任医师较少。护士学历以大专为主,中专次之,本科及以上学历较少;职称以护士为主,护师次之,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较少。

1.2.2 兼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普遍偏低 兼职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教育学培训,没有学习过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了解教育教学方法,缺乏实际教学经验,没有开展过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备课、课堂设计、课后总结等具体工作,缺乏对教学过程的反思、总结能力,缺少与学生沟通交流技巧,不能正确处理学生的反馈,岗位能力不足。

1.2.3 兼职教师对师德内涵不了解,缺乏教师职业认同感 兼职教师作为医务人员对医德了解比较透彻,但对师德了解比较表浅,没有深刻理解师德的内涵,也很少对自身提出有关师德方面的要求,较难从医务人员角色切换到教师角色,缺乏教师职业认同感。

1.2.4 兼职教师队伍不稳定 兼职教师的本职工作是养老机构的医生或护士,本职工作繁重,时间和精力不足,常常在短期内停止兼职工作,导致兼职教师队伍不稳定。即使有人坚持兼职教学,当养老机构工作与课堂教学冲突时,兼职教师往往优先选择完成本职工作,把教学工作放在第二位,频繁调课或缺课,打乱了教学秩序,打破了教学的连贯性,影响了学生学习积极性,降低了教学质量。

1.2.5 养老机构对兼职教师支持力度不够 大部分兼职教师是养老机构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技术骨干,兼职教学或多或少影响其本职工作,在短期内对养老机构人力资源是一种损害,影响养老机构人事管理和经济利益。大部分养老机构不支持兼职教师到卫校任教,即使有部分养老机构在主观上支持,客观上也没有制定保障制度。

1.2.6 卫校没有建立兼职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保障制度 卫校与兼职教师之间仅仅是临时的、脆弱的聘任关系,没有制度保障。建立聘任关系后,卫校也没有对兼职教师进行科学管理和系统培养,没有像校内教师一样实行考核、奖励制度。兼职教师只能依靠个人力量完成教学任务,即使参加一些培训,也很难提高教学能力。

2 中职卫校建设高水平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的策略

2.1 提高兼职教师学历和职称

中职卫校制定规章制度支持兼职教师提高自身学历,例如主动关注高等医学院校招生信息,及时提醒兼职教师报名、就读,对学业成绩优秀的兼职教师给予一定奖励,在兼职教师毕业后,根据其获得的学历、学位给予课时酬金。在兼职教师进行资格考试及职称评定前,积极开展有关培训,帮助其顺利取得执业资格及晋升职称。

2.2 提高兼职教师教育水平,提升教学能力

兼职教师没有教育学背景,中职卫校要支持兼职教师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培训,鼓励兼职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提高教学能力。甄选理论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校内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组成“一对一”学习组,帮助兼职教师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指导其掌握教育学规律,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设计、备课、编写教案及制作多媒体课件能力。每月召开一次老年护理专业全体教师座谈会,有针对性地交流教学情况,总结教学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兼职教师任教3~4年后,鼓励其与专职教师一起开展老年护理专业课程设计、教材编写、教育教学改革、申报课题及科研项目等工作,提高教学能力。实行专兼职教师互补制度,使两类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让兼职教师真正参与到教学中[2]。提升养老机构带教教师专业化水平,是实现养老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3]。

2.3 对兼职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提升职业认同感

师德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具体表现为教师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兼职教师的师德不是通过简单的说教形成的,而是在教学活动中,依靠自身修炼、其他优秀教师潜移默化的影响及与学生沟通交流逐渐形成的。在执教生涯中,兼职教师只有深刻理解师德内涵,坚定师德信念,培养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诲人不倦的师德风范,在思想上成为真正的教师,提升职业认同感,才能培养出优秀的老年护理专业人才。

2.4 中职卫校增加兼职教师聘任数量,减轻教学任务,稳定兼职教师队伍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在2020年实现“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4]。中职卫校要增加兼职教师聘任数量,特别是在养老机构承担带教任务的兼职教师数量,可以比实际需要的稍多一些,这样当兼职教师优先处理养老机构工作时,可以安排其他兼职教师继续完成教学任务。减少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使其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本职与兼职工作,维持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2.5 改变养老机构观念,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享模式,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2.5.1 认识到兼职教师的发展就是养老机构人力资源的发展兼职教师是养老机构最珍贵的人力资源,其专业素质越高,养老机构持续快速发展能力就越高。因此,发展兼职教师个人能力是提高养老机构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养老机构要认识到兼职教师承担中职卫校老年护理专业实训课程教学及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参与制订教学方案,在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中提出意见建议,参加科研项目,承担养老机构带教任务,都是促进其专业发展的途径。

2.5.2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培养优秀老年护理专业人才最有力的保障 老年护理专业学生是养老机构未来的人力资源,是养老机构持续快速发展的人才保障,其水平决定了养老机构未来发展的速度与高度。养老机构要认识到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是培养优秀老年护理专业人才最有力的保障,是实行订单式培养最有效的方法。

2.5.3 建立校企人力资源共享模式 中职卫校和养老机构建立人力资源共享模式,卫校把老年护理专业专职教师派送到养老机构担任医务人员,养老机构派送医护人员到卫校任教,双方尝试职工换岗模式,换岗时间一般为6个月到1年。换岗职工完全脱离本职岗位,最大限度减少校企双方职工变动带来的影响,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达到互利双赢的效果,促进兼职教师队伍发展。

2.6 中职卫校完善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保障制度

中职卫校响应国家关于校企合作的号召,主动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完善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保障制度,包括选拔、聘任、管理、培养、考核、奖励制度。

2.6.1 建立兼职教师选拔制度 中职卫校根据老年护理专业发展趋势、养老行业实际需求及学生具体情况,结合校内专职教师队伍现状,制定科学合理的兼职教师聘任制度,提出学历、学位、专业方向、专业技术职称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聘任条件,从发展潜力大、创新意识强、素质高的养老机构医务人员中,择优聘任具备深厚专业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的人员,通过面试、理论考核及技能展示等环节,甄选出优秀兼职教师,组建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充实到卫校老年护理专业教师队伍中。

2.6.2 建立兼职教师聘任制度 为维持兼职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中职卫校制订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聘任方案,与应聘成功的兼职教师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卫校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和薪酬标准,结合兼职教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等级,制定基本薪酬标准,根据师德师风、教学能力、业绩考核及学生评价等确定绩效薪酬标准。实行多劳多得制度,尽量提高兼职教师待遇,体现其劳动价值,增强职业吸引力,稳定兼职教师队伍。

2.6.3 建立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兼职教师在养老机构承担带教任务时主要由养老机构管理,在卫校任教时其管理与校内教师一样。卫校要关心兼职教师专业能力发展,注重人文关怀,邀请其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如运动会、工会活动及文艺晚会等,提升职业认同感。

2.6.4 建立兼职教师培养制度 加强老年护理专业师资队伍培训,完善培训内容[5]。中职卫校与兼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后,应建立兼职教师培养体系,根据其年龄、性别、性格特征、专业、教育教学能力等制订相应的培训方案,指导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在正式上岗前进行培训和技能考核,上岗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兼职教师参加各种培训活动,如专家专题讲座、网络研修、专业学术沙龙、观摩名校、境外进修等,帮助其学习教育学和老年护理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优化知识结构。

2.6.5 建立兼职教师考核制度 根据兼职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成立兼职教师考核小组,通过抽查教案、课件进行课前考核,通过课堂巡视及不定时听课进行课堂考核,通过检查学生作业和测验卷、收集学生对兼职教师的意见建议进行课后考核。结合兼职教师在老年护理专业学科建设、课程改革、科研等方面的表现,对其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形成完善的兼职教师考核体系。

2.6.6 建立兼职教师奖励制度 中职卫校根据对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建立奖励制度。对教学水平高、岗位能力强、学生评价好的兼职教师,实施提高课酬、评选为老年护理专业骨干教师或授予“优秀兼职教师”称号、优先选送到省外境外进修等奖励。尊重兼职教师的劳动付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激发潜能,提高教学能力,促使其成长为优秀的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

3 结论

兼职教师作为老年护理专业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卫校老年护理专业课程建设、实践教学、人才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打造具备先进教学理念、高超教学技能的老年护理专业兼职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国老年护理事业的发展。

[1]卞华,王银银,王军.高职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5(2):88-89.

[2]贾文胜,梁宁森.基于校企共同体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J].中国高教研究,2015(1):92-95.

[3]李洁,徐桂华,姜荣荣,等.我国养老护理服务人员现状及人才培养展望[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236-239.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EB/OL].http://baike.so.com/doc/9067153-9398317.html,2014-09-26.

[5]王若维,杨庆爱,王桂云.山东省养老机构护理员现状调查[J].护理学杂志,2015(2):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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