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校义务教育社会适应课程标准》解读
2018-02-25张廷水苏喜枝
● 张廷水 苏喜枝
《盲校义务教育社会适应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研制,以《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为依据,根据视力残疾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发展特点,注重缺陷补偿,努力为提高视力残疾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奠定基础。
一、《课程标准》的理论基础
(一)课程概念、定位
《课程标准》前言指出:社会适应是个体通过建立、调整自身的观念和行为方式,保持与其所处环境的协调,促进自身社会性发展的过程。
视力残疾儿童在生活、学习、人际交往和职业规划等方面存在诸多现实困难。盲校社会适应课程就是从视力残疾学生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求出发,通过系统的补偿性教育,使学生认识到视力残疾对其社会化的影响,帮助他们形成积极的社会情感,提高基本的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其主动参与社会生活。
(二)课程性质
1.补偿性
本课程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视力残疾学生在社会适应过程中的特殊教育需要,使学生正确认识视力残疾对其生活、学习、人际及职业适应的影响,促使他们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恰当应对社会适应过程中的问题,形成乐观向上、积极适应的态度,促进学生社会性的发展。
2.综合性
本课程强调培养学生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技能与经验的能力,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人际及职业适应方面的问题。教学活动注重整合学生在其他学科中所学习的知识与技能,引导他们解决实际生活中所遇到的社会适应问题。
3.情境性
本课程以学生在真实生活情境中所遇到的社会适应问题为导向,强调通过创设情境、设计并组织体验活动开展教学。
(三)课程基本理念
1.以关注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为出发点
本课程关注视力残疾对学生所造成的特殊影响以及个别差异,以其在社会适应方面的特殊需求为出发点,以社会适应问题为导向,开展系统而有针对性的补偿教学,提升他们在生活、学习、人际和职业适应方面的能力。
2.以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为目标
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最终目标是为了促进他们的社会性发展。本课程注重增进学生的认识,调整他们的行为方式,使其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从而促进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良好互动,提高其社会化水平。
3.以情境教学和活动体验为主要方式
本课程通过情境教学和活动体验等方式增进学生对实际生活中社会适应问题的了解,使其正确认识视力残疾对社会适应带来的影响,并掌握一些基本方法以应对和解决相关问题,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四)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思路是:以视力残疾学生在社会适应方面的实际困难和特殊需要为出发点,围绕家庭、学校和社区三类情境,以生活适应、学习适应、人际适应和职业适应四个模块为线索,将三类情境与四个模块整合,并遵循螺旋式上升原则,分为中(4—6年级)、高(7—9年级)两个学段,科学地编排课程内容。
二、课程目标
(一)生活适应
教学目标主要包括:认识残疾对自身参与家庭、学校和社区生活的影响,了解生活环境中常见的安全隐患;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积极的生活态度;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
(二)学习适应
教学目标主要包括:认识学习的重要性,了解学习与自身发展的关系;激发学习兴趣,形成合作意识;克服学习困难,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有意识地利用各种资源去支持、促进自身的学习。
(三)人际适应
教学目标主要包括:认识自身及其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的角色,了解人际交往的常识;学会尊重他人,具有感恩意识;乐于与人交往,做到诚实守信;掌握基本的人际交往技能,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
(四)职业适应
教学目标主要包括:了解常见的职业及其社会意义,认识残疾对职业选择的影响;具有初步的职业意识和岗位责任感;参与职业体验活动,尝试进行职业规划。
三、课程内容
《课程标准》以帮助视力残疾学生解决存在的社会适应问题以及提高各项社会适应能力为导向,构建了生活适应、学习适应、人际适应和职业适应四个内容模块,并依据学生年龄阶段的认知特点,分为中、高两个学段,提出了不同的目标和评价要求,体现了螺旋式上升特点。课程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呈现,脉络清晰分明,便于把握。活动建议体现了本课程教学特点,即关注视力残疾学生在教师创设的活动情境中获得真实有效的体验,在积极参与中获得社会技能,提高自己的社会适应能力。
以视力残疾学生生活适应模块为例。根据学生认识和不断拓展的生活范围,该模块分为家庭、学校、社区三个层面,对于中年级、高年级学生分别提出不同的课程内容要求(部分要求同时面向中年级和高年级学生),并据此建议分别创设情境,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如在学校层面,针对中年级学生明确提出“初步掌握校园生活中的劳动技能”的课程内容要求,其活动建议为“通过操作活动,学会简单的劳动技能,如打扫教室、整理图书等”。同时,还对中年级和高年级学生同时提出了两条课程内容要求:“认识视力残疾对校园生活的影响,初步应用相关补偿策略”和“认识校园生活中的安全隐患,初步掌握安全保护知识与技能”,相应的其活动建议则为“结合实例,讨论、交流视力残疾个体在校园生活、活动方面的困难,以及克服上述困难的方法”和“结合实例,讨论、交流校园生活中有关环境安全、运动安全等事例,以及规避上述风险的方法”。
四、课程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课程标准》强调教师应准确把握课程的性质,遵循螺旋式上升原则,注意中高年级课程目标的层次性,多角度发展学生生活、学习、人际和职业方向的适应能力。例如,对家庭劳动技能的学习和掌握,《课程标准》对不同学段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教师在教学时应注意区分。
实施教学过程中,教师还要注重满足视力残疾学生的特殊需求和个别需求。要针对学生的特殊适应问题,如生活方面的依赖思想、学习方面的畏难情绪、人际交往中的特惠意识以及职业领域的就业困惑等,开展补偿性教学。同时要遵循个别化教育原则,注意分类分层,以满足每个视力残疾学生的独特需求。
在教学呈现形式上,要突出社会适应课程的综合性和活动性。《课程标准》要求教师要充分认识本课程综合性的特点,有效整合学生已有知识、技能和经验,积极利用家庭、学校、社区等方面的资源,采取案例研讨、小组学习、现场体验等适当的活动方式开展有效教学。
教师在实施教学时,还要注意体现本课程的教学特点,通过情境教学提升学生社会适应能力。《课程标准》强调教师要把握学生在真实生活情境中出现的社会适应问题,有目的地创设情境,提供多样化的体验和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例如,可以创设家庭情境,让学生模拟待客和做客,使其更好地掌握人际交往技能。
(二)评价建议
《课程标准》强调课程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视力残疾学生积极参与本课程的学习,促进学生社会性发展,逐步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评价遵循多元、开放和发展的原则,不仅关注视力残疾学生的学习结果,更关注其参与学习和训练活动的过程,并分别从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内容真实化、评价方式综合化提出了评价的原则。在评价方式与方法中例举了观察、访谈、档案袋评价、情境测验、纸笔测验等方式方法,以期能够通过不同的形式对学生做出更加恰当的评价。
(三)教材编写建议
《课程标准》鼓励专家和一线教师在落实课标要求、理念和目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创造性,编写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教材;强调了教材内容的编排与呈现要遵循螺旋式上升的原则,依据不同学段的视力残疾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心理特征,遵循视力残疾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的规律。另外,还从体现生活性和兼顾差异性两方面提出了建议,强调教材编写应从真实生活中选取活动素材,激发学生的兴趣,使教材成为学生了解社会、参与社会和融入社会的桥梁。同时,教材的活动设计应兼顾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和不同师资状况的差异性,保证大多数地区和学校在现有条件下皆可使用。
(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建议
《课程标准》指出,本课程要根据视力残疾学生的特点和学校实际,开发符合各校实际需要的课程资源,并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和提高。同时,分别从充分利用信息化教学资源、综合使用学校及社区资源、深入挖掘社会资源三个方面对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提出了建议。
(五)需要特别说明的几点
1.本课程内容与其他学科的少量内容虽有交叉与重复,但教学形式、教学要求与教学场景有一定区别,并通过活动、实践、补偿来体现。
2.本课程是新设的特殊课程,具有情境性、综合性等特点,以情境模拟、实地参观、现场体验、实践操作为主,提倡在真实生活环境中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
3.本课程内容可以安排学校统一活动,也可以学段、年级、班级等为单位分散活动。活动前,应根据需要统筹安排,在车辆、人员、组织和安全等方面综合考虑。
4.本课程属于国家管理的课程,要求注重视力残疾学生潜能开发、缺陷补偿,重视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和创造性,通过多种活动、多种自然性和专业性资源来支持、帮助学生,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本课程实施方式、方法和途径应该因地制宜,要适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具体实施时要有一定灵活性,以获得最大成效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