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欧洲对华贸易的结构性失衡与变局
——以法国对华贸易为中心
2018-02-11江晟
江 晟
(浙江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博士后流动站 环东海与边疆研究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人寻找到了连通欧洲、亚洲、美洲和非洲的全球航路,完成了全球贸易网络的初步构建。就远东地区而言,葡萄牙人早在16世纪就已经将其触角延伸到了这里,甚至在中国海岸上获得了澳门这一贸易据点;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葡萄牙垄断下的欧洲对华贸易却规模甚小,抵达欧洲的中国商品数量十分有限,并且价格异常高昂。[1]15直至17世纪末期,以荷兰、法国、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方才打破了葡萄牙的贸易垄断,派遣商船直航中国,开启了欧洲多国直接开展对华贸易的时代。18世纪因此成为了欧洲对华贸易较为繁荣的一段时期。
法国作为近代欧洲最具影响力的国家,是欧洲对华贸易活动的重要参与者。法国的对华贸易活动具有着欧洲国家对华贸易的普遍特征,其对华贸易的繁荣和衰败是研究欧洲对华贸易变迁的一个重要范本。本文即以18世纪法国的对华贸易活动为主要考察对象,探讨欧洲国家这一时期对华贸易的变迁及其对远东地区秩序、格局变动的影响。
一、欧洲对华贸易的繁荣与衰落
1698年,法国商人让·茹尔丹·德·格罗维尔与其合作伙伴获得了派遣船只前往中国的特许状,条件是向出让这一特许状的东印度公司支付5%的收益。就在这一年的3月,茹尔丹名下的商船“安菲特里忒号”从法国海港拉罗歇尔出发,驶往广州。它成为了近代以来第一艘直航前往中国的法国商船,开创了近代法国对华贸易的先河,[2]104同时也成为了葡萄牙人之后首批开展对华直航贸易的商船。同年,法国商人成功地在广州建立了一个工场,紧随他们抵达的英国商人也在第二年效仿了这一做法,于当地开设工场,开展对华贸易。第一艘从荷兰出发直航中国的商船则是在1729年抵达广州;两年之后的1731年,首艘丹麦商船也来到了中国;翌年,首艘瑞典商船接踵而至。上述五个国家——法国、英国、荷兰、丹麦和瑞典——主导了18世纪的欧洲对华贸易,成为了这一时期中国商品输入欧洲的重要渠道。
在此后的近一百年时间里,以法国为代表的的欧洲对华贸易活动进入到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相比于过去的两个世纪,18世纪从欧洲驶往中国的商船数量和频率都有着大幅的提升。据统计,在1720年至1764年期间,停泊于广州港内的英国商船和欧洲大陆国家商船的数量分别是311艘和341艘。[3]286仅1766年一年,造访广州港的欧洲商船就多达34艘,其中包括了4艘法国商船、21艘英国商船、4艘荷兰商船、3艘瑞典商船和2艘丹麦商船。[4]34欧洲对华贸易的繁荣程度从中可见一斑。
单就法国而言,在1720年至1770年的这半个世纪里,它一共派出了92艘商船来华。在1764年至1795年期间,法国每年从广州运回的货物价值均处于30万至100万利弗尔的高位,在1776年至1777年甚至达到了125万利弗尔的最高值。[3]286-293那么,哪些因素驱动了法国积极投身对华贸易呢?
首先,驱动大批法国商船前往中国的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对华贸易极高的利润率。在18世纪,对亚洲贸易的利润率要远远高于欧洲的本土贸易,其中对华贸易的利润率更是高于对印度贸易。比如在1725年至1756年期间,法国东印度公司对印度贸易的利润率为93%~96%,对华贸易的利润率为116%~141%;1764年至1769年期间,该公司对印度贸易的利润率为58%~88%,对华贸易的利润率为67.5%~85%。[5]88-89相比于亚洲贸易的惊人利润率,法国国内贸易的利润率却仅为5%~7%。[6]210
其次,对华贸易吸引法国商人之处还在于中国便利的贸易条件。对于当时的法国商人而言,中国可谓是贸易的“天堂”,这里的一切似乎都是为方便贸易而设置的;与此相反,他们在印度的贸易却遭遇到了诸多困难。在当时,中国的贸易便利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中国可以普遍接受西方的通货。就以法国在对亚洲贸易中经常使用的西班牙皮阿斯特银币来说,中国商人能够根据该银币的重量和成色将其作为交易货币;但是在印度,这类银币必须被融化重铸之后才能使用——而在1736年之前,这项重铸工作都由一家属于彭地治利宗主阿尔乔特王公的铸币厂完成,他可以从中收取相当于银币价值百分之七的费用。[6]207二是法国商人在中国获取商品的渠道更为便捷。尽管广州与许多制造中心距离遥远,但凭借着便利的交通条件,法国人无需深入到内陆地区,就能够在这座城市中获得所有种类的商品;相反,他们在印度却需要深入内陆获取商品,并在装船运往欧洲之前都要依靠自己确保货物的安全。[6]208
再次,驱动法国商人长途跋涉冒险展开对华贸易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法国社会(乃至整个欧洲社会)对于亚洲商品的狂热追求。“印花棉布狂热”已经在17世纪的欧洲延烧了很长一段时间,以至于严重冲击到了欧洲本土的制造业,迫使各国纷纷出台禁售令。[7]56-57而在18世纪,一系列的中国商品同样也成为了欧洲人追捧的对象。法国商船从中国购买并运回本土的商品主要包括生丝、瓷器和茶叶等。1714年从中国返回并抵达圣马洛的法国东印度公司商船“大海豚号”上便运载着3万磅的中国生丝。[8]931719年,“蓬查特兰伯爵号”商船运回了价值54 000利弗尔的茶叶。虽然无法与同一时期英国每年运回的价值高达2亿利弗尔的茶叶相比,但在此后的一段时期里,法国的茶叶进口量仍然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在1730年至1740年期间,每年的进口量达70万利弗尔,1750年达到125万利弗尔,1760年增长至200万利弗尔。[9]13到了18世纪后期,法国商船已经成为将中国茶叶运回欧洲的重要渠道。在1750年,7艘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商船从中国运回了21 543担的茶叶;而同年包括法国在内的12艘欧洲大陆商船则运回了49 299担的茶叶。[2]288在1782年9月至1783年2月期间,由于法国和荷兰的船只因欧洲战事紧张而未能抵达广州,导致欧洲的茶叶供给在1783年出现了短缺的情况。[6]235
通过查看1766年从广州港返航的“维勒沃尔号”商船的船货清单,我们亦可得知当时法国商船所输送中国商品的种类和数量:从储藏仓到底仓之间的货物存放空间里放置了160箱瓷器和珍珠母、1 600大箱的茶叶、168中箱的茶叶、116小箱的茶叶、1 840普通箱的上等茶叶、53箱的生丝、19箱的清漆、3箱盒装茶叶、2箱大黄、1箱南京紫花布、1箱硼砂和2箱丝绸;自炮舱到主桅杆之间的甲板上放置了129大箱的茶叶、360箱的上等茶叶、2箱画纸、2大箱清漆;饼干储藏室内放置了83普通箱的上等茶叶;炮舱内放置了20普通箱的上等茶叶。[4]31-32
这一年包括“维勒沃尔号”在内从广州返航的4艘法国商船所运回的货物总价值为53万利弗尔,[3]292足见当时法国对华贸易之盛况。
然而这种贸易繁荣的景象为时不长。1795年,法国的对华贸易活动戛然而止:在1795年至1801年这一段时期里,再也没有一艘法国商船前往中国进行贸易。1802年和1803年曾经有过短暂的贸易回暖迹象,这两年分别有1艘和2艘法国商船抵达中国,各录得了11万利弗尔和12万利弗尔的贸易额,但是在此之后又经历了长达14年的空白期,直到1818年才再度有法国商船进入到中国海域。[10]30可以说至18世纪末期,法国的对华贸易活动已经趋于沉寂。
当然,这并不是法国一国的独有现象。在同一时期,欧洲其他国家的对华贸易活动也都呈现出了明显的疲态。与法国类似,荷兰也出现了长时间的对华贸易活动中断现象;丹麦和瑞典尽管勉强维持了贸易活动的连贯性,但是贸易额却急剧萎缩,在数据上表现出了较大的波动性。欧洲大陆国家的对华贸易额从1783年545万利弗尔的峰值一路跌至1806年的43万利弗尔,期间的1801—1802年度甚至仅录得9万利弗尔的贸易额。[3]292-294
不仅如此,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这段时间里,从事欧洲对华贸易的一系列“东印度公司”都遭遇到了结业清算的命运。丹麦亚洲公司(其前身为丹麦东印度公司)于1772年丧失贸易特许权;法国东印度公司最终于1794年停摆;荷兰东印度公司和瑞典东印度公司也分别于1799年和1813年结业清算。尽管英国东印度公司一直到1874年才最后停业,但它更多地依靠于从印度到中国的鸦片贸易——实际上是亚洲互抵贸易的变种——才在最后的数十年中得以苟延残喘。
二、对华贸易活动的内部结构性失衡
为何在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蓬勃发展之后,从事对华贸易的欧洲贸易公司纷纷遭遇了结业清算的命运呢?笔者认为,18世纪法国的对华贸易活动——乃至欧洲的对华贸易活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结构性失衡。这两方面的结构性失衡,共同造成了对华贸易在18世纪末的衰落。
所谓内部结构性失衡,指的是18世纪法国对华贸易活动普遍是通过特许权贸易的模式展开的。在这种贸易模式中,传统的特许权和新兴的资本主义商业运作方式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矛盾,这种矛盾直接造成了其内部的结构性失衡。
特许权是近代欧洲地区所盛行的由统治者或政府授予特定公司或个人展开贸易活动的特定权利,它源于中世纪君主授予各类社会团体一定权利的传统。自17世纪之后,将贸易特许权授予特定公司以发展对华贸易是欧洲国家的普遍做法。1664年9月1日,在英国和荷兰两国的东印度公司创立半个世纪之后,路易十四向法国东印度公司颁发了特许状,授予了该公司在好望角以东地区开展贸易的独占权利,以及展开外交活动和宣战、媾和的权力,这一特许权的期限为50年。[2]96
与其它国家的特许贸易公司稍显不同的是,法国东印度公司自始至终都处于国家的直接控制之下,这一特点直接反映在了该公司的股东构成上——1665年股东大会上选出的大多数公司董事都是国王提名的人选。[2]97在东印度公司创立之后,法国国王曾对其进行多次增资,比如在1747年,法国国王就曾向该公司增资了8 000万利弗尔。[5]45因此,相比于英国和荷兰的股份制贸易公司,法国东印度公司在更大程度上受到了政府的掣肘。在其存续的一个多世纪时间里,国王敕令、御前会议法令导致该公司多次重组、合并和解散,直接影响到了公司的具体经营政策。这种动荡的格局显然十分不利于公司的长期有序发展。
国家对东印度公司的直接掌控也导致了该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极大掣肘。由于资本筹集方式和来源的单一,这家公司自创立之日起就饱受资金匮乏的困扰。东印度公司建立之初的入股总额仅为800万利弗尔。资金的紧张以及前景的不明朗导致了该公司在1668年至1684年期间平均每年仅建造了1艘船只。[2]96-97该公司在亚洲的经营活动也长期深陷债务泥潭,比如它在1681年的主要收入都要用于偿付债务。苏拉特的公司代理人也曾抱怨预备资金的短缺阻碍了他们在商品最低价时抢购货物。而当塞格莱侯爵于1685年重组东印度公司的时候,该公司的资产仅余100万利弗尔。[2]100-102及至1703年至1704年期间,为了筹措航行的相关费用,法国东印度公司不得不停止兑现期票,并以75%的利率进行借贷。当时法国国王向该公司借出了85万利弗尔应于当年年底归还的贷款。[5]19
贸易活动的经常性中断和资金的匮乏导致了公司的经营每况愈下,以至于出现了日益严重的亏损。这一结果体现在了公司自有资本量的变化上:1725年,法国东印度公司的自有资本量为13 720万利弗尔,至1736年降为12 816万利弗尔,至1743年降为12 324万利弗尔,从1725年到1753年,该公司的自有资本量大约减少了1 396万利弗尔。[5]41
法国政府对东印度公司的影响不仅表现在资本上,也反映在了身处欧洲大陆权力争夺漩涡中心的法国与其它国家之间爆发的战争令该公司频遭厄运,无法展开正常的海外航行与贸易。1701年爆发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几乎导致了法国东印度公司的毁灭,它在1703年和1704年只派出了两艘商船。航线运营的不规律甚至让横跨欧亚的陆路信使服务仍然是联系巴黎和苏拉特的最可靠信息纽带。[5]19
在东印度公司本身存在着严重经营困境的时候,开拓对华贸易是不现实的。是以在17世纪,法国东印度公司都未能开展对华的直航贸易。直到17世纪末,为了筹措资金保障对印度的贸易活动,该公司才不得不在政府施压之下准许茹尔丹派船开展对华贸易。1700年7月,在经历了两年多的航行之后,首艘直航中国的法国商船“安菲特里忒号”满载货物返回法国,取得了商业上的巨大成功。茹尔丹借此机会成立了“中国公司”,并以25 000利弗尔的价格从东印度公司那里获得了对华贸易的部分特许权。[5]18
这种转让特许权的做法得到了其他渴望展开对华贸易的个体商人和一批无力维持正常经营的特许贸易公司的效仿。而在此后的近一个世纪时间里,东印度公司所拥有的贸易特许权几经变动。1719年,法国国王发布敕令废止了东印度公司的特许状,将其贸易特许权转交给了西印度公司,后者遂更名为印度公司,同时合并了包括“中国公司”在内的其它法国贸易公司。1769年,御前会议发布法令废除了印度公司的特许状,该公司随后于1770年解散。[4]51785年,路易十六再次组建了一家新公司,并授予其为期7年的好望角以东所有地区的贸易特许权。这家拥有11艘船只的公司一直运营到法国大革命之后的1794年。直到此时,运营了长达一个世纪、几经重组的法国东印度公司才最终消失。
尽管到了18世纪,原为法国东印度公司所有的对华贸易特许权已经得以流转,但是法国政府仍然通过特许权这一手段牢牢控制着法国商人的对华贸易活动。这也导致了法国国家局势的变动时常对对华贸易产生严重的影响。加之包括对华贸易在内的对亚洲贸易在法国对外贸易额中所占的份额极小——在当时仅为6%,这使得在局势危急时期,对华贸易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法国贸易力量收缩与回撤的影响。18世纪末法国对华贸易的戛然而止恰好证明了这一点——它在时间上与法国大革命以及拿破仑称帝是同步的。
事实上,作为一种源自中世纪的古老权利授予形式,特许权所彰显的正是欧洲各国君主对贸易活动的控制,这种做法必然会限制近代资本主义商业活动的激进扩张,扮演着不利于对华贸易活动的负面角色。可以说,在18世纪,特许权贸易作为欧洲对华贸易的主导性模式,其存在已经成为了欧洲各国对华贸易活动的一种内部结构性失衡,从而部分地导致了这一贸易活动的衰落。
三、对华贸易活动的外部结构性失衡
18世纪法国的对华贸易活动不仅存在着内部的结构性失衡,它同样也表现出了外部的结构性失衡特征。这种外部的结构性失衡指的就是对华贸易活动中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和白银外流现象。
在18世纪,与法国商船在中国买入并运回本土的大量价值不菲的商品相比,从法国出口至中国的商品却寥寥无几。作为当时欧洲出产的重要商品之一,毛料在中国并不受欢迎,这种商品因为销售困难,几无利润可言,故而商船上携带的数量极少。相反,铁、铜和铅在中国有着较高的需求量,它们往往被用作商船的压舱物被输送至中国。一般而言,从欧洲前往中国的船只会携带40至60吨的铅块。[11]200就法国东印度公司而言,它每年都要向亚洲输出60万磅的铁。[6]207比如1765年前往中国的法国商船“维勒沃尔号”就共计装载了185桶的铁。[4]29但这类金属产品往往重量过大,单位价值不高,在对华贸易中所占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除了无过高单位价值的铁、铜和铅等金属,当时自给自足的中国对欧洲商品几乎没有任何兴趣,唯一的例外便是白银。这一时期的中国——以及亚洲的另外一个重要经济体印度——对于白银有着无穷无尽的需求,以至于被称为“白银黑洞”,这种需求对于可以从中南美洲银矿获得大量白银的欧洲国家来说可谓是唯一的选择。事实上,早在明朝时期,外国商人在对华贸易中就已经出现了“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的状况,并且一直持续到了清朝初期。[12]132而到了18世纪,就价值而言,法国发往亚洲的商船上所运载的最大宗货物便是贵金属。在近一百年的时间里,金银在法国输往中国的货物中占据了75%的价值比重。在1725年至1769年期间,尽管法国输往亚洲的白银数量一路降低,但其价值却保持在较为平稳的水平。例如在1725年至1729年期间,贵金属占输出货物比例的89%,年输出价值达400万利弗尔;而在1745年至1749年期间,比例降至80%,价值则达到600万利弗尔;到了1765年至1769年期间,比例进一步降至44.6%,价值为450万利弗尔。[6]2021765年前往中国的法国商船“维勒沃尔号”就装载了124箱共计471 000枚的皮阿斯特银币。[4]9
当时,为了获得足够的贸易用白银,法国甚至开辟了一条向西的环球航线,即从法国出发,向西抵达秘鲁,在此地获得走私白银之后再前往中国,然后途经印度洋返航,绕过好望角之后返回法国。在1715年至1719年期间,走这条西向环球航线的法国商船数量已达7艘之多;而同一时期走法国—好望角—中国—秘鲁—法国这条东向环球航线的商船数量也有2艘。相比之下,往返都走好望角航线的商船数量仅有3艘。[9]11开拓经秘鲁的航线的确为法国开展对华贸易提供了必要的白银,比如在1707年7月7日返回路易港的“博韦号”的船长宣称其带回了344 953枚皮阿斯特银币。[14]318
这种现象如实地反映在了法国对华贸易的进出口数据上:同一年份的对华贸易进口额往往是出口额的4~5倍。更有甚者,在1785—1786年度,法国对华贸易的进口额为28.9万利弗尔,出口额仅为1.8万利弗尔,进口额为出口额的16倍之多。[3]292-294
在18世纪,除了凭借对日贸易获得大量白银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事实上没有一家欧洲贸易公司能够做到在不携带白银船货的情况下开展对华贸易。这一时期法国输往亚洲的贵金属中约有四分之三流向了印度,剩余的则运往中国。[6]202值得注意的是,运抵印度的白银并非全部都在印度当地被消化,其中部分还会再次装船运往中国。对于在印度拥有贸易据点而又同时进行对华贸易的国家而言,这种情况是十分普遍的。因此,在当时的广州港内,往往可以看到从印度远道而来运送白银的船只。比如法国商船“维勒沃尔号”于1765年抵达广州港时,就曾遇见一艘从孟加拉出发、运载着一批白银前来中国的英国单桅帆船。[4]28可见这一时期的英国在对华贸易中也遭遇到了与法国类似的境况,即出现了贸易逆差和白银大量流出现象,其程度甚至更甚于后者。1720年至1750年期间,从英国前往中国的商船所装载的白银很少低于总价值的98%。[11]201据估计,在18世纪60年代,英国东印度公司每年通过孟加拉流入中国的白银数量为24拉克(相当于240万卢比),而到了70年代早期,这一数字为年均20拉克(相当于200万卢比)。[13]160
庞大的白银输出规模直接反映了当时欧洲各国在对华贸易上的巨大投入。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792年至1798年期间的年均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为150万英镑和590万英镑,而在590万英镑的进口额中,310万英镑的货物来自印度,280万英镑的货物来自中国。[13]163可见在这一时期,仅对华贸易的进口额一项就已经超出了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出口总额。这种状况不为英国所独有。就对华贸易的年均投入而言,在18世纪80年代,英国东印度公司和其它欧洲贸易公司分别为200万英镑和600万英镑。[13]165故而在18世纪,欧洲各国出口货物种类单一、附加值低的状况和中国对于欧洲商品的兴趣寥寥始终维持着欧洲对华贸易的巨额逆差。
对华贸易的这种外部结构性失衡已经引发了这一时期的欧洲商人和制造业者的担忧,他们认为亚洲贸易正在抽干欧洲的白银,逐渐削弱欧洲的制造业实力。在法国,反对展开亚洲贸易的声浪越来越高。一名来自里昂的法国人说道:“如果我们从未展开这个方向的贸易活动的话,欧洲将会变得更为富裕。”另一名未具名的布列塔尼人在数年之后也指出:“这项贸易完全是不公平的——十之八九的(船载货物)是黄金和白银。”莫罗·德·圣-梅里更是声称:“这是一项毁灭性的贸易,它让欧洲每年花费2 500万利弗尔的资金购买商品。”阿诺德在其著作中写道:“有谁能想象得到比这更糟糕的局面,相比于在过去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被亚洲的深渊所吞噬的数以万计的财富,我们本土所生产并出口商品的价值只有数千镑。”[6]206他们的抗议声浪直接推动了17世纪至18世纪期间欧洲各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出现;同时,以英国为代表的高关税保护主义做法也大行其道——比如在1773年至1784年期间,英国对进口茶叶征收的关税税率从106%增长到了119%,结果导致英国从中国进口的茶叶数量跌至平均每年519万磅。[3]289这些做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欧洲国家对中国商品的消费,其直接结果就是对华贸易的步步衰落。
由此可见,18世纪欧洲各国对华贸易活动的外部结构性失衡对其本身的衰落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四、欧洲对华贸易的变局与历史影响
法国乃至欧洲各国对华贸易活动的外部结构性失衡,在本质上反映了自地理大发现以来的最初几个世纪里,欧洲在经济实力上相对于中国的弱势地位;其内部的结构性失衡又表明,它在18世纪尚未能构建出适合资本主义扩张的制度。这种失衡的结果就是欧洲在对华贸易中身陷被动,无法通过贸易挑战中国经济上的优势地位。然而失衡即意味着秩序的不稳定,不稳定必然会引发变局。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对华特许贸易的衰落便是这一场变局的具体体现,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层面:
首先是经济层面。事实上,在18世纪,中国与欧洲的经济力量对比正在悄然改变。欧洲本土制造业发出反对白银外流的抗议声浪正值第一次工业革命拉开大幕之时,这一时期的欧洲已经开始寻求改变它在全球贸易网络中的弱势地位,试图从一个输出白银换取亚洲商品的消费地转变为工业产品的输出地,占据世界贸易体系的中心位置,并将亚洲地区转变为它的原材料供应地。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主要以白银交换亚洲商品——如印度的印花棉布和中国的瓷器、茶叶——的对华贸易模式已经不符合工业革命的时代潮流了,甚至可以说它与工业革命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矛盾。因此,至18世纪末期,以白银交换亚洲商品的特许贸易模式彻底地衰落了,取而代之的是经营鸦片贸易以及出售欧洲工业制成品的“洋行模式”。
其次是政治层面。带有中世纪时代烙印的特许权贸易与近代欧洲发展的原动力——资本主义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前者是保守的、固步自封的,后者则是激进的、大肆扩张的。伴随着特许权贸易模式向“洋行模式”转型的则是平等的交流转向不平等的扩张的过程。其表现就是欧洲各国的殖民运动,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强制性地将亚洲、非洲和美洲黜落为其附属的原料供应地。这一方面最显著的例证便是鸦片战争以及之后中华朝贡体系的崩溃,东亚地区逐步沦为了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再次是心理层面。在人类历史上,战争往往对群体性心态有着无可比拟的冲击作用。以鸦片战争为分界点,此前中国所拥有的“天朝上国”的心理优越感在此之后被彻底击碎,欧洲人则逐渐强化了其欧洲中心论的观念,两者的心理定位由此逆转。
可以说,18世纪欧洲对华贸易活动的衰落与终结是欧洲重建全球经济和政治秩序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表征,它的终结意味着这一秩序重构工作的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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